市教坛新星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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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
1. 奖项设置:根据市中小学教师的不同层次和教学经验,设立不同级别的教坛新秀奖。例如,初任教师奖、中级教师奖、高级教师奖等。
2. 推荐条件:被推荐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a. 从业时间:初次参加职业教育不超过5年。
b. 业绩表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创新精神。
7. 宣传推广:相关教育部门和学校应通过媒体等渠道宣传推广评选结果,树立榜样,推动优秀教师的成长。
以上为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的细则,旨在发现、培养和激励优秀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c. 推荐截止日期:设立推荐截止日期,确保推荐工作有序进行。
4. 评选程序:
a. 评选委员会:成立由教育部门、学校教务处、教育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
b. 材料审查:评选委员会对被推荐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初步筛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候选人。
c. 现场展示:候选人进行教学技能展示或教学观摩,以评估其教学能力和师德素养。
d. 面试评估: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评估其教育教学理念、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
e. 最终评选:评选委员会根据各项评估结果,综合评定每个级别的教坛新秀奖获得者。
5. 奖励措施:对获奖的教坛新秀给予奖励和荣誉称号,并提供进修、培训和发展机会,以激发他们的进一步教育教学热情。
6. 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应经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c. 教学成果:具有一定的教学成来自,如参与省市级教学比赛获奖、发表教学论文等。
d. 师德品质: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受到教育部门的高度认可和好评。
3. 推荐程序:
a. 推荐三名候选人:每所学校可以推荐不超过三名候选人,由学校教务处组织推荐工作。

教坛新星师德评比方案

教坛新星师德评比方案

教坛新星师德评比方案近年来,在教育界出现了一些德才兼备、教坛新星般的青年教师,他们备受瞩目,对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了进一步激励和培养这批优秀的青年教师,我们制定了教坛新星师德评比方案。

一、评选目的此次评选的目的在于发现和树立一批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年轻教师典型,推动校园师德建设,促进全校教师的师德水平提高,倡导教师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模范。

二、评选对象参与评选对象为任课年级或年级组的青年教师。

三、评选条件1.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对学生负责,工作认真积极;2.正确的教育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3.扎实的业务素养,掌握教学方法,能够应对各种教学情况;4.杰出的教学业绩,独特的教学风格,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5.高尚的师德师风,言行举止符合教师职业道德。

四、评选方式1.个人申报:参选教师按照规定填写个人信息和自我评价材料,提交给评选组织机构;2.群体评议:在评选组织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同行评议,评委团根据参选者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考虑各个材料的内容和质量;3.实地观察:评选组织机构对参选者进行实地观察,考察教师的教学活动和日常言行表现;4.公示投票:将获得最终评选资格的候选教师信息进行公示,并面向全校师生进行投票选出优胜者。

五、评选奖项1.最佳教师奖:评选出2-3名具有较高师德素养和出色教学业绩的教师,由学校颁发奖状和奖金;2.优秀教师奖:评选出4-6名具有良好师德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教师,由学校颁发奖状和奖品;3.提名奖:评选出10名左右具有一定师德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选周期1.申报阶段:评选组织机构公布评选通知,参选教师填写申报材料;2.评议阶段:评选组织机构组织评委团对参选者进行综合评议;3.实地观察阶段:评选组织机构安排实地观察活动;4.公示投票阶段:评选组织机构公示候选教师信息,开展投票;5.颁奖仪式:学校举行庄重的颁奖仪式,表彰获奖教师。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四篇)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四篇)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1. 目的:评选出市中小学教坛新秀,以表彰在教育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年轻教师,同时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并为其他教师树立榜样。

2. 条件限制:a. 参选者需为在市中小学任教的年轻教师,教龄一般应不超过5年。

b. 参选者需具备教育教学水平突出、教育创新思维等特点。

c. 参选者需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教学成果或影响力。

d. 参选者需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教师的普遍认可和好评。

3. 推荐程序:a. 学校推荐:每所学校可推荐1-2名年轻教师参选,推荐者需填写推荐表格,并提交参选者的简历和相关教育教学成果。

b. 评委评审:由专家组成的评委团对所有参选者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包括教育教学水平、教育创新思维、教育成果等方面。

c. 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内公示一周,接受公众监督和意见反馈。

4. 奖励和表彰:a. 获奖者将被授予“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奖杯等。

b. 学校将组织举办颁奖典礼,邀请媒体和相关领导出席,并在校园宣传栏目进行报道。

c. 获奖者将被邀请参加教育研讨会或培训班,与其他优秀教师交流学习。

5. 评选周期: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工作一般在学年末进行。

6. 宣传推广:评选结果将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校报、校园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推广宣传,以鼓励更多年轻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不断创新和进步。

