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责任范围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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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责任范围划分

质量事故责任范围划分

质量事故责任范围划分跟单员:1、生产通知单未经审核下达,出现的产品事故,跟单员负主要责任,销售主管厂长连带责任。

2、跟单员自采购原材料错误.延期.耽误生产等原因出现的问题责任由跟单承担。

3、沟通不及时,生产部有产品质量问题要求跟单与客户沟通时,跟单未及时沟通,或沟通过后不把结果告知生产部产生的质量事故由跟单负责。

4、跟单货期计划调整未及时通知销售主管、生产部而产生的产品未能按时交货问题,跟单要负责。

材料仓:1、未按生产订单发料,发错料未及时修正导致的产品事故,原材料仓管负主要责任,各相关生产部主管负连带责任。

2、对进入仓库的原材料未检验,麻木入库,因原材料表面质量原因(宽幅、印花颜色、印花方向、色差、热缩热退简单检验)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仓管负主要责任。

3、仓管与跟单员沟通后,因仓管信息提供错误原因,到期材料未到导致生产的延误或生产排程的打乱,仓管负主要责任。

跟单员连带责任。

生产部:1.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未及时发现解决的,车间主管负主要责任,问题工序员工连带责任。

2.质检员发现问题上报未及时解决出现质量问题的车间主管负全责。

3.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未上报或私自草率处理的车间主管负全责。

4.材料与样品生产单有误未发现导致损失,配料员与车间管理及收发各负30%,10%由操作员负责。

5.按单领料后签名确认,生产浪费导致欠料的,车间主管及操作员各负一半责任。

6.按生产单工艺要求所需工序生产后,因失误导致需返工的费用,由失误操作员负责。

定型部:1、未按照生产订单开机,出现的质量事故;生产主管与师傅各负一半责任。

2、开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未及时解决,或出现问题后未解决问题继续生产,出现质量事故,师傅,员工各负一半责任。

3、浅色产品,未进行套袋,盲目装箱,导致产品质量问题,员工负主要责任,主管师傅连带责任;4、开机过程中有原材料原因出现的其他问题,因开机未复查,将错的原材料用上去,主管师傅员工均负有连带责任。

质检部: 1、产品有问题,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的,出现质量事故,质检负主要责任;车间主管连带责任。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4篇)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4篇)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一、范围质量事故的范围及类别:质量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重大事故的范围:1、发生断筋断面等重大质量问题及其操作失误等性质严重造成质量事故者。

2、由于发生生产失误,一次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一般事故的范围:不属于重大事故情况的为一般事故。

3、国家、上级管理部门质量监督调查不合格者。

二、质量事故的报告秩序、内容、认定及处理办法1、重大事故发生后,发现部门应于当天立即填报质量事故单,质量检验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初步查明事故的原因,并向工程负责人报告。

2、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部门,应立即制定防范措施,严防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3、工程负责人在事故发生三天内,组织事故调查,深入现场查清事实,分析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

4、工程负责人在调查的基础上,召集会议,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及负责者,责成部门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

5、重大质量事故的全部材料,汇总后作为产品质量档案归档上报、保存资料。

6、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一般规定在三天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一周内写出质量事故书面报告,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质量事故报告内容1、事故发现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姓名。

2、事故情况,特征的概述。

3、事故原因分析。

4、事故负责分析及负责者。

四、质量事故处理原则质量事故处理要以“三不放过原则”为准,即。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负责者和群众没有受到过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重大质量事故在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工程主管部门,待原因查明后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得隐瞒。

对于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工艺必须追究其相关负责人及其领导责任,并报告上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直接负责者要给予处分。

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改进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五、施工发生安全质量重大紧急事件处理流程1、开工前应建立质量事故救援应急预案,要对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以及施工单位的救援组织能力、救援设备、救援器材及物品进行检查。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范文(3篇)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范文(3篇)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范文1事故处理范围凡在施工(包括调试)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半规定,或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差超过质量标准允许范围,为此需要返工,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工程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包括装卸、搬运、试运过程)由于操作、使用、调整及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均属质量事故。

