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

合集下载

银行业整改报告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与合作

银行业整改报告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与合作

银行业整改报告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与合作近年来,银行业整改工作成为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重要一环。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创新,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因此,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与合作成为银行业整改报告中的重要内容。

本报告旨在探讨如何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并提出有效合作的方法。

一、背景介绍银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金融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由于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和创新,银行业出现了一些乱象和风险隐患。

这些问题包括资金管理的不规范、风险控制不力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银行业整改工作成为当务之急。

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银行业的重要补充和扩展,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而随着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增多和业务范围的扩大,监管工作也显得尤为重要。

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与合作,不仅可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还可以促进金融体系的良性发展。

二、加强监管的必要性1. 防范金融风险: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繁荣,但也带来了一些风险。

比如,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存在违规运营、风险自融等问题,如果监管不力,可能导致金融风险的扩散和蔓延。

因此,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十分必要。

2. 维护金融秩序: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其合规经营对于维护金融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如若监管不到位,将导致市场乱象,损害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监管的措施与方法1. 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监管责任和权限。

同时,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对其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市场秩序的规范运行。

2. 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加强信息披露,及时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关键信息,以增加投资者对其的了解和认可,减少不确定性和风险。

3. 加强风险评估与监测:建立健全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和监测体系,加强风险预警和处置能力。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

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1. 引言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除了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它们提供了一系列金融服务,如保险、证券、基金等。

这些机构对于支持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作用,以及其在促进经济增长和风险管理方面的贡献。

2.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十分广泛,以下是其中一些主要的业务:2.1 保险非银行金融机构中最重要的一类机构就是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通过收集保费来为人们的风险提供保障。

它们可以提供多种类型的保险,如人寿保险、车险、意外险等。

保险公司不仅为个人和家庭提供财产和生命保障,还为企业提供风险管理和保护。

2.2 证券证券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中的另一类重要机构。

它们提供证券交易和投资咨询服务。

证券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来帮助企业融资,并为投资者提供投资组合建议和交易执行服务。

2.3 基金基金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中的另一类重要机构。

基金公司管理基金资产,将投资者的资金汇集起来进行投资。

基金可以投资于股票、债券、期货等多种资产类别,通过分散投资降低风险,并为投资者提供高收益的机会。

2.4 信托信托公司是提供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信托业务包括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营,它们为委托人提供了一种将财产转移给受托人进行管理和分配的方式。

信托业务可以帮助个人和企业管理财产、实现财富传承,并提供税收优惠。

2.5 其他业务除了上述主要业务外,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可以从事其他各种金融业务,如典当、融资租赁、外汇服务等。

3.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作用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具有以下作用:3.1 促进经济增长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能够提供融资支持,促进经济活动和投资。

例如,保险公司的风险承担能力使企业能够在项目开拓和发展阶段获得融资支持。

基金公司的投资活动可以为企业提供股权和债权融资,推动企业的发展。

3.2 提供风险管理和保护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保险业务可以帮助人们和企业管理和降低风险。

金融中介机构的分类和功能

金融中介机构的分类和功能

金融中介机构的分类和功能金融中介机构是指在金融市场中起到沟通和协调的作用的机构,它们以金融中介为核心业务,为各类金融市场参与主体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和产品。

金融中介机构的分类和功能决定了它们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金融中介机构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和业务特点,金融中介机构可以分为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机构三大类。

1. 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金融中介机构中最为常见和基础的类型,它具有资金存储、贷款、支付结算、信用调查等多元化业务功能。

商业银行根据业务特点和规模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大型银行、中小型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

2. 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除了商业银行以外的、在金融市场中履行金融中介职能的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

它们通过股权投资、保险、信托和金融租赁等方式,为金融市场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3. 金融市场机构:金融市场机构是指负责金融市场运作的机构,包括各类交易所、机构投资者、金融衍生品清算中心、金融信息服务机构等。

金融市场机构通过提供交易场所、信息公开和风险管理等服务,促使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二、金融中介机构的功能金融中介机构是金融市场中最重要的参与主体之一,它们有着多样化的功能。

1. 资金存储和贷款:作为金融中介机构的主要功能之一,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接受个人和企业的存款,并通过向合适的借款人提供贷款来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和流转。

这种资金的存取和贷款活动有助于提高社会资金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

2. 支付结算:金融中介机构通过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实现了经济交易过程中的资金流转。

