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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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计划管理,发挥采购计划龙头作用,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直属企业及基层企业的采购计划管理。

第三条采购计划按阶段分为采购需求计划、采购执行计划和采购工作安排。

采购需求计划是指由采购需求单位提出的、未经最终审核通过的采购计划,包括年度需求计划和追加计划。

采购执行计划是指最终审核通过的、满足规定条件后可以实施的采购计划。

采购工作安排是对实施采购执行计划的具体工作安排,包括实施范围、日期和地点等内容。

第四条采购计划实行“集中管理、分级实施、滚动调整、批次安排”的原则。

集中管理是指采购计划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统一审核、统一制定采购策略。

分级实施是指:集团公司组织范围内的采购计划由集团公司组织实施;分子公司组织范围内的采购计划,由分子公司组织实施;基层企业组织范围内的采购计划,由基层企业组织实施。

滚动调整是指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对采购计划进行补充和完善。

批次安排是指按批次实施采购工作安排。

第二章计划申请第五条基层企业根据上报的年度投资、生产检修技改等计划,编制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上报分子公司。

第六条分子公司汇总基层企业及本部的年度采购需求计划,由分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进行预审,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

第七条采购执行计划需要补充调整的,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以追加计划的形式进行补充和完善。

追加计划的上报、审核流程与年度需求计划相同。

第八条临时采购计划是指未列入采购执行计划,由于国家利益、政府要求、不可抗力等因素,按照集中采购管理流程无法按期完成而又必须按期完成的采购。

临时采购计划必须书面申请(格式见附件2),按照采购组织范围由集团公司或分子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紧急采购是指故障处理、事故抢修、抗灾抢险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为避免损失扩大而采取的应急采购。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的管理范围、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审核、采购合同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所称物资是指用于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的除燃料外的设备、材料、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本规定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包含这些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

本规定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咨询等。

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采购工作实行两级集中、三级管理。

一级集中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一)审议有关采购管理基本制度;(二)研究确定采购工作重大事项;(三)审定一级集中采购计划;(四)审核一级集中采购结果;(五)审议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总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采购计划;(三)负责一级集中采购结果备案工作;(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五)办理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

第八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物资类采购管理;(二)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采购计划;(三)组织实施物资类一级集中采购;(四)负责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五)负责集团公司采购专家管理;(六)负责集团公司设备监理管理;(七)负责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八)负责对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物资类采购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范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有意愿为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物资供应商、施工或服务承包商(火电厂燃料及其运输供应商除外)。

第四条根据采购需求,供应商分为集采供应商和分采供应商。

集采供应商是指可为集团公司集中采购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分采供应商是指可为集中采购外的分散采购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第五条供应商管理主要包括供应商登记、供应商评价、管理结果应用及不良行为管理等。

第六条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凡有意愿为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应纳入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是负责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起草供应商管理制度;(二)负责建设、管理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三)负责制定供应商评价标准,并组织实施;(四)负责对不良行为供应商进行处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配合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九条集团公司成立供应商服务中心,设在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二)配合集团公司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三)负责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管理;(四)负责审核供应商登记信息;(五)负责供应商培训等服务工作。

第十条分子公司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二)配合集团公司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基层企业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二)配合集团公司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三)负责提供供应商履约评价信息。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的管理范围、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审核、采购合同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所称物资是指用于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的除燃料外的设备、材料、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本规定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包含这些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

本规定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咨询等。

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采购工作实行两级集中、三级管理。

一级集中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一)审议有关采购管理基本制度;(二)研究确定采购工作重大事项;(三)审定一级集中采购计划;(四)审核一级集中采购结果;(五)审议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总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采购计划;(三)负责一级集中采购结果备案工作;(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五)办理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

第八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物资类采购管理;(二)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采购计划;(三)组织实施物资类一级集中采购;(四)负责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五)负责集团公司采购专家管理;(六)负责集团公司设备监理管理;(七)负责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八)负责对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物资类采购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作为国内率先的能源企业,向来以来都非常重视招标管理工作。

为了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招标过程,大唐集团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招标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本文将对这些办法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招标管理的背景和意义招标管理是企业采购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和声誉。

大唐集团公司作为国内能源行业的龙头企业,其采购规模庞大,涉及到的利益关系复杂。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招标管理办法对于保证企业利益和市场公平竞争至关重要。

二、招标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大唐集团公司的招标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的,其目的是确保招标过程公正、透明、公平。

