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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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编制审计项目方案及内容
编制审计方案前,收集和了解被审单位和部门的基本情况;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
审计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2.1被审计单位名称和基本情况
1.2.2审计范围、方式、内容、目标、重点、实施步骤和预定时间。
1.2.3审计组成员名单、分工和责任。
1.5.7必要时,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与某些审计项目或对专门问题进行鉴定。
2. 审计工作的实施阶段
该阶段主要是调查、核实经济事项,搜集审计证据等,大部分工作都在此阶段完成,因此,它是审计工作的核心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2.1根据被审计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项目审计分项作业计划》,确定审计的重点、专题,落实人员分工。
3.1内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3.2内审部门实施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务收支的财务会计系统,检查资金、有价证券和实物,查阅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文件、会议记录等,根据需要可以复印有关证明材料。被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和谎报。
2. 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和内容
2.1内审工作为经营管理服务旨在提高经济效益、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股东收益最大化的企业经营目标。具体职责如下:
2.1.1定期向公司领导报送审计工作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2.1.2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审计、财经法规方面的学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
2.1.3根据同级监督和下审一级的原则,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2.1.3.1财务收支及公司资产、损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2.1.3.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2.1.3.3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1.3.4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2.1.3.5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情况;
2.1.3.6公司的投资、融资、抵押、担保等行为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1.4.1收集、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其他文件资料。
1.4.2了解被审计单位和部门原有审计档案资料。
1.4.3实施工作需要的各种表格、底稿和工具等。
1.5下达审计通知书。
审计通知书,是审计人员行使审计监督权的书面证明,应在审计实施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或部门送达。
审计通知书的内容包括:
3.3内审部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并索取有关证明材料,有关人员应如实反映情况或提供资料。
3.4内审人员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经公司领导同意,有权作出限期整改决定并督促改进。
4. 附 则
4.1本制度由股份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解释。
内部审计程序
审计程序是指审计项目从确立到结束的整个工作过程,其程序应分为准备、实施、终结三个阶段。
1. 审计工作的准备阶段
审计工作的准备阶段是指审计工作从拟定审计项目计划到审计计划实施前的过程。
1.1制定年度审计计划
1.1.1根据公司董事会要求、公司的审计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审计事项,制定年度审计计划、专项审计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1.1.2审计计划主要包括:审计项目、审计要点、开始及完成时间、审计目标、审计的方式和方法等。
1.2.4被审计部门应提供的文件资料及应做的准备工作。
1.3被审计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3.1银行账户、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及其他有关会计资料。
1.3.2财务会计机构及人员分工的工作情况。
1.3.3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1.3.4前次接受审计、检查的情况。
1.3.5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1.4明确审计任务和审计事项的分工,并完成项目实施前的其他准备事项:
2.2依据审计通知要求,收集有关审计资料和借阅被审计单位会计及有关资料,并办理借阅手续。
2.3通过审阅会计及相关资料、核查实物及调查询问、座谈等方法,了解并实施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疑点,做好审计记录和取证工作;对审计事项进行审计、调查时,审计人员不得少于2人。
审计工作制度
审计工作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内部审计程序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1. 总则
1.1为加强XX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审计监督,确保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股份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股份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内部审计部门根据本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股份公司及控股企业财务收支及有关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健全性进行审计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2.1.3.7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关注的相关问题;
2.1.3.8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专项审计任务。
2.1.4内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并协助中介机构做好各项委托审计工作。
2.1.5严格按照内审工作程序,记录工作情况,做好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工作总结。
2.1.6内审工作结束,向被审单位通报审计情况后,向公司领导提交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
2.1.7内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后,应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并实施后续审计,监督执行审计决定和具体的整改情况。
2.1.8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审计资料,建立审计档案。
3. 内部审计工作权限
1.百度文库.1被审计单位名称。
1.5.2审计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
1.5.3审计组及其成员名单。
1.5.4被审计单位或部门配合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
1.5.5实施内部审计的部门印章或领导人签字及签发日期。
1.5.6审计机构认为需要被审计单位和部门自查的,应当在审计通知书中写明自查的内容、要求和期限。
1.3内审部门及人员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实行同级监督、下审一级制。内审部门依本制度规定,行使独立审计监督权,对公司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为股份公司规范财务运作、实现公司各项经营目标服务。
1.4内部审计的工作原则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部审计的工作宗旨是:服务内部、监督核算。
1.5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坚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公正廉洁,保守秘密的职业道德。审计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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