商业银行通过发行支付工具如支票、存款账户、银行卡等来方便个人和企业的支付结算活动。

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如第三方支付公司也在为电子商务和移动支付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3. 风险管理:金融中介机构在金融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风险管理功能。

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风险评估和风险分散的手段,有效降低金融交易中的信用和市场风险。

浅谈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

浅谈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

浅谈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摘要】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合作模式多样,涵盖了资金融通、风险共担等内容。

双方合作能够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水平,促进金融创新。

风险控制也是合作的重要环节,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

通过案例分析可以看出,合作能够有效提高效率,推动行业发展。

展望未来,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前景广阔,合作模式将更加多元化,共同推动金融行业的创新发展。

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双方合作的方式也将不断更新,为金融行业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关键词】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意义、合作模式、合作内容、合作优势、风险控制、案例分析、合作前景、发展趋势、金融行业创新。

1. 引言1.1 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意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专业领域和客户群体上存在差异,合作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商业银行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和广泛的客户资源,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具有更灵活的运作机制和更高效的风险管理能力。

通过合作,双方可以共同开拓市场,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互利共赢。

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可以促进金融行业的创新发展。

非银行金融机构通常更富有创新精神,擅长引入新技术和新理念,而商业银行则具有更丰富的经验和更广泛的客户基础。

双方合作可以促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推动金融科技的应用和发展,提升金融行业整体竞争力。

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有助于提升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能力。

通过合作,双方可以共同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规范,共同应对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降低金融机构经营风险,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实现资源共享、推动创新发展、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对于促进金融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正文2.1 合作模式合作模式是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的基础,其选择与设计直接影响到合作的有效性和效率。

第8章 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金融法规》

第8章 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金融法规》

设立农村信用合作社,还应当符合以下审 慎性条件:
• ①有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能有效控制关 联交易试险;
• ②有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有较 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 ③具备有效的资本约束和补充机制; • ④没有地方人民政府财政资金入股; • ⑤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4)农村信用社的业务范围
8.2.3我国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法律规范
• 1)保险公司 • 2)金融租货公司 • 3)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 4)邮政金融 • 5)汽车金融公司
• 4.2.1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概述 • 1)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概念和特征 • (1)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概念 •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银行以外的从事货币
信用业务和金融服务业务的金融机构,是 国家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2)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特征 • ①未冠以“银行”名称 • ②从事的金融服务业范围较为单一 • ③由单独的法规调整
• ②从1958年“大跃进”开始到1978年党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是农村信用社历经波 折的时期
• ③1980年到1996年是农村信用社恢复和发 展的时期
• ④1996年至今。1996年信用社脱离农业银 行,开始恢复合作金融性质
(3)农村信用社的设立条件
• ①有符合银监会规定的章程;②以发起方 式设立且发起人不少于500人;③注册资本 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资本; ④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理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⑤主任和副主任的人数不少于2名; ⑥80%以上的从业人员有1年以上金融工作 即经历或具有金融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的 学历;⑦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⑧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 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 ①股权设置 • 农村信用社的注册资本金是农村信用社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中介概述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中介概述
次品车问题:逆向选择如何影响金融结构
逆向选择问题的解决方法 信息不对称是次品车问题的根源之所在。 信息的私人生产和销售(标准普尔和穆迪,专门生产和销售信息):免费搭车问题的存在—不能消除逆向选择问题,私人不门生产和销售信息只能部分地解决次品车问题。 政府监管:旨在增加信息。金融市场是经济体中受到最严格监管的部门—但是只能缓解却仍然不能消除逆向选择问题。
、共同基金(mutual fund)
对冲基金(hedge fund) 特殊类型的共同基金,资产超过5000亿美元,如长期资本管理公司、摩尔资本管理公司、索罗斯旗下的量子基金集团等。 聚集众多人的资金,代表他们进行投资,通常在海外注册,在很大程度上不受监管。 与传统共同基金的差异:对于最低投资额有具体规定,对于投资者人数有限制,要求投资者在较长的期限内放弃资产使用权,旨在为基金经理人制定长期战略创造宽松的环境,收取占资产价值1%的年费和20%的利润。 对冲基金的名称表明其规避风险的投资战略,但是往往容易误导。尤其是高杠杆效应可能带来巨大风险。
添加标题
州和地方政府以及联邦政府也为其雇员设立了养老金计划,与私人养老金计划基本相同。
添加标题
(三)、财务公司
资金来源:发行商业票据、股票、债券或者向银行借款;
添加标题
资金运用:向消费者和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借大贷小,借短贷长;
添加标题
管制相对较为宽松;
添加标题
财务公司的类型:
添加标题
销售财务公司:零售商或制造商设立,向从该公司购买商品的客户发放贷款;
(四)共同基金(mutual fund)
、共同基金(mutual fund)
货币市场共同基金 投资于优质短期债务工具,主要是6个月以下的货币市场工具,如国库券、商业票据和银行存单等。 所购买证券的市场价值变化较小,基金的份额可以以固定价值(不变价格)被赎回。 份额持有者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基金账户签发支票来赎回份额。 性质:相当于赚取短期债务证券利率的支票存款。 1977—不到40亿美元;1980—超过500亿美元;目前为2.1万亿美元。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

