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故责任的划分及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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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范文_安全事故处理意见书

意见范文_安全事故处理意见书

意见范文_安全事故处理意见书【导语】意见的本意是人们对事物所产生的看法或想法。

意见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文体。

意见的指导性很强,有时是针对当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发布的,有时是针对局部性的问题而发布的,意见往往在特定的时间内发生效力。

以下是智睿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意见中关于意见范文_安全事故处理意见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下面智睿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事故处理意见书范文篇,供大家参考!安全事故处理意见书范文篇一关于我司临时工陈有润于20xx年9月26日16时左右,在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安排到客户安装燃气管道工作时,不慎从高处摔下致伤,我司确认为工伤,送院治疗后,摔伤员工以能直立行走。

我司已支付该员工全额的医药费,该临时员工由我司工程项目部聘用,现我司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刘大毛先生与陈有润本人协商工伤赔偿金额。

若双方协商没果,我司将走司法程序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山西xx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年1月14日安全事故处理意见书范文篇二关于20xx年6月8日上午9点钟左右,2#木工班木工在2号楼地下室吊模板抽拉钢丝绳,塔吊启动钢丝绳拉伤工人左手无名指,送往高坪区中医院治疗,经医院检查无骨折,无神经、肌腱断裂情况,医院进行创伤缝合手术。

现本人已恢复正常,在手术期间的误工费不在另计取,全含在以下费用中。

现经王兴寿本人要求及项目部同意协商解决,处理意见如下:一、在医院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合计费用为元,二、由项目部支付王兴寿在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营养费、医疗补助、就业补助、伤残补助、交通、食宿费等费用合计:4658元公司事故处理意见书)并且此费用为一次性费用。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制度(5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制度(5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制度为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的思想意识,使职工更加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做到奖惩分明,保证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好闭环管理,特制定本规。

无论是制订制度还是实施考核都要求公司各部门通力协作,并在实施安全考核奖惩时做到严肃认真,严格执行,否则,再好的制度也会变成一纸空文,因此执行责任究管理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对由于各级人员责任心不强及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或使设备带病进行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运行的情况,施行责任追究,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一、对责任追究遵行"以责论处"的原则:要求对认真履行职责并在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集体或个人按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对规划、设计、定货、制造、货物验收、安装调试及工程验收等方面的工作,由于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原因,对其它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并造成工程延期的,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但设备已有重大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关处罚。

二、对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上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三、责任追究管理:各级工作人员每月按照工作计划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开展工作,因未履行好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及未认真完成好工作任务(工作任务及执行标准为公司工作、管理及技术三大标准),而造成事故或使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运行的,包括对车辆管理、运行、消防等方面的工作,由于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原因,对其它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并造成工程延期的,如果当月在上级领导或部门检查中被发现或已导致事故的发生的,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已对其它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或延期的,公司领导首先追查安生部在安全管理及工作管理中存在的责任,追究安生部是否存在有工作失职、检查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力、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及规章制度不健全等方面的原因,安全部并开始对各责任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疏漏进行调查,调查责任单位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认真对习惯性违章进行监督考核、安全监察机构各级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责任,责任单位同时对责任班组和责任人员进行调查,调查是否为班组或人员失职、未认真按规定进行相关工作、违章指挥或违章工作等,最后由责任单位对责任人调查后做出处理意见后上报公司安生部,安生部经过汇总,分清全部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后上报公司分管领导。

关于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事故责任处罚规定

关于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事故责任处罚规定

关于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事故责任处罚规定为了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和人员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法严肃查处和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职责,根据事故的大小、损失的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的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行政处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处是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事故档案,组织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预防和整改措施的审定,落实情况的检查,负责事故的处理决定的落实。

二、与事故相关联的车间(部门)参与、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提供相关数据和情况,负责本车间(部门)预防和整改措施的制订和落实。

三、财务部负责核算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程序(一)事故上报程序1、发生一般生产事故,由车间安全员和本车间的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车间主任)立即采取可行的措施减少损失,并由车间主任立即向安全处、生产部报告。

2、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由车间安全员和车间主任采取停产等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立即向安全处、生产部以及相关分管副总报告。