2事故的分类2.1重大质量事故l房屋及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

l建筑结构物基础超过规范规定的不均匀下沉,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必须经过补强才能使用。

l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

l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

l严重影响下一步主要工程施工,其损失金额____万元以上或影响工期____天以上者。

l返工损失一次在____万元以上的。

2.2一般质量事故l返工损失一次在____万元以下的。

l影响下道工序施工____天到____天者。

2.3记录事故l返工一次损失在____千至____万无。

l影响下道工序施工不超过____天者。

3质量事故报告l质量事故由当事施工单位报告。

l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除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外,还应在两天内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主持事故的调查分析会,并在五日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送交建设单位、质检站和监理部。

l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除向有关主管部门上报外,还应在五小时内向建设单位和监理部报告,属施工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内部应首先对事故经过原因对策及责任都分析清楚。

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质监站和监理部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初步分析后(事故发生十日内),由质监站上报省电力质监中心站,由责任单位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l事故发生后,应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l事故调查分析应做到: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者、防范措施、责任者没处理四不放过。

4处理程序l在进行质量事故分析时,质监站根据需要可委托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必要的检测试验,提供事故分析及处理方案的技术条件和所需数据。

2024年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例一、质量事故的范围。

凡在施工(调整试运前)过程中,由于现场存储、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永久性缺陷者。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____万元的称为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二、质量事故的分类。

1、重大质量事故。

(1)建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

(2)超过规范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构)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

(3)影响结构安全和建(构)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

(4)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

(5)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上。

2、普通(一般)质量事故。

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____万元。

三、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连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同时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在____小时之内写出书面报告。

普通(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班组长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应立即____分析,并于____日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报公司领导及质量部。

重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随即向司领导及质量部报告。

形制特别严重的事故,公司及其项目部应在____小时内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重大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应采取措施维护补救,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____、分析。

分析后____日内有质量管理部门写出《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质量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工程名称、部位、时间、地点。

(2)事故概况和初步估计的直接损失。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质量事故的等级及范围

质量事故的等级及范围

质量事故的等级及范围质量事故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按事故责任分类:(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

(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或振捣疏漏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等。

(3)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例如地震、台风、暴雨、雷电、洪水等对工程造成破坏甚至倒塌。

这类事故虽然不是人为责任直接造成,但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也往往与人们是否在事前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有关,相关责任人员也可能负有一定责任。

质量事故是指一个物体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和使用程度,而造成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法律依据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前言: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等相关主体在设计、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过失、疏忽,以及物质、设备质量问题,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的自然因素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严重隐患或发生损坏、事故、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的事件。

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不仅会给施工单位、业主及相关从业人员带来经济损失,更会对社会形象和公众安全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因此,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必须采取科学、及时、有效的方法,以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的损失。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根据工程质量事故的特性,通常可分为以下几类:1. 设计问题导致的事故2. 承包商施工过失导致的事故3. 施工材料或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的事故4. 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5. 人为破坏或盗窃导致的事故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在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为了最大程度降低事故的损失,保障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权益,需要采取一系列科学、及时的处理措施。

2.1 事故现场处理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首先应确保现场人员安全,并立即展开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具体措施为:1. 及时通知事故相关方,组织人员疏散;2. 切断事故发生源头的有关设备或者提升机、升降机的电源;3. 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4. 在确保现场安全的前提下,保留现场相关证据;5. 立即通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紧急处置工作。

2.2 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发生之后,要及时组织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

这一阶段是解决事故问题的关键,具体方式包括:1. 收集事故现场相关资料和证据;2. 组织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细致分析,排除各种可能的原因;3.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进行事故仿真模拟或专业测试;4. 准确找出事故原因,为解决事故问题提供科学的依据。

