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司法鉴定讲解
房地产司法鉴定
房地产司法鉴定房地产司法鉴定1. 简介房地产司法鉴定是指由法院或相关司法机关依法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涉及房地产领域的争议、案件进行事实调查、证据搜集和技术鉴定,提供专业意见和鉴定结果的活动。
房地产司法鉴定在解决房地产纠纷、确保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房地产司法鉴定的目的、鉴定主体、程序和实施环节等内容。
2. 目的房地产司法鉴定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科学、客观、专业的手段,确定房地产相关争议案件中涉及的房地产事实真相、价值评估和技术要求等问题,为法院判决提供客观依据。
其具体目的包括:阐明相关房地产事实和情况;对涉案房地产进行评估和价值鉴定;鉴定房地产技术标准和规范;提供房地产市场的专业意见。
3. 鉴定主体房地产司法鉴定的主体包括鉴定委托方、鉴定机构和鉴定专家。
鉴定委托方是指法院或相关司法机关,依法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房地产司法鉴定,授权其对相关案件进行调查和鉴定。
鉴定机构是具备房地产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依法经认定,可以独立从事房地产司法鉴定工作。
鉴定机构需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和专业能力,保证鉴定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可信性。
鉴定专家是指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经验,在特定领域具有较高声誉和专业能力的人员,承担具体的房地产鉴定任务。
鉴定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
4. 程序和实施环节房地产司法鉴定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环节:4.1. 鉴定委托鉴定委托由法院或相关司法机关发出,明确鉴定的范围、目的、要求和期限等,委托书是开展鉴定工作的基础文件。
4.2. 调查和取证鉴定机构应当进行相关的调查和取证工作,搜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相关材料。
调查工作包括实地勘察、询问相关当事人和相关证人等。
4.3. 技术鉴定根据鉴定范围和要求,鉴定机构将收集的证据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和鉴定,运用相关技术和方法,对房地产事实进行评估、鉴定和解释。
4.4. 撰写鉴定报告鉴定结果将以书面形式撰写成鉴定报告,详细陈述调查、取证和鉴定过程,列明鉴定结论和专业意见,对鉴定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也会进行说明。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
我国三大诉讼法都把鉴定结论作为法定证据之一,司法鉴定结论除了本身作为证据外,它还可以对其他证据进行验证,因此在证据体系中鉴定结论常常被称为“证据之王”,它对案件的裁决具有重要的乃至决定性的影响。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就是指同时具有司法鉴定人资格的房地产估价师(以下简称估价师)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当事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运用房地产估价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某些有关房地产价格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判定的活动。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与一般房地产估价在估价程序上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一般房地产估价程序通常以报告交付为终结,而司法鉴定中估价师交付报告后须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证方可被法官(或仲裁员,以下除非特指提及法官均同时包含仲裁员)采信。
目前普遍存在估价师对出庭接受质证重要性认识不足,估计师出庭率低,有些估价师对出庭接受质证的法律程序不清,缺乏接受质证的专门技巧和心理训练,存在因出庭效果较差而畏惧出庭接受质证的情况。
下面就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质证的必要性、质证程序及结合笔者出庭质证经验对估价师质证相关事项进行探讨。
一、估价师接受质证的必要性质证是与当事人主义程序模式相适应的一种司法证明方式,它只能在庭审中通过当事人围绕证据展开对质才能实现。
作为对抗制庭审的核心环节,质证对法官的认证起着关键的作用,它在当事人举证和形成法官依法裁判的事实法官认证中间使证据的价值得以浮现出来,依据。
鉴定结论是否为进行公正审判的资深法官所采信,可以说是检验司法鉴定质量高低的直接砝码。
鉴定人出庭接受法官和诉讼当事人的质询,通过对鉴定结论的质证,对法官的采信与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房地产估价鉴定结论属于人证的范畴,鉴定结论必须经过质证程序才有可能被法官采信,故估价师必须接受当庭质证。
目前在大陆法系国家都明确地把鉴定人与证人区分开来,并赋予鉴定人较证人更高的诉讼地位,有的大陆法系国家将鉴定人视为法官的助手,甚至有的大陆法系国家将鉴定人称为“科学法官”,因而对鉴定人及鉴定人出庭有严格的要求。
房地产司法鉴定
房地产司法鉴定房地产司法鉴定是指通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对房地产相关问题进行评估和判定,旨在解决涉及房地产纠纷的法律问题,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房地产司法鉴定的背景、作用、流程和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述,以展示其重要性和对社会发展的贡献。
一、背景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
然而,与此同时,房地产纠纷也不可避免地增加。
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房产证书和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争议频繁出现,给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为了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的合法权益,房地产司法鉴定应运而生。
二、作用房地产司法鉴定在保护房地产交易各方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1. 保护权益通过房地产司法鉴定,可有效确认合同条款的解释和执行,明确各方权益和责任,为各方提供公正客观的评判依据,避免借助不当手段损害他人利益。
2. 解决纠纷房地产纠纷常常涉及多个方面,如买卖双方的权益冲突、物权纠纷、土地使用权的界定等。
房地产司法鉴定通过审视证据、评估真伪、解释法律条款等,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专业建议和可行方案。
3. 规范市场房地产市场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稳定和健康对整个经济系统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房地产司法鉴定,可以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处以合适的惩罚,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三、流程房地产司法鉴定的流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步骤:申请、审核、鉴定、公告。
1. 申请当一方需要对房地产交易相关问题进行评估和判定时,首先需要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相关合同、证书、权利人身份证明等。
2. 审核司法机关将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资格和纠纷的合法性。
3. 鉴定经过审查后,司法机关将组织专业鉴定机构对纠纷进行鉴定。
鉴定人员将对相关证据进行分析、检验,综合考虑法律法规、成交价格、市场状况等因素,做出专业的鉴定结论。
