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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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PPT课件
25
1.1.4 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 所有权
占有、使用、收益
集体 和处分的权利,也 土地 可依法转让、抵押 所有 和租赁,但它不得 权的 自行将土地非法 行使 转让为乡(镇)
村建设以外的建
设用地。
村民集体所有
乡(镇)农民 集体所有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 村民委员会经营、
管理
乡(镇)集体经济 组织经营、管理
29
土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其使用权。中央国
地
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使
用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
权
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其建 设用地使用权。
的
确
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 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改变。另一方面,用地单位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
是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利,它包括了对土地的占有、使
修改了《宪法》的有关条款,在《宪法》中删去了禁止土地出租的
条款,增加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的内容。这就
为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和转让提供了《宪法》依据。
20
1988年12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根据(宪法》修正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做了相应修改,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
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
偿使用制度”。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从此有了法律依
据。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
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
条明确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
土地性质及分类9ppt课件
居住用地
R居住用地调整说明
居住用地小类的划分调整: 新版修订将居住用地小类调整为“住宅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其中: “住宅用地”既包括住宅建筑用地,也包括城市支路以下的附属道路、停车 场、小游园、绿地等用地;“服务设施用地”指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 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 地(中小学用地划入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所取得土地为划拨土地,按现行规定,则应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拍卖方式 取得,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相关问答
1、一个未开始销售的房地产项目,用地性质是综合用地土地,是否需要转为商住用地后才能销售? 用地性质属于综合用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可以进行销售。但综合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居住 用地为70年,为维护购买者的权益,购买者可要求开发商到国土部门将该用地性质改变为居住用 地,并相应延长土地使用期限。
(4)利用上空或地下作多种用途的用地按地面使用的主要性质作为用地归类的 依据。如一个广场的下面虽作了地下汽车库,但这块用地仍为广场用地(G3), 而不是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四、土地使用性质
一、关于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土地使用性质由城市规划控制,要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通常是这样的:
1、所取得的土地为出让土地,通常可直接向政府土地部门申请变更用地性质, 政府土地部门会征询规划等部门的意见,决定是否同意,如果同意,需补 交土地出让金;
用地性质分类中注意事项
(1)独立地段的单位用地内往往有 多种不同性质的建筑和用地
一座工厂,除生产厂房外,还有附属的办公室、 仓库、食堂等设施,但这些设备是从属性的, 为工厂生产服务的,因此整个工厂均归工业用地
一座大学,既有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 用房,还有体育室、运动场、仓库、实习工厂、 食堂,以致所属的研究所、设计院、汽车队等 等,但从其主要性质来看,仍为高等院校用地 。应注意的是,单位内的职工生活区(包括住宅、 服务设施等用地)要划出,归到居住用地(R)
土地权属与土地管理
05
土地权属与土地管理的实践案例土地权属争议解决的源自践案例土地权属争议解决的经验
• 土地权属争议解决需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公平合理地处理 • 土地权属争议解决需要依靠法律途径,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土地权属争议解决的实践案例
• 某村农民甲与农民乙因土地权属发生争议,双方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未能解决 • 最后,农民甲将农民乙起诉至法院,法院根据《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判决农民甲胜诉,确认了农民甲的土地权属
土地权属的确权原则及其方法
01
土地权属的确权原则
• 土地权属的确权应当坚持依法登 记、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 • 土地权属的确权应当尊重历史、 照顾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
02
土地权属的确权方法
• 土地权属的确权可以通过土地调 查、土地测量、土地登记等方式进行 • 土地权属的确权需要参考历史资 料、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等 相关证明材料
土地管理法规的执行及其监督
土地管理法规的执行
• 土地管理法规的执行需要依靠土地管理 部门、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 • 土地管理法规的执行还需要加强土地管 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土地管理水平
土地管理法规的监督
• 土地管理法规的监督主要包括立法监督、 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 • 土地管理法规的监督还需要充分发挥社 会监督的作用,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土地 权属的法定性和稳定性
未来土地管理的趋势及其展望
01
未来土地管理的趋势
• 土地管理将更加重视土地资源的保护和 合理利用,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 • 土地管理将更加重视土地市场的调控, 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 土地管理将更加重视土地管理的法制化、 科学化和信息化,提高土地管理水平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PPT课件
登记的期限
❖ 抵押登记、注销登记为15日; ❖ 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等其他类型登记为20
日(不含公告期限)。 ❖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土部门负责人
批准后,地权属争议未解决的; ❖ 2、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 3、未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 ❖ 4、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申请登记的; ❖ 5、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 6、无合法用地批准等土地登记申请要件的; ❖ 7、对经营性用地没有按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的; ❖ 8、协议出让地价低于出让底价的; ❖ 9、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 ❖ 10、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而设定抵押的; ❖ 11、异议登记期间未经异议登记权利人同意,申请办理抵
押登记的; ❖ 12、查封登记解除前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 13.未按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权限办理供地手续的。
登记的责任
❖ 行政责任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 (2007年 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发布的第15号 令)第7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 节轻重,分别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 级及撤职处分:
❖ 土地证书上其他内容变更的,须更换土地权利 证书。
颁发证书
第十七条 土地权利证书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集体土地所有证; (三)集体土地使用证; (四)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在国 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 用地使用权在集体土地使用证上载明; 土地抵押权和地役权可以在土地他项权利证明 书上载明。 土地权利证书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
❖ 经济责任 违规登记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第三章 土地管理法PPT课件
3、土地所有权的范围
(1)国有土地所有权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 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 荒地、滩涂除外。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 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 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2)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 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 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3)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3、土地管理法:调整以土地为客体形式的 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土地管理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 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因确认土地所有 权、取得和转让土地使用权、开发利用土 地,以及规划、管理、保护土地而产生的 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主体、客体、内容 4、土地管理法的调整方法 (1)民事性的调整方法,即土地法律规范以平等、
自愿、有偿方法为调整手段; (2)管理性的调整方法,即以指导性与强制性的
管理、监督的法律手段进行调整。
第二节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一、土地所有权 1、概念: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对其所有的
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1.国家 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地方人民政府不是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分级所
实体法是规定和确认权利和义务以及职权 和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宪法、行政 法、民法、商法、刑法等等;
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 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 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行政诉讼法、行政 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 程序法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PPT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专题
《土地管理法》概况 《土地管理法》的几个重要土地制度 农用地转用审批 土地的收回与土地收购储备
1
一、《土地管理法》概况
《土地管理法》是行政管理法,不是土地市场交易法。1986年的 这部《土地管理法》经过1988年(有偿配置、依法转让)、1998年 (耕地保护)、2004年(征收与征用)三次的修改和修正,始终维持 着一部管理性法律的本色,主要是对土地的权属、用途管理、耕 地的保护等进行规范,而土地交易如土地的出让划拨、转让、租 赁、抵押等,主要在《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 院55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当中予以规范。
8
(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1、土地用途管制的概念
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社会和环 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土 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 途利用土地,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的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 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 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6
(一)土地的所有制形式
4、土地登记制度(《物权法》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不需登记直接产生物权的效力;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需要登记以后才能产生物权 的效力,但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登 记也产生物权的效力。
7
(一)土地的所有制形式
5、土地使用权取得和交易的严格法定性。民法的基 本原则是民事行为不违法就是合法的,但土地取得 及交易无法律依据均为非法。
《土地管理法》概况 《土地管理法》的几个重要土地制度 农用地转用审批 土地的收回与土地收购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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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管理法》概况
《土地管理法》是行政管理法,不是土地市场交易法。1986年的 这部《土地管理法》经过1988年(有偿配置、依法转让)、1998年 (耕地保护)、2004年(征收与征用)三次的修改和修正,始终维持 着一部管理性法律的本色,主要是对土地的权属、用途管理、耕 地的保护等进行规范,而土地交易如土地的出让划拨、转让、租 赁、抵押等,主要在《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 院55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当中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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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1、土地用途管制的概念
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社会和环 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土 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 途利用土地,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的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 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 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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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的所有制形式
4、土地登记制度(《物权法》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不需登记直接产生物权的效力;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需要登记以后才能产生物权 的效力,但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登 记也产生物权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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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的所有制形式
5、土地使用权取得和交易的严格法定性。民法的基 本原则是民事行为不违法就是合法的,但土地取得 及交易无法律依据均为非法。
农村土地权属管理共22页PPT资料
(一)土地权属争议的含义:
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 属争议。它一般发生在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 间、单位与单位之间。权属争议的特征是,争议 的土地权属不明确,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 处于不确定状态,争议双方都有各自的主张。调 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因土 地所有权、使用权归属而发生的争议确定土地权 属,简称确权,是指依法对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 进行确认、登记的行为。
