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康鑫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1)
泰康人寿鑫享人生金帐户分红型产品怎么样?如果年交1.2万,交

泰康人寿鑫享人生金帐户分红型产品怎么样?如果年交1.2万,交赣州泰康人寿的网友:您好,我虽泰康人寿的林秀英,泰康的收益率十二年在行业内排第一,鑫享人生金帐户特别好,保底收益是3%是写进合同里的,今天办理十天后就可以领取第一笔钱,年化收益率预期%,即交即领,公司的年收入70%给客户分红,60岁养老递增,80岁保证返本所交保费,81至99还有领取祝寿金,自带投保人的豁免”。
一份投入,两笔现金流。
更详细的资料请加我的微信或QQ详谈。
衡阳泰康人寿的网友:这款是泰康二十周年又是2016年开门红产品16号活动就结束了~抢的人比较多年交1,2万就是金帐户客户有三种领钱方式第一种交多少15年后领多少第二终交钱10天犹豫期过11天就返钱返你交保险的百分之十第三种一直不取~到有需要用大钱时~取一大笔钱80岁返还本金可以为你做个详细的计划书广州泰康人寿的网友:您好!鑫享人生的产品特点是“即交即领,年年分红,养老递增,保证返本,自带豁免”。
一份投入,两笔现金流(每年的固定返还+每年的分红),这两笔现金流如果不马上领取,自动放入万能账户享受月复利增值,金账户(万能账户)的保底收益是3%,预期%,您可以到“泰康在线”官网查询每个月公布的收益率,2015年,金账户一直保持在%。
进入万能账户的钱其实是可以按需领取的,非常灵活,在目前的低利率时代,预期%的高利率,还有复利计息,能更好实现您资金的保值和增值。
60岁后,每年按上一年的基础保额5%递增,更有人性化投保人意外豁免赠送,如果投保人发生意外,余下的保费不需要再交,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而被保险人享受的各项利益不变。
泰康20华诞,限时限量推出了三大专属账户(金账户万/年,钻石账户3万/年,黑钻账户20万/年),详细情况请点击我的图像联系我,耐心为您解答。
祝您生活愉快!广州泰康人寿的网友:您好!被保险人年龄的不同,每年固定返还的钱也不同,您有看到利益演示表吗?可以参照一下利益演示表的数据。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介绍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介绍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是一种分红型的保险,它可以帮助保险人获得保障和投资的双重效益。
本文将为您介绍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的优势,条款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的优势1.高额保障: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提供多种不同的基本保额选择,最高可达500万元,确保您的生命和财产得到充分保障。
2.投资增值: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采用分红型投资方式,将固定收益、股票、债券等不同的投资渠道相结合,提高保单的综合收益率。
3.多重保障: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除了提供死亡、重大疾病等基本保障外,还可以选择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等附加保障,让您的保障更加全面。
二、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的条款内容1.保单期限: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的保单期限一般为10年、15年、20年、30年等,根据个人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期限。
2.缴费方式: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的缴费方式多样,包括年缴、月缴、季缴等,可以根据个人的经济状况和支付能力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
3.保费金额: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的保费金额根据保额大小、保险期限、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多种因素确定,保费越高,保障和投资收益也越丰厚。
4.保障范围: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主要提供死亡、重大疾病、全残、轻症等基本保障,也可以根据个人需求选择意外险、医疗险等附加保障。
5.兑现方式: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的分红可以按照现金领取、购买防癌保障计划、购买新单等几种方式兑现。
三、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需要注意的事项1.保单申请:申请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需要填写详细信息和健康状况,如果有重大疾病或者高风险职业,需要进行额外的体检和评估。
2.缴费责任:购买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需要承担一定的缴费责任,如果按期缴纳保费可以享受全部保障和投资收益,如果逾期未缴会影响保障和分红收益。
3.风险提示:即使是分红型保险如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也存在投资风险,受市场和经济环境影响,保险公司也无法保证分红利率始终不变或者不降。
鑫享人生黑钻趸交10年100万什么时候开始每年可以领取10万

鑫享人生黑钻趸交10年100万什么时候开始每年可以领取10万烟台泰康人寿的网友:您好:很高兴看到您的咨询,我是泰康人寿的王冰。
您说的趸交100万就是一次性交费100万,但这还达不到黑钻保费要求,需要达到200万保费才可享受黑钻账户。
韶关泰康人寿的网友:满十五年也就是保单年度的第十六年开始每年拿十万,但是在万能账户的年年固定返还的和分红还有月复利滚存的就随时可领。
沈阳大都会人寿的网友:合同上有。
我是退役团职军官,国家理财规划师,中美大都会人寿首席寿险规划师王经理。
我们做为中国与美国最大保险集团的合资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大家提供适当管用的家庭保障规划服务,把诚信专业的保障规划服务的价值带给您。
无论是否选择我做为家庭的保险规划师和理财顾问,相信见面所谈一定会对您规划和保障家人的幸福未来多有帮助,并期望藉此成为你可信赖的益友。
你也可百度搜沈阳保险王英明先了解一下我的情况及我能为你提供的服务。