案例四
总结词
跨境合作,拓展市场
详细描述
某银行与某贸易公司合作开展国际结算业务,共同拓展跨境市场。贸易公司利用其全球 业务网络和专业知识,协助银行开展国际贸易和跨境支付业务。通过这种合作,银行可 以更好地满足客户跨境金融需求,提高自身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国
际贸易的发展和跨境资金的流通。
详细描述
某银行与某投资公司合作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共同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投资顾问服 务和财富管理方案。通过这种合作,银行可以借助投资公司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提高自身资产管理业务的水平,同时满足客户对财富保值和增值的需求。
案例三
总结词
科技创新,便捷服务
详细描述
某银行与某科技公司合作,共同推出创新的电子银行业务。科技公司利用其技术优势,为银行提供高 效、安全的电子银行解决方案,包括网上银行、移动银行和自助银行等。这种合作有助于提高银行业 务的效率和客户体验,降低运营成本,并推动银行业务的数字化转型。
市场变化对合作的影响
01
客户需求多样化
随着金融市场的变化,客户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
构需要加强合作,提供更丰富、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02
竞争加剧
金融市场的竞争加剧将促使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强合作,通过资源
整合、优势互补提升竞争力。
03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跨国合作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跨国合作将
如何应对挑战
建立互信机制
加强双方之间的沟通和了解,建立互信机制 ,减少文化和管理理念的差异。
共同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双方共同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明确风险承担 方式和风险控制措施。
合理分配利益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
03
合作模式的优缺点分析
支付结算业务合作 • 优点:提高支付效率,方便客户;降低交易成本。 • 缺点:可能增加支付风险,需要加强安全措施。
合作模式的优缺点分析
01
代理销售业务合作
02
• 优点:扩大产品销售渠道; 提高市场占有率。
03
• 缺点:可能影响产品定价和 销售策略,需要加强沟通和 协调。
合作模式的优缺点分析
风险管理合作
1
2
• 优点:降低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3
• 缺点:可能增加合作复杂性和成本。
合作模式的选择和优化
01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合作模式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特点和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合作模式

02
加强沟通和协调
双方应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03
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双方应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发展,实现共赢。
Hale Waihona Puke 03合作领域与业务
信贷与融资合作
联合贷款
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共同发 放贷款,以增加贷款规模和降
低风险。
融资担保
非银行金融机构为银行贷款提供担 保,提高借款人的信用评级。
资产证券化
将不良资产或流动性较差的资产打 包,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证券 ,以降低风险和提高流动性。
投资与资产管理合作
01
02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
2023-11-10
• 合作概述 • 合作模式与类型 • 合作领域与业务 • 合作风险与挑战 • 合作的发展策略和建议 • 合作案例分析
01
合作概述
定义和背景
定义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指的是两种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的业务 合作,通常涉及资金、信息、技术和客户等方面的共享和协同。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究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究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究作者:江李帆来源:《科学与财富》2018年第34期摘要:银行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在控制上的能力与风险上的识别能力是不同的、风险上的偏好和收益也是不同。

所以,二者间有着内在合作的需求与可能。

本文对银行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在合作上进行了探究,阐述了二者之间的异同,并且表明了二者之间都有哪些合作,与此同时,提出了促进二者之间合作的几点有效措施。

关键词:银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合作探究现如今,经济体制的改革正在不断地进行着深入,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在整个的金融总资产中占据的比重在逐渐的增大,逐渐的在推动着经济的发展。

除此之外,我国的经济体制在改革的过程中,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型,作为主要的一个方式就是逐渐的将原来那些共有的经济剥离掉,重点是在发展上进行着增量式,使非公有制的经济占比逐渐增大,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就是在改革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并且可以在改革的过程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1.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异同金融机构的体制在构成上是由银行与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完成的。

