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建设项目用地征收的预公告(惠府[2007]175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建设项目用地征收的预公告(惠府

[2007]175号)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惠府[2007]175号

【发布部门】惠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12.10

【实施日期】2007.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建设项目用地征收的预公告

(惠府〔2007〕175号)

根据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市政府决定依法征收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三联村委会榄塘村民小组和大和村委会一条龙、竹岗岭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作为惠州市建设项目用地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

拟征地块位于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三联村委会榄塘村民小组和大和村委会一条龙、竹岗岭村民小组辖区,属村集体土地,总面积约54公顷。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三类区补偿标准执行。具体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