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科技进步考核评分标准(科技创新绩效)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技进步考核评分标准(科技创新绩效)

说明:1.没有评价项目的不计分。

2.得分不超标准分,不计负分。

3.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科研项目,牵头完成单位按60%计分,配合完成单位按40%计分。

4.省部级奖励项目仅限于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水力发电科学技术奖、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奖、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科学技术奖、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奖等经国家科技部登记审批的社会力量设奖,以及各省政府科技进步奖,其他未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的奖项,不予计分。

注:同一项目当年分别获得不同层次的奖项,以高层次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