办法明确了招标的程序、条件和要求,并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大唐集团公司在招标前会编制详细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等。

这些文件会通过公司内部渠道发布,并在指定的招标平台上公开辟布,以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2. 招标的程序和流程大唐集团公司的招标程序和流程严格遵循国家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普通来说,招标流程包括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评标、中标和合同签订等环节。

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以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3. 招标评审的原则和方法大唐集团公司的招标评审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评标委员会由专业人员组成,他们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

评标过程中,所有评审意见和结果都将进行记录,以确保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4. 招标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中标人与大唐集团公司签订合同后,双方都有责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大唐集团公司会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中标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

三、招标管理办法的效果和问题大唐集团公司的招标管理办法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得到了保障,有效避免了不合理的中标情况。

调运-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市场煤集中竞价采购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 [2016] 16号)

调运-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市场煤集中竞价采购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 [2016] 16号)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市场煤集中竞价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积极适应煤炭市场形势变化,认真践行“价值思维、效益导向”的核心理念,创新燃料采购方式,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燃料采购竞争机制,推进集团公司燃料业务“集团化管控、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实现燃料“阳光化”采购,有效降低燃料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计划调运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供应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市场煤集中竞价采购是指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燃料电子采购平台,在互联网发布燃料、运输、仓储等采购信息、接受供应商报价、由系统根据设定的竞价排序条件进行排序、经过多次合理的竞价谈判确定合作供应商,并最终通过网络公布竞价及合作结果。

第四条集团公司委托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作为电子采购平台的运营单位(以下简称平台运营单位),协助燃料管理部(燃料调度中心)对集中竞价采购工作进行统计和服务,并负责按照集团公司信息化有关规定进行电子采购平台的运行、维护、升级。

第二章实施范围第五条原则上集团公司范围内各级采购单位市场采购的所有发电燃料,以及选择燃料运输、仓储服务提供方等必须通过采购平台集中竞价采购。

确有特殊原因不便开展市场竞价采购的,必须经集团二级管理机构(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和专业公司)的燃料管理决策机构集体研究同意,并报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批准。

第六条与中长协燃料供应商以及未通过电子采购平台选定的其他供应商所签合同也必须录入燃料调度中心信息系统备案。

第三章实施原则第七条集中竞价采购的实施原则是:(一)统一竞价平台:各级采购单位的竞价采购只能在集团公司建立的唯一电子采购平台上进行。

(二)统一竞价规则:按照“低价优先”的竞价原则确定合作供应商。

(三)充分竞争原则:集团公司在燃料调度中心信息系统上建立统一的供应商数据库,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凡参加竞价采购的供应商只要通过资质真实性审查,即可直接参加竞价采购,各方不得人为设制市场壁垒限制竞争。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活动秩序,保障招标活动依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监察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系统各企业组织承办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承办的基建工程、大修技改工程、设备及物资采购、中介服务、废旧物资处理等招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监督活动坚持依法合规、分级管理、分级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招标活动必须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监督职责与范围第五条集团公司系统各级监察部门是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招标活动监督约束机制;(二)对按照国家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应招标项目是否实行招标的情况进行监督;(三)对招标活动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四)协调解决招标监督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五)受理对招标活动的投诉举报,组织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六)建立招标监督工作档案。

第六条所有招标活动,均应成立招标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审计、法律和其他有关人员或上级监察部门指定人员组成,监督小组人数不得少于二人。

监督小组人员不参与具体招标业务工作。

监督小组主要职责是:(一)检查资格预审人员、评标人员的组成情况;(二)参加与招标有关的各类会议,负责对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等主要过程进行监督;(三)对违反招标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四)出具招标监督报告;(五)其他需要监督的有关事项。

第七条集团公司监察局负责:(一)对系统各企业建设工程中属于集团公司重点监督管理的招标活动进行监督;(二)对系统各企业单项技改和检修特殊项目投资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招标活动进行监督;(三)对集团公司组织的重大招标项目进行监督;(四)对本部基本建设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以及物资采购(办公用品)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招标活动进行监督。

中国大唐集团采购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采购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采购管理规定一、引言中国大唐集团作为中国能源行业的重要企业之一,拥有庞大的采购需求和规模。

为了确保采购工作的高效性、透明度和合规性,制定本《中国大唐集团采购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采购目标1.确保所采购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资格符合企业的需求和标准;2.提高采购过程的效率和透明度;3.促进供应商和承包商的竞争,降低采购成本;4.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内标准。