据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即农村土地归属不明时,适用 集体所有优先的推定。但《宪法》第9条对自然资源属性的广 义之地的所有权界定的规定是:“矿藏、水流、森林、山岭、革 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伞民所有;由 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 外。”《物权法》第4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也做 了类似规定。显然,对于具有自然资源属性的广义之地而言, 上述规定体现的是国家所有优先推定,这与《宪法》第lo条、 《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物权法》第47条对农村土地集体所 有的优先推定相矛盾。这种矛盾不仅导致了对法律认识的分 歧,而且在法律适用上也出现了不一致的情况。实践中,政府 在处理涉及国家与集体土地权属争议时,采取的做法是困家 所有优先推定,而争议一旦诉至法院,法院的裁决则往往是 集体所有优先推定。这导致了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在法律适 用上相互对立的局面,对正确解决土地权属纠纷十分不利。
农村土地权 属管理
目录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权属管理 二、农村土地权属管理现状 三、农村土地权属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解决农村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权属管理问题的办
法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权属管理
• 土地权属:土地权属是指土地产权的归属,是存在 于土地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权利。它包括土地所有权
《土地管理法》课件
重要性
土地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对于维护国 家安全、生态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管理法的历史和发展
历史
我国土地管理法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最初的《土地管理法》到修订后的 《土地管理法》,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发展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加速发展,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需要不断完善土地管理法,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促进可持续发展。
保护农民土地权益
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农村土 地的权属和流转制度,保 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激 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通过规范农村土地利用和 管理,优化农村产业结构 ,提高农村经济效益。
增加农民收入
土地管理法为农民提供了 更多的土地权利和机会, 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来源, 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
对环境保护的影响
1 2
保护耕地资源
土地管理法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农用地,保护了 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维护了国家的粮食安全。
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
通过土地利用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手段,加强对自 然生态的保护和修复,提高了环境质量。
3
控制环境污染
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利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 染进行了规定和限制,有利于控制环境污染,保 护生态环境。
01
信息化技术在土地管理中的应用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土地管理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02
遥感技术在地籍调查中的应用
利用遥感技术进行地籍调查,提高地籍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03
GIS技术在土地规划中的应用
利用GIS技术进行土地规划,实现规划方案的模拟和优化。
06
土地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对于维护国 家安全、生态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管理法的历史和发展
历史
我国土地管理法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最初的《土地管理法》到修订后的 《土地管理法》,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发展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加速发展,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需要不断完善土地管理法,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促进可持续发展。
保护农民土地权益
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农村土 地的权属和流转制度,保 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激 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通过规范农村土地利用和 管理,优化农村产业结构 ,提高农村经济效益。
增加农民收入
土地管理法为农民提供了 更多的土地权利和机会, 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来源, 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
对环境保护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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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耕地资源
土地管理法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农用地,保护了 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维护了国家的粮食安全。
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
通过土地利用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手段,加强对自 然生态的保护和修复,提高了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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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环境污染
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利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 染进行了规定和限制,有利于控制环境污染,保 护生态环境。
01
信息化技术在土地管理中的应用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土地管理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02
遥感技术在地籍调查中的应用
利用遥感技术进行地籍调查,提高地籍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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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S技术在土地规划中的应用
利用GIS技术进行土地规划,实现规划方案的模拟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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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产权制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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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永佃权
永佃权是由永佃权人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 金,为耕作和放牧的需要长期或永久使用 土地,并获得相应收益的权利。
永佃权实质上是土地用益权,是他物权的 一种。中国从唐朝开始出现的田面权类似 于永佃权。
28
五、地上权
地上权是指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在他人土地上设 定建筑房屋、种植竹木等项权利。地上权是一种 用益物权。
所有这些契约都必须在行政主管机关登记 才具有法律效力。
16
第四节 土地国家管理制度
一、建立土地国家管理制度的客观必要性 (一)土地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二)土地供给的稀缺性 (三)土地利用的社会性
17
二、土地国家管理的内容、目 的、任务和手段
(一)土地国家管理的基本内容 1. 土地权属管理 2.土地利用管理
土地发展权就是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之权,如农地 变更为城市建设用地,或使土地原有的使用强度 升高。