4. 公告最后,鉴定结论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告知相关各方,并作为司法判决或仲裁的参考依据。
房屋司法鉴定
房屋司法鉴定房屋司法鉴定是指司法机关委托专业机构对房屋建筑的各项性质进行检测、测试、评估和鉴定的一种法律程序。
房屋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房屋的价值、合法性、产权归属、安全程度等重要问题,为法律纠纷的解决提供依据。
本文将会对房屋司法鉴定的概念、流程、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解析。
什么是房屋司法鉴定?房屋司法鉴定是指司法机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需要进行房屋性质的检测、测试、评估和鉴定。
房屋司法鉴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建筑使用寿命;•房屋结构安全;•房屋权属确认;•房屋估价;•建筑质量问题等。
房屋司法鉴定程序中,系指由司法机关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提出建议或裁定委托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
鉴定机构应具有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
鉴定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公正,是法庭审理该案件的重要依据。
房屋司法鉴定流程申请房屋司法鉴定的申请人可以是原告或被告、法院或其他需要进行鉴定的机构或个人。
申请人应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法院,包括房屋证明文件、委托协议、鉴定目的、鉴定要求、鉴定机构等。
司法机关审查法院收到鉴定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发布鉴定委托书,委托专业房屋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
专业机构鉴定专业机构接到鉴定委托书后,将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检测、测试、评估和鉴定。
鉴定过程中,鉴定机构和现场的相关人员应保持良好沟通,并对检测的结果进行充分沟通。
鉴定结束后,鉴定机构应提供鉴定结果,并在鉴定报告中对鉴定过程进行详细描述。
法庭使用法院在收到鉴定报告后,将对其进行审查并使用鉴定结果来进行裁决。
在鉴定结果被使用之前,法院可能需要进一步的审查、交流、补充等。
在鉴定结果被确认后,法院依据其做出判决。
注意事项鉴定机构专业房屋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时,需要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选择鉴定机构之前,应进行充分的调研,了解鉴定机构的资质、经验、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
如无法确定鉴定机构是否具有资质,应查询国家相关资格证书核验网站进行核实。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热门城市:铜川律师鄂州律师亳州律师无锡律师随州律师白银律师河源律师铜仁律师钦州律师北海律师司法鉴定评估在各行各业上都有非常大的用处,房地产行业也是如此。
不过有时候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存在过错,致使鉴定意见不能在诉讼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就可能面临被迫究法律责任的风险。
下面小编就整理了一下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的指导意见。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第一章引言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行为,保障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质量,提高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的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9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房地产估价规范》502—91199的9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活动,适用本意见。
第三条本意见所称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是指在诉讼活动中,为确定涉诉房地产的价值或者价值减损、相关经济损失,对房地产的价值或者价值减损、相关经济损失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并提供相关专业意见的活动。
第四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遵守房地产估价行业操作规范。
未取得房地产估价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不得从事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
第五条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特定司法鉴定估价目的下的价值或者价值减损、相关经济损失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并提供相关专业意见,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鉴定估价报告是委托人和诉讼活动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得就估价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发表法律意见,对于由委托人移交的诉讼活动当事人提供鉴定评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应当履行符合法律法规、房地产估价规范、估价行业标准和惯例所要求的审核程序。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是指通过法律程序对房地产进行鉴定,旨在解决房地产产权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一项司法活动。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对于房地产问题的解决和法律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的主要内容和作用进行详细阐述。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房地产的权属关系、价值、损害程度等进行评估。
首先是对房地产的权属进行鉴定,确定房地产的所有权归属。
其次是对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最后是对房地产的损害程度进行评估,确定房地产的损失程度。
这些内容主要通过勘察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来完成,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可以解决房地产产权纠纷,避免不必要的法律争议。
例如,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存在产权纠纷时,双方可以请求法院进行鉴定评估,以确定房地产的权属归属,为后续的解决提供依据。
其次,它能够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鉴定评估可以确立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和损害程度,从而避免不公平赔偿的情况发生。
再次,它可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通过对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可以为市场的定价提供参考依据,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然而,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受到评估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诚信度的影响。