方便时提前联络约个时间。
祝一切顺利!太原泰康人寿的网友:您可以看看保险合同利益演示表,比如看缴费16年头上,账户收益是多少,减去上一年,第15年的收益,看看差额够不够10万。
够的话就领10万没问题临沂长城人寿的网友:你好趸交的意思是一次性缴清。
请问鑫享人生是哪个保险公司产品。
推荐:华夏保险公司的福临门(分红型年金保险)和长城保险公司的金禧利(分红型年金保险)巴彦淖尔泰康人寿的网友:你好,恭喜您有这个实力能拥有黑钻户,因该交满10年就可以,的利率,10年后您的账户可以复利多好多的钱了。
天津泰康人寿的网友:你好。
鑫享人生。
这个保险是特别灵活性。
她有一个万能帐户。
你交满十年。
过后在过五年就可以领十万。
每年就可以领。
八十岁还要返所交的保费。
重庆泰康人寿的网友:趸交是一次交清哟。
业务员没给你讲清楚还是什么的?你是一年交10万,交10年(100万),趸交和10年交是不同的概念,领取方式也不一样的。
衢州中韩人寿的网友:中韩人寿交十万交二年就够元旦前还有一个名额,进万能帐户第三年生存金就超过所交的二十万保费,日计息月复利。
泰康财富人生C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投保规则

《泰康财富人生C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投保规则1、本险种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0岁(出生且出院满30天)至55周岁(含),且交费期满不超过60周岁;2、投保人年龄须≥18周岁,交费期选择3年、5年、10年时,最高年龄≤65周岁;选择15年、20年时,最高年龄≤60周岁;选择一次性交保险费时,投保人最高年龄不做限制。
3、本险种交费期间分为一次性交、3年、5年、10年、15 年、20年交;4、本险种保险费每份1000元,按份数销售,投保份数必须为整数,最低投保份数1份。
5、本险种不计入被保险人体检额度及风险保额,但核保时也将视情况对被保险人进行体检及生存调查;6、本险种保险费计入投保人意外险风险保额(一次性交不计),其计算方式为:保险费×(需交保险费次数-已交保险费次数)×0.5;且对本险种投保人意外险风险保额单独进行核保,当本险种投保人意外险风险保额≥100万元时,投保人须提供高保额问卷,并需接受生存调查;当本险种投保人意外险风险保额≥200万元时,需同时接受体检;7、本险种必须附加的险种为: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
8、本险种可选择附加的险种有:泰康附加财富人生C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泰康附加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泰康附加少儿特定疾病保险;当主险选择一次性交保险费时,不可附加上述附加险;9、本险种被保险人职业类别限为1至6类,5、6类职业投保无职业加费,拒保职业不受理;10、投保人职业属于本公司《职业分类表》中5、6类职业者不得投保本险种,投保人为残疾人士或额外死亡率>200%,不得投保本险种;一次性交保险费时不受此限制;11、本险种无健康加费,被保险人额外死亡率>300%拒保;12、本险种不进入“爱家之约(幸福版)”销售;13、在填写投保单时,本险种规范简称【财富人生C款】;14、本险种规则其他未尽事宜遵循《个人寿险投保规则(2008年6月版)》相关规定。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是一款非常有用的保险产品,可以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障和投资收益。
本文将介绍这款保险产品的详情、优点和注意事项。
一、产品详情1. 产品分类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是一款终身寿险产品,具有万能保险和分红保险的双重优势。
客户在购买此款保险产品时,需要确定交纳的保险费用和保险期限,以及参考当前市场利率和个人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保底利率和投资比例。
2. 产品优势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的主要优势在于全面的保障和投资收益。
在客户购买此保险产品后,若未发生不幸事件,则客户可以在保险期满时获得保险金或者继续保险。
如果保险期满时客户身体状况良好,则可以考虑获得投资收益。
3. 产品费率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根据客户年龄、性别、保费和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风险等级和保险费用。
客户在购买此保险产品前,可以咨询专业的保险顾问,了解详细的费用和保障情况,以帮助客户做出正确的决策。
二、产品优点1. 安全性高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是一款以安全性为首要考虑的产品,客户在购买此保险产品时,可以享受到保证保底利率和风险管控等措施,不会因市场波动或风险事件而造成损失。
2. 投资收益稳定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采用的是分红方式,客户在保险期结束时,可以获得保险金和投资收益。
客户的投资收益与公司整体业绩息息相关,如果公司收益率高,则客户的收益也会高。
此外,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的投资收益稳定,符合大多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
3. 税收优惠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在国家税收政策中享受到较好的优惠待遇。
客户在购买此保险产品时,可以享受到免税或缴税减免的优惠政策,有效降低客户的财务成本。
三、购买注意事项1. 产品选购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适合有一定经济实力和长期投资计划的客户。
客户在购买此保险产品前,需要认真分析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保费计划和保障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保底利率和投资比例。
《泰康永福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泰康永福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永福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为分红型保险。
本保险的红利分配将随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动,红利并非确定值,也可能为零。