3、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车间安全员和车间主任立即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减少损失和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安全处、生产部、相关分管副总报告,由分管安全副总向总经理、董事长报告事故情况,安全处要在第一时间派出人员赶到现场协助车间工作,并作初步事故原因分析。

(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程序1、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安全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得出事故原因分析和初步处理意见后上报分管副总审批,作出处理决定,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2、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由分管安全副总牵头,安全处、生产部及相关部门参加组织调查,得出事故原因分析和初步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处理决定报相关部门备案。

3、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总经理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得出事故原因分析和初步处理意见后,由安全领导组会通过处理决定,处理决定报相关部门备案。

需要由上级相关部门调查的,公司调查组负责配合调查,上级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由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样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并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依据《____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____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东北分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以规范东北分公司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条至第八条(原文未提供具体内容,故保持原状)分公司所属项目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若发生人身伤亡、食物中毒、急性工业中毒、火灾等非伤亡事故,其责任追究均适用本制度。

事故的报告、应急响应、责任追究及后续处理,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同时禁止伪造事故现场或篡改与事故相关的原始资料。

事故追查处理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即在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同时,必须同步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有关领导及事故项目本身的责任。

对事故项目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措施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类。

行政处分涵盖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罚则包括黄牌警告、罚款、责令停工(局部停工)整顿等。

二、事故报告工程项目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必须严格按照《企业职工伤亡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分公司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描述;2.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包括抢救情况);3. 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及经济损失预估;4. 已采取的应对措施;5.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同时,需按要求填写事故报告书,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并编制相应的事故统计报表。

三、事故应急救援第九条事故发生后,项目应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迅速组织现场作业人员紧急避险,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抢救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3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3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我能理解您的需求,但我无法在这个平台上撰写____字的文档。

由于时间和篇幅的限制,我将为您提供一个关于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的概要。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和完整的内容,建议您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查阅相关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是指国家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进行的规定。

通过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要求和责任效果等方面,以保障企业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维护公共安全。

一、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主体包括企业、经营者、管理者、从业人员和监管部门等。

企业和经营者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全面负责的责任。

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安全措施和确保安全的工作。

监管部门负责对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二、责任范围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范围主要包括预防责任、救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预防责任是指责任主体在事前采取预防措施,从源头上预防事故的发生。

救济责任是指责任主体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法律责任是指基于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和处罚。

三、责任要求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要求包括责任的严格性、无过错责任、谁失职谁负责和法定责任等。

责任的严格性是指责任主体无论是否有过错,只要事故发生,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无过错责任是指事故发生后,责任主体可以免除责任的事由非常有限。

谁失职谁负责是指责任主体在职责边界内发生事故时,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责任是指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责任主体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四、责任效果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效果主要体现在责任追究、补偿赔偿和信用记录等方面。

责任追究是指对责任主体进行相关处罚和制裁,以实现惩罚和警示作用。

补偿赔偿是指对受害人进行相应的赔偿,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信用记录是指对责任主体的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将其纳入信用体系,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是确保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法规。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及追究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及追究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为了使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公平、公正,责任追究严肃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刻。

特成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与追究处理领导小组;包洪凯卫东宏远王宏建继平洪辉文立吴明森吴战朝严少云小根蔡伟君1、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2、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者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者主要责任:( 1 )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2 )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 3 )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者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

3、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 1 )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2 )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者职工末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3 )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者超负荷运行,或者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4)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制定详细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5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

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处罚的形式有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

1、通报批评;分管围的工作存在严重隐患和问题。

浮现干部违章指挥或者没有按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员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但没有造成损失和不良后果的。

2、罚款;分管围的工作存在隐患和问题。

发现干部违章指挥或者没有按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员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经通报批评仍没有按时整改的,或者因隐患和问题整改不与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

幼儿园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制度
为了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明确安全事故的责任,制定了幼儿园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制度。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医疗、慰问等相关费用,按照园长(10%)、直接领导(20%)、直接责任人(30%)、班级老师(20%)、班级老师(20%)的比例承担。

