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一般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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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割设备的安全操作规定

一般安全要求

1、乙炔最高工作压力禁止超过174kPa 及0.174mpa/ 1.5kgf/cm*2*)表压。

2、禁止使用紫铜、银或含铜量超过70%的铜合金制造与乙炔接触的仪表、管子等零件。

3、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减压器等均应采取防止冻结措施。一旦冻结应用热水解冻,禁止采用明火烘烤或用棍棒敲打解冻。

4、气瓶、容器、管道、仪表等连接部位应采用涂抹肥皂水方法检漏, 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5、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均应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胶轮的车上使用。

6、禁止使用电磁吸盘、钢绳、链条等吊运各类焊接与切割用气瓶。

7、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均应避免放在受阳光曝晒,或受热源直接辐射及易受电击的地方。

8、氧气、溶解乙炔气等气瓶,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小于98~kPa(1~2kgf/cm*2*)表压的余气。

9、气瓶漆色的标志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禁止改动,严禁充装与气瓶漆色标志不符的气体。

10 、气瓶应配置手轮或专用搬手启闭瓶阀。

11、工作完毕、工作间隙、工作点转移之前都应关闭瓶阀,戴上瓶帽。

12、禁止使用气瓶做为登高支架和支承重物的衬垫。

13、留有余气需要重新灌装的气瓶, 应关闭瓶阀。旋紧瓶帽, 标明空瓶字样或记号。

14、氧气、乙炔的管道, 均应涂上相应气瓶漆色规定的颜色和标明名称,便于识别。

回火防止器

1、根据乙炔发生器及操作条件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回火防止器。

2、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必须设有卸压孔、爆破片并且便于检查、易于排除和清洗器内的积污。

3、水封式回火防止器要竖直安装,与乙炔导管的连接必须严密不漏气。

4、每一把焊距或割炬,都必须与独立的、合格的岗位回火防止器配用。

5、每班工作前都应先检查回火防止器,保持密封性良好和逆止阀动作灵活可靠。

6、水封式回火防止器,每班工作中必须保持器内规定的水位。

7、干式回火防止器每月应检查一次并清洗残留在器内的烟灰和污迹,以保证气流畅通、工作可靠。

溶解乙炔气瓶

1、溶解乙炔气瓶的充装、检验、运输、储存等均应符合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布《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试行)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

2、乙炔气瓶般运、装卸、使用时都应竖立放稳,严禁在地面上卧放并直接使用。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乙炔气瓶,必须先直立后,静止20分钟再连接乙炔减压器后使用。

3、开启乙炔气瓶瓶阀时应缓慢,不要超过一转半,一般情况只开启四分之三转。

4、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及焊、割炬等。

氧气瓶

1、使用氧气瓶前,应稍打开瓶阀,吹出瓶阀上粘附的细屑或脏污后立即关闭,然后接上减压表再使用。

2、开启瓶阀,操作者应站在瓶阀气体喷出方向的侧面并缓慢开启。避免氧气流朝向人体、易燃气体或火源喷出,

3、禁止在带压力的氧气瓶上以拧紧瓶阀和垫圆螺母的方法消除泄漏。

4、严禁让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纱和工具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及管路等接触。

5、操作中氧气瓶距离乙炔发生器、明火或热源应大于5m。

6、禁止单人肩扛氧气瓶。气瓶无防震圈或在气温—10℃以下时。禁止用转动方式搬运氧气瓶。

7、禁止用手托瓶帽来移动氧气瓶。

8、氧气瓶不应停放在人行通道上,如:楼梯间附近,防止被物件撞击、碰倒。如有困难时,应采用妥善防护措施。

9、禁止使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吹净工作服、乙炔管道,或用作试压和气动工具的气源。

10、禁止用氧气对局部焊接部位通风换气。

减压器的安全使用

1、各种气体专用的减压器,禁止换用或替用。

2、减压器在专用气瓶上应安装牢固。采用螺扣连接时,应拧足5个螺扣以上,采用专门夹具压紧时,装卡应平整牢靠。

3、同时使用两种不同气体进行焊接时,不同气瓶减压器的出口端都应各自装有单向阀,防止相互倒灌。

4、减压器接通气源后,如发现表盘指针迟滞不动或有误差,应由当地劳动、计量部门批准的专业部门修理,禁止焊工自行调整。

5、禁止用棉、麻绳或一般橡胶等易燃物料作为氧气减压器的密封垫圈。

6、液化石油气和溶解乙炔气瓶、液体二氧化碳气瓶等用的减压器必须保证减压器位于瓶体最高部位,防止瓶内液体流出。

7、减压器卸压的顺序是:先关闭高压气瓶的瓶阀,然后放出减压器内的全部余气,放松压力调节杆使表针降到0位。

8、不准在高压气瓶或集中供气的汇流导管的减压器上挂放任何物件,如焊炬、电焊钳、胶管、电焊电缆等。

气焊、气割用胶管

1、焊接与切割中使用的氧气胶管为黑色,乙炔胶管为红色。

2、乙炔胶管与氧气胶管不能相互换用,不得用其它胶管代替。

3、氧气、乙炔气胶管与回火防止器、汇流排等导管连接时,管径必须互相吻合,并用管卡严密固定。

4、乙炔胶管管段的连接,应使用含铜70%以下的铜管、低合金钢管或不锈钢管。

5、工作前应吹净胶管内残存的气体,再开始工作。

6、焊接、切割工作前,应检查胶管有无磨损、扎伤、刺孔、老化、裂纹等情况,并及时修理或更换。

7、禁止使用回火烧损的胶管。

焊炬和割炬

1、焊炬和割炬应符合GB5108—5110《等压式焊炬、割炬射吸式焊炬、割炬》的要求。

2、焊炬、割炬内腔要光滑、气路通畅、阀门严密、调节灵敏,连接部位紧密不泄漏。

3、焊工在使用焊炬、割距前应检查焊炬、割炬的气路通畅、射吸能力、气密性等技术性能。此外,并作定期检查维护。

4、禁止在使用中把焊炬、割炬的嘴头与平面摩擦来清除嘴头堵塞物。

5、焊、割炬零件烧损、磨损后,要用符合标准的合格零件更换。

6、大功率焊炬、割炬,应采用摩擦点火器或其它专用点火器,禁止用普通火柴点火,以防止烧伤。

生产科

20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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