本产品说明书仅针对《泰康永福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产品”指我们提供的“泰康永福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永福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产品,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一、产品性质本产品为分红型保险。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预定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投保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在发达国家已运用两百多年的分红保险,作为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风险的主力险种,其主要优点在于分红保单不但能够提供传统保单下的保障功能,还可以给投保人提供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即参加保险公司投资和经营管理活动所得盈余的分配的机会。
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
二、产品特色教育养老两不误专款专用更安全定期交费,减少感性消费和盲目投资,专款专用储备人生不同阶段的生活备用金;确保专项资金更安全。
生存金账户利加利,轻松尊享二十年自由选择领取年期,自主设定领取方式(年领、月领、一次性领);当选择分期领取生存保险金时,其生存保险金默认进入累积生息账户,继续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生存保险金保证领取20年,如果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其未领取的金额作为身故保险金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领取;提高资金效率,彰显人性关爱。
红利增值稳中赢从容规划幸福延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在年金领取期间内继续分红,留存在公司的红利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未雨绸缪从容规划,让今天的幸福延续到明天,安心赢得美好未来。
三、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生存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每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和领取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
泰康附加黑钻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

《泰康附加黑钻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附加黑钻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为万能型保险。
本保险的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本产品说明书仅针对《泰康附加黑钻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产品”指我们提供的“泰康附加黑钻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附加黑钻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产品,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一、产品形态《泰康附加黑钻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是一款具有投资理财功能的万能型保险。
一方面保单账户价值月月计息,有保证利率,复利增值,可以适应客户追求更高投资收益的需求;另一方面,保单账户价值可随时领取,其灵活可调的特点充分适应了您追求个性化保障的需求。
二、产品特色专家理财运作透明我们拥有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资金运作,专业化的投资理念和投资技术,为追求投资资金运作安全创造了条件。
我们将每月公布一次结算利率,您可通过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22)、泰康在线()及监管机构认可的公众媒体了解上月的结算利率,也可以直接至各分支机构客户服务中心柜台查询当月的保单账户价值。
同时,每个保单年度,您还会收到保单账户价值年度报告书,充分详尽了解保单账户价值变化。
账户有保证稳健高收益本附加合同保单账户具有投资功能,本附加合同保单账户的最低保证利率为3.0%,每个保单年度的实际结算利率不会低于最低保证利率。
您有机会获取较高回报,充分享受专家理财的优势。
领取灵活尽享人生您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用于教育、婚嫁、养老等用途,满足人生不同方面的需求。
三、保险利益1、生存保险金自本附加合同进入第3个保单年度起,如果本附加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生存,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以向我们申请生存保险金。
国寿鑫享福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利益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鑫享福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利益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鑫享福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鑫享福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A款)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
第四条祝寿金领取年龄和领取日祝寿金领取年龄分为六十周岁、六十五周岁和七十周岁三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祝寿金领取年龄。