安全事故等级和处理意见如下:
一级安全事故:缝针三针以上或中度骨折及以上。

产生费用的按对应比例承担。

事故直接责任人严重警告处分一次,一年内不参与评优评先。

走失未造成严重影响,全部关联人员全额扣除当月安全奖。

因安全事故退学的所在班级一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所在班级教师要写出事故总结并制作安全教育课件进行分享。

二级安全事故:烫伤、缝针三针以内(含三针)、轻度骨折、影响形象的损伤、头部受到重伤。

产生费用按对应比例承担。

事故第一责任人通报批评一次,半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事故直接责任人全额扣除当月安全奖,关联人员扣除50%。

所在班级教师要写出事故总结并制作安全教育课件进行分享。

三级安全事故:头上有胞、擦伤、抓伤、咬伤严重、摔伤伤严重。

产生费用按对应比例承担。

对事故第一责任人给以通报批评处分一次。

事故直接责任人当月安全奖扣除50%,关
联人员扣除30%。

所在班级教师要写出事故总结并制作安全
教育课件进行分享。

四级安全事故:擦伤、抓伤、咬伤不太严重,摔伤不太严重。

产生费用按对应比例承担。

对事故第一责任人给以通报批评处分一次。

事故直接责任人当月安全奖扣除20%。

关于对工人摔伤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

关于对工人摔伤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

关于对工人摔伤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一、事故发生单位中铁XX(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二、事故发生时间2022年X月XX日XX时XX分左右三、事故发生地点XX至XX铁路客运专线XXXXXX标段XXX隧道XX斜井综合班宿舍处。

四、事故发生经过2014年X月XX日,晚上21时50分左右,二号斜井综合班工人XXX(男,汉族,19XX年XX月出生,XX省XX市XX 县小溪乡XX村XX组XX号,2014年X月XX日来二队二号斜井综合班)在晚上出宿舍门后在离宿舍不远的水泥路上因路面湿滑和夜晚路上灯光效果差视野不清晰而导致摔倒,最终使其左胳膊肘关节上部一处部位骨折一处部位骨头开裂。

事故发生后综合班班长XXX立即上报二号斜井洞口负责人,由综合班班长XXX及时送往XXX市第三医院,到达时间为凌晨一点。

五、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发生后,我队组成相应事故调查小组,事故调查小组至现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

调查小组通过对事故现场勘察和有关人员的调查取证分析;认为本次事故有以下几方面原因:1、主要原因:(1)雨天路面湿滑和综合班宿舍夜晚灯光照明不足。

2、间接原因:(1)综合班工人安全意识不足,在下雨天雨水会聚积在路面上会导致路面湿滑,而综合班工人并没有穿戴防滑雨靴。

(2)综合班宿舍前水泥路面没有设置一些相对应的针对雨天路面湿滑的防护设置。

(3)劳保用品发放不及时。

事故性质:本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

事故类型:本次事故认定为轻伤事故,属于人身伤害事故类型。

六、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公司签订的《二0一四年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公司有关规定,通过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建议对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如下处理:对受伤人XXX的检查、护理费用、如有隐患后续费用由西成项目部架子二队与当事人协商解决。

事故防范整改措施:为了从事故中汲取教训,提高防范能力,强化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认定若干意见问题的函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认定若干意见问题的函

尊敬的相关部门负责人:
您好!我是某公司的安全主管,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认定的相关问题,我谨向您提出几点意见和问题,希望能得到您的指导和解答。

1. 关于事故认定标准:我们公司在遇到生产安全事故后,常常遇到事故认定标准不明确的情况。

不同的部门对于同一类事故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这给事故的快速处理和后续的责任追究带来了困扰。

请问是否有统一的事故认定标准或指导意见供我们参考?
2. 关于事故调查程序:我们公司重视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但在实践中发现,事故调查程序过于繁琐且耗时较长,影响了事故处理的及时性。

我们希望能够了解更加简化高效的事故调查程序,以便在面对事故时能够更迅速地展开调查工作。

3. 关于责任追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惑。

比如,在确认责任时,应该如何划分各个相关责任方的责任大小?另外,对于责任人的追究方式和处罚力度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4. 关于事故处理结果的公示:事故处理结果的公示是我们公司及广大员工关注的焦点。

