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转运交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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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转运交接制度
一、目的
患者在部门间的转运中,护士需进行详细的口头、书面、床边交接班,保证临床工作的连续性,减少患者转运途中的不安全因素。
二、适用范围
包括所有患者从原来病区或部门转运到其他病区或部门。
三、正文
(一)一般患者转运交接制度
1、患者转运由护士、护理员或其他指定的员工从原来部门/病区转运到其它部门。
2、所有待转运患者应由责任护士/主管医生评估后决定合适的转运方式,按患者病情安排人员护送。
3、除患者责任护士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负责转运患者前,须先通知责任护士。
4、如病情需要护士陪同时,护士长安排人员负责该护士分管的其他患者的护理工作,以保证安全。
5、患者去其他科室检查,护送人员负责将患者送回原部门,检查科室在检查过程中和护送人员到来之前负责该患者的安全。
6、院外转运需在获得患者/家属同意以及主管医生的医嘱后方可进行。
7、转科患者需填写患者转运记录单,由转出科室存档备案半年。
(二)危重患者转运交接制度
1、转运下列患者时要按本规定(危重患者的转运)进行转运:
(1)生命体征不稳定。
(2)意识改变。
(3)抽搐。
(4)气管内插管。
(5)使用镇静药后有意识抑制等改变。
(6)带有有创压力监测管。
(7)静脉使用调节血压、心律及呼吸方面药物等。
2、转运前准备
(1)转运前医生应评估患者病情,以判断患者是事可以转运,是否必须转运,是否需要该转运程序,如需要,则将医嘱书写在病历上。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禁止转运:心跳、呼吸停止;有紧急气管插管指征,但未插管;血液动力学极其不稳定,但未使用药物。
(2)责任护士充分评估患者的病情,包括一般情况、生命体征等,做好护理记录,填写患者转运交接单。
(3)解释告知:向患者及家属告知转运时间、转运的风险及注意事项等。(4)联系相关科室:联系转入科室,向转入科室简要汇报患者病情,以便做好转入接待准备工作,确定患者转运时间。
3、转运物品准备:
(1)氧气枕。
(2)开通留置的静脉通路;对于大出血患者,应保持两路以上的静脉通路。(3)心律和血压监测仪器、指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
(4)使用血管活性药物者,应用带蓄电池的微泵,以保证连续给药。
(5)型号合适的简易人工呼吸器。
4、负责转运护士,要求至少通过CPR考核;病情需要时,由医生一起转运。
5、转运方在转运患者前,应通知接收部门,以确保接收部门获知病情,做好准备工作。
6、转运过程及患者做检查时,医护人员应留在患者身边,根据需要观察和记录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并完成所有的治疗和护理工作。若发生意外情况要立即就近与科室联系呼救,以便及时抢救。
(三)交接规范
(1)与转入科室医护人员共同安置病人,包括卧位、固定管道、吸氧等。(2)床头交接内容:
①神志、生命体征;
②体位、伤口下敷料、各种管道(包括引流管、胃管、尿管、气管切开等)护理情况;
③各种监护治疗设备(如监护仪、输液泵等)的数据指标和仪器使用情况;
④输液肢体、穿刺部位、静脉通道、持续静滴液体及治疗药物;
⑤口腔、皮肤及易受压部位;
⑥饮食、服药、睡眠及二便;
⑦护理记录单的填写;
⑧需要交接的其他情况。
(3)床头交接顺序:以病人主诉或疾病需要为重点,一般“自上而下”进行,按照头部、颈部、胸部、腹部、会阴部、下肢、骶尾部顺序进行。危重病人体检整个交接过程由接班护士实施,交班护士协助,避免所有护士一起上,造成交班混乱与患者不适。
(4)接班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因交班不清发生的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等问题由接班者负责。接班无误后,转科患者需填写患者转运记录单,由转出科室存档备案半年。
(四)身份识别
1、转送、接收患者,必须认真识别患者身份。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开放式询问核对法,即除了核对疾病外,还必须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收。
2、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必须使用腕带信息核对患者。
3、转科时,必须及时更新手腕带信息,并做到二人核对,确保患者身份识别信息与腕带信息一致。
(五)转接登记
1、转出科室责任护士在本科室“患者转动记录本”上登记转科病人信息并签名,内容涉及到:住院号、床号、姓名、诊断、病情、物品药物、引流管、皮肤情况等。
2、接收科室核查登记内容与实际相符后,在转出科室登记本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