如果评估人员缺乏专业知识或者有不当行为,可能导致评估结果的失真。
其次,评估过程中的时间和费用成本较高,对于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当事人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
此外,评估结果的约束力有限,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和不满。
总之,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活动,对于解决房地产问题和维护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房地产的权属、价值和损害程度进行评估,可以为解决产权纠纷、保护当事人权益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然而,评估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的业务种类和特殊要求
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的业务种类和特殊要求“业务”是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在坚持专业化发展的基础上“巩固、深化和拓展业务”,始终是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
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是房地产估价的传统主要业务之一,但仍然存在着“巩固、深化和拓展业务”的问题。
其他的传统主要估价业务有:房地产抵押估价、房屋征收评估、房地产税收估价。
一、司法鉴定与司法鉴定估价(一)什么是司法鉴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所谓诉讼,俗称打官司,是指司法机关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参与下,按照法定程序解决案件时所进行的活动,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二)什么是司法鉴定估价从理论上讲,司法鉴定估价应称为司法估价,因为“估价"是“鉴定”中的一种,即对诉讼涉及的“价值或价格”等的鉴定。
但鉴于“司法鉴定”已成为一个特定术语,因此将属于司法鉴定性质的估价称为“司法鉴定估价”。
(三)什么是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如果套用上述司法鉴定的概念,并结合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中的“房地产估价”定义来给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下定义,则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运用房地产估价知识和经验对诉讼涉及的房地产价值或价格、价值减损额、相关经济损失等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并提供相关专业意见的活动。
二、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的业务种类要搜集现实中的各种各样的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业务,并对其进行归纳、分类。
(一)司法拍卖估价涉诉房地产的司法拍卖,需要估价。
这是目前最主要的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业务。
(二)分家析产估价分家析产主要是因家庭成员不能够再在一起生活,而要求分割家庭共有财产.主要有离婚、继承导致的分家析产。
分家析产估价中,最典型的是离婚引起的房产估价.具体是一方得房,另一方得钱;得房的一方应给得钱的一方多少钱.(三)损害赔偿估价房地产损害发生后,不可回避的是如何解决赔偿问题.房地产损害的种类主要有:1、房屋受损,如造成房屋门窗变形、墙体开裂、倾斜、倒塌等;2、采光、日照受影响;3、景观、视野受影响;4、辐射问题,如在附近架设高压线、建变电站等;5、噪声污染,如在附近建高架桥、修铁路等;6、各种房屋质量缺陷,如在层高(或室内净高)、保温隔热、隔声、防水、室内空气质量等方面,开发商竣工交付的房屋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7、绿地面积减少、建筑密度增加等;8、发生火灾,如世博会后上海发生的火灾;9、因未能履约(如未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供货、供款等)使他人工程停缓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房地产司法鉴定
房地产司法鉴定房地产司法鉴定是指在房地产领域进行的法律鉴定工作,在解决相关纠纷和争议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房地产司法鉴定的定义、主要内容、程序和意义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对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认识这一领域。
一、房地产司法鉴定的定义房地产司法鉴定是指在房地产法律纠纷中,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与房地产有关的事实、价值、权利等进行鉴定和判定的一项工作。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纠纷,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并对房地产问题提供专业的证据和结论。
二、房地产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房地产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资产鉴定:评估房地产的价值、质量、规划等情况,确定其资产属性和使用状况。
2.权属鉴定:确认房地产的产权归属、共有情况、抵押担保等权属方面的问题。
3.合同鉴定:对房地产相关的买卖合同、租赁协议、担保合同等进行专业鉴定,解决合同纠纷。
4.损失鉴定:针对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等原因引起的房地产损失进行鉴定,评估损失程度。
5.其他鉴定:如房地产法律文书的真实性鉴定、产权纠纷的调查鉴定等。
三、房地产司法鉴定的程序房地产司法鉴定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受理申请:当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可向法院等司法机关申请房地产司法鉴定,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据,申请鉴定。
2.鉴定组成立:鉴定机构收到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鉴定专家,成立鉴定组,由专业人员进行实地勘察、资料研究,并依法提出鉴定意见。
3.鉴定意见书:鉴定专家将对房地产进行全面评估和研究后,撰写鉴定意见书,并加盖鉴定机构公章。
4.提交法院:鉴定机构将鉴定意见书提交给申请机关,由申请机关将鉴定意见书送交法院等进行审议和判决。
四、房地产司法鉴定的意义房地产司法鉴定在解决房地产纠纷和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1.提供专业证据:鉴定意见书是房地产纠纷诉讼的重要证据之一,它结合了专业知识和实地考察,为法院提供客观、权威的判断依据。
2.减少争议:通过鉴定机构的独立、公正性,可以有效减少纠纷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和对立,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
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解析
2012102012年第10期总第55期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盘小霞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是房地产评估过程中常见的案例。
此类工作看似易,行却难。
故此,应慎行、周密,于细微处定胜负。
本例看点,是对此次司法鉴定估价中存在的常不为人关注,又得必须关注的问题的剖析及其应采取的举措。
