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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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一个设计良好,合乎需要的薪酬体系与制度,是企业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最主要手段。为了加强员工薪酬的统一管理,合理设计薪酬结构,确定薪酬标准,使员工的劳动通过薪资的合理回报,感受到自我价值的体现,以促进企业经营的不断发展。
2、管理职责
2.1企管部负责公司薪酬政策的策划和制定,应做好调研分析工作,使公司的薪酬管理不断优化,使薪酬体系逐步得到完善。
2.2各部门负责员工薪酬政策的具体实施,根据政策和制度的规定核定员工薪资,以及薪资调整的具体事宜,每月1日前将考核、考勤、薪资调整等资料上报企管部,企管部每月5日前按时上报员工工资表,做好工资发放工作。
2.3财务部主要侧重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薪酬政策,建立独立的薪资管理财务项目,加强预算和正确反映使用情况。
2.4总经理负责薪资政策方案的审批,并对其实施予以督察。
3、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
3.1公平性原则
不同职位的人员应获得与其职位价值相当的薪酬;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只要做出相同的业绩,都将获得相同的薪酬。
3.2认可性原则
首先是要得到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认可,对员工的绩效考核、职位、岗位、学历、工龄、工作经验等情况,在薪酬结构中均应有体现,起到更好的激励作用。
3.3公正性原则
薪酬管理方案是从各职位对公司的相对价值、工作表现和员工基本保障方面进行设计的。薪酬管理的基础是职位评估结果,职位评估的核心是各职位对公司贡献的相对价值,因此员工的薪酬应与员工的贡献紧密挂钩,需要做好这方面的评价工作。
3.4适度性原则
是指薪酬系统要有上限和下限,每级职位有一个基本线,在一个适当的区间内运行。下限要使员工感到安全,保证基本的需求;上限应能对员工产生强烈的激励作用。
3.5平衡性原则
指薪酬系统的各方面的平衡。薪酬体系设计时要全面考虑,既要考虑到需要,又要考虑成本控制;既要注重直接薪酬与金钱薪酬,又不可忽视直接薪酬与非金钱奖励。
4、薪酬的构成与定义
4.1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补贴、职务津贴、工龄工资、加班工资、劳保福利构成。
4.2定义
4.2.1基本工资:各岗位根据社会平均水准制定的工资标准。
4.2.2绩效工资:以该月个人绩效、小组绩效、部门绩效三者综合为依据,对员工以月为周期进行的惩罚或奖励,在绩效工资为考核扣款的下限,但奖励不设上限。绩效以月为周期进行的惩罚或奖励,在绩效工资为考核扣款的下限,但奖励不设上限。绩效工资数除以100为该职位绩效考核的单位分值折款金额。
4.2.3岗位工资: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要求而设定的岗位工资。
4.2.4职务津贴:根据员工不同职位所设的津贴。
4.2.5工龄工资:为奖励老员工对公司所作贡献的薪资项目。员工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即从第二年开始享有工龄工资,各岗位均为30元/年,逐年递增,至3年后不再增长。
4.2.6劳保福利:国家法定规定的劳动保护及福利。
4.2.7岗位补贴:根据员工不同的工作岗位情况,如:工作量、工作环境、工作地域等因素而设的福利性补贴。但同等级职位不一定都享受,本补贴由部门申请,报企管部审核,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2.8半年奖、年终奖是为增强员工稳定性和对员工辛勤工作、共同努力的一种福利,其操作如下:
4.2.8.1年终奖的发放时间一般在春节前。
4.2.8.2半年奖的享受方法:当年在公司服务12个月及以上可全额享受,根据在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况,以月为单位享受,3个月及以下不享受。
4.2.8.3年终奖的享受方法:当年在公司服务10个月及以上可全额享受,8-9个月享受80%,5-7个月享受60%,5个月以下按半年奖方法操作。
4.2.9加班工资:即8小时之外所产生的劳动工资。
4.3薪酬设置标准
4.3.1物业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来划分。
管理处主任分三级:一级、二级、三级管理处主任。
管理员共分三级:一级管理员、二级管理员、三级管理员。
安防班长分二级:一级安防班长、二级安防班长。
安防员岗位共分为二级:一级安防员、二级安防员。
保洁员岗位共分为二级:一级保洁员、二级保洁员。
绿化员岗位分为两级:一级绿化员(别墅区)、二级绿化员(普通住宅区)。
4.3.2试用期工资:办公室员工试用期工资比同岗位正式员工全额工资低200元;基层员工试用期工资比同岗位正式员工全额工资低100元。
4.3.3各岗位薪酬标准:
员工薪酬:每月薪酬标准+半年奖+年终奖+其它福利(详见福利制度)
4.3.4为鼓励员工不断学习进取,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公司对不同学历(国家承认)层次进行奖励(试用期不享受此奖励),学历奖设置如下。
4.3.4.1高中学历及其以下的,按4.3.3的标准不变。
4.3.4.2大专学历的,在4.3.3的标准上,增加50元。
4.3.4.3本科学历的,在4.3.3的标准上,增加100元。
4.3.5有特殊贡献或特殊情况的工资待遇需增减(不按薪资标准执行的),由企管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员工薪酬调整
5.1影响员工薪酬调整的因素
企管部将根据以下因素及时对员工的薪酬予以调整。
5.1.1员工的工龄增长时;
5.1.2绩效考核结果引起的调整;
5.1.3员工职位职责发生变动;
5.1.4公司机构发生重大调整对人员重新组合时;
5.1.5经过总经理书面批准的特殊薪酬调整。
5.2对员工工龄的薪酬调整
为促进公司员工热爱公司,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公司实行工龄工资制度。
5.2.1凡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者,从第二年开始月薪增加30元,以后每年按50元标准增加,最长三年。
5.2.2凡离职后,又重新进入公司者,以前工龄不得计算,按重新进入公司时间起计算工龄。
5.2.3员工病假、事假、产假、工伤假,不影响连续工龄的计算。
5.2.4工龄薪酬调整本人不必申请,由财务部按季度为标准,直接造表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3员工绩效考核对薪酬的调整
通过绩效考核,对于超额完成任务的员工,公司将发给超额绩效工资,并大力表彰;对于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除了按公司绩效考核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外,公司还视情况按《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5.4当岗位职责发生重大调整时对薪酬的调整,这种情况应按以下程序执行:
5.4.1由员工所在部门拟写工资调整报告交行政人事部;
5.4.2重新进行职位评估,评估结果由行政人事部进行整合;
5.4.3企管部将评估结果及工资水平与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沟通并确认;
5.4.4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5管理人员的工资调整以月为单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