我们希望能够了解到,根据现行法律法
规,事故处理结果的公示应该如何进行?是否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公示,并在特定媒体上发布?
以上是我所提出的几个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认定的意见和问题,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回复和指导。

同时,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需要我们提供的信息,请随时告知,我们将竭诚配合。

谢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此致
某公司安全主管敬上。

成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指导意见

成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指导意见

成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指导意见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旨在指导办案民警分析和把握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起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责任认定规则正确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为你推荐】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违章停车扣分吗闯黄灯算违章吗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火车票退票手续费在日常生活中,有时候会发生一些交通事故,发生事故时报警等待警察到来时,您是否对交警所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有疑问呢?实际上每一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都是在专门的指导意见下完成的。

小编为您提供一篇关于成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指导意见,希望能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试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旨在指导办案民警分析和把握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起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责任认定规则正确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第三条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大小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五种责任。

责任组合为: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承担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人必须是自然人、法人或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五条本指导意见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形态及事故成因,将当事人与发生事故有关的交通违法行为分为“严重过错”、“一般过错”两类。

(一) 当事人违反路权(先行权)以及直接引发交通事故的行为属于“严重过错”。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处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处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层面的综合性法律,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监管体制、企业主体责任等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明确了事故等级划分和责任追究原则。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如《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04
事故调查与分析方法
事故调查程序及要求
事故现场勘查
调查人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 详细勘查,记录现场状况,收集相关 证据。
事故当事人及证人调查
对事故当事人、目击者及相关人员进 行询问,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及 责任等情况。
相关资料收集
收集与事故相关的各种资料,如安全 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培训记录、设 备维护记录等。
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政府监管责任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安 全生产的监管,制定安全生产政 策、标准和规范,指导、督促企
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中介机构责任
中介机构在提供安全生产服务时 ,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 准,保证服务质量,对因其服务 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责
任。
事故责任认定程序
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
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实战能 力和应急处置水平,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 行救援。
Hale Waihona Puke 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 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从源头 上预防事故的发生。
推广先进技术和装备
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 技术和装备,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含 量和防范能力。

关于对重庆市建设工程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及责任划分指导意见

关于对重庆市建设工程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及责任划分指导意见

关于对重庆市建设工程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及责任划分指导意见渝安监〔2006〕27号各区县(自治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铁路、公路、航道、港口、民航、市政、水利、电力、通讯、园林、绿化、旅游、学校、厂房、民宅等建设工程、拆除工程)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批复工作,严格事故追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事故现场处置程序的通知》和《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调查程序(一)依法成立调查组根据事故级别分类和有关规定,由安监、公安、监察、工会、行业主管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由安监部门牵头,依法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事故原因、事故性质(责任和非责任事故)等;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写出调查报告。

(二)调查工作基本程序1.性质认定程序公安机关首先对事故是否属刑事案件进行性质认定。

若是刑事案件,则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在公安机关认定非刑事案件后,调查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展开调查。

由参加事故调查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调查、提出事故直接原因的结论性意见(事故调查组可根据事故的复杂程度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查清事故的间接原因和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人员的责任,并就性质和有关责任进行分析认定。

在事故调查中,如果认定事故不属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移交相关部门。

2.事故调查取证程序(1)在开展事故调查时,要全面收集调查材料。

一是向事故相关单位收集的书证有:工商执照、资质证书、工程审批文件、施工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企业安全制度、劳动用工合同、安全技术方案、设备合格检测检验证明、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从业人员执业岗位证书、伤亡人员身份证、工作派工单、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善后处置协议和需要收集的其他书证材料。