案情: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某建筑公司(申请执行人)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工程款纠纷一案,需要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所开发的位于某市棉兴路54号一楼1277.32㎡的商业用房地产进行拍卖,经过随机摇号后,委托某评估机构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某市棉兴路54号一楼1277.32㎡的商业用房地产进行评估;委托日期为2008年8月19日,评估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委托方仅向评估机构提供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后某评估机构于2008年9月8日出具了《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结果为7060元/㎡。
报告出具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于2008年9月22日提出异议。
异议认为“评估结果偏低,评估结果与市场价格背离,显失公平;缺乏必要的资料(缺失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租赁合同直接影响评估结果,不应妄加推测);估价依据使用错误,缺乏交易案例的证据;评估人员与申请执行人某建筑公司有单独接触(在没有法院人员陪同的情况下,评估人员与申请执行人某建筑公司人员坐同一辆车前往估价对象现场),有缺乏公正之嫌疑;签字估价师未进行现场查看(报告中注明的现场查看人员为评估助理),程序违法;要求重新评估或更换评估人”。
后某评估机构针对异议于2008年10月7日进行回复,认为:“评估结果合理、客观公正、估价人员包括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及估价助理,评估作业期内曾多次要求法院补充资料,在未取得补充资料的情况下,依据《委托书》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具了评估报告;评估结果系因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未提供任何估价对象权属资料的情况下,经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了相关资料的查询后对估价对象权属状况在报告中作出了合理的假设,评估结果反映了在满足估价的假设与限制条件及价值定义下的公开市场价值。
丁金礼房地产司法鉴定实务操作案例课件
丁金礼房地产司法鉴定实务操作案例课件丁金礼是一位资深的房地产司法鉴定专家,他的实务操作案例备受业内人士的关注和认可。
本文将介绍丁金礼的房地产司法鉴定实务操作案例课件,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房地产司法鉴定的实际操作。
以下是一些实例:1. 纠纷案例:一家公司在北京市某地开发了一座商业综合体,但由于资金不足,无法完成后期工程。
该公司向房地产公司借款,以完善项目。
但在商业综合体交付使用后,房地产公司要求该公司归还借款。
该公司认为,房地产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给予贷款。
丁金礼在鉴定中发现,双方在借款协议中并未对利率、还款日期、还款方式等进行详细约定,因此无法对合同进行准确鉴定。
最终,丁金礼认为,应该按照市场利率计算借款利息,并规定还款日期及方式。
丁金礼的鉴定结果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并促成了该纠纷的解决。
2. 评估案例:一位房地产投资者在北京市某地购买了一片土地,计划开发一栋商住楼。
然而,在开发过程中,该土地上发现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地质问题、环境污染等,导致该项目的投资成本大大增加。
投资者因此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重新评估,以便确定是否需要重新制定投资计划。
丁金礼在鉴定中,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详细考察,并结合该地区的市场行情和政策法规,最终确定了该房产的市场价值和投资价值。
丁金礼的鉴定结果为该投资者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并帮助其调整了投资计划。
3. 司法鉴定案例:一家公司在北京市某地购买了一套写字楼,但在购买后发现该写字楼存在一些质量问题。
该公司要求卖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卖家不同意。
该公司为了保卫自己的权益,决定将此案提交给法院进行司法鉴定。
丁金礼在鉴定中,对该写字楼的质量问题进行了详细检查,同时研究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最终,丁金礼提出了一个详细的鉴定报告,证明了该写字楼存在质量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赔偿方案。
法院根据丁金礼的鉴定结果,对案件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以上是丁金礼房地产司法鉴定实务操作案例课件的部分内容。
通过学习这些案例,读者可以更好地了解房地产司法鉴定的实际操作,并掌握一定的鉴定技巧和方法。
房地产司法鉴定
移分担。可以在揭示该房地产市场价值之后,评估其
变现价值。
注意事项: (1)房地产拍卖(变卖)鉴定评估,对不可分割的房屋可以
整体评估。分割评估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提供的评估委托书 中明确评估房屋的具体部位。 (2)对于已经部分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未办理土地使 用权登记的,对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权,按已缴付的土地使 用权出让金实际金额,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认当事人的土 地使用权,估价机构可以对确认后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 (3)先评估没有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限制的估价对象房地 产的市场价值,再评估出附有租约限制或其他用益物权的拍 卖(变卖)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4)应当特别关注停工缘由、工期延误的原因及其对于预测 完工工期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关注项目的报建、施工许可 是否合法、实际修建状况、各项规划建设许可是否在有效期 内、是否存在实际销售等事项。 (5)涉及超规划建设的,估价师应与委托人协商,对于超规 划许可建设的部分房地产,应当有合法的估价依据,须经人 民法院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协商一致,不得擅自评估或设定 不合理的假设,鉴定估价报告对此应当揭示。
❖ 4、估价报告应附资料 ❖ 5、鉴定评估资料 ❖ 6、评估委托书应载明的内容 ❖ 评估委托书附表应载明的内容 ❖ 7、区分法院认定的评估资料和需要核实的资料 ❖ 8、估价对象是在建工程,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还应包括项目的城乡规划许可文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造价咨询文件、预售批准文件等。 ❖ 9、估价依据如需当事人双方认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就有关估价依据组织当事
(2)房地产估价纠纷所涉鉴定评估,通常由涉及纠纷的鉴定 估价机构资质等级更高的估价机构受理;涉及纠纷的鉴定 估价机构为国家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从事纠纷鉴 定评估的估价机构也必须是国家一级资质房地产估jia机构。
房地产司法鉴定
房地产司法鉴定一、引言房地产司法鉴定是指在房地产纠纷案件中,由司法鉴定机构对相关房地产问题进行科学、客观、中立的鉴定工作,以提供专业的技术意见和证据支持,从而协助法院做出公正的裁决。
房地产司法鉴定在保障法律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对于解决房地产纠纷、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房地产司法鉴定的类型1. 房产评估鉴定房产评估鉴定是房地产司法鉴定的常见类型之一,主要用于确定房地产的价值。
在房地产交易、房地产拆迁、房地产质押等情况下,房产评估鉴定可以提供房产的公正、客观的估值,为相关纠纷的解决提供重要的依据。
2. 房屋质量鉴定房屋质量鉴定是对房屋建设和装修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