2.3 事故责任界定在确认了事故原因后,应当依法对事故责任进行界定。

具体操作包括:1. 依法调查事故责任主体,建立责任状况的全面清单;2. 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责任追究;3. 确认不同责任主体的具体责任范围和责任划分;4. 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建立应急预案,保障相关责任主体的合法权益。

质量事故责任划分及损失处罚办法

质量事故责任划分及损失处罚办法

质量事故责任划分及损失处罚办法为了增强质量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员质量负责制的质量管理方针,使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确保产品生产不出或少出质量事故,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可查可究可罚,责任分明,处罚有据,根据本公司产品特点和实际,特制定以下办法:1、公司产品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由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由生技部主管,工艺品质部具体抓检查落实,并根据管理需要,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开展工艺纪律教育和质量辅导培训,防止和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对所出现的质量事故集体研究处理意见。

2、对所出现的质量事故实行全面负责层层追究制,即对所出的质量问题要追究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具体管理者、相关质检员、车间主任、模具安装调试工、生产者等的责任。

在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质量事故,损失在50元-200元的,除生产者本人应承担的赔偿外(赔偿金额由管理小组研究确定),根据所出事故的责任范围,自上而下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具体为各承担损失的5%(负责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和质检员其承担比例多1%)。

损失在200元-500元的,根据所出事故的责任范围,自上而下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具体为各承担损失的10%(负责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和质检员其承担比例多2%)。

3、对发出商品经客户反映并出现索赔的,按照索赔金额由相关管理人员各承担2%,有关生产者各承担1%(负责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和质检员其承担比例多1%)。

4、对外供、外协、外购的包装、原辅材料及零配件,因错购和检查失误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额赔偿,可以退货和返工的,所发生的费用如果外供或外协方不承担责任的,则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

5、对不按质量管理程序自作主张表态生产所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当事人全额赔偿损失。

6、对储存不当造成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质量损坏,由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各赔偿20%。

以上办法自2009年4月1日起试行。

Xx塑胶制品有限公司2009年3月18日。

工程中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工程中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工程中质量事故处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项目中质量事故的处理流程、责任分配及预防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保障工程安全、顺利推进。

二、质量事故定义质量事故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材料、施工、监理等环节出现问题,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无法通过验收或需要返工修复的事件。

三、事故分类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质量事故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四个等级。

四、事故报告1. 发现质量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临时保护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

2. 项目负责人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组织初步调查,并在24小时内向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五、事故调查与分析1. 成立事故调查组,由项目负责人带队,成员包括技术、质量、安全等部门的专业人员。

2. 调查组负责收集事故现场的信息,包括照片、视频、目击者陈述等,并进行技术分析,找出事故原因。

3. 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72小时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原因、责任认定、损失评估及初步处理意见。

六、事故处理1.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制定具体的事故处理方案,包括技术处理措施、责任追究和经济赔偿等。

2. 对于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据事故等级和责任大小,给予警告、罚款、暂停资质等处罚。

3. 对于重大及以上等级的事故,需上报至行业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预防与改进1. 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2.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确保每个环节都能严格遵守质量标准。

3. 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均应遵守本制度。

结语:。

公司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公司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公司质量事故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质量事故的处理流程,减少质量事故发生的概率,并在发生质量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控制和纠正,以减轻对客户和公司造成的影响。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产品质量的部门及员工。

二、定义和分类2.1 定义质量事故指任何因产品或服务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的事件。

这些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能故障、原材料缺陷、生产过程中的操作错误等。

2.2 分类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质量事故可以分为轻微、一般和重大三个等级。

- 轻微:不影响产品功能,可通过简单修复达到质量标准。

- 一般:影响产品功能,需通过更换部件或重工来解决问题。

- 重大:导致产品完全失效,或对客户安全构成威胁,需要紧急召回或停产。

三、责任和组织3.1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更新本制度,以及监督执行情况。

在质量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调查和分析原因,提出纠正措施。

3.2 生产部门负责按照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并在发现质量问题时第一时间上报。

