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20年政府重点领域新闻发布计划的通知(202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20年政府重点领域新闻发布计划的通知(2020)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平台作用,增强我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主动性,更好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宣
(六宣发〔2019〕传部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
26号)要求,现将报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计划有关事宜通知:
一、认真确定发布主题
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和政策吹风会进行政策解读,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的要求,围绕2020年重点工作,本部门年度内需提请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本部门承担的重要改革任务;本部门组织开展的专项行动;本部门承担的民生工程;本部门承担的职能中公众普遍关注的事项、政策以及突发性重大事件等,开展新闻发布。
各部门遴选主题,要注重统筹谋划,兼顾好主要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解读重要政策,回应重要社会关切,切实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二、完善新闻发布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调整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媒体沟通,严格落实“4 2 1+N”新闻发布机制,即与宏观经济、民生关系密切和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发展改革、教育体育、科技、经信、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统计、医疗保障、金融监管、住房保障、扶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部门,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行1次,全年不少于4次;部门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出席2次区政府新闻发布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出席1次区政府新闻发布会;发生重大社会关切和重大突发事件时随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其他部门一年至少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
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
发生社会关注度高、确需临时发布的重大事项,可暂不列入年度计划,由重大事项主管单位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六政办秘(2014)84号)精神办理。
三、按时报送主题
1、请各单位于2020年3月16日前,填写《2020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新闻发布计划申报表》(见附件),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OA系统报送至区电子政务中心(OA邮箱:电政办收文员,电话(略)),由区电子政务中心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审定。
2、对需临时发布的事项,可暂不列入年度计划,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裕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3、请各单位严格落实“4 2 1+N”新闻发布机制,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及时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2020年3月10日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