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房地产司法鉴定可以对问题进行鉴定,判断责任归属,并提供解决方案和赔偿建议。
3. 土地使用权鉴定土地使用权鉴定是针对土地使用权争议进行的鉴定工作。
通过对土地使用权的归属、类型、使用范围等问题进行鉴定,以解决相关纠纷,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鉴定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鉴定是对涉嫌违法违规的房地产行为进行评估和鉴定。
例如,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违规销售等行为进行鉴定,判断其是否涉及违法行为,并提供证据支持。
三、房地产司法鉴定的程序1. 鉴定申请当涉及房地产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申请将鉴定事项交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评估。
2. 鉴定委托法院收到鉴定申请后,将依法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工作。
鉴定机构会安排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鉴定人员参与鉴定工作,并确定鉴定的范围和重点。
3. 鉴定过程鉴定人员在进行鉴定前,会对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调查和分析。
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员会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实地勘查、实物检验、数据分析等工作。
鉴定人员还可以邀请相关的专家参与鉴定,以确保鉴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 鉴定报告鉴定人员完成鉴定工作后,会根据实际情况撰写鉴定报告。
房地产司法鉴定
房地产司法鉴定房地产司法鉴定概述房地产司法鉴定是指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对房地产相关纠纷案件中的争议事项进行评定,从而为法院提供客观、公正的证据和意见。
房地产司法鉴定是司法机关解决房地产纠纷的重要手段之一,具有事实性、专业性和法律效力,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房地产司法鉴定的内容涵盖了房地产的各个方面,包括房屋质量、房地产交易、房屋估价等。
房地产司法鉴定可以针对具体案件进行,也可以针对房地产行业的一般性问题进行。
房屋质量鉴定房屋质量鉴定是房地产司法鉴定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当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时,购房者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进行房屋质量鉴定。
房屋质量鉴定的目的是确定房屋质量问题的性质、原因和责任,为法院作出处理决定提供依据。
房屋质量鉴定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结构鉴定:对房屋的结构稳定性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存在结构问题;施工质量鉴定:对房屋的施工质量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存在施工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问题;材料质量鉴定:对房屋所使用的材料进行鉴定,确定是否达到相关要求;保温隔热鉴定:对房屋的保温隔热性能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标准;防水鉴定:对房屋的防水性能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存在防水问题。
房地产交易鉴定房地产交易鉴定是指对房地产交易中存在的争议事项进行评定,确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房地产交易鉴定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房地产交易纠纷,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的合法、公平和顺利进行。
房地产交易鉴定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合同鉴定: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合法性进行评估;产权归属鉴定:对房屋的产权归属进行评定,确定产权归属关系;违约责任鉴定:对交易双方违约责任进行评估,确定给付违约金等相关问题;交付验收鉴定:对房屋交付和验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价款归属鉴定:对交易双方之间价款归属的问题进行评定。
房地产估价鉴定房地产估价鉴定是指对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和确定。
房地产估价鉴定的目的是为房地产交易提供参考,确保交易价格的合理性和公正性,避免因价格不合理而引发纠纷。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浅谈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浅谈【第一篇: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浅谈】正文1:在房地产交易和司法领域,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通过对房地产市场、房地产项目、交易情况等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给出对某项房地产价格或房地产交易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的评定和鉴定意见。
该鉴定结果常常用于法院判决和仲裁结果的支持,对维护公平公正的房地产交易和保护当事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正文2: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确定鉴定问题、收集相关材料、分析研究、撰写鉴定报告和形成鉴定意见。
2.1 确定鉴定问题:在开始鉴定工作前,必须明确待解决的鉴定问题。
鉴定问题的明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2.2 收集相关材料:为了全面客观地对房地产进行估价司法鉴定,必须收集与鉴定对象相关的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交易合同、相关证明文件、市场行情、建筑物结构和质量等。
2.3 分析研究:收集到相关材料后,需要对其进行归类、比对和分析。
根据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房地产的各项因素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包括地理位置、建筑品质、租金收益等。
2.4 撰写鉴定报告和形成鉴定意见:根据对相关材料和市场情况的分析研究,撰写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报告,并形成明确的鉴定意见。
该鉴定意见应准确、清晰地回答鉴定问题,并通过充分的理论和实践依据加以支持。
正文3: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中的法律名词及注释:3.1 房地产交易合同:房地产买卖过程中,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用于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2 市场行情:指房地产市场上买卖交易中的价格和交易量等相关信息。
3.3 建筑物结构和质量:包括建筑物的结构稳定性、抗震性、楼层高度和使用寿命等方面的因素。
正文4:【请在此编辑您的正文内容】正文5:【请在此编辑您的正文内容】正文6:【请在此编辑您的正文内容】【第二篇: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深度解析】正文1: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是指通过对房地产交易和市场情况进行细致研究和评估,给出对特定房地产价格或交易是否合法合规的评定和鉴定意见的一项工作。
房产司法签定流程
房产司法签定流程房产司法鉴定流程。
一、啥是房产司法鉴定。