3.3 销售及客户服务部门负责收集市场反馈信息,及时通报质量问题,并协助处理客户投诉。

四、程序和措施4.1 预防措施- 定期对员工进行质量意识和技能培训。

- 强化原材料入库检验,确保源头质量控制。

- 采用有效的生产过程控制手段,如统计过程控制(SC)。

4.2 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质量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停止相关操作,隔离问题产品。

- 组织跨部门的紧急会议,评估事故影响,并决定后续行动。

- 根据情况通知客户,并提供解决方案或补救措施。

4.3 调查与分析- 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收集相关数据和证据。

- 运用5 Whys、鱼骨图等工具,追溯问题根源。

- 编写详细的事故报告,包括原因分析、影响评估和建议的改进措施。

4.4 纠正与预防- 实施临时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 根据调查结果,修订相关工艺文件和操作指导。

-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长期改进措施得以执行。

五、记录和报告所有质量事故必须详细记录,并定期汇总报告给管理层。

质量事故处理规章制度

质量事故处理规章制度

质量事故处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质量事故处理工作,维护企业声誉,提高产品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生产、加工、贮存、销售等环节,对于发生的质量事故,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处理,确保质量事故得到有效解决,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三条质量事故是指产品、设备、工艺、环境等方面因设计、制造、使用等环节的失误或疏漏,导致质量问题,危害到人身安全,或造成生产停滞、产品退货等后果的事件。

第二章质量事故的分类第四条根据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可分为严重事故、一般事故和轻微事故。

(一)严重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损失的质量事故;(二)一般事故:影响工作生产秩序,但未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损失的质量事故;(三)轻微事故:仅对单个产品或设备造成影响的质量事故。

第五条质量事故的分类应当根据质量事故的实际情况和后果进行判断,确保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第三章质量事故的责任追究第六条对于因操作人员的疏忽大意、设备老化、原材料不合格等原因导致的严重质量事故,应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条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事故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质量事故中的责任人员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第八条负有直接责任的个人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扣工资、停职、降职或解聘等处理。

第四章质量事故的处理流程第九条质量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应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快速确认事故性质、范围和原因,并将当时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条在确认质量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救援和处理。

第十一条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质量事故,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在质量事故解决后,应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确保事故根本原因得到找出,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第五章质量事故的报告和记录第十三条质量事故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质量事故,公司质量安全部门应当进行记录,并按照要求进行报送。

质量事故处理管理规定范文

质量事故处理管理规定范文

质量事故处理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本规定旨在规范企业质量事故的处理流程,确保适时、精准、公正地处理质量事故,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此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岗位,并要求全员积极参加和执行。

二、管理标准1.质量事故的定义质量事故是指在本企业的生产和服务过程中显现的,对产品、服务质量或客户权益产生重点影响,或者可能产生重点影响,需要自动实行处理措施的事件。

2.质量事故的分类质量事故可分为以下几类:1.设计质量事故:产品或服务设计存在缺陷,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2.生产质量事故: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显现错误、失误或技术故障,导致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

3.供应商质量事故:由于供应商供给的原材料或零部件质量问题,导致产品或服务质量受到影响。

4.使用质量事故:产品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显现问题,可能对用户的安全造成威逼。

3.质量事故的处理流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流程应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发觉与报告:任何员工发觉质量事故,应立刻向上级汇报,并依照规定的报告方式提交质量事故报告。

2.事故调查:企业法务部门或专业团队应组织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全面搜集证据和资料,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3.整改和掌控措施:在确认事故原因和责任后,应立刻实行相应的整改和掌控措施,以防止仿佛事故再次发生。

4.损失赔偿:依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对受损客户或利益相关方进行赔偿,并适时向相关部门报销。

5.记录和报告:对质量事故的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并依照规定的报告方式报告给上级部门和相关监管机构。

4.责任追究和考核标准1.责任追究:对发生质量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员将依照以下原则进行责任追究:–设计质量事故由设计部门或相关设计人员负责;–生产质量事故由生产部门或相关生产人员负责;–供应商质量事故由采购部门或相关采购人员负责;–使用质量事故由售后服务部门或相关售后人员负责。