两者之间存在着的相似之处有很多。

比方说,二者的在进行资金筹集的时候都是以引用的方式进行的,然后使之成为资产从而获利。

但是,两者之间存在着的区别又是非常的明显,而就存在着的区别而言,我国和其它的国家有着完全不相同的理解,但是,基本上也都指的是创造出金融资产在性质上的不同。

银行进行信用的创造功能的使用,经过发放和吸收贷款从而得以实现。

而这只是依靠在负债上的增加就可以创造出在存款上有多倍的货币,最终形成一种新的购买力,把新的资源向经济循环之中输入,然后在进行货币的输入。

这样就可以说生产货币的是银行2.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2.1银行和保险机构合作有许多的中小型企业会因为风险比较高,所以在融资上是有着许多困难的。

而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达成合作,进行保险业务的开展一定是一个极好的对策。

对于银行来说,保险贷款既能使自身的风险被分担出一部分,并且还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使交易的费用得到了减少的同时又使自身在管理成本上得到减少。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它们的存在为我们提供了各种各样的金融服务,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便利。

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各自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在本文中,我们将讨论它们的区别、优缺点、以及未来可能的趋势。

一、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区别首先,银行是指依法设立、经营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主要业务是接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清算结算等。

同时,银行会向客户提供信用卡、保险和投资等各项金融服务。

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是指不依法设立、不属于银行范畴的机构,可以提供银行类似的金融服务。

它们包括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担保公司、基金公司、租赁公司等。

这些机构之间的业务有所不同,但它们的共同点是都提供非银行性质的金融服务。

从这些定义可以看出,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的主要区别在于,银行必须是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同时,银行底层的业务也有着明确的规定。

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较为灵活,不受银行法的限制,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来优化业务。

二、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的优缺点银行的优点在于,它们可以存储和管理大量的资产,并且它们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监管制度。

这使得银行能够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金融服务。

同时,银行的影响力也比较大,它们对于经济发展的贡献是非常显著的。

然而,在银行的优点之外,也存在着一些缺陷。

一方面,银行的审核流程往往较为繁琐,这使得对于一些贷款客户来说,他们的贷款申请可能会被长时间的拖延,从而影响他们的生意。

另一方面,由于银行流程的复杂性,一些小型的企业或者小型的金融机构可能会因为无法得到银行信贷的支持而无法发展。

相比之下,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优点则在于较少的限制和更加灵活的机制。

这些机构的表现形式极具创新性,可以完全不受银行流程限制。

同时,非银行金融机构通常会针对不同的客户群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这使得它们能够有效地满足市场中的需求。

当然,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

一方面,它们的监管制度相对较弱。

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带来的影响

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带来的影响

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带来的影响【摘要】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影响备受关注。

他们的进入不仅增加了市场的竞争力,提高了金融服务水平,还促进了金融创新和技术升级。

这种竞争激励了国内金融机构不断提升自身实力,提高服务质量。

外资机构的进入也为中国金融市场带来更多的资本和人才,推动了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

在监管和风险管理方面,外资机构的参与也有助于加强中国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进入为中国金融市场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为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打开了更多的可能性,展示了合作共赢的未来前景。

【关键词】关键词: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金融市场开放、市场竞争力、金融服务水平、金融创新、技术升级、监管、风险管理、发展前景、合作与共赢。

1. 引言1.1 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背景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背景可以追溯到上世纪末,中国政府开始逐步放开金融市场,吸引外资进入。

1992年,中国启动了开放银行业的试点工作,随后陆续开放了保险、证券等领域。

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承诺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

这一系列举措为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金融市场体系日益完善、消费能力不断提升等因素也为外资金融机构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背景不仅为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带来了商机,也为中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将进一步促进中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程度,增加市场竞争,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推动金融创新和技术升级,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为中国金融市场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2 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中国的意义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他们的进入将增加中国金融市场的竞争力。

竞争可以促进市场活力和效率,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和降低成本,从而使得金融市场更加健康、稳定和透明。

非银合作机构管理办法

非银合作机构管理办法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非银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集团担保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集团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银合作机构是指经集团审批准入,为集团客户提供融资服务而与集团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的非银行机构,包括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保理等债权人机构、债券发行保荐机构及承销商等。