以上是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的细则,旨在发现和肯定年轻教师的优秀表现,激励他们在教育事业中继续努力,提升整个教育行业的发展水平。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二)一、评选目的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活动旨在为市中小学教师搭建展示自身教育教学成果、交流教学经验的平台,激励和引导市中小学教师积极创新、追求卓越,推动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参评条件1. 参评对象为市中小学教师,持有有效的教师资格证,并在相关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超过5年;2. 参评者要求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成果突出,在教学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责任心和创新精神;3. 参评者要求积极参与学科教研、教学研究等教育教学活动,具备一定的教研、科研工作成果;4. 参评者要求在所在学校或学区内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

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

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第一篇: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附件1:市教坛新星评审标准(试行)一、参评资格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师德修养1、忠诚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无私奉献精神。

2、具有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满腔热情地关爱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发展,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

教书育人,真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3、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学生和教师中具有良好的人格魅力。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善于创新,勇挑重担,勤恳踏实,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在全市同行中有较高威望。

三、教育教学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1、教育教学(教研)实绩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校园长须兼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达到专任教师的三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1、教育教学(教研)实绩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近五年来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小学、初中统考(在县区范围内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分别在省、市范围内比较)、市教育局组织的高中质量监测(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分别比较),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等级)、合格率,2次名列同层次学校前四分之一。

须有省、市或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原始成绩分析表。

工作量饱满,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近五年来教师承担满教学工作量,学校管理人员须兼课,其中校长须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4、副校长需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3、中层管理人员须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2。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一、引言市中小学教育是培养未来社会栋梁的重要阶段,为了发现和培养优秀的教师人才,提高教育质量,我市决定开展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

本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评选流程,确保评选公平、公正、科学,为我市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评选对象本次评选对象为我市各中小学的教师,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

三、评选条件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并在本市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以上;2.教学成绩优秀,教学评价达到优秀以上;3.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有明显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4.在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中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5.德才兼备,品德高尚,师德表率,深受学生和家长喜爱。

四、评选程序1.初评阶段(1)学校初评:各中小学校根据评选条件自行初评,初评结果须得到全体教职员工的同意,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备。

(2)区/县评审:各区/县设立评审小组,对初评通过的教师进行review,筛选出优秀者作为初选名单。

2.终评阶段(1)汇总材料:各区/县将初选名单汇总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教师的评价表、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

(2)专家评审: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初选名单进行面试和评审,确定最终评选名单。

(3)公示和评议:将最终评选名单公示在教育行政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并进行社会公开评议,接受公众监督。

(4)颁奖: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举行颁奖仪式,对评选出的教坛新秀进行公开表彰和表彰。

五、评选标准1.教学能力:教师教学业绩的突出表现,学生学习效果的显著提高。

2.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教师具备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取得的研究成果。

3.师德表率:教师的品德、修养、办学理念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4.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突出贡献和成果。

六、评选结果的效益1.教育事业的宣传推广:评选结果对外宣传,树立优秀教育者典型,提升公众对教育事业的认同和信任。

市学科带头、骨干教师、教坛新星申报材料及评审条件

市学科带头、骨干教师、教坛新星申报材料及评审条件

附件7:第五批市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1、学校全面考核推荐意见。

2、《淮南市第五批学科带头人申报表》一式两份。

3、证件: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聘书、继续教育证书、支教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4、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或行动研究报告1篇。

5、担任班主任、大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或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工作经验总结1篇(担任校长的,要提供学校办学行政管理方面的经验总结1篇)。

6、近五年来由学校验证的原始的教学计划、课程表和出勤情况证明。

7、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听课记录。

(每学期不少于6节)8、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的教案,同时提交3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教学水平和特色的教案.9、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校际示范课教案(每学年不少于1节)、校内研修课教案(每学期不少于1节)、听课记录和评价意见.10、教育教学业绩材料。

11、教研科研成果材料。

12、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材料.附件8:第五批市骨干教师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1、学校全面考核推荐意见.2、《淮南市第五批骨干教师申报表》一式两份。

3、证件: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聘书、继续教育证书、支教证书、县区或校级骨干教师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4、教育教学经验总结1篇。

5、担任班主任、大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或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工作经验总结1篇。

6、近三年来由学校验证的原始的教学计划、课程表和出勤情况证明。

7、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听课记录。

(每学期不少于6节)8、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教案,同时提交3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案。

9、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校级示范课教案(每学年不少于1节)、听课记录和评价意见。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文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文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文一、总则为了发现、培养和奖励市中小学教育教学领域的新秀人才,促进教育教学的创新与发展,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评选范围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市区所有中小学教师,无论教龄、职称等,均可参与。