2.考核标准: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和处置将依照以下标准进行考核:–事故报告的适时性和精准性;–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充分性;–整改和掌控措施的有效性和适时性;–损失赔偿的公正性和适时性;–记录和报告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公司项目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追究办法

公司项目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追究办法

公司项目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项目部。

二、本办法所涉及的安全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

(一)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进行。

四、本办法表述的安全质量事故起数的统计时限以年度为单位。

第二章【责任追究的范围及责任界定】一、责任追究的范围包括事故项目部领导人员和事故项目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员。

事故项目部领导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等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事故项目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包括主管施工生产、技术、物资设备等系统的负责人,以及主管安全质量综合管理的负责人。

二、责任认定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司按照有关程序认定的责任结论意见进行,对较大事故必要时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企业内部调查,按照“实事求是、企业从严”的原则、依据事故直接原因、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不良影响情况进行内部事故责任认定;或参照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等结案批复文件,由公司安委会研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三、责任追究时限: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事故须立即进行;1起及以上一般事故依据结案批复文件或由公司按照有关程序认定的责任结论意见适时进行。

公司对发生较大事故的项目部责任追究批复文件原则上应在事故性质认定后2个月内完成,并及时报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质量事故责任判定及奖罚制度

质量事故责任判定及奖罚制度

整改措施:责任方应制定整 改措施,并按照要求进行整 改,确保质量事故不再发生
责任判定依据:质量事故原因判定结果类型:直接责任人、 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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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判定流程:调查、取证、分析 和判断
责任判定结果处理:奖惩措施和改 进措施
罚款:根据事故等级、损失程度等 进行罚款
经济处罚
没收: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 进行没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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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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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和赔偿相结合:根据具体情况 进行经济处罚
行政处罚
质量事故处罚规定
处罚程序和标准
处罚执行情况监督
处罚结果公示和反馈
刑事处罚
质量事故刑事责任判定依据 质量事故刑事处罚种类 质量事故刑事处罚程序 质量事故刑事处罚案例分析
应急处置措施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处置 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防止事态扩大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
事后总结和分析
收集事故相关数据和信息 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 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通报分析结果,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
质量事故分类:根据影响程度和范围,质量事故 可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类。
重大质量事故:指产品或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导致 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影响企业声誉,给企业带来重 大损失。
轻微质量事故:指产品或服务存在轻微缺陷,但不影 响正常使用或基本功能,给企业带来轻微损失。
特别重大质量事故:指产品或服务存在极其严重缺 陷,导致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影响企业声誉, 给企业带来特别重大损失。

质量事故报告

质量事故报告

质量事故责任管理制度1.质量事故界定质量事故是指本公司在设计、工艺、生产制造、运输、仓储、检验和原材料采购等生产与经营活动中,因产品质量、工艺质量、生产作业质量和服务质量未满足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或设计文件、合同规定的要求,而造成经济损失、财产损失、信誉损失、停工返工和退赔的责任事故。

2.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对质量事故及其等级进行了划分,具体如下表所示。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明细表二.质量事故的报告1.各部门在发生质量事故后,应填写《公司质量事故报告单》,并在当日内报质量部。

客户投诉的由市场部填写,生产异常由生产部填写。

产品的返工,扣款由品质部填写2.发生造成人员或是财产损失等涉及安全的质量事故时,应按照安全事故的管理程序上报,同时应将事故中涉及有关质量事故的问题上报公司质量管理部和公司领导。

3.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违都给予记大过处分。

三、质量事故的调查1.一般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由发生事故的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质量事故报告,报公司质量管理部。

2.较大质量事故,由质量管理部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报分管副总。

3.重大、特大质量事故,由公司成立调查小组,负责全仅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

4.事故调查机构要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过程、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纠正和预防措施建议,按规定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调查人员向发生质量事故的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索取有关材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挠,违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四、质量事故责任追究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发生质量事故的部门根据事故的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品质部和企业领导。