责任事故认定意见书

责任事故认定意见书

责任事故认定意见书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责任事故认定意见书一、关于事故的基本情况1、事故发生时间:2022年5月15日上午10点30分2、事故地点:XX市XX路口3、事故双方:甲方驾驶车牌号为XX的轿车,乙方驾驶车牌号为XX的货车4、事故经过:甲方行驶在XX路口西侧,准备右转进入一条小巷,与正在从南向北行驶的乙方货车发生碰撞根据现场勘察和事故参与方的口供,经过认真分析和比对,我们对事故责任做出如下认定:1、事故发生地点为XX路口,作为行车路口,甲方在右转时需要观察左侧行车道的来车情况,然而甲方在右转之际未依法使用灯光信号灯,也未观察车辆左侧情况,导致事故发生2、乙方在行驶过程中未能注意到甲方轿车的右转行驶意图,未能及时采取避让措施,加之驾驶过程中存在超速的行为,也加重了事故的严重程度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我们认定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在于甲方驾驶轿车未按规定操作,特别是未使用灯光信号灯,并且未观察左侧行车道情况导致事故的发生,乙方在事故中也存在部分责任,主要在于未能及时避让对方车辆。

三、事故损失评估1、车辆损坏情况:甲方车辆前部车头损坏严重,需要维修2、人员伤亡情况:甲方驾驶员轻微擦伤,乙方驾驶员无明显伤情3、其他损失:路口交通堵塞,影响周边车辆通行,交警工作人员现场疏导根据以上的事故基本情况和责任认定,我们认为甲方在本次事故中主要承担事故责任,乙方也存在部分责任。

甲方应对车辆的损坏进行修复,并对乙方驾驶员的轻微伤情进行赔偿,同时也应对交通堵塞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乙方应对车辆超速行驶的行为负有一定的责任,并应加强对行车安全的意识,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结语责任事故认定意见书的目的在于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对事故责任做出明确认定,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维护交通秩序。

希望事故双方能够以此意见书为基础,妥善处理事故纠纷,共同维护行车安全,减少不必要的财产和人员损失。

感谢各方对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关于安全生产事故认定若干意见问题的函

关于安全生产事故认定若干意见问题的函

关于安全生产事故认定若干意见问题的函关于安全生产事故认定若干意见问题的函尊敬的XXX领导:您好!我是您的文章写手,为您撰写一篇关于安全生产事故认定若干意见问题的文章。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深入探讨事故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并提出一些关于该问题的观点和理解。

一、引言安全生产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事故认定是事故处理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在认定中,准确客观的判定事故责任和了解事故原因能够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然而,在事故认定中涉及的一些问题亟需关注和改善。

二、事故认定的深度和广度标准事故认定应基于深度和广度标准,以全面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和责任方。

深度上,事故认定应遵循逐级深入,由表及里的原则,从最直接的原因向深层次、根本原因追溯。

广度上,事故认定应涵盖从个体责任到制度问题的多个层面,充分考虑企业管理体制、作业程序、人员素质及应急措施等因素。

三、由浅入深的探讨事故认定主题1. 事故认定的程序与标准1.1 事故认定的程序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要求,包括调查、证据收集、证据分析等环节。

1.2 事故认定应充分考虑事故的严重程度、事故发生的过程、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保认定结果准确客观。

2. 事故认定中的证据收集与分析2.1 事故认定应充分收集证据,包括现场勘查、事故报告、现场监控录像等,确保证据的真实可靠。

2.2 事故认定中的证据分析应科学合理,避免主观臆断和不准确的结论,合理判断事故原因。

3. 事故认定的责任划分3.1 在事故认定中,应根据职责和过失程度,合理划分事故责任。

3.2 责任划分应兼顾个体责任和制度问题,深入分析事故责任的来源。

四、总结与回顾:对主题深入全面的理解在本文中,我们深入探讨了安全生产事故认定若干意见问题,并提出了以下观点和理解:事故认定应基于深度和广度标准,全面了解事故原因和责任。

在认定过程中,应注意遵循一定的程序与标准,以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客观。

事故认定中的证据收集与分析应严谨科学,避免主观臆断。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事故责任处罚规定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事故责任处罚规定

事故责任的划分及处理意见------ ............................................................................................. ①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罚办法.. (1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释义 (19)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及追究处理制度 (46)事故责任的划分及处理意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如何划分事故责任和提出处理意见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事故责任的分析和划分必须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进行。

确定事故责任者之前,必须根据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分析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找出与这些原因相对应的人员及其与事故的关系,最后确定事故责任者和提出处理意见。