三、评选标准(一)教学成果1.教学成果的数量和质量;2.获奖情况,包括教学比赛、教学竞赛等;3.对学生的教育效果和影响;4.教育教学方法的创新和实践。

(二)教学能力1.能否深入浅出地讲解知识点;2.是否能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3.是否能满足不同学生水平的需求,实现个性化教育;4.是否能灵活运用教育教学手段,提升教学效果。

(三)教育教学研究1.是否有教育教学的研究成果;2.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3.是否参与教材编写等科研工作。

(四)师德师风1.是否具备优秀的师德师风;2.是否能够正确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育人工作;3.是否受到学生和家长的好评。

四、评选程序(一)报名阶段1.在宣传期内,教师可以主动报名参与评选,或由学校推荐教师参选;2.报名时,教师需提交个人简历、教学成果等相关材料。

(二)初评阶段1.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教师进行初步评审;2.初评主要考虑教师的教学成果、教学能力等方面。

(三)答辩阶段1.初评通过的教师将参加答辩环节;2.教师需现场发表自己的教学观点,回答评委的问题;3.答辩结束后,评委综合评价进行评分。

(四)终评阶段1.综合初评和答辩的结果,评选出一定数量的教育教学新秀;2.由主办单位公布终评结果,并给予奖励。

五、奖励设置(一)个人奖励1.被评选为市中小学教育教学新秀的教师,可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2.荣誉证书将由主办单位盖章,并送到教师手中。

(二)学校奖励1.被评选的教师所在学校可获得奖金和荣誉称号;2.荣誉称号将由主办单位颁发,并公布在相关媒体上。

六、宣传推广(一)在评选活动开始前,主办单位将组织宣传大会,宣传评选的意义和目的;(二)在评选过程中,主办单位将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评选动态;(三)在评选结束后,主办单位将及时公布评选结果,并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教坛新星评价标准

教坛新星评价标准
“教坛新星”评价标准
授课教师:
评价内容
评价指标
标准
评分
撰写
教学
设计
目标
教学目标制定科学、合理、全面,符合学生实际。三维目标与学习内容能有机整合,贯穿教学过程始终。
5


教学环节间的联系,过渡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教学目标在相应教学环节得到落实。教学环节体现出语言文字训练的手段和方法以及语文能力的培养。
10
板书
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布局合理,结构严谨。板书设计条理、脉络清楚。语言概括简练。能启发思考帮助把握本堂内容。
5







教学思路清晰,符合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具有创新性。
5
围绕三维目标进行教学,教学结构严谨、逻辑性强,层次合理、清楚、过渡自然,密度适中,效率高。
4
面向全体,体现差异,因材施教,教学信息多向交流,反馈及时,矫正奏效。
6
教态自然亲切,对学生学习的评价恰当、具体、有激励性。
6
学生善于思考,勇于质疑,创新能力得到培养。学生掌握学法,学生思维活跃,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效率高。
5
轻负高质,学生受益面大,不同程度的学生都有进步。
6
媒体选择恰当,能提高教学效果。软件自制,与教案吻合,实用、美观、新颖。使用电教仪器熟练、操作正确。
5
上一学年备课笔记
目标
教学目标制定科学、合理、全面,符合学生实际。三维目标与学习内容能有机整合,贯穿教学过程始终。
4


教学设计要整体把握教师的教学、学生的学习、教材的组织以及环境的构建统一起来,使之围绕知识与技能、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与条理、脉络清楚。语言概括简练。

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文(三篇)

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文(三篇)

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励和奖励在小学教坛上取得显著成绩的青年教师,发掘、培养和选拔优秀教育工作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1. 评选对象:小学青年教师中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

2. 评选条件:符合以下要求之一者即可被推荐评选:(1) 教育思想观念先进,业务能力优秀,取得显著教育教学成果,乐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2) 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付出良多心血,具有较高的人格素质和道德修养,得到学生、家长和同事的普遍好评;(3) 在教学组织管理、教育科研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推荐评选程序1. 推荐环节:(1) 学校推荐:各学校应组织推荐工作,由学校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推荐小组,对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进行推荐。

(2) 区县推荐:各学校根据规定的名额进行推荐,将推荐材料报送所在区县教育局。

(3) 市级选拔:由市级教育局设立评选小组,对区县推荐的教师进行评选,确定进入终评的名单。

(4) 终评:终评对进入名单的教师进行现场教学观摩和个人面试,评选出获奖教师。

2. 推荐材料(1) 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教学经验等。

(2) 教育思想观念:表述个人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思路。

(3) 业务能力材料:包括教学设计、课件、教学实施与效果评价等。

(4) 效益材料:包括教育教学成果、学生评价、家长评价等。

(5) 综合素质材料:包括教学组织管理、教育科研、社会兼职等。

第四章评选奖励1. 评选奖励分为市级和区县级两个层次。

2. 市级奖励:市级获奖教师将获得市级教育局颁发的奖状和奖金,并享受优先晋升、提聘等待遇。

3. 区县级奖励:区县级获奖教师将获得区县教育局颁发的奖状和奖金。

第五章相关事项1. 推荐的教师需保证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情况发现,将取消推荐资格。