当今世界各国对土地发展权持有两种不同的认识 和处理方式,一种观点认为,土地发展权同地上 权、抵押权等一样,首先自动归属于原土地所有 权人。另一种观点认为,土地发展权一开始就属 于国家,如果土地所有者要改变土地用途或提高 土地使用强度,必须先向政府购买土地发展权。
11
第三节 土地使用制
一、土地使用制的概念 土地使用制是对土地使用的程序、条件和
形式的制度规定,是土地财产制度的另一 个重要组成部分。土地使用权是依法对一 定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并取得部分土地收 益的权利,是土地使用制的法律体现。
12
二、土地所有制与土地使用制 的关系
在整个土地财产制度中,土地所有制决定 着土地使用制。
24
(二)土地所有权的基本属性
1.土地所有权的完全性 2.土地所有权的排他性 3.土地所有权的恒久性 4.土地所有权的归一性 5.土地所有权的社会性
四、永佃权
永佃权是由永佃权人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 金,为耕作和放牧的需要长期或永久使用 土地,并获得相应收益的权利。
永佃权实质上是土地用益权,是他物权的 一种。中国从唐朝开始出现的田面权类似 于永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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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地上权
地上权是指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在他人土地上设 定建筑房屋、种植竹木等项权利。地上权是一种 用益物权。
所有这些契约都必须在行政主管机关登记 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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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土地国家管理制度
一、建立土地国家管理制度的客观必要性 (一)土地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二)土地供给的稀缺性 (三)土地利用的社会性
17
二、土地国家管理的内容、目 的、任务和手段
(一)土地国家管理的基本内容 1. 土地权属管理 2.土地利用管理
土地发展权就是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之权,如农地 变更为城市建设用地,或使土地原有的使用强度 升高。
当今世界各国对土地发展权持有两种不同的认识 和处理方式,一种观点认为,土地发展权同地上 权、抵押权等一样,首先自动归属于原土地所有 权人。另一种观点认为,土地发展权一开始就属 于国家,如果土地所有者要改变土地用途或提高 土地使用强度,必须先向政府购买土地发展权。
11
第三节 土地使用制
一、土地使用制的概念 土地使用制是对土地使用的程序、条件和
形式的制度规定,是土地财产制度的另一 个重要组成部分。土地使用权是依法对一 定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并取得部分土地收 益的权利,是土地使用制的法律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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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所有制与土地使用制 的关系
在整个土地财产制度中,土地所有制决定 着土地使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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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所有权的基本属性
1.土地所有权的完全性 2.土地所有权的排他性 3.土地所有权的恒久性 4.土地所有权的归一性 5.土地所有权的社会性
《中国的土地制度》课件
制定土地转让和租赁制度,促进土地有效利用和 农村产业升级。
3 个人拥有土地难度大
4 土地征收问题
改革土地拥有制度,减少土地征用和流转的限制, 保障农民权益。
加强土地征收程序和补偿机制,保障被征收人合 法权益。
总结
中国土地制度的特点
灵活适应国情、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制度。
中国土地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
加强土地管理和保护,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和农民 增收。
《中国的土地制度》PPT 课件
土地制度对中国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本课程将介绍中国土地制度的定义、 历史沿革、现状以及问题及解决办法。
什么是土地制度
1 定义
土地制度是指关于土地权属、土地使用、土地转让等方面的规定和制度。
2 作用
土地制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农村稳定和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中国土地制度的历史沿度为基础,
新民主主义时期土地制度
2
地主对土地拥有绝对的统治权。
新民主主义时期,土地由地主分配给农民,
实行农田水利建设和土地改革。
3
社会主义时期土地制度
社会主义时期,土地实行农村土地承包制度,
资本主义时期土地制度
4
农民有土地经营权利。
资本主义时期,土地经济逐渐市场化,土地 买卖和流转逐渐普遍。
中国土地制度的现状
公有制土地
国家所有的土地,由政府统一管理。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用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建设的土地。
宅基地
供农民居住和耕种的土地。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中国土地制度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 土地资源分配不均衡
2 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
《农村土地制度》课件
农村土地流转的限制与规范
总结词
农村土地流转受到法律和政策的限制,必须遵守相关规 定,确保公平、公正、合法。
详细描述
农村土地流转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包括不得改变土地的 农业用途、不得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国家有 关环境保护的规定等。同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合法。为了规范农村土地 流转市场,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 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与客体
总结词
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包括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 等。
详细描述
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客体是农村集体所 有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 。
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
总结词
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取得和丧失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详细描述
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取得主要通过继承、赠与、买卖等方式,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而丧失则可能因为放弃、转让、被征收等方式,同样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手续。
05 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制度
农村土地征收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农村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补偿的 行政行为。
详细描述
农村土地征收具有强制性、公益性和补偿性等特点。强制性是指土地征收是国家行政行为,被征收人 必须服从;公益性是指土地征收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补偿性是指国家依法给予被征 收土地的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合理的补偿,保障其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农民基本生活,减少 城乡差距,维护社会稳定 。
02 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
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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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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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
(四).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客体, 内容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是依法使用农民集 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客体是上述使用权主体 依法取得的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 设用地等等.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内容是指集体土地使用 权主题在行使土地使用权的过程当中所产生的权 利和义务.
