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考试命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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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语文考试说明

一、考试的依据、范围和原则

命题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建立新的评价体系促进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以本届毕业生所用教材和与学生的阅读水平相适应的课外语言材料为命题范围。

立足于语文教学改革的发展,试题符合学生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与学生的已有经验和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使语文考试最大限度地为每一个学生服务。

恰当地处理语文课程标准中提出的三个维度的关系,不仅要考查学生语文知识的掌握和语文能力的发展情况,还要反映出学生掌握语文学习方法的情况,并重视考査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发展状况。

正确处理教材与课外语言材料的关系,以考查学生“得法于课内,运用于课外”的语文能力发展状况。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尽量彰显开放的风格,意在以开放创新的考试理念促进开放创新的语文教学。首先表现为开放的选材,加强语文学习的课内外联系——由语文到生活、由生活到语文,利用丰富的课程资源,考查学生的语文实践运用能力。

其次表现为开放的设题,试卷中无标准答案但答题有标准的题目占一定的比重。

(一)积累与运用

1、正确识读并识别常用汉字,做到书写正确、规范、美观。

2、积累一定量的词语,能准确理解其意义,并能正确运用。

3、根据交际情境,进行多种形式的语言表达,做到简明、通顺、得体。

4、正确默写、理解并运用教材及课标要求背诵的优秀诗文中的名句;并对古诗文有赏析能力。

5、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6、阅读课程标准推荐的中外文学名著,了解主要内容。

(二)现代文阅读

1、理清文章思路,整体把握文意。

2、理解文章的主要内容,筛选、捕捉相关信息,对文章的要点进行整理和概括。

3、领会重要词句在具体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

4、结合生活实际,写出对文段内容和表达的见解、情感体验。

5、初步鉴赏文学作品中的形象,情感和语言。

6、运用相关知识解决阅读中的有关问题。

(三)文言文阅读

1、能正确诵读文言文。

2、掌握常见的文言实词和虚词的意义。

3、能用现代汉语准确地翻译文言句子,概括文言文段的主要内容。

4、能读懂浅显的课外文言文,理解文章的基本内容。

(四)作文

1、文体:记叙文、简单的说明文、议论文和常见的应用文。

2、记叙内容具体,详略得当;说明抓住事物特征,明白清楚;议论观点明确,有理有据;应用文格式正确,语言简明得体。

3、准确理解题目要求,中心明确,层次清楚,感情真挚,能表达对自我、社会、自然的一定程度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有正确的人生态度和价值取向。

4、能正确使用常见的标点符号,书写规范、整洁。

5、能恰当运用常见表达方式和修辞方法,语言生动、通畅,富于表现力,表达有一定创意。

三、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1、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150分钟,试卷满分:120分。

3、试题包括选择、填空、简答、默写和作文。

4、语言积累和运用(20分);阅读(50分);作文(50分)。

5、试题难易比例:容易题约60%;适中题约30%;较难题约10%。

2011年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数学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评估初中毕业生达到《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2001版》(以下简称《标准》)所规定的数学学业水平的程度。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二、考试命题的依据

以《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2001版》为依据进行命题。

三、考试命题的指导思想

1、考试体现《标准》的评价理念,引导和促进数学教学全面落实《标准》所设置的课程目标,改进学生的数学学习方式,丰富学生的数学学习体验,提高学生学习数学的效率,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综合有效地评价学生的数学学习状况。

2、考试既重视对学生学习数学知识与技能的结果和过程的评价,也重视对学生在数学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方面状况的评价。

3、考试命题面向全体学生。根据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和生活经验编制试题,使具有不同的数学认识特点、不同的

数学发展程度的学生都能表现出自己的数学学习状况。力求公正、客观、全面、准确地评价学生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所获得的相应发展。

四、考试命题的原则

1、基础性

试题首先关注《标准》中最基础和最核心的内容。注重考查基础,体现基础性、普及性。命题突出对学生基本素养的评价。即所有学生在学习数学和应用数学解决问题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必须掌握的基本概念、常用的技能、核心观念、思想方法。

2、公平性

试题素材,求解方式等体现公平性。考试的内容,试题素材和试卷形式对每一位学生是公平的。试题不需要特殊背景知识才能够理解,制订评分标准系统时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合理的,但没有预见到的答案形式,尊重不同的解答方法和表述方式。

3、现实性

试题背景来自于学生所能理解的生活现实,符合学业所具有的数学现实和其它学科现实。应用性问题的题材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能够在学生的生活中找到原型。

4、有效性

试卷应当有效地反映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状况和所达到的水平。

以下几点应特别注意:

(1)关注对学生数学学习各个方面的考查,既有对学生数学学习结果的考查,也包括对学生数学学习过程的考查;也包括对学生思维特征的考查。

(2)试题的求解过程反映《标准》所倡导的数学活动方式,如观察、实验、猜测、验证、推理等,而不仅仅是记忆、模仿与熟练。

五、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形式。

2、试卷结构

全卷满分为12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试题题型将有:选择题、填空题、证明题、应用性问题、阅读与分析题、探索性问题、开放性问题等形式。比例为:选择题、填空题共约占40%,其它部分共占60%。

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实践与综合应用四个领域的内容在试题中所占的比例与它们在教学中所占

课时的百分比大致相同,内容比例为:数与代数约占40%,空间与图形约占35%,统计与概率约占20%,实践与综合应用约占5%。

试题按其难度分为容易题、中等题和较难题。按难易程度赋分比例为:

容易题:中等题:较难题=6:3:l。

考试时不准使用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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