祝寿金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本合同的祝寿金领取日为本合同的祝寿金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第五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养老年金自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养老年金。
二、祝寿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祝寿金。
三、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2.本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第六条责任免除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分析目录一、产品介绍二、交费期间三、投保范围四、被保险人年龄五、保险期间六、保险责任七、产品分析(纯保费分析)八、投资受益九、险种市场行情一、产品介绍:一生关怀规划与您等长的现金流二重保障1、双倍意外身故保障2、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或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三大亮点马上领:犹豫期满后即可领取首笔生存金保证领:1、60岁之前每年领取年金领取额的20%2、60岁时,以下两种方式任选一种:(1)一次性领取20倍年金额领取额,合同终止(2)每年领取年金额的100%,保证领到80岁终身领:80随后还生存,可继续每年领取100%年金领取额,直至。
终生四大功能养老规划、资产传承、财富增值和人生保障二、交费期间:三、投保范围:四、被保险人年龄:五、保险期间:六、保险责任:(一)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及本合同每一年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的数额为保险单上载明的年金领取额×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
(1)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前,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20%;(2)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生日)后,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
(二)身故保险金(1)若身故时未满18周岁,身故保险金金额等于已交保费(不计息);(2)若在18岁后(含)至80岁前(不含)的合同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之间非因意外伤害身故,非意外身故保险金如按下标准:①交费期内身故,非意外身故保险金为已交保费的110%;②交费期后身故,给付未领取的保证年金,具体计算方法为:假定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前(不含80周岁生日)本合同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按合同约定,累计应领金额为A身故时已领取或已进入生存金累积账户的生存保险金累积额(不计息)为B未领取的保证年金=A-B3)若在18岁(含)至80周岁前(不含)合同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之间意外伤害身故,意外身故保险金=非意外身故保险金*2,但:但同一被保险人所有《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单的该项给付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所有上述保险单按被保险人非意外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数额(4)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80周岁前(含80周岁生日)本合同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零,本合同终止。
泰康智赢人生年金保险条款解析亮点回顾投保案例成人版31页

一 份 投 入
智赢 人生
保单账户运作原理
一次性 领取
保证领 取到99
特生养祝 别存老寿 金金金金
五年 前的 转入 费 1%
初始 费用 3%
生存类保险金
转入费用1%
现金分红
鑫 账户
两笔现金流
保障
按月
收取
成本
四大功能
财富管理 依约领取 保障功能 保费抵交
智赢人生保险产品计划
五金两特权 还能享豁免 账户复利增 智赢伴一生
2
亮点回顾
3
投保案例
4
佣金和投保规则
【成人版】亮点回顾
养老五年多一倍
养老金每5年就增加一次 每5年就能增加生存金的一倍
养老金每5年增加一倍,充分 抵抗通胀,在养老越需要用钱 的时候给付更多的养老金
【成人版】亮点回顾
高额祝寿给两笔
70岁、80岁分别给付基本保额的50% 2笔,合计达到了生存金的10倍 并且是在养老金的基础上额外给
从某种角度讲,可以说确认返本
保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
身故金:已交保险费总额或现金价值 较大者 为什么首次领取后,身故保险金额为零? 因为养老金和祝寿金保证领取到99
高龄人群(55岁以上)给付责任的区别
➢特别金 有一笔
投保年龄在55周岁以上,特别金一笔,第7年初领取
➢养老金 七十起
投保年龄在55周岁以上,养老金起领年龄为70岁
泰康智赢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概述
《泰康智赢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款分红型年金保险。满五年后 给付生存类保险金直到105周岁,包含特别保险金、生存保险金,养老保险 金、祝寿保险金及年度分红;其中,养老保险金和祝寿保险金保证领取到99 岁;还享有一次性领取权,同时提供身故及投保人豁免保障。
《泰康盛世人生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保全规则(1)

《泰康盛世人生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保全规则 1、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1)申请时间:投保人签收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即犹豫期内)(2)申请人:投保人(3)业务规则:A、客户如选择犹豫期内解除合同,我公司在扣除十元制单费后,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B、如本合同附有其他附加险,需在解除本合同的同时解除所有附加合同。