1.城市市区的土地
2.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 地.
3.依照法律规定国家征用的土地
4.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荒山,荒岭,林地,山岭, 滩涂等土地.
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内容指依照法律规定,国家在 行使土地所有权的国家在行使土地所有权中形成 的权利和义务
2021/3/12
13
第一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
(二)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唯一主体是国家,法律规
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土地的占 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除此之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成为 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因此都无权擅自处置 国有土地,
2021/3/12
12
第一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
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客体是一切属于国家所有 的土地,根据法律规定包括:
第四章 土地权属管理
所谓地权,即土地所有权,按经济界理论,地权即土地产权, 是财产权的一种类型。
地权管理是指有关土地财产权(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 处分权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活动,是国家用以确定、调整和
处理有关土地产权及权属变更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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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内容
第一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 第二节 土地权属管理的任务和内容 第三节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确认 第四节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 第五节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 第六节 土地征用 第七节 土地权属纠纷调处
土地产权是指有关土地财产的一切权利的总合.一 般用”权利束”来加以描绘,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 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和地役权等 多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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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
(二)土地产权的基本特性 1.具有排他性 2.土地产权客体必须具备可占用性和价值性 3.土地产权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 4.土地产权的相对性
(三)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客体和内容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民集体,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是指属于上述农
民集体所有的一切土地,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内容指农民集体在行使
土地所有权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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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
五.我国土地使用权主体,客体,内容
(二)土地使用制度
土地使用制度是人们在一定土地所有制下 使用土地的形式,条件和程序的规定.它表明 了 人们怎样对土地加以利用和取得收益,谁享有土 地使用权及其责,权,利.
土地使用制度的核心内容是确定独立与土 地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以解决土地资源的合 理与有效利用问题,
土地使用权 是依法对一定土地进行利用、 管理并取得收益的权利,是土地使用制度的法 律体现形式,
(一)土地所有制度
土地所有制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 拥有土地的形式,条件和程序的规定.它表明土 地这一生产资料的分配问题.是整个土地制度的 核心,是土地关系的基础,法律表现形式是土 地所有权,即土地所有者对其土地享有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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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土地权属管理的任务和内容
一.土地权属管理的任务 基本任务是:
1, 巩固,维护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 2.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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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的特点:
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 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 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定立承 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土地产权及其基本属性
(一)土地产权的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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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客体,内容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可以是任何依法取得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人;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客体,是国家依法提供给单 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内容,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 主体在依法行使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形成的权 利和义务.
(一)土地使用权的涵义
土地使用权是指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在 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依法交由其使用的国有 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占用,使用,收益以 及依法部分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 的具体体现.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土地使用权分 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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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现行的土地使用制度
我国现行的土地使用制度包括城镇国有土地使用 制度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基本特点:
坚持城镇土地国家所有,在土地公有制的基 础上实行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实现土地 有偿使用并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商品纳入市场经 济运行轨道,通过市场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并 使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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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国土地所有权主体,客体,内容
(一)土地所有权的涵义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以者所拥有的,受到国
家法律保护和限制的排他性的专有权利.土地所 有权包括:
1.土地占有权 2.土地使用权 3.土地收益权 4.土地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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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土地制度与土地产权
一.土地制度概述
土地制度是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土地关系的总 和,是关于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资料的所有,使用管 理的原则,方式,手段和界限等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化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 制度和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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