2. 被推荐者须配合评选工作,提供相应的教学资料和参加评选的相关活动。

3. 推荐工作要公正、公开、公平,确保评选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

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本(2篇)

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本(2篇)

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本一、引言评选小学教坛新秀是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活动。

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科学,特制定本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二、评选标准评选小学教坛新秀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教师的教学水平是评选的重要依据,包括教学方法、课堂管理、教学资源的创新和运用等方面。

教学效果是评选中的核心指标,包括学生学习成绩、学业进步、学习兴趣的激发等方面。

2.教育教学科研能力:教师的科研能力是评选的重要依据,包括教师在教学中的教学改革实践、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教材编写等方面的成果和贡献。

3.工作态度和能力:教师的工作态度和能力是评选中必须考虑的因素,包括教师的教育观念、工作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等。

三、评选程序评选小学教坛新秀的程序如下:1.推荐阶段:(1)学校组织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审核评选材料、组织面试等工作。

评选工作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主任、年级组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2)学校广泛宣传评选活动,鼓励教师参与。

教师可自荐,也可由他人推荐。

(3)教师提交个人简历、教学观点、教育观念、教学成果等相关材料。

材料要求真实、全面。

(4)评选工作小组审核材料,按照评选标准初步筛选出候选人。

(5)评选工作小组与候选人进行面试,并听取其他教师对候选人的评议。

(6)评选工作小组根据面试结果和评议意见,确定最终的推荐人选。

2.公示阶段:(1)公示推荐人选名单,并公示候选人的相关材料。

(2)公示期间,接受公众对候选人的意见和建议,如有异议,需要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3.评审阶段:(1)评审专家组由学校邀请教育教学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候选人进行评审。

(2)评审专家组根据评选标准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提交评审报告。

4.确定获奖人选:(1)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审结果和评审报告,确定最终的获奖人选。

(2)学校公布获奖名单,并向获奖教师颁发相应奖励。

六安市金安区教坛新星评选标准

六安市金安区教坛新星评选标准
六安市金安区教坛新星评选标准
评价指标
评 价 标 准
达到等级
一级
二级
完全达到(优)
较好达到(良)
基本达到(一般)




(20分)
学科育人
(5分)
突显立德树人,充分发挥教学的育人价值,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目标设计
(3分)
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紧扣学科核心素养,体现单元整体教学理念。
内容规划
(3分)
课堂教学环节完整,能结合教材与生活实际提炼相关教学主题,以单元教学为基础整体规划,作业设计体现针对性和开放性。
过程设计
(3分)
体现师生、生生互动,结构合理,张弛有度,方法策略与目标达成关联度高。
资源整合
(3分)
课程资源丰富多样,简约实用,能有效支持教学难点的信息技术手段赋能课堂,促进学生深度学习,落实减负增效。




(50分)




课堂组织
(10分)
组织规范有序,师生和谐互动;教学准备充分,教学手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体现以生为本。
教学策略
(10分)
基于课程标准、学业质量标准和学生素养水平高质量实施教学。注重课堂生成,富有教学机智。
教学评价
(10分)
紧扣教学目标,面向全体学生,评价方式多样,评价主体多元。




学习状态
(10分)
学生学习兴趣浓厚,参与度高,主动挑战疑难问题,并有效解决。
目标达成
(10分)
学生普遍完成既定学习任务,目标达成度高。
师德演讲
(10分)
内容详实,结构严谨,语言表达规范、生动,富有感染力。

中小学教坛新秀评审参考标准(含三类)(修改)

中小学教坛新秀评审参考标准(含三类)(修改)

中小学教坛新秀评审参考标准(含三类)1.优秀青年学科教师评审参考标准评审范围评审内容评价标准分值综合荣誉学科教师获得学校和镇(街道)优秀教师、先进个人等荣誉校级2分,镇街级3分,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10成果业绩辅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奖;或教师参加教学比武、青年教师技能大赛、班主任能力大赛等获奖;或所负责管理科组、社团、级组等获得团体奖项其中镇街级获奖2分,区级二等奖3分,一等奖5分;市级三等奖3分、二等奖5分,一等奖7分;省级三等奖5分,二等奖7分,一等奖10分;国家级三等奖7分、二等奖10分、一等奖15分。

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20分。

20撰写论文、教学设计、课例、班主任故事、教育案例等获奖校级1分、镇街级2分、区级3分、市级5分、省级7分,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5分。