三、采购流程1.采购需求确认–由各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

2.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通过公开招标、谈判或询价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在供应商选择过程中,应注重公正、公平和竞争性原则。

3.采购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交付时间、付款方式、质量标准和违约责任等条款。

–采购合同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尤其是关于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规定。

4.采购执行及验收–采购部门按照合同要求安排采购物品的交付和验收工作。

–验收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确保交付物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5.供应商绩效评估–采购部门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评估,包括交货及时性、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

–绩效评估结果作为供应商选择的参考依据。

四、采购管理职责1.采购部门的职责–负责制定和执行采购计划,并组织采购过程的实施。

–维护供应商数据库,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和评估。

–负责协调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2.各部门的职责–提出采购需求,并明确采购物品的规格和质量要求。

–协助采购部门组织供应商选择、采购执行和验收工作。

–提供供应商绩效评估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五、采购监督与审计1.内部监督–通过内部审核和抽查等方式,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对违反规定的采购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2.外部审计–定期进行采购过程的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对重大采购项目和问题进行重点审计,确保采购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六、违规行为处理1.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上级负责人和纪检部门。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完整篇.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完整篇.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1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系统招标采购工作实行三级管理。

一级集中招标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招标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招标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三条招标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物资类、工程类(包括施工、单项工程承包、工程总承包等)和服务类的国内和国际招标工作。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成立各级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一)审议有关招标采购管理基本制度;(二)研究确定招标采购工作重大事项;(三)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四)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评标结果;(五)处理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第七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三)负责一级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备案工作;(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五)办理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部。

第八条总部各部门主要职责:物资管理部负责物资类招标采购管理,组织实施物资类一级集中招标采购。

安全生产部负责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负责电力生产及其他管理范围内项目(以下简称电力生产项目)的工程类和服务类的招标管理;组织实施电力生产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配合实施电力生产项目物资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负责相关的技术审查,配合商务审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办法(【2009】11号文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办法(【2009】11号文附件)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物资采购管理,通过分级采购,发挥规模优势,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保障安全生产,明确职能责任,建立适应集团公司成为世界500强的先进物流体系,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备品配件管理办法》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网上采购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对生产物资的分级采购管理。

第三条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发挥集团化优势,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原则;(二)分级管理,三级责任主体各司其职原则;(三)集中招标采购和网上采购原则;(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监督原则。

第二章职能和分工第四条集团公司职能(一)贯彻国家关于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制定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办法;(二)确定集团公司生产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目录,定期组织关于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的统计分析和改进修订工作;(三)根据基层企业按期上报的生产物资采购计划,确定集团层面生产物资采购方案,组织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四)构建与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相适应的资金结算体系;(五)负责对生产物资分级采购工作的监督指导,进行考核与评价。

第五条分、子公司职能(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办法,对本公司生产物资采购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管理;(二)督促指导所管理和所属企业对集团层面集中招标采购计划的报送工作;(三)监督指导所管理和所属企业自行采购物资的网上采购工作;(四)负责对所管理和所属企业的生产物资分级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价。

第六条基层企业职能(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办法;(二)按时上报集团公司层面集中招标采购计划,计划须准确可靠并有很强的实效性;(三)组织实施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以外物资的网上自行采购工作;(四)参与集团公司与分、子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参照《政府采购法》、《中国*集团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管理以及总公司对各省级分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省级分公司集中采购制度参照本办法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管理部门按本办法规定,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组织实施的采购行为。

本办法所称采购预算,是指一次性采购预算,即在一个合同期限内发生的预算金额。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采购管理部门,是指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集中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或机构。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请购部门,是指提出采购申请的部门。

第七条采购立项申请、采购合同签订工作由请购部门负责,采购组织实施、采购结果报批由采购管理部门负责。

采购管理部门和请购部门应加强沟通协作,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

第八条集中采购的管理和决策应严格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

第九条集中采购项目应按采购计划实施,并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公司集中采购计划和预算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条总公司对省级分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制度、集中采购项目预算、集中采购计划以及重大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审批和备案管理,具体内容在本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

第十一条公司加强采购一体化建设,整合系统采购资源,发挥采购规模效应和整体优势,着力降低采购成本。

大唐集团制〔2014〕29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doc

大唐集团制〔2014〕29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doc

大唐集团制〔2014〕29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范招标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国内招标和国际招标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采购管理单位,一级集中采购指集团公司,二级集中采购指分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单位,是指提出采购需求的单位。