简单来说,房产司法鉴定就是在涉及房产的法律纠纷里,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和方法,对房产的各种情况(像价值、质量、面积等)进行科学的评估、检测或者判断,给法院判案或者解决纠纷提供依据。
二、房产司法鉴定流程。
(一)申请阶段。
1. 谁能申请。
- 一般在房产纠纷里,原告或者被告都可以提出房产司法鉴定的申请。
比如说,要是买卖房子的双方对房子的实际面积有争议,买家觉得自己买亏了,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房子面积进行司法鉴定。
- 有时候,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果觉得需要对房产进行鉴定才能更好地判决,法院自己也会主动启动鉴定程序。
2. 申请啥内容。
- 这得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来定。
如果是因为房子质量有问题打官司,那可能就是申请对房子的质量进行鉴定,看看是不是存在结构安全隐患或者装修不符合标准之类的情况。
如果是遗产分割纠纷,可能就是对房产的价值进行鉴定,好确定每个继承人该分多少。
3. 写申请书。
- 申请人得写一份详细的房产司法鉴定申请书。
在申请书里,要写清楚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啥的)。
- 重点是要把申请鉴定的房产情况说清楚,像房产的具体地址、房产证号等。
还有就是明确写出申请鉴定的内容,是质量、价值还是其他方面,并且简单说明为啥要进行这个鉴定,也就是阐述一下案件的基本情况和鉴定的必要性。
(二)选择鉴定机构阶段。
1. 法院提供名单。
- 法院收到申请后,会从自己的鉴定机构名册里拿出几个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名单。
这些鉴定机构都是经过审核,有资质做房产司法鉴定的。
- 法院会把这个名单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一般会给个时间限制,让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
2. 双方协商选择。
-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可以商量着从法院提供的名单里选一个鉴定机构。
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那就选这个双方都同意的鉴定机构。
- 这时候,要注意看这个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是不是包含自己需要鉴定的内容。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指导意见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指导意见好吧,今天咱们聊聊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指导意见。
这听起来可能有点儿严肃,不过别担心,咱们轻松点儿说。
大家知道,房地产可不是随便买卖的,尤其是当你觉得某个房子“价格不合理”时,或者当买家和卖家为价格争个不可开交。
哎,这时候就需要司法鉴定评估出马了,真是“救急”的大好帮手。
你想啊,房子这东西就像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有时候值钱得不得了,有时候又觉得根本不值。
怎么判断?这就要看评估师了。
他们就像是房产界的小侦探,凭着一双火眼金睛,迅速找到房子的真实价值。
这可不是简单的算数,得考虑地段、面积、装修、还有市场的动向,真是头疼。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会问,评估师到底看什么?地段!就像那句老话说的“地段决定一切”。
一块地,前面是马路,后面是公园,旁边还有个购物中心,那绝对是一块风水宝地。
反之,如果在个偏僻小巷里,连个便利店都没有,那就得打个折扣了。
还有房子的面积,越大越好,但你也得看看房子的形状。
长条形的房子跟方方正正的房子,舒适度可差得远呢。
评估师还会注意到房子的装修情况。
想想你家那几乎快要脱落的墙皮和那用十年了的厨房,能卖个好价钱吗?当然不行!所以,评估师就会给出一个比较合理的意见。
他们有一套自己的标准,像是“无论如何得保持公正”,让你觉得“哎,这个价格倒是能接受”。
再说说评估流程。
这个过程就像一场大戏,评估师先得实地查看房子,观察每一个角落。
就像在进行一次房子的“体检”,看有没有漏水、发霉,甚至墙壁有没有裂缝。
然后就开始了“数据分析”,这时候,他们会拿出各种材料,像是以往的成交记录,市场的走势等等,真是忙得不可开交。
他们会根据自己的评估,出具一份正式的报告。
这就像是给房子开了个“证明”,让所有人都心服口服。
评估不是一锤子买卖,有时候买卖双方还是会觉得不满意。
这时就得看法律了,必要时还得走上法庭。
听上去有点儿可怕,但其实就是一个程序,评估师会在法庭上作证,讲讲自己的评估依据。
说白了,就是把那些看似复杂的东西,给大家简单明了地讲清楚。
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的价值时点
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的价值时点一、概述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是指专业评估机构根据司法机关的委托,对涉及法律诉讼的房地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公允市场价值、市场交易价格或其他价值。
在司法环境下,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的价值时点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的价值时点及其影响因素。
二、价值时点的重要性1. 司法审判的合法性在涉及法律诉讼的房地产案件中,各个当事人往往对房地产的价值存在争议。
而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的价值时点对法律审判的合法性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准确的价值时点确定房地产的价值,才能保障司法审判的公正合法。
2. 诉讼当事人的权益诉讼双方对房地产的价值时点通常具有不同的利益诉求。
一方希望以最高价值时点确定房地产的价值,获得更大的利益,而另一方则希望以最低价值时点确定房地产的价值,以减少其赔偿责任。
价值时点的选择直接关系到诉讼当事人的权益。
3. 鉴定结果的公信力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所得出的结论,直接关系到法官对案件的判断和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
只有通过合理选择价值时点,才能确保鉴定结果的公信力和可信度。
三、价值时点的选择原则1. 法律依据在选择价值时点时,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房地产的价值时点应当以不动产登记为准,而不能随意选择其他时点。
2. 市场状况价值时点应当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在经济下行期间,房地产的价值可能会受到影响,因此应当选择最接近市场实际情况的时点进行估价。
3. 证据充分性选择价值时点应当依据充分的证据进行确定。
可以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多种估价方法,结合房地产交易记录、物业价格指数等多种证据,确保价值时点的选择具有充分的依据和合理性。
四、价值时点的影响因素1. 市场波动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对价值时点的选择具有重要影响。
在市场繁荣期间,房地产的价值时点通常较高;而在市场低迷时,价值时点则可能会出现较大的波动。
2. 政策变化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不容忽视。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质证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质证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就是指同时具有司法鉴定人资格的房地产估价师(以下简称估价师)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当事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运用房地产估价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某些有关房地产价格的专门性问。
题进行判定的活动。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四十七条也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