C、本公司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将退费金额支付给投保人。
D、退费金额将退还至投保人原缴费账户中。
(4)应备文件:保险单原件、保全业务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5)变更生效日:即时生效2、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1)申请时间:投保人签收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后且未发生保险事故(2)申请人:投保人(3)业务规则:A、投保人未缴足两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所缴纳的保险费。
投保人已缴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终止之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B、如本合同附有其他附加险,需在解除本合同的同时解除所有附加合同。
C、本公司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将退保金额支付给投保人。
(4)应备文件:保险单原件、保全业务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以投保人姓名开户的活期结算型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5)变更生效日:即时生效3、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变更(1)申请时间:保险合同有效,且已过犹豫期(2)申请人:投保人(3)业务规则:A、生存金领取方式分为累积生息和现金领取两种,默认的领取方式为累积生息。
B、如客户申请变更为现金领取方式,变更生效后产生的生存金将不再参与生存金的累计生息。
C、变更时须经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4)应备文件:保险单原件、保全业务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5)变更生效日:即时生效4、投保人变更(1)申请时间: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且保险单效力终止前(2)申请人:投保人(投保人身故时,为其法定或指定继承人)(3)业务规则:A、变更时须经原投保人、新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
泰康鑫享人生保险怎么样

泰康鑫享人生保险怎么样鑫享人生保险是泰康人寿的热门产品,那么,泰康鑫享人生保险怎么样?小编介绍,“泰康鑫享人生保险计划”,该产品可以从不同层面满足客户对财富增值、养老规划、子女教育、资产传承和人身保障五大需求,为客户规划完美自由人生。
泰康鑫享人生保险的五大特色:即交即领—该保险计划自犹豫期10天结束后,即可领钱,给付保额10%的生存金,直到59岁。
这款保障计划,也是泰康人寿第一款即交即领的年金保险产品。
年年分红—在每一保单年度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对保单客户进行红利分配,每年可以享受不低于保单可分配盈余70%的现金分红,让客户分享泰康良好的投资收益。
同时“鑫享人生”保险计划的生存金、红利默认自动进入“泰康附加积极成长年金保险(万能型)”账户,该账户在每月结算日按公布的结算利率进行复利累积,客户可根据需求依约随时支取。
养老递增—赚钱一阵子,花钱一辈子,养老阶段更需要未雨绸缪。
“鑫享人生”另一项为客户贴心的设计就是60周岁后基本保额每年递增5%,直至99岁,养老金递增领取,真正让客户养老无忧。
保证给付—80岁的时候,当子孙绕膝,喜享遐龄。
“鑫享人生”保险计划将一次性给付所交保费作为80岁祝寿金,祝寿金之后,还可继续领取长寿金到99岁。
自带豁免—当投保人意外身故/高残,豁免主险未交保险费,保单利益继续有效。
【公司简介】泰康人寿是一家全国性大型保险公司,经历19年稳健、创新发展,在全国设有35家分公司,累计为1.36亿客户(含团险客户)提供保险服务。
泰康人寿旗下拥有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泰康之家投资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
泰康资产是国内资本市场大型机构投资者之一,受托资产管理总规模超过7000亿元,连续多年荣获“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
同时泰康资产参与多项国家重大民生工程投资,已成功入股国投信托,完成金融业“混改”第一单、成功竞购伦敦金融城Milton Gate写字楼、牵头发起360亿元保险资金与中石油等合资成立“中石油管道联合有限公司”,这些重大项目投资为客户赢得了长期稳定的收益。
泰康成长相伴年金保险(分红型)模拟演算

泰康成长相伴年金保险(分红型)模拟演算(原创版)目录1.泰康成长相伴年金保险 (分红型) 概述2.模拟演算方法3.演算结果分析4.结论及建议正文一、泰康成长相伴年金保险 (分红型) 概述泰康成长相伴年金保险 (分红型) 是一款由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分红型年金保险产品。
该产品具有理财和保障功能,适合有稳定收入和储蓄计划的人群。
该产品的主要特点包括:1.期交分红型保险:每年交一次保费,连续缴费 10 年;2.最长保障期限:10 年;3.分红与年金复利生息:分红和年金均可以享受复利生息;4.意外保障:享有 10 年的一倍非意外、两倍意外、三倍公共交通意外、五倍航空意外保障。
二、模拟演算方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泰康成长相伴年金保险 (分红型) 的收益情况,我们采用模拟演算的方法进行分析。
具体步骤如下:1.假设投保人年龄为 30 岁,年交保费 10 万元,连续缴费 10 年;2.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分红率和利率,计算每年的分红金额和利息;3.计算 10 年内的总保费、总分红、总利息以及现金价值;4.计算 10 年后的年金返还金额及累计收益。
三、演算结果分析我们以 30 岁男性为例,年交保费 10 万元,连续缴费 10 年,总保费为 100 万元。
根据泰康人寿官网提供的分红率和利率,我们进行模拟演算。
1.第 1-5 年的现金价值分别为:94.01 万元、98.93 万元、103.86 万元、109.81 万元、115.77 万元;2.第 6-10 年的现金价值分别为:121.73 万元、127.61 万元、133.49 万元、139.38 万元、145.28 万元;3.10 年后的年金返还金额为:145.28 万元;4.总累计收益为:45.28 万元。
通过以上演算结果,我们可以看出,投保泰康成长相伴年金保险 (分红型)10 年后,投保人可以获得 145.28 万元的年金返还,累计收益为45.28 万元。