第四条集团公司招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组组建第五条招标采购工作应组建招标工作组。

一级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组由集团公司负责组建,成员由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和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的相关人员组成。

二级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组由分子公司负责组建,成员由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和物资公司的相关人员组成。

非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组由采购需求单位负责组建,成员构成自定。

第六条集团公司根据标的情况下达一级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组组建原则,明确组长、副组长、成员所属单位及人员数量。

分子公司、物资公司按照组建原则推荐人选,上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确定。

二级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组人选,由分子公司参照上述办法自定。

非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组人选,由采购需求单位自定。

第七条工作组成员名单确定后,组长、副组长人员一般不得变更,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需经工作组组建单位批准。

各相关单位应当保证工作组成员履行职责所需的时间和工作条件。

第八条招标工作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主要职责:(一)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二)确定资格预审和评标工作安排;(三)负责组织资格预审,编制资格预审结果上报材料;(四)协调处理评标过程中的技术商务问题;(五)检查评标结果,编制评标结果上报材料;(六)完成招标工作组组建单位交办的其他事宜。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節里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夫胆E招标采购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走(试行)》等相关规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礙E招辭购昌旨以対招楙口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进彳谢物资类、工麒和月勝类采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她。

第四条按照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的三级管I里鹹,一级集中采购围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围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二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围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三级非招标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非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有效竞争的原则。

第二童非招糜购方式第六条非招标采购方式主要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竞价。

竞争性谈判尉旨与两个及以上齣商曲亍炎判,捋尤确走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V源采购是指与单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确走成交价格和舷裂牛的采购方式。

询价尉旨由三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应答和一次性报价,在此WUziS行也卿角^«#« 的采购方式。

竞价是指三个及以上供应商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时间多次报价,通过价格竞争确走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七条采取非招标采购应符合集团公司采购管理的相关要求”需要事先审批的,应先完成审批工作。

第丿噱符合以下裂牛之—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技术琢或者飯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二)满足条件的潜田,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三)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四)紧急采购。

第九条符合以下剑牛之一的,可采用单 V源采购方式:(-)采用特走专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原采购的訓輙零配傅缠园奂翻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三)因必须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月第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四)只有从特走供应商处进行采购,才能实施相关政策目标的;(五)紧急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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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
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的集中采购计划管理。

第三条集中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需求计划、采购执行计划和采购工作安排。

第四条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实行年计划、季调整、月安排。

第二章需求计划和执行计划
第五条基层企业根据上报的年度投资、生产检修技改等计划,编制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将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年度需求计划上报分子公司。

第六条分子公司汇总基层企业及本部的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
(一)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年度需求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审核;
(二)二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中,属于集团公司必须招标范围的,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下达二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

第七条集团公司汇总分子公司及总部的年度需求计划,由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进行预审。

其中:
规划发展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计划营销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投资管理要求;
财务管理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科技信息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集团公司信息化规划要求;
其他部门按部门职责进行预审。

第八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审通过的年度需求计划编制一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提交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审定并平衡利库后,随集团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一并下达。

第九条特殊情况下,年度执行计划需要补充的,按季度以追加计划的形式对年度执行计划进行调整。

追加计划的上报、审核流程与年度需求计划相同,其中:
(一)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追加计划审核通过后,纳入一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
(二)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追加计划审核通过后,纳入二
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属于集团公司必须招标范围的,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章审核原则及执行条件
第十条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按照采购管理范围,制定集中采购计划的审核原则及执行条件(以下简称审核原则及执行条件),内容包括:
(一)采购需求计划审核通过、列入采购执行计划的条件;
(二)实施采购执行计划前,各类标的应具备的招标采购条件,以及相应的合同生效条件和付款条件。

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单位应按照审核原则及执行条件上报采购需求计划;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应按照审核原则及执行条件审核采购需求计划。

第四章年度与月度工作安排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按照采购管理范围,于每年底下达下一年度的集中采购工作年度节点预安排(以下简称节点预安排),内容包括:
(一)全年各月的开标(采购)日期;
(二)规模采购标的的开标(采购)日期;
(三)采购需求计划的上报截止日期;
(四)采购工作安排建议的上报截止日期;
(五)采购文件的上报截止日期。