1.对于一般质量事故●对责任者或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大小给予通报批评,●由责任单位负责返工处理,返工时间不计入生产工时●给予直接管理者拉长100元的罚款●生产部经理200元罚款●品质部经理200元罚款●扣除OQC人员的岗位津贴。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质量事故是指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伤亡、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

对于不同等级的质量事故,需要有相应的划分标准和处理措施。

下面将介绍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以便各行各业在面对质量事故时能够及时、准确地做出相应的应对和处理。

一、轻微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轻伤、轻微经济损失或者一般社会影响的事件。

具体的划分标准如下:1. 人员伤亡,轻伤或者无人员伤亡;2. 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在一定范围内;3. 社会影响,一般社会影响,不会引起较大关注。

对于轻微事故,企业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二、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重伤、较大经济损失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具体的划分标准如下:1. 人员伤亡,重伤或者少量人员死亡;2. 经济损失,较大范围的经济损失;3. 社会影响,较大的社会关注和影响。

对于一般事故,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向社会公开事故信息,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三、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重大伤亡、巨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

具体的划分标准如下:1. 人员伤亡,大量人员伤亡或者重大人员死亡;2. 经济损失,巨大的经济损失;3. 社会影响,严重的社会关注和影响。

对于重大事故,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同时配合政府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特大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特大规模的伤亡、巨额经济损失或者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的事件。

具体的划分标准如下:1. 人员伤亡,特大规模的人员伤亡或者特大规模的人员死亡;2. 经济损失,巨额的经济损失;3. 社会影响,极其严重的社会关注和影响。

对于特大事故,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同时配合政府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目的(一)为了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质量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对已发现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跟踪处理和学习、改进,防止其扩散和再次发生(二)严肃工作纪律,明确事故责任处罚。

第二条范围(一)各类定性为施工责任的质量问题和事故。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者包括事故单位、事故主要责任人、事故次要责任人及直接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

(二)对于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人若有触犯刑律、涉及犯罪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三)若事故责任划分以直接和间接责任定论的则对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分别按本办法中的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条款进行处罚。

第三条责任(一)对发现安全、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责任;(二)综合办公室负责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直接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第四条事故责任分类(一)领导责任:针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就有关建章立制、宣传贯彻、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审批论证、____指挥、决策计划等管理方面的过失引发的事故应追究的责任;(二)直接责任。

责任人的过失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主要的原因,是诱发事故的必要条件。

如错误操作、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规违纪等;(三)相关责任。

与事故责任人或单位出现的事故有联系的部门,由于配合、支持、反馈、保障、服务等出现过失而不利于事故的预防、控制的责任。

第五条事故管理(一)对发生一般以上级事故所调查明确的隐患,各项目部在涉及时应建立预警机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无预案或预案不当者,酌情对项目经理作出处罚;(二)对于检查过程中对各种隐患提出的纠正措施,检查____者要及时____论证,限定合理的完成日期(三)____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纠正措施实施的跟踪验证,并对落实效果进行评价,不符合要求的、效果不明显的,重新制定、论证、实话和验证,直至消除隐患为止;(四)所有事故处理的均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未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五)工程部要建立与本职责相关事故的台帐,对已发生的事故的产生原因、对生产财产人身的影响及程度、处理措施、措施验证情况等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分析,总结事故教训,积累处理经验,并进行趋势分析,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质量事故处理管理规定范本

质量事故处理管理规定范本

质量事故处理管理规定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确保顺利实施有关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适用于本企业内发生的所有质量事故。

二、意识与责任1. 所有员工应该具备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

2. 企业领导应当制定具体的质量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并建立相应的责任体系。

3. 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由责任人报告企业领导,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程序。

三、质量事故的分类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影响程度,质量事故分为以下几类:1. 一般质量问题:包括原物料质量问题、制造工艺质量问题等,对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有一定影响,但不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