”第五十九条规定“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
”这也是目前我国司法鉴定人出庭的直接法律依据。
一、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质证程序:(一) 法庭或当事人通知估价师出庭鉴定机构收到法庭出庭通知(有时附带有质询提纲)后,应作好安排,认真准备。
一个估价项目由数人共同鉴定的,可以选派一至二人出庭,接受质询。
(二) 法庭传唤鉴定人出庭鉴定机构在开庭日应准备好当庭应提交的机构和个人的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明文件、房地产估价鉴定书、相关现场勘察记录、市场调查记录等文件。
(三)出庭接受质证估价师做客观陈述,法官会当庭裁决是否允许。
二、房地产估价鉴定质证内容和范围:1、对于鉴定主体资格的质证当事人一般首先会对房地产估价鉴定机构资质和估价师的执业证书、执业范围提出质证,估价师客观陈述,同时将相关的资格证书原件递交书记员(或仲裁秘书),由其递交给法官、当事人验证。
估价师对其可能的异议做客观陈述和解释。
2、对于鉴定启动程序的合法性的质证3、对于估价鉴定范围的质证质证内容基本上都会涉及估价鉴定范围,如估价鉴定对象是房屋、土地还是房地产;房地产包括的附属设施具体内容;有时可能只是某一因素对价值影响的估价鉴定,如房地产广告中宣传的小区环境、配套设施与实际交房时不一致对房地产价格产生的影响额等。
估价师重点陈述估价鉴定范围与委托鉴定范围一致性及其估价范围包含的具体内容的估价依据。
房屋司法鉴定与调解流程
房屋司法鉴定与调解流程一、房屋司法鉴定。
1. 啥时候需要司法鉴定呢?哎,就是当咱们对房屋有争议的时候呗。
比如说,房子质量有问题,可能是墙裂了,或者屋顶漏水,可开发商不认账,这时候就得请专业的人来做个司法鉴定啦。
还有呢,要是邻里之间因为房屋边界起了争执,也可能需要司法鉴定来确定到底边界在哪。
2. 找鉴定机构。
那这鉴定机构可不是随便找的哦。
咱得找那些有资质的,正规的。
你可以上网搜搜,或者问问身边有经验的朋友。
一般来说,正规的鉴定机构会有相关的证书啥的,就像身份证一样,证明它有资格做这个事儿。
而且呢,不同的鉴定机构可能擅长的方向不太一样,有的专门搞房屋质量鉴定,有的对房屋面积鉴定比较在行,所以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去找合适的机构。
3. 鉴定过程。
鉴定机构找好了,就开始鉴定啦。
他们会派专业的人员到房屋现场去查看。
这些人可都是带着“法宝”去的呢,像各种检测工具,什么测量仪器啦,检测墙体材料的小设备啦。
他们会对房屋的各个方面进行检查,从地基到屋顶,从墙面到门窗,每个角落都不放过。
这个过程可能会有点折腾,毕竟人家要全面了解情况嘛。
而且有时候可能还需要你提供一些相关的材料,比如房屋的建造图纸之类的。
4. 等结果。
鉴定完了,咱们就只能耐心等结果啦。
这个等待的过程可能会有点煎熬,就像等自己考试成绩一样。
不过呢,正规的鉴定机构都会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出结果的。
结果出来后,会有一份详细的鉴定报告,上面会清楚地写明房屋的情况,比如说问题出在哪,严重程度怎么样之类的。
二、房屋调解流程。
1. 调解的前提。
为啥要调解呢?其实就是想以和平的方式解决房屋相关的纠纷嘛。
当有了房屋纠纷,大家都不想闹到法院去,又麻烦又伤感情。
这个时候调解就很合适啦。
不过调解也是有前提的,得双方都愿意才行。
要是一方就是不想调解,那就没法进行了。
2. 找调解人或者调解机构。
那谁来调解呢?可以找社区里比较有威望的人,比如那些老居委会成员,他们对社区里的人和事都比较了解,调解起来可能会比较得心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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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 例
某厂院内第27幢房地产价值评 估报告对照表
评估 机构
委托 方
评估机构1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技术鉴定中心
评估机构2 某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3—1 评估机构3—2
某市公安局
某市公安局
估价基 准日
估 价 目 的
2004年9月13日
测评委估对象建 筑物重置成本价 值,为司法鉴定
提供价值依据
2004年9月13日
(二)房地产产权资料查档
司法诉讼对证据的准确性要求很高,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结论是法院 判决的法定依据,房地产估价过程中采用的各种估价依据作为鉴定结 论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非常重要。而由于历史及其他原因,迄今为 止,我国各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在权属登记、证书发放 及证载事项等方面的管理也往往是参差不齐,特别是早期发放的房地 产产权证登记事项往往有不规范之处,加上涉案及行政主管部门部门 信息不愿公开等因素,导致司法鉴定涉及的房地产估价工作过程经常 遇到问题。有时法院只提供司法鉴定委托书,没有提供相关的产权资 料或提供的产权资料不齐全,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查询档案时,房产国 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常以房地产估价机构没有权利查询司法诉讼的房地 产信息为由不予配合,房地产机构向法院申请协助查档时,案件承办 法官认为法院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就是全权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 全部的工作,而拒绝给予进一步协助,给房地产权属认定工作带来不 便。如果法院等司法部门内部规定须就司法鉴定涉及的房地产估价提 供协助,出具“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授权委托书”,根据权属登记信息 查询授权委托书和估价师的工作证明即可进行档案查询,即可以提高 工作效率,又可保证估价报告中相关内容得以完整披露。
司法鉴定中估价报告 案例分析
山东三鑫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张鑫恭
2012年8月 6日
一、概 述
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立足于为解决房地 产纠纷服务的房地产评估,不同于房地产 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房地产保 险所涉及的一般房地产估价,它对于估价 机构和估价师有更高的要求,要求有更高 的执业水准和更好的职业操守,同时又要 有一定的法律知识。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纠纷鉴定评估
类型: 被征收房屋依然存在
被征收房屋灭失,但有证据保全
被征收房屋灭失,未办理证据保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纠纷鉴定评估,注 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遵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颁布的《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鉴定评估。
5、房地产估价纠纷鉴定评估
(1)房地产估价纠纷所涉鉴定评估,可以是上述任何一类鉴 定评估的纠纷引起的鉴定评估,还包括抵押估价、作价入 股等其他估价带来纠纷的鉴定评估。
(一) 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的委托、
受理与实施
1、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在接受鉴定评估委托前,明确估价基本事项,通过人民 法院交由诉讼当事人签收《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风险告知书》。
2、如果出现估价依据缺失、估价程序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形,房地产估价机构应 当报告人民法院,终止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委托。
3、估价依据缺失或者估价程序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当事人坚持申请进行鉴 定评估,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必须坚定评估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将估价风险书 面告知委托人民法院及有关当事人。
含义:指在诉讼过程中,为确定涉诉房地产的价值或价值
