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职工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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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职工考勤制度

为加强驾校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行为,提高效率,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需要对驾校的职工制定相应的考勤制度!下面就随爱汇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1.驾校各项工作要在驾驶员培训中心的领导下进行,每位工作人员都要服从驾驶员培

训中心党支部的领导,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每位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地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主动

提高和规范对培训人员的各项服务。

3.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培训。每月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1-2次,使工作人员熟

悉驾驶业务方面的知识。

4.严格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干私活,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随意串岗。

5.严格考勤纪律。不得迟到早退。

6.严格请假销假制度。请病事假一天由中心主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主管院长批准。请假要写出书面请假条,过后要及时销假,离岗不请假按旷工处理。其它婚假、产假、均按学校规章制度办理。

7.工作人员要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当事人要照价赔偿。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强化制度意识,搞好团结协作,努力创建“和-谐驾校”

1.公司坚持依法经营,切实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

相关制度和规定。

2.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充分发扬民-主。公司员工对经营与管理活动有知情权、参

与权、建议权、监督权,以集中大家的智慧和力量,搞好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工作。

3.公司树立正气,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倡导诚实守信、关心集体、维护公司信誉、声

誉和利益的操守和行为,对背信弃义、违反协议、损害公司信誉、声誉和利益的言论和行为给予告诫和惩治。倡导员工之间建立相互信任、相互关心、相互爱护、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开诚布公、坦诚相见的健康的人际关系,杜绝相互猜忌、尔虞我诈、窝里斗、搞内耗、搞山头主义、结帮拉派、挑拨是非、造谣生事等歪风邪气。

4.公司努力为员工排忧解难,帮助解除后顾之忧。

5.公司维护学员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不得有损害学员利益的言论和行为。

6.公司所有员工,尤其报考处、财务处工作人员和教练员等直接与学员接触的员工,

对学员要热心、耐心,对工作要细心、有责任心。

7.公司所有员工,尤其报考处、财务处工作人员和教练员等直接与学员接触的员工,

须认真做好咨询、报名与监督电话的接听、解答与答复工作,对每一位学员做到耐心、周到、和气,如有违反,视情节和影响,给予每次50-200元罚款,违反三次及以上者,予

以辞退。

8.报考处工作人员及有关处室、公司负责人,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程,引导学员

认真填写各种信息表,做到信息准确、公正、合理。报考处对学员档案及身份证等所有资料的整理、规范、准确、安全(含保密)负全责。如发现学员档案有问题,须在两日内给予

更正和答复,若因此导致学员不能报考或投诉,对责任人给予每次50元罚款;发生丢失学员身份证者,按每证200元给予罚款。上述情况出现三次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9.报考处工作人员、培训点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须廉洁自律,严格按报考、模拟、

考试等规程办事,坚决杜绝报名、模拟、考试等环节中的暗箱操作和作弊行为,若有违反,视情节和影响,给予每人次50-200元罚款,违反三次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10.报考处工作人员、培训点负责人及教练员对学员下达有关通知时,须对通知的对象、内容和学员答复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以便统筹安排、分清责任。若有违反,导致学员

延误报考或考试等事项,且责任不清或有学员举报、发生纠纷等,给予每人次50-100元罚款,违反三次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11.学员各种证件及教材、光盘、礼品等的领取、发放须准确无误,且做好签名和记录。如出现差错,给予每人次50元罚款。

12.公司领导、管理人员和各处室工作人员须按其工作分工和具体职责各负其责,并做到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二、强化安全意识,完善相关制度,努力创建“平安驾校”

13.全体员工,尤其教练员与班车、办公用车驾驶员,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要把安全提到公司和个人“生命线”的高度来认识。坚决杜绝安全事故。

14.公司经常性地加强安全教育,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是天”的思想,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每天上班和下班前集合时间,分别对教练员进行安全提示和总结。

15.培训与安全技术处是全公司安全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公司的安全工作规划、工作制度及其实施细则;负责制订安全工作的防范、预警与突发事件处理的工作体制与机制;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事项。 16.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负责分管处室的安全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对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各处室责任落实到人,责任人对处室负责人负责。

17.公司安全重点部位:办公用房、电子桩监控室、教练车及停车场、办公用车、班车、档案室及档案库房、计算机房、警卫室、教练场及指定路段。

18.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水、防盗、防泄密、防破坏等。

19.教练员须坚守岗位(一般为副驾驶座),严禁学员道路训练及模拟考试时在教练车上独自操作现象的发生。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0元,违反三次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20.培训过程中,教练车后斗中不得载人,如有违反,每次罚款200元,违反三次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21.教练员、驾驶员须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所用车辆的各项性能、技术指标和部件,确

保车辆处于安全、稳定状态,如因车辆的性能、技术指标和部件问题导致安全事故,视情节和影响,每次给予500-2000元罚款,违反二次及以上者,予以辞退,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2.车辆性能、技术指标或部件出现问题,或发生车辆刮蹭、碰撞等事故,车辆使用

者或责任人须及时向培训与安全技术处或公司分管领导报告,若有隐瞒,除承担车辆维修费等相关费用外,每次罚款200-1000元,违反二次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

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 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2. 学校聘用新教员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和定向培养等形式,由教务科理论负责人

和实操负责人进行理论面试和实操测试。

3.聘用的教练员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教练员考试。

4.申请人合格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聘用劳动合同、安全责任书及填写员工登记表。

5. 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六年。聘用合同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6. 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无法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根据合同规定,终止聘用

合同,解除聘用关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练员,予以开除。

7. 在聘用合同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聘用合同,因特种原因终止聘用合同,教员应以书面形式并提前40天通知对方。教员辞聘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8.必须按训练规程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教学。

9.考试前向学员说明考试目的、程序、内容、纪律及补考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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