2. 重大质量事故:指对客户健康和安全产生严重伤害的事故,对企业声誉和经济效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四、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1. 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召集相关人员组成事故处理小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 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确认事故的起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3. 迅速暂停有关工艺流程,严禁生产相关产品直到问题彻底解决。

4. 对已经生产的相关产品进行追溯和召回。

5.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影响,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客户进行报告,尽快恢复交流和沟通。

五、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1. 根据事故的调查结果,制定具体的纠正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追责。

2. 针对事故中暴露的问题,加强相关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

3. 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和审核,确保原物料和零部件的质量符合要求。

4. 建立健全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追溯能力。

六、事故的记载和归档1. 每一起质量事故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事故的起因、经过、处理过程和结果等。

2. 所有相关资料应按规定进行归档,定期进行复查和整理。

七、培训和演练企业应定期进行质量事故处理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应变能力。

八、承诺与改进企业领导应当加强对质量事故处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措施的有效落实。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指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质量事故分为不同等级的标准。

这些划分标准旨在帮助组织和管理团队评估和处理质量事故,进而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1. 事故严重程度事故严重程度是划分质量事故等级的首要考虑因素。

一般来说,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事故的严重程度:- 人员伤亡: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包括死亡、重伤、轻伤等。

- 财产损失: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的金额,包括设备、材料等损失。

- 环境影响: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包括土壤、水源、大气等方面的影响。

- 安全风险:事故对人员和设备造成的安全风险程度。

2. 影响范围影响范围是划分质量事故等级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事故的影响范围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内部影响:事故对组织内部的业务运转和生产流程造成的直接影响,包括生产中断、停工、停产等。

- 外部影响:事故对外部利益相关方的影响程度,包括客户、合作伙伴和供应链等方面的影响。

- 社会影响:事故对社会公众和社会形象造成的影响程度,包括舆论声誉、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影响。

- 法律监管:事故对法律监管部门和法规合规性造成的影响,包括执法、罚款、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影响。

3.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基于以上考虑因素,可以参考以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作为参考内容:- 一级事故:造成多人死亡或重大伤害,财产损失巨大,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安全风险极高,对组织和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 二级事故:造成个别人员死亡或重伤,财产损失较大,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安全风险较高,对组织和社会产生较大影响。

- 三级事故:造成轻伤或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一般,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安全风险一般,对组织和社会产生一定影响。

- 四级事故:造成轻微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小,环境受到轻微影响,安全风险较低,对组织和社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 五级事故: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很小,环境受到微弱影响,安全风险极低,对组织和社会影响较小。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是指对于发生在生产、制造、运输、销售等环节中的质量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一种制度安排。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是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责任主体确定:对于质量事故,责任主体包括企业、相关部门以及个人。

企业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相关部门应当承担监管责任,而个人在事故中的失职、玩忽职守或犯罪行为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责任界定:质量事故责任追究需要确定责任人的具体失职行为和责任范围。

根据追究对象的不同,责任可以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一般适用于故意犯罪行为或严重过失行为,行政责任主要适用于管理人员、监管部门等,民事责任则是指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3.责任追究程序:质量事故责任追究采取行政程序或司法程序,由相关部门或法院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听证,最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判决结果来决定责任人的处罚或赔偿措施。

4.处罚和赔偿:对于质量事故责任人,可以采取罚款、行政警告、吊销证照等行政处罚措施;也可以要求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不同,处罚和赔偿的力度也会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需要依法进行,保证公正、公平、透明,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避免出现过度追责或者错漏追责的情况。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模版(四篇)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模版(四篇)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模版凡是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超过标准,需要返工或造成永久性缺陷,以及由于装卸、搬运、操作和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均属质量事故。

一、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的划分:1、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重大质量事故:⑴房屋及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⑵超过规范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⑶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⑷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⑸一次返工损失金额在十万元以上。

2、一般质量事故。

一次返工损失金额不大于十万元。

3、质量事故损失金额指。

因返工而实际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和一定数额的管理费,但应扣除可以回收利用的器材残值。