人保寿险鑫盈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人保寿险[2017]年金保险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1.您与我们的合同 4.2 合同内容变更 6.4 未还款项1.1 合同构成 4.3 宽限期 6.5 地址变更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4.4 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6.6 失踪处理4.5 保单贷款 6.7 争议处理2.您获得的保障 4.6 合同效力的恢复2.1 基本保险金额 4.7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7.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7.1 保单生效对应日2.3 保险期间5.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7.2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2.4 保险责任 5.1 受益人7.3 周岁2.5 责任免除 5.2 保险事故通知 7.4 现金价值2.6 保单红利 5.3 保险金申请 7.5 毒品5.4 保险金的给付7.6 酒后驾驶3.您的义务 5.5 诉讼时效7.7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3.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7.8 无有效行驶证3.2 保险费的交纳6.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7.9 战争6.1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7.10 军事冲突4.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利 6.2 投保范围7.11 暴乱4.1 犹豫期 6.3 年龄错误7.12 利息条款特别提示本条款特别提示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4✧您有获取保单红利的权利………………….………………..…………………………….……2.6✧签收保单后15日内您可以要求退还保险费…………………………………………………..4.1✧您有保险费自动垫交的权利……………………………………………………………………4.4✧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4.5✧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解除合同………………………………………………………………4.7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对某些情形造成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分红是不保证的…………………………………………………………………………………2.6✧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3.1✧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3.2✧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4.7✧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5.2✧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人保寿险鑫盈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是一款以死亡保险和寿险为主的分红型保险产品,能够满足人们对于保障和财富增值的双重需求,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在市场上受到了很高的关注和认可。
下文将从保险条款、分红方式、保险利益和适用范围四个方面详细介绍。
保险条款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是一种主要针对成年人的寿险产品,保障年龄在16-60岁之间,保障期限在5-30年之间,缴费方式多种多样,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年缴、月缴等。
该产品的保险金额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选择,最低保额为10万元,最高不设上限。
这种保险具有分红、保险金、赎回金、现金价值等多种保障方式,以及一系列可选的附加条款,能够满足不同投保人的需求。
分红方式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的核心优势是分红优势,也是其最大的卖点。
该产品的分红方式采用复利计算方法,对于每一年保单的净保费进行结余,再根据公司实际利润分配相应的红利给投保人。
投保人可以选择将分红利息用于增值投资或者将其自动转化为现金价值,用于保障自己的生活和未来的发展。
保险利益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不仅提供了死亡保险和寿险保障,还能够让投保人享受到丰厚的保险利益。
其中,保险金可以用于弥补投保人在意外事故或是不幸的身故事件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帮助投保人免除家庭经济压力。
赎回金和现金价值可以在保险期间未到期之前进行赎回或者质押,从而缓解短期的财务压力。
适用范围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适用于需要财富增值和风险投资的中高收入人群,也适用于家庭负担沉重的年轻人以及刚刚步入职场的白领等。
同时,该产品还适用于企业家、投资人等需要进行财富规划的人群,可以将其作为风险投资和资产收益的保证。
总之,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保险产品,可以同时满足人们在保障和财富管理方面的双重需求。
如果你需要一个稳定、安全、收益高的理财保障计划,请不要错过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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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 益人给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其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 时的现金价值。
3.