第三条集团对非银合作机构的管理应当遵循“控制准入、统一管理、动态监测、风险可控”的原则。

(一)控制准入。

集团对非银合作机构进行准入审批并实行名单制管理。

(二)统一管理。

集团对非银合作机构的协议拟定、协议签署、权利义务的设定、退出等事项实行集中管理。

(三)动态监测。

集团对与非银合作机构的各项合作业务额度及期限、资金成本、服务质量、合作风险等进行全程跟踪、动态关注。

(四)风险可控。

集团根据担保业务风险状况,及时调整非银机构合作策略,优化担保资源配置,确保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第二章准入管理第四条集团对非银合作机构实行准入审批、名单制管理。

担保业务部门和业务管理部均可受理相关机构的合作申请,业务管理部根据集团规定的准入条件、合作权利义务的设定要求进行审核,并草拟合作协议,合规法律部负责合作协议审核等。

准入申请及合作协议报请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五条基本准入条件(一)依法设立,具有开展与集团合作业务的法定资格;(二)独立法人机构、独立法人机构所属的分支机构原则上应有两年以上持续经营记录;(三)合作机构融资服务成本低,风险缓释措施便利;(四)合作机构业务规模较大,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第六条原则上选择在本省注册的法人机构或在本省设有分支机构的机构进行合作。

第七条申请与集团开展业务合作的,应提供以下基本资料:(一)非银合作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机构和有特殊监管要求的机构还应提供金融(经营)许可证或行政许可批复文件;(二)非银合作机构基本经营情况、业务优势及发展前景;(三)合作主要意向,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合作期限、额度、融资服务成本、风险缓释便利措施等;(四)集团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银行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银行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银行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银行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经济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们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机构,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资金和金融服务。

本文将探讨银行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定义、功能以及其在经济中的作用。

一、银行业的定义和功能银行业是指一种特定的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以及提供各种金融服务来进行运作。

银行业的核心功能包括资金融通、支付结算、风险管理和金融中介。

1. 资金融通银行业作为经济体系中最重要的资金融通渠道之一,通过吸收存款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资金支持。

银行可以通过资金融通将存款转化为贷款,满足企业和个人的融资需求,促进经济的发展。

2. 支付结算银行业在支付结算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通过提供电子支付、转账和托收等服务,银行为经济参与者提供了便捷的支付手段,推动了经济活动的进行。

3. 风险管理银行业在风险管理方面非常重要。

银行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和风险评估来决定授信额度,并通过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来降低贷款违约和债务风险。

4. 金融中介银行业作为金融中介,发挥着沟通金融资源供求的作用。

它将资金从闲置部分引导到需求部分,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的稳定发展。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定义和功能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与银行业相对应的金融机构,它们在资金融通、风险管理和金融服务方面与银行业类似,但又有区别。

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

1. 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一种专门从事风险管理和风险转移的金融机构。

它通过向客户提供保险产品,对客户在意外风险和财产损失方面进行赔付,帮助客户减轻损失,并保障客户的财产安全。

2. 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是从事证券经纪、融资和投资业务的金融机构。

它们提供股票、债券等证券的交易和发行服务,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咨询,并参与企业的融资活动。

3. 基金公司基金公司是一种专门从事基金管理和投资的金融机构。

它通过募集资金,将投资者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投资,为投资者获取资本收益,并实现风险的分散。

浅谈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

浅谈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

浅谈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摘要:商业银行与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识别与控制能力不同、收益与风险偏好不同,所以它们之间存在着内生的合作需求与可能。

本文主要讨论了银行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之间的双边合作机制。

关键词: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小信贷一、银行发展中小信贷及与其他机构合作的意义中小金融服务市场是一个极具潜力和利润空间的市场,积极寻找和培育高品质的中小,关系到银行自身的竞争力变化和未来的发展战略。

商业银行提高对中小的融资服务水平有可能为银行打开一片新天地,实现银企双赢。

如今,不仅是我国商业银行已经认识到中小金融服务市场的潜在价值。

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市场后,在争夺大客户的同时,眼光也开始瞄向我国的中小。

然而,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的风险厌恶程度更高,而中小是风险最高的群体;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是固定收益投资工具,现有的贷款金融工具使商业银行没办法分享中小高成长收益。

所以,如何控制中小信贷风险,分享中小高成长收益是问题的关键。

商业银行与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识别与控制能力不同、收益与风险偏好不同,所以它们之间存在着内生的合作需求与可能。

二、商业银行与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作银行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合作,对于解决高风险高成长的科技型中小贷款中最突出的两个问题——信息不对称与交易成本过高具有重要意义。

风险投资机构专注于高科技行业,具有技术评估优势,能对贷款需求方的科技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