15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并承担主要任务校级1分、镇街级2分、区级3分、市级5分、省级7分,按级别算最高得分;主持课题者可额外加3分。

10承担各级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讲座、报告等校级1分、镇街级2,区级5分、市级8分、省级及以上10分,可累计得分,最高不得超过15分。

15 任教班级学科成绩优良情况学校满意度调查,70%以上12分,80%以上15分,90%以上18分,95%以上20分。

20发展潜质综合参评者各项条件及其发展优势,对参评者进行打分,优秀8-10分,良好6-7分,一般1-5分,该项最高不超过10分。

10评审范围评审内容评价标准分值综合荣誉班主任获得学校和镇(街道)优秀班主任荣誉校级2分,镇街级3分,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10成果业绩辅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奖;或教师参加教学比武、青年教师技能大赛、班主任能力大赛等获奖;或所负责管理科组、社团、级组等获得团体奖项其中镇街级获奖2分,区级二等奖3分,一等奖5分;市级三等奖3分、二等奖5分,一等奖7分;省级三等奖5分,二等奖7分,一等奖10分;国家级三等奖7分、二等奖10分、一等奖15分。

三山区教坛新星评选细则

三山区教坛新星评选细则

附件一、三山区第四届“教坛新星”评选细则一、基本条件(必备)1.具备教师资格2.从教年限为2011年9月份之前(含9月)开始在本岗位连续从教3.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二、现场考核(10分)1.教学演讲:5分2.计算机应用技能操作考核:5分三、教育教学(25分)1.公开课教学: 3分「区级:2分,市级:3分」2.区级校本培训主讲教师:2分「一次计1分」3.教学技能比赛: 5分「区级获奖:1-2分;市级:2-3分;省级:3-4分;国家级4-5分」4.辅导学生,含团体奖: 4分「区级二等奖0.5分,一等奖1分;市级:1-2分;省级:2-3分;国家级4分」5. 担任过班主任或大队辅导员:1分6.备课质量:10分「教师提供上学年原始备课笔记(教研员提供上一学年度原始听课笔记,听课每年不得少于50节)」四、教科研工作(15分)1.区学科中心组成员: 1分2.承担区级以上立项的课题研究: 2分「课题立项1分;有成果1.5分;结题2分」3.论文评比获奖: 4分「区级1-2分;市级2-3分,省级3-4分」4.课堂教学比赛获奖: 6分「区级2-3分;市级3-4分;省级4-5分;国家级5-6分」5.教育教学文章发表:2分「在省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或其他有刊号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文章」五、课堂教学(50分)现场听课打分,标准见市、区有关课堂教学评比要求六、几点说明1.各种证书需上交原件和复印件。

2.“教学技能”是指“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育叙事、课件制作、说课、教学基本功(包括写字、下水作文、口语表达)”等6个方面。

3.学生竞赛辅导教师,必须以获奖通知为依据。

4.所有比赛(含辅导学生竞赛)及评选,同类别的(包括同篇论文)以所获最高奖次计分。

附件二:三山区第四届“教坛新星”评选名额分配附件三:三山区第四届“教坛新星”推荐评选表单位:(盖章)2014年3月日。

教坛新秀评选标准

教坛新秀评选标准

教坛新秀评选标准
评选对象为年龄在35周岁下受聘的青年教师。

中国的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般会定期评选当地的教坛新秀,按行政区级别可分为省教坛新秀、市教坛新秀、县教坛新秀等,按学校级别可分为高校教坛新秀、中小学教坛新秀、幼儿园教坛新秀等。

各地各类教坛新秀评选条件和标准大同小异。

评选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教育理念新,教学实践能力强,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所教学生反映好,在当地青年教师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三)在学科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上有创新或在教学研究上成果显著。

(四)德育工作。

担任班主任工作,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认真开展班级活动,关心热爱学生,肯动脑,勤上班,坚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班级管理好,班风学风好,学生成绩不断提高。

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职业道德高尚,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服从分配,乐于奉献,出勤率高,工作量饱满;关心集体,团结同志,进取心强;同时在当年度的德育、教学、教研、青年教师综合素质比赛四个方面的工作中有一个方面符合条件者,均可评为“教坛新秀”。

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教坛新秀培养、评选和管理办法

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教坛新秀培养、评选和管理办法

**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教坛新秀培养、评选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品德优良、业务过硬、充满活力、适应21 世纪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继续实施骨干教师培养工程,计划在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培养、评选和奖励一批不同层次的具有先进水平的教育教学人才。

第一层次:具有自治区本学科先进水平,在全区教育界或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其中一部分在国内教育界有一定影响的教坛明星;第二层次:在我市乃至广西保持学科优势,在自治区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第三层次:在我市中小学各自的学科领域里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起示范带头作用的中青年教学骨干;第四层次:在我市中小学各自的学科领域里有一定学术造诣、成绩较显著、起到较好示范带头作用的青年教学骨干。