减损、相关经济损失,对房地产的价值或者价值减损、相
房
关经济损失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并提供相关专业意见的 活动。
地
1、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
产
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遵守房地产 估价行业操作规范。
司
2、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应当出庭
法
就其估价工作及鉴定估价报告,接受
(4)房地产估价纠纷所涉鉴定评估中,对于涉及纠纷的房地 产价值的鉴定评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遵循估价规范 和其他规定进行鉴定评估。
四、司法鉴定涉及的房地产评估 执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司法鉴定涉及的房地产评估由其特殊性决定房
地产估价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充分认知司法鉴定房地 产评估业务的特殊性,从前期资料勘查及资料收集、 房地产权属的调查认定、房地产估价师的签字等细 节都要严谨。评估工作的微小瑕疵轻则延误法庭的 法律程序,重则给双方当事人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 损失。当法院确定评估公司后,评估公司如果没有 法律上需要回避的特殊原因应该立即承接业务并指 派2名以上(含2名)具有3年以上实践经验的房地 产估价师进行鉴定,实行第一鉴定人主要负责制。
2007年2月6日 2008年5月14日 2008年5月14日
全部为框架结构, 建于1994年,主体 建于1994年,主体为
主体结构四层,建 为四层综合楼,地 四层工业厂房,地下
筑面积2327.11㎡, 下一层,框架结构, 一层,框架结构,建
用途未描述
建筑面积2296.74 筑面积2296.74㎡,
1、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债务纠纷涉及的房地产拍卖(变卖)鉴定
估价 含义:指卖人)民鉴法定院评在 估处。理债务纠纷案件中,涉及的房地产拍卖(变
现房拍卖(变卖)鉴定评估
分类: 在建工程项目整体拍卖(变卖)鉴定评估
在建工程部分拍卖(变卖)鉴定评估
企业整体拍卖(变卖)鉴定评估
价值定义:
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通常不评估变现价值,不考虑 房地产拍卖(变卖)成交后交易的税费以及税费的转
移分担。可以在揭示该房地产市场价值之后,评估其
变现价值。
注意事项: (1)房地产拍卖(变卖)鉴定评估,对不可分割的房屋可以
整体评估。分割评估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提供的评估委托书 中明确评估房屋的具体部位。 (2)对于已经部分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未办理土地使 用权登记的,对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权,按已缴付的土地使 用权出让金实际金额,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认当事人的土 地使用权,估价机构可以对确认后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 (3)先评估没有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限制的估价对象房地 产的市场价值,再评估出附有租约限制或其他用益物权的拍 卖(变卖)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4)应当特别关注停工缘由、工期延误的原因及其对于预测 完工工期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关注项目的报建、施工许可 是否合法、实际修建状况、各项规划建设许可是否在有效期 内、是否存在实际销售等事项。 (5)涉及超规划建设的,估价师应与委托人协商,对于超规 划许可建设的部分房地产,应当有合法的估价依据,须经人 民法院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协商一致,不得擅自评估或设定 不合理的假设,鉴定估价报告对此应当揭示。
企业整体拍卖(变卖)鉴定估价
2、房地产损害赔偿鉴定 估价
暂时性损害和永久性损害估价 可修复的损害和不可修复的损害估价
类 别
实体性损害、功能性损害和经济性损害估价
地震、风灾等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害估价
非自然灾害的他人侵权带来的损害估价
3、房地产分割合并鉴定估价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纠纷鉴定估价
5、房地产估价纠纷鉴定估价
2、 房地产损害赔偿鉴定评估
含义
指房地产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或者担保物权受 到侵害,而对损害带来的房地产价值减损额进 行的鉴定评估。
估价对象 估价方法
被侵权人因此收到的损失,损失难以评估, 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以其获得的利益作
为损害赔偿的估价对象。
成本法
损失资本化法
损害前后差价法
赔偿实例比较法
(2)房地产估价纠纷所涉鉴定评估,通常由涉及纠纷的鉴定 估价机构资质等级更高的估价机构受理;涉及纠纷的鉴定 估价机构为国家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从事纠纷鉴 定评估的估价机构也必须是国家一级资质房地产估jia机构。
(3)房地产估价纠纷鉴定评估的目的,包括对于原鉴定估价 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估价程序和估价方法、估价依据是否遵循估价行业标准, 估价行为是否符合职业道德等,进而对于是否存在虚假估 价、估价是否严重失实进行鉴定和判断。
为企业提供该房 地产市场价值参
考依据
2004年9月10日
为委托方办理案 件提供房地产市 场价值参考依据
2004年9月10日
为委托方处置涉案 房地产提供价值参
考依据
报告完 成日期
建 筑 物 描 述
2004年9月13日
1992年建造,砖混 结构,满堂基础, 地上局部五层,地 下一层,房屋建筑 面积2296.74㎡, 用途为工业厂房
(7)装修纠纷中的损害赔偿鉴定评估包括:装修当事人之间 发生的损害赔偿鉴定评估;装修对相邻不动产的损害赔偿鉴 定评估。
(8)装修纠纷中的损害如果是不可修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通常综合实体价值减损、市场价值减损之后,得出损害赔偿 估值。
3、房地产分割合并鉴定评估
房地产分割合并鉴定评估,注册房地产估价 师应当明确,分割合并的房地产,应当符合 房屋登记基本单元、土地登记基本单元的规 定
暂时性损害 按时间
永久性损害
房
可修复的损害
地 按是否可修复
产
不可修复的损害
损 害
实体性损害
类 型
按损害事实
功能性损害
经济性损害
按损害来源 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害 非自然灾害的他人侵权带来的损害
各种损害赔偿鉴定评估的注意事项: (1)损害事实应当由人民法院认定。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区分可修复的损害和
(一)开庭质询时的注意事项
作为司法鉴定涉及的房地产估价的鉴定人应当履行出庭义务,接受 法院及当事人对有关评估结论的询问。在开庭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质证权,不对质询方使用谩骂或粗鲁的语言; 2、保持一种中立态度,不对一方表现出明显的倾向性; 3、庭上质证内容与鉴定结论保持一致; 4、着重回答程序方面的问题,重点回答鉴定程序合法性、采用的鉴定 方法理论基础的科学性、估价过程的合规性; 5、不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对没有关联的发问、重复性发问可不予 回答,防止当事人及律师漫无边际的询问、辩论,法庭上当事人可能会 提出一些与鉴定无关的问题,可能是房地产估价师熟悉的一些问题,对 此类问题估价师应不予答复;鉴定人对应拒绝回答的问题应征得法庭同 意,而不是直接回绝; 6、对威胁、侮辱性的语言方式,可请求法庭制止; 7、估价师只能就委托鉴定的科学技术或专门问题发表专家意见,不得 对法律适用等与鉴定人职责无关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也不得对案件 定性和确定当事人责任的内容发表看法; 8、估价师法庭回答问题应神态自然得体,语调语速恰当,吐词清晰, 保持于质询方和庭上人员眼神交流,注意对方反应,少用方言土语,忌 讳模凌两可的模糊用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