第十三条采购需求单位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年度执行计划范围内拟实施的采购,按季度提出采购工作安排建议,并按照采购管理范围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或分子公司。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对年度执行计划内已完成采购文件审查且满足招标采购条件的标的,结合季度采购工作安排建议,按月下达一、二级集中采购工作安排。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一级集中采购节点预安排格式
2.一级集中采购计划审查原则及执行条件格式
3.一级集中采购年度需求/追加计划申报表
4.一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表
5.一级集中采购工作安排建议表
6. 一级集中采购月度采购工作安排格式
附件1:一级集中采购节点预安排格式(二级集中采购参照使用)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XXXX年一级集中采购工作节点预安排
2、采购文件包括:与招标采购有关的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公告(若有);与非招标采购有关的采购文件。

3、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的,采购文件应提前10天上报。

附件2:一级集中采购计划审查原则及执行条件格式(二级集中采购参照使用)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一级集中采购计划审核原则及执行条件一、基建项目
二、技改、检修、生产项目
附件3:一级集中采购年度需求/追加计划申报表(二级集中采购参照使用)
表一:一级集中采购年度需求/追加计划申报表(物资类)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XXXX年一级集中采购物资类
年度需求/X季度追加计划表
填报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填写说明:1. 项目名称:按核准/批准文件的项目名称填写。

2. 项目类别:按一级集中采购目录填写。

3. 采购文件预计完成时间:即采购文件预计上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时间。

4. 核准/报批情况:已核准/审批的,填写“已通过XX部门/机构核准/审批”;未核准/审批的,填写“预计xx年XX月核
准/报批”。

5. 开工批复下达情况:已下达的,填写“已下达”;未下达的,填写“预计XX年XX月下达”;不需要的,填写“不需要”。

6. 资金计划下达情况:已下达资金计划的,填写“已下达”;未下达资金计划的,填写“预计XX年XX月下达资金计划”。

7. B目录内生产项目的消耗性物资与备品配件“概/预算金额”一列中填报年度预估总金额。

8. 各类金额只保留整数位。

表二:一级集中采购年度需求/追加计划申报表(施工、服务类)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XXXX年一级集中采购施工、服务类
年度需求/X季度追加计划表
填报单位:××分(子)公司×××基层企业
填报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填写说明:1. 项目名称:按核准/批准文件的项目名称填写。

2. 项目类别:按一级集中采购目录填写。

3. 采购文件预计完成时间:即采购文件预计上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时间。

4. 核准/报批情况:已核准/审批的,填写“已通过XX部门/机构核准/审批”;未核准/审批的,填写“预计xx年XX月核
准/报批”。

5. 开工批复下达情况:已下达的,填写“已下达”;未下达的,填写“预计XX年XX月下达”;不需要的,填写“不需要”。

6. 资金计划下达情况:已下达资金计划的,填写“已下达”;未下达资金计划的,填写“预计XX年XX月下达资金计划”。

7. 各类金额只保留整数位。

附件4:一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表(二级集中采购参照使用)
表一:一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表
中国大唐大唐集团公司XXXX年一级集中采购执行计划表
附件5:一级集中采购工作安排建议表(二级集中采购参照使用)
表一:一级集中采购工作安排建议表(物资类)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XXXX年X季度一级集中采购
物资类工作安排建议表
填报单位:××分(子)公司×××基层企业
填报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填写说明:1. 项目名称:按核准/批准文件的项目名称填写。

2. 项目类别:按一级集中采购目录填写。

3. 采购文件预计完成时间:即采购文件上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时间,不得晚于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
投标中心)下发的本年度一级集中采购工作节点预安排时间。

4. 计划开标/采购时间:按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下发的本年度一级集中采购工作节点预安排时间填写。

表二:一级集中采购工作安排建议表(施工、服务类)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XXXX年X季度一级集中采购
施工、服务类工作安排建议表
填报单位:××分(子)公司×××基层企业
填报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填写说明:1. 项目名称:按核准/批准文件的项目名称填写。

2. 项目类别:按一级集中采购目录填写。

3. 采购文件预计完成时间:即采购文件上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时间,不得晚于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
投标中心)下发的本年度一级集中采购工作节点预安排时间。

4. 计划开标/采购时间:按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下发的本年度一级集中采购工作节点预安排时间填写。

附件6:一级集中采购月度采购工作安排格式(二级集中采购参照使用)
表一:一级集中采购月度采购工作安排格式(开标表格式)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XXXX年X月份一级集中采购工作安排(物资类开标)
“煤炭、煤化工程”、“生产技改”等分类。

表二:一级集中采购月度采购工作安排格式(工作组组建表格式)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XXXX年X月份一级集中采购工作安排(物资类工作组组建)
产技改”等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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