第二章评选第三条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教坛新秀评选对象为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重点是在普通中小学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

第四条全市共培养、评选教坛明星100 名、学科带头人1000 名、教学骨干5000 名、教坛新秀1000 名。

第五条教坛新秀评选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遵循教育规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工作积极性,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

曾荣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先。

(三)教育思想端正。

树立新的教育观念,面向全体学生,自觉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参与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

(四)具备较高的素质。

具有比较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学科大循环教学。

教坛新秀评比办法

教坛新秀评比办法

教坛新秀评比办法一、评选目的鼓励青年教师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塑造青年教师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发挥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同时,为县、市级教坛新秀评比推荐、选拔人才,搭建舞台,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二、评选范围工作二年(含)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的我校教师均可参评。

三、评比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实践能力强,教学素养好,教育教学成绩比较显著。

三、具体要求:(一)认真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积极投身于课堂教学改革和实践,善于优化教学过程,勇于探索教学方法的创新,课堂教学注重学生发展,教学业务水平得到同行认可。

近两年来,开设校级公开课2节(含)以上,或开设县级及以上公开课至少1节。

(二)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近两年中,至少有一篇与学科对口的论文或案例获得校级论文评比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县级论文评比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主持或参与校级以上课题研究。

(三)所教学科的教学质量比较高,学生学业负担比较轻。

能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

近两学年中,所教学科的学生成绩合格率与优秀率在学校同年级中居中上游水平;所带学生在校、县及以上竞赛中成绩突出。

学生评价较好。

四、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校级教坛新秀评比领导小组,负责评比办法的制订、修改和对评比结果的审定。

名单如下:组长:分管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

成员:学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评审组,由教科室和教务处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各教研组长和部分资深教师担任。

五、评选办法一、评选活动原则上为两学年举行一次,逢双学年进行。

二、申报人根据评选条件,填写报名表。

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均须参加(已获得县级以上优青或教坛新秀的教师可不参加)。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文(3篇)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文(3篇)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文一、背景介绍市中小学教育是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基石,为了发现和培养优秀的教师,提升教育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开展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

本工作细则旨在明确评选政策、程序和标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

二、评选范围本次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的范围包括全市各类中小学的教师。

三、评选标准教师在评选中将按照以下标准来进行综合评价:1. 教学成果:评估教师在教学方面的成果和影响力,包括教学效果、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教育教学方法创新等。

2. 专业能力:综合评价教师的学科理论知识、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技能、学科学术研究成果等。

3. 教育教学改革:评估教师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贡献,包括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教学改进实践、教育教学经验分享等。

4. 师德师风:评估教师在工作纪律、教师职业操守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表现。

四、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1)各中小学可以自愿推荐候选教师,推荐名额不设限制。

(2)候选教师的推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展示材料、推荐理由等。

2. 评审阶段:(1)成立评审委员会,由教育行政部门、专家学者和教育工作者组成。

(2)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教师的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和排名。

(3)评审结果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评选出市中小学教坛新秀。

3. 公示阶段:评选结果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将公示在各中小学、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媒体上,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评选结果的效用和保密1. 评选结果对获选教师具有荣誉和激励作用,可以作为教师晋升、职称评定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的参考依据。

2. 评选结果将严格保密,未获选教师的个人信息和评审过程不得透露给外部个人和机构,以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六、奖励和表彰获得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称号的教师将获得以下奖励和表彰:1. 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证明其在教育事业中的突出贡献。

2. 享受一定额度的奖励经费,以资助其教育教学研究和个人发展。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模版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模版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模版一、背景与目的市中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优秀的教师队伍的支持,为了发掘和推广优秀的教育教学工作者,激励广大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评选范围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活动面向全市各级中小学的教师。

推荐对象应具备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且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条件1.具备中小学教师身份,且已经从事教育教育工作满3年以上。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守教育教学规范,无违纪行为。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明显成绩,能够通过实际案例展示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

4.具备一定的自我学习和创新能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

四、评选程序1.自荐阶段:a)教师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个人简历。

b)教师撰写一篇教育教学方面的经验或者研究成果。

c)学校组织初评,筛选出最有潜力和最突出的教师,推荐其进入评选。

2.初审阶段:a)由专家组成的评委会对推荐教师的个人信息和教育教学成果进行评审。

b)评委对教师所撰写的经验或研究成果进行评分。

c)按得分从高到低选出一定数量的候选人进入终审阶段。

3.终审阶段:a)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候选人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其教育教学经验和实际教学能力。

b)评选委员会综合考虑面试结果和初审阶段的评分,最终确定优秀新秀名单。

五、评选标准1.教学能力:根据教师的教学反馈、学生评价以及成绩提升情况等综合评价其教学能力。

2.教学研究:评价教师的教学研究成果和对教学改革的主动参与情况。

3.师德师风:考察教师的道德操守、职业操守,是否敬业爱生。

4.创新实践: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实践成果和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5.社会影响力:考察教师在本校或本区域的教育教学领域内的影响力和影响范围。