一、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按照事故调查确定的事实;2.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劳动组织、规程标准、规章制度、教育培训、操作方法)及生产技术因素(如规划设计、施工、安装、维护检修、生产指标),追究最初造成安全状态(事故隐患)人员的责任;3. 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规定的不安全行为人的责任;4. 根据事故后果(性质轻重、损失大小)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二.事故责任的划分1.事故责任者分为3类即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领导责任者。

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即其行为直接造成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直接发生不安全行为。

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理性、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

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按事故发生原因的具体情况,有的是同一个人员,有的是两个以上的人员,如冲床操作工人将完好的安全装置拆除而引起冲手指的事故。

事故责任处理意见怎么写范文

事故责任处理意见怎么写范文

事故责任处理意见怎么写范文一、事故经过描述在xxxx年xx月xx日,xxxx地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在xxxx街道与xxxx路口,涉及一辆轿车和一辆货车。

经过现场调查和相关证人证言,事故经过如下:1.当时,轿车驾驶员李某驾驶车辆行驶至该路口,准备右转弯。

2.货车驾驶员王某驾驶车辆行驶至该路口正常通过。

3.李某在右转弯时未注意观察后方交通,未按规定使用转向灯,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突然转向。

4.货车司机王某未能及时发现轿车的转向意图,并与之相撞。

5.事故造成轿车受损严重,货车也有一定损坏。

两车驾驶员均无人员伤亡。

二、事故责任划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进行如下划分:1.事故责任:a)轿车驾驶员李某的主要责任在于未按照交规使用转向灯,未及时观察后方交通并贸然转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事故的直接原因。

b)货车驾驶员王某在行驶过程中没有明显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对事故有一定防备意识。

但由于他未能及时发现轿车的转向意图,也存在一定责任。

2.事故责任划分:a)李某承担主要责任,责任比例为70%。

b)王某承担次要责任,责任比例为30%。

三、事故责任处理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划分的结果,以及为了维护交通秩序、保护人身安全,提出以下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理建议:1.对李某进行相应处罚:a)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李某依法处以罚款,并扣除相应的驾驶证记分。

b)要求李某承担事故中本责任比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赔偿货车驾驶员王某相应的车损费用。

2.建议李某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和安全驾驶培训,并认真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加强对道路交通规则的遵守。

3.对王某进行警示教育:a)通过警示教育让王某认识到在行车过程中需要提高观察力,以及遇到突发情况时的应急反应能力。

b)提醒王某加强遵守交通规则,时刻保持对周围情况的警觉,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事故处理的监督与跟踪为了确保事故责任处理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对整个处理过程的监督与跟踪,并及时调整措施,不断完善责任处理机制,具体如下:1.责任单位应加强对事故责任处理的督导,确保责任人按时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

关于事故责任的划分及处理意见

关于事故责任的划分及处理意见

事故责任的划分及处理意见-------------------------------------------------------------------------------------------------------------------------------------------------------------------------------------------------------------------来源:中国风险管理网2010-7-9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如何划分事故责任和提出处理意见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事故责任的分析和划分必须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进行。

确定事故责任者之前,必须根据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分析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找出与这些原因相对应的人员及其与事故的关系,最后确定事故责任者和提出处理意见。

一、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按照事故调查确定的事实;2.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劳动组织、规程标准、规章制度、教育培训、操作方法)及生产技术因素(如规划设计、施工、安装、维护检修、生产指标),追究最初造成安全状态(事故隐患)人员的责任;3. 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规定的不安全行为人的责任;4. 根据事故后果(性质轻重、损失大小)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二.事故责任的划分1.事故责任者分为3类即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领导责任者。

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即其行为直接造成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直接发生不安全行为。

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理性、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

安全事故责任判定和赔偿原则

安全事故责任判定和赔偿原则

安全事故责任判定和赔偿原则
安全事故责任判定和赔偿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因果关系原则:即事故原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应依据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责任主体。

2. 责任法定原则:即事故责任应当由法律明文规定,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标准性文件等。