3.1
保险金的申请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身故保险金 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依法由其监护人 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或者受 益份额,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的书面通知后,将及时在保险单或者其 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变更的生效时间以批注或者批单中载明的时间 为准。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或者受益份额时,必须经过被保险 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身故保险金的义务:
2.3
未成年人身故 保险金限制
2.4
保险期间
2.5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犹豫期结束的次日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的 10%向生存 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2)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60 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 应日(不含该日)前,被保险人在每一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 们按保险金额的 10%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泰康人寿〔2015〕年金保险 0XX 号
泰康鑫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 读 指 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 凡条款已有约定的,以条款约定为准 。 ....................... ................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投保人意外高 残豁免保险费
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保险费豁免开始后,我们将不接受关于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的变更申请。 2.6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其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 因下列第(2)至第(7)项情形导致其身故或者高残的,以及被保险人对投保人 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投保人身故或者高残的,我们不承担本合同 2.5 条约定 的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和投保人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的责任,本合同继续 有效。 (1) (2) (3) (4) (5) (6) (7)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见 10.10); 在本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 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酒后驾驶(见 10.11)、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10.12),或者驾驶无合 法有效行驶证(见 10.13)的机动车(见 10.14);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养老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 60 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起,至被保 险人年满 80 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被保险人在每 一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的 10%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 给付养老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 80 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您已交纳 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总额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祝寿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 81 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起,至被保 险人年满 99 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被保险人在每 一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的 10%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 给付长寿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 险金的数额为: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鑫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的分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鑫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 “被保险 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2.
2.1 2.2
我们提供的保障
基本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 (见 10.6)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60 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 (不 含该日)前,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自被保险人年满 60 周岁后 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起,每一年的保险金额在上一年保险金 额的基础上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5%增加。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总和最高不得 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保险金总和的约定也不得超过前 述限额。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间期满日 的 24 时止。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6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5.1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9.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10
(1)
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或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 的;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 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 受益人的。
(2) (3)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 推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 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除另有指定外,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为本合同的投保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故意或者因重大过 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 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 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 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生存类保险金指本合同 2.5 条约定的生存保险金、养老保险金、祝寿保险金和长 寿保险金。 如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为投保人本人,生存类保险金默认自动于本合同约定的给 付时间转入您与我们约定的万能型保险项下的保单账户,具体事项以该万能型保 险条款的约定为准。 生存类保险金转入的万能型保险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如需将生存类保险金变更为现金领取,您可以向我们提出书面申请。如您将生存 类保险金领取方式变更为现金领取,在本合同约定的生存类保险金给付日,您可 以以现金方式领取生存类保险金。如果在本合同约定的生存类保险金给付日您未 领取,生存类保险金留存在本公司期间不产生利息。 如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与投保人不为同一人,本合同的生存类保险金领取方式仅 能为现金领取。 3.4 保险金申请 生存类保险金 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 资料的原件: (1) (2) (3) 身故保险金申 请 本合同; 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
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 10 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解除合同,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5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参与红利分配的权利..........................................4.1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6.2 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8.1
(1)
祝被保险人在年满 80 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 (不含该日) 之前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下列两者中的较大值: ① 您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总额; ②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合同的现金价值(10.7)
(2)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80 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 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零。 投保人意外身 故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见 10.8)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投保人在该意 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身故,则自其身故后首个本合同的保险费约定交 纳日开始至最后一次本合同的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我们豁免前述期间内投保人 应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投保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 起 180 日后身故的,我们均不承担该次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投保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 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高残(见 10.9) ,且由双方认可的医疗 机构(或者鉴定机构)证明符合本合同所定义的高残,则自投保人高残后首个本 合同的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至最后一次本合同的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我们豁 免前述期间内投保人应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投保人在该意 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后发生本合同所定义高残的,我们均不承担该次投 保人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如投保人不再符合本合同所定义高残的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必须通知我 们,我们所负的本次高残豁免保险费的责任自投保人不再符合本合同所定义高残 的规定时起终止。投保人需继续交纳本次投保人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责任终止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