六、奖励措施1.表彰优秀新秀:对评选出的优秀新秀进行集中表彰,并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2.宣传推广:通过媒体宣传和推广,将优秀新秀的教育教学经验广泛传播。

3.培训机会:对优秀新秀提供专业培训和进修机会,提升其教育教学水平。

教学能手教坛新星评选考核内容及要求

教学能手教坛新星评选考核内容及要求

XX县“教学能手”暨第七届“教坛新星”评选考核内容及要求一、教学设计1、竞赛形式:当堂公布课题,限时完成2、分值:20分3、要求(1) 教学目标设计符合课程标准,切合学生实际,明确、准确、具体。

(2) 教学内容设计重点突出,难度、深度适当,注意与学生已有知识相衔接。

(3) 教学结构设计合理完整,具有创造性,作业量适中。

(4) 教学手段、方法与教学目标、内容相匹配,注重展示思维过程,新旧知识联系自然。

(5) 教学设计有创新、有特色,教学预想效果科学、务实。

(6)体现本学科特点。

⑺不准带教材、教参等任何参考资料,备课用的笔、纸、教材等一律由评选委员会统一提供,作图工具由参赛教师自备。

⑻120分钟内完成。

说明:教学设计为单独考核内容,原则上与研究课不是同一课题。

二、研究课1、竞赛形式:随班上课2、分值:50分3、要求:(1)导入:善于以较好的技巧、引人入胜的方式进入本堂教学内容。

(2)授课:逻辑严密、思路清晰、示范准确,无科学性错误。

(3)组织学生:激发学生学习动机,使学生感兴趣地参与课堂学习。

(4)纪律管理:善于引导课堂教学中学生学习行为,管好班级纪律。

(5)学法指导:教学过程中、注重学习方法的指导,使学生学会学习,能举一反三。

(6)交流互动:善于与学生交往、对话、交流、合作完成教学过程,善于引导学生合作学习,体现多元化的学习方式。

(7)答疑:激发学生思考,释疑解惑。

(8)情感:能及时调动学生情绪、增强教学感染力,课堂气氛活跃。

(9)应变:能随机应变,体现课堂教学的生成性。

(10)强化:既体现教学过程的完整性,又能重点突出。

(11)反馈:得体地对教学中的情况进行反馈,使学生受到启发,提高教学效果。

(12)结课:善于调控课堂教学,艺术地结束教学。

说明:研究课的课题根据本学科实际教学情况另行确定,一般提前半天给课题让参赛教师自己进行教学设计。

三、教学基本功1、竞赛形式:结合研究课同时考核2、分值:10分3、要求:(1)口语表达:口语表达准确、简洁易懂、逻辑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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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骨干教师评审标准(试行)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具有相应系列的中级教师职务,小学教师为小学一级。 3、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取得市级“教坛新星”称号,经考核合格。 二、师德修养 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三、教育教学 近五年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 1、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2、近五年来在学校(农村学校在中心校)教学评比中成绩突出。 3、工作量饱满,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近五年来教师承担满教学工作量,学校管理人员须兼课,其中校长须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4、副校长需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3、中层管理人员须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2。教研员、电教馆人员按岗位职责出满勤。 4、近五年来,在中心校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3次。其中至少1次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1次。 5、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近五年来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4次。总结推广课改经验,对本学科的教研科研与指导有创新之处。 6、参选者均须参加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能力考核。 四、 教研科研 近五年来,教研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教研人员必须同时具备2条): 1、在省内统一刊号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1部。凡合著,每部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3、在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或教育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得一等奖2次(农村学校教师1次)或获得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农村学校教师获得二等奖以上2次)。 4、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学用书编写1次。 5、市级以上课题立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6、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会演、会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项2次(农村学校教师1次)。 五、培养指导教师 [教师] 在校本教研中起专业引领作用,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研教改活动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 [教研员] 在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中起专业引领作用,结合本地区学科教师、教研人员的实际,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与教师全流程作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研活动等多种形式,对教师、教研人员进行指导与培训。近五年来,所辅导的教师、教研人员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 六、申报人员品德言行必须堪称师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申报 1、近三年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 2、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3、搞有偿家教,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教辅用书,或违反相关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 七、其他 在同等条件下,农村学校教师参加骨干教师评选优先推荐。城镇学校教师申报骨干教师评选,须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附件:1、蒙城县中小学名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3年蒙城县名师评名额
教坛新星:71人 骨干教师:36人 学科带头人:23人 特级教师:12人
附件2:
2013年蒙城县市级名师评选标准
市教坛新星评审标准(试行)
市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试行)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具有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 3、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获得市级“骨干教师”称号,经考核合格。 二、师德修养 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三、教育教学 近五年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 1、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2、近五年来在学校以上(小学在中心校、初高中在县区以上)同层次学校教学评比中,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等级),3次合格率名列前四分之一。 3、工作量饱满,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近五年来教师承担满教学工作量,学校管理人员须兼课,其中校长须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4、副校长需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3、中层管理人员须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2。教研员、电教馆人员按岗位职责出满勤。 4、近五年来,在县级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4次。