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贪污官员应向百姓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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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应就腐败问题向人民自首
6月5日,人民日报旗下《中国经济周刊》披露,自2000年底最高检会同公安部组织追逃专项行动以来,至2011年,检察机关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8487名,最高检5年缉获赃款赃物达到541.9亿元。由此引发的另一个相关问题是:中国目前逃往境外的贪官究竟有多少,情况有多严重?
有关这个问题,最高检2001年称有4000多名贪官携公款50亿元在逃;公安部2004年称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500多人,涉案金额逾700亿元;审计署称,截止2006年5月,外逃贪官有800人左右,直接涉案金额700多亿元。
相对官方的统计,学术机构的态度明朗的多。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根据研究结果说,外逃官员保守估计仍有近万名,携带金额约1万亿元。曾参与多项重大反贪行动的福建省检察院研究室前副主任林雪标透露,仅在2003年8月3日晚至8月5日,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口岸就查获60多名企图外逃的政府官员,其中7名副厅级官员持有金融机关、海关等部门核准的携带外汇处境证明,携汇最少的一名经贸官员随身携带60万欧元。
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的调查显示,金融系统、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约占87.5%,其他部门约占12.5%。
这篇报道中披露的上述信息和数据在6月5日发出后,即从各大网站莫名消失。结合官方外逃贪官数据讳莫如深的态度来看,我有理由相信,这是官方再次试图掩饰有关信息的结果。
对于腐败的问题,可以说“地球人都知道”,执政党和政府也均有高度的认识,甚至提到了“亡党、亡国”的地步来看待;毫无疑问,腐败之后继发的贪官外逃,其危害更甚于腐败本身,因为他不仅严
重侵害职务廉洁性、侵犯公平秩序和法治环境,而且伤害了公民对政府官员的起码道德的信赖利益,并将这种伤害带到国外、宣扬到全球,同时给其他准备腐败和正在腐败的官员做出坏的榜样。
《中国经济周刊》所报道的官方对有关外逃贪官的数据讳莫如深的态度,或者说官方系统的数据矛盾以及和学术界严谨的研究结果相距甚远,其实是当前官方对腐败问题口是心非的态度体现。
为什么外逃贪官数据在官方成了一本糊涂账?可能有几个原因:
一是羞于启齿、讳疾忌医,故意以部门数据发布替代权威、统一发布。中国的出入境管控政策,在全世界范围来看也是最严格的之一。别说一个贪官外逃,哪怕就是一个普通平民百姓的出入境记录,任何一个基层公安局的有关警察,都可以通过内部网络立即查到。
如果说一个贪官外逃,哪怕是最偏远地区的最基层单位的贪官外逃,也会通过本系统的报告、公安的出入境监控、纪检检察部门的介入调查、辖区的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多种途径,层层上报至有关部门。该部门经过全面统计,一定有全国外逃贪官非常准确的数据发布。而官方之所以把明白账变成糊涂账,首要原因就是羞于启齿,不好意思承认让人震惊的数据。
二是外逃贪官的性质,多数涉及到权势较大的官员群体,或者说涉及到既得利益集团。中国社科院法学所2012年2月发布的《“裸官”监管调研报告》显示,38.9%的公职人员认同配偶拥有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46.7%的公职人员认为其子女可以拥有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其中省部级、司局级、县处级对此认同的人数均超过半数,分别为53.3%、53.4%、51.7%。由此可见,位高权重者,对与外逃贪官的态度可想而知。
其实,官员的道德缺失、行为失范,已经不再表现为普通的贪腐领域。据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教授对1999-2003年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报告等相关资料计算得出的结论。中国普通民众犯罪率为1/400;国家机关人员犯罪率为1/200;司法机关人员犯罪率为1.5/100。可见,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率比普通民众高1倍;惩治犯罪的司法人员的犯罪率,则是普通民众的6倍。(但普通民众的犯罪中95%得到应有的处罚,而国家工作人员得到应有惩治的不足25%。)
如此官员道德和行为特色,已经让人民不再相信,官员还会是守法的模范?可以说,对现在的官员,必须不惮以最坏的可能去猜想其行为动机和行为可能性。
第三,中国长期以来实施的反腐败政策,具有两个基本特色:一是“外紧内松”,,一是“回避现实”。所谓外紧内松,就是在外部看来似乎对腐败问题抓得紧,但在官场内部,大家都已经习惯了腐败,各自享受腐败的潜规则,甚至如果个别官员不腐败,反倒成了另类。所谓回避现实,就是从来不敢正面,全面承认腐败的严重程度,官方一提腐败问题,总是用“少数领导干部”、“个别干部”之类的词来搪塞,这种避重就轻、讳疾忌医的态度,让官方的外逃贪官数据注定会是一本刻意早就的糊涂账。
一个人不可能不犯错误,重要的是要改正错误,对于一个政党或者一个政府来说同样如此。“为人民服务”不是你们腐败的盾牌,也不是你们党员的命根。扪心自问下,当代有几个党员当时入党的动机是真正的要去“为人民服务”的,有几个官员当时选择做官的动机是服务人民、为百姓着想的。。。中国官场的腐败,已是人人皆知的事实,也是人”鬼”共愤的现象。要解决这个问题,前提得敢于公开承认问题,继而才有解决问题的勇气和动力。在中国有个“自首”的概念。我想,对于中国的官方来说,现在真的有必要展开一场对
人民的“贪污自首”。当然用你们的话说,要做到公开全面承认错误和问题,需要很大的勇气,也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工作过程。现在,官方首先应从全面公布外逃贪官这一恶劣现象的有关数据开始,要知道,贪官的外逃,不仅是对人民和祖国的背叛,也是对执政党的背叛,对于这样的人,我想官方已经没有任何必要替他们隐瞒的理由了。基于公布外逃贪官数据,再公开承诺一个可以预期的时间表,公布和公正查处任何形式的腐败。而不是,就腐败问题,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喊那些伟大的口号和开各种重大的会议上。。。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