3. 公正原则:即事故责任判定应当公正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4. 及时处理原则:即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减少损失。

5. 赔偿原则:即事故责任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受害者进行经济赔偿。

在赔偿过程中,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安全事故责任的判定和赔偿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事故现场情况、证据材料、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同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公正合理的处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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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的划分及处理意见-------------------------------------------------------------------------------------------------------------------------------------------------------------------------------------------------------------------来源:中国风险管理网2010-7-9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如何划分事故责任和提出处理意见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事故责任的分析和划分必须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进行。

确定事故责任者之前,必须根据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分析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找出与这些原因相对应的人员及其与事故的关系,最后确定事故责任者和提出处理意见。

一、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按照事故调查确定的事实;2.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劳动组织、规程标准、规章制度、教育培训、操作方法)及生产技术因素(如规划设计、施工、安装、维护检修、生产指标),追究最初造成安全状态(事故隐患)人员的责任;3. 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规定的不安全行为人的责任;4. 根据事故后果(性质轻重、损失大小)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二.事故责任的划分1.事故责任者分为3类即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领导责任者。

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即其行为直接造成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直接发生不安全行为。

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理性、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

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按事故发生原因的具体情况,有的是同一个人员,有的是两个以上的人员,如冲床操作工人将完好的安全装置拆除而引起冲手指的事故。

这种不安全行为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又是主要原因。

该工人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又是主要责任者;又如维修手持电钻的维修电工将相线和保护零线接头装反了,操作工人未戴绝缘手套,接通电源打孔时发生触电事故。

虽然操作工人接通电源时,因手持电钻外壳和相线连接而触电,但主要原因是维修电工将相线和保护零线接反了,故维修电工是主要责任者,操作工人只是直接责任者而不是主要责任者。

3.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由于安全生产规章、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基本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性质,对事故责任者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处罚的形式分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

划分事故责任前,首先要掌握有关人员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对没有尽职尽责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应给予适当处罚。

三、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有关规定(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的具体规定,是处罚的依据。

1.《安全生产法》对事故责任者追究的规定(1)我国实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这是事故责任追究的基本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有《安全生产法》中的具体规定“第七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此外,还有第七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3)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应负的法律责任在《安全生产法》中的具体规定“第七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型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资格。

”(4)生产经营及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在《安全生产法》中的具体规定“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要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还有第八十一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5)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在《安全生产法》中的具体规定“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在此规定中,对省、市、县、乡各级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正职负责人对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负的责任作了具体规定。

“第二条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特大火灾事故;(二)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三)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五)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七)其他特大事故。

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比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此外,还有该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刑事责任的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还有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三百九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消防法》和《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者处罚的规定,详见相应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部分,在此不再详述。

四、事故处理的原则与分工1.事故处理的原则在《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就是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时,不仅要揭示事故发生的内外原因,找出事故发生的机理,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规定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做出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而且据此为政府加强安全生产,防范重特大事故,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和对策提供科学的依据,这一切都源于事故调查的结论。

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事故的结论正确与否,对后续工作的影响非常重大。

因此,事故调查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认真地对待,不得有丝毫的疏漏。

“四不放过”的原则。

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这4条原则互相联系,相辅相成,成为一个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防范系统。

公正,公开的原则。

公正,就是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不准包庇事故责任人,也不得借机对事故责任人打击报复,更不得冤枉无辜;公开,就是对事故调查处理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它的作用主要有3点:一是能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二是能使较大范围的干部群众吸取事故的教训;三是挽回事故的影响。

分级管辖的原则。

事故的调查处理是依照事故的分类级别来进行的根据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故调查和处理分别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国务院34号令)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进行。

2.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分工1)轻伤、重伤事故。

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部门人员及工会成员参加调查组进行调查。

对一次重伤3人以上(含3人)的重伤事故,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视情况进行调查。

2)一般死亡事故。

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县(区)等以下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委托县(区)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参加事故调查。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委托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参加调查时,原则上是委派下一级。

3)重大死亡事故。

按照企业的录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特别重大事故。

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录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行业有关主管部门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国务院认为应由国务院调查的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成立国务院特大事故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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