二、质量事故的报告和处理1、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都应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总结经验和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2、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人员应向班长汇报,班长应在当日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做好记录,然后向施工处报告,项目部立即向分公司汇报,分公司应于每月____日前汇总后报公司质量管理部。

3、一般事故发生后,施工队长应在当日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应尽快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于五日内报公司质量管理部。

4、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项目部或分公司立即向公司经理、主管施工的副经理、总工程师和质量管理部报告,并由内蒙电力总公司立即电报或传真报部。

5、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护补救,防止事故扩大。

公司主管副经理、总工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组织对事故调查、分析。

事故责任单位在调查分析后五日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报公司质量管理部。

质量管理部在十五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

质量管理制度汇编6、重大质量事故在分析会后五日内填写质量事故报表,待事故处理完后及时填写质量事故报表处理表。

7、重大质量事故缺陷处理方案,由公司质量管理部协调施工技术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运行单位共同商定,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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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责任范围划分
跟单员:
1、生产通知单未经审核下达,出现的产品事故,跟单员负主要责任,销售主管厂长连带责任。

2、跟单员自采购原材料错误.延期.耽误生产等原因出现的问题责任由跟单承担。

3、沟通不及时,生产部有产品质量问题要求跟单与客户沟通时,跟单未及时沟通,或沟通过后不把结果告知生产部产生的质量事故由跟单负责。

4、跟单货期计划调整未及时通知销售主管、生产部而产生的产品未能按时交货问题,跟单要负责。

材料仓:
1、未按生产订单发料,发错料未及时修正导致的产品事故,原材料仓管负主要责任,各相关生产部主管负连带责任。

2、对进入仓库的原材料未检验,麻木入库,因原材料表面质量原因(宽幅、印花颜色、印花方向、色差、热缩热退简单检验)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仓管负主要责任。

3、仓管与跟单员沟通后,因仓管信息提供错误原因,到期材料未到导致生产的延误或生产排程的打乱,仓管负主要责任。

跟单员连带责任。

生产部:
1.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未及时发现解决的,车间主管负主要责任,问题工序员工连带责任。

2.质检员发现问题上报未及时解决出现质量问题的车间主管负全责。

3.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未上报或私自草率处理的车间主管负全责。

4.材料与样品生产单有误未发现导致损失,配料员与车间管理及收发各负30%,10%由操作员负责。

5.按单领料后签名确认,生产浪费导致欠料的,车间主管及操作员各负一半责任。

6.按生产单工艺要求所需工序生产后,因失误导致需返工的费用,由失误操作员负责。

定型部:
1、未按照生产订单开机,出现的质量事故;生产主管与师傅各负一半责任。

2、开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未及时解决,或出现问题后未解决问题继续生产,出现质量事故,师傅,员工各负一半责任。

3、浅色产品,未进行套袋,盲目装箱,导致产品质量问题,员工负主要责任,主管师傅连带责任;
4、开机过程中有原材料原因出现的其他问题,因开机未复查,将错的原材料用上去,主管师傅员工均负有连带责任。

质检部: 1、产品有问题,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的,出现质量事故,质检负主要责任;车间主管连带责任。

包装部:
1、包装出现标签使用错误,肩带辅料配错包装主管负主要责任,操作员负连带责任。

2、包装过程中有多数量、少数量等情况的,包装主任负主要责任。

3、包装过程中,质量二次把控未挑出废次品,将废次品装入成品区,造成的质量事故,包装主管质检员包装员均负连带责任。

裁床部:
1.裁片与纸样误差超过0.3导致生产尺寸不准的,裁床负主要责任.生产负连带责任。

2.原材料质量问题未提出裁剪的,损失由裁床材料仓各负一半责任。

3.码数.单号.数量.配色未注明清楚,导致生产错误的,裁床负主要责任,生产负连带责任。

(注:全责为损失总数30%.主要责任为全责的70%.连带责任全责的30%.一半责任为全责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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