其中至少1次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1次。 5、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卓著。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五年来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5次。其中至少2次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总结推广课改经验,对本学科的教研科研与指导有创新之处。 6、近五年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7、参选者均须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考核。 四、教研科研 近五年来,教研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教研人员必须同时具备2条,第5条必备): 1、在具有CN刊号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且在省内统一刊号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不含增刊、论文集)。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1部。凡合著,每部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3、在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或教育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得一等奖3次(农村学校教师2次)或获得一等奖2次、二等奖2次(农村学校教师获得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 4、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学用书编写2次(农村学校教师1次)。 5、主持市级以上课题1项,并已结题。 6、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会演、会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项3次,其中获一等奖1次(农村学校教师2次)。 五、培养指导教师 [教师] 在校本教研中起专业引领作用,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研教改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近五年以来,所辅导的教师至少2人次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 [教研员] 在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中起专业引领作用,结合本地区学科教师、教研人员的实际,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与教师全流程作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研活动等多种形式,对教师、教研人员进行指导与培训。近五年来,所辅导的教师、教研人员至少有3人次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 六、申报人员品德言行必须堪称师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申报 1、近三年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 2、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3、搞有偿家教,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教辅用书,或违反相关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 七、其他 城镇学校教师申报市学科带头人评选,须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蒙城县关于开展2013年“3116”市级名师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局《关于实施亳州市“十二五”3116名师工程的意见》(教人〔2013〕3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3年拟评选表彰市级教坛新星300名、骨干教师150名、学科带头人100 名和特级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对象 全县公、民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和电大的在职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和电化教育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指标 具体评选推荐名额见《蒙城县中小学名师评选推荐名额表》(附件1)。 三、评选标准 市级评选参照《2013年蒙城县名师评选标准》(附件2)执行,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细化、量化评选细则。 四、评选原则 参评对象原则上要逐级申报,即申报市级骨干教师需是市级教坛新星,申报市级学科带头人需是市级骨干教师,申报市级特级教师需是市级学科带头人。 年龄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市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市级学科带头人评选;年龄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市特级教师评选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市特级教师评选。直接申报市级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评选的人员比例均不超过各类总数的20%。 各学校(农村中心校)要积极开展教学能手或教学之星、骨干教师等评选活动,形成市、县、校三级联动,共同激励教师队伍成长与发展的良好格局,推动我市名师工程向纵深发展,为实现校级申报县级、县级申报市级、市级推荐上报省级逐级申报工作奠定基础。 五、推荐评审办法 (一)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负责实施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评选程序为: 1、个人申报。个人对照评审标准条件结合自身情况申报,如实提供相关评审材料。 2、单位推荐。单位成立推荐评选小组,统一审查,由校长(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上报县教育局。 3、各校成立评审专家组,对参评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组织专家组按照评审标准逐一对参评人选进行评审。 4、材料报送。各单位评选结果及个人材料于7月26日中午12:00前以文件形式报县教育局。报送名额按分配表1:1上报。 (二)市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评选办法 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负责实施市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和市直学校等申报的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的评选认定工作。市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推荐评审程序为: 1、个人申报。个人对照评审标准条件结合自身情况申报,如实提供相关评审材料。 2、单位推荐。单位成立推荐评选小组,统一审查,由校长(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上报县教育局。 3、县级初评。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联合成立市级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推荐评审小组,对参评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组织专家组按照评审标准逐一对参评人选进行评审。县级评审结果按分配名额上报。 4、市级评审认定。在组织、纪检部门监督下,组织专家对市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进行集中评审,并按1.5:1比例择优认定,认定结果在亳州教育网予以公示。 六、有关要求 (一)各学校推荐市级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参评人选的材料于7月25日中午12:00前报县教育局教研室。 (二)学校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及时查处各类举报、投诉,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规范申报评选程序,严格执行评审标准,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以便追究责任。联系人:刘继明 电话:7634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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