银行与其合作,可更加科学地评估贷款的科技型中小的发展前景和未来的还本付息能力。

通过合作,银行还可以降低交易费用和监督成本,参与分享高新技术的成长收益,从而使风险与收益相称。

对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而言,银行贷款则可以增大所投资的财务杠杆,提高其股权投资收益率。

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主要组织形式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和风险投资基金VC两种。

对于获得PE/VC投资的中小,其资产负债率因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股权投资而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并使其拥有更多的资产,从而降低了贷款的风险。

担保公司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金融创新

担保公司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金融创新

担保公司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金融创新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体系的日益完善,担保公司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逐渐成为推动金融创新的有效途径。

合作模式的建立为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和机遇。

本文将探讨担保公司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的意义、合作模式以及在金融创新方面的作用。

一、合作的意义担保公司作为金融服务的专业机构,具备较强的风险防范和管理能力。

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致力于满足广大民众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具备更灵活的产品创新和市场拓展能力。

因此,两者的合作可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金融创新。

其次,担保公司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可以加强风险控制。

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向企业提供融资时,常常面临较高的风险,而担保公司可以通过提供担保责任,有效降低贷款风险,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可靠的风险防范措施。

同时,担保公司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还可以拓宽融资渠道。

传统金融机构对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相对较弱,而担保公司通过提供追加担保,可以为这些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帮助它们解决资金瓶颈问题,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二、合作模式担保公司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模式多种多样,常见的合作方式主要有业务合作、委托代理、共同发展等。

业务合作是最常见的一种合作模式,主要体现在担保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风险担保服务。

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开展融资业务时,可以将部分贷款风险转嫁给担保公司,以获得更多融资机会。

担保公司则通过收取一定的担保费用,获取风险补偿。

这种模式既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又可以增加担保公司的收益。

委托代理是另一种常见的合作模式。

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将自身的风险评估、贷前调查等工作委托给担保公司,以降低运营成本和风险。

担保公司则通过提供专业服务,帮助金融机构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实现共赢发展。

同时,担保公司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共同发展的方式,开展更深入的合作。

双方可以联手创新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从而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动金融创新的发展。

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

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简称联社) 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简称联社)是由 市区内城市信用合作社出资设立的, 市区内城市信用合作社出资设立的,经中 国银监会授权, 国银监会授权,对市区内城市信用社及联 社所在地级城市辖区内其他城市信用社实 行行业归口监督、管理、协调, 行行业归口监督、管理、协调,具有企业 法人资格的管理经营型的城市信用社联合 组织。 组织。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收购国 有银行不良贷款, 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 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我国于1999年先后成立了信达、长城、东方和华 年先后成立了信达、 我国于 年先后成立了信达 长城、 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收购、 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收购、管理和处置中国建 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 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部分不良资产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基本职能
开拓直接融资业务, 开拓直接融资业务,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补充银行服务之不足, 补充银行服务之不足,促进社区经济和小 商品生产者发展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特征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创造货币和创造信用的 能力大大低于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经营信托、保险、 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经营信托、保险、证 券等业务,法律关系更复杂, 券等业务,法律关系更复杂,业务规则更 详细具体,监督更严格 详细具体, 非银行金融机构必须冠以与自己所经营的 业务相适应的名称,不能冠以“银行” 业务相适应的名称,不能冠以“银行”字 样
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
最低注册资本5亿元, 最低注册资本 亿元,经营外汇业务的应另有不低 亿元 于5000万美元的外汇资本金 万美元的外汇资本金 具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合格的从业人员 健全的组织机构、 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控制 制度 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 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 其他设施

商业银行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拓展金融服务渠道和方式

商业银行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拓展金融服务渠道和方式

商业银行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拓展金融服务渠道和方式在现代经济中,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核心,除了传统的储蓄、贷款、支付等服务之外,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开始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拓展金融服务渠道和方式。

这种合作关系不仅能够提供更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还能够分享资源、降低风险、提高效率。

本文将探讨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的意义以及常见的合作方式。

一、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的意义1. 拓宽金融服务渠道: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能够互相整合渠道,拓宽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非银行金融机构常常具有特定的专业性,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和客户群体。

通过与其合作,商业银行能够进一步扩大自身的业务范围,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2. 分享资源、共同发展: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可以实现资源的共享。

商业银行通常拥有庞大的客户基础和丰富的资本实力,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可能具有独特的产品设计和市场技巧。

通过合作,双方可以互相借力,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3. 降低风险、提高效率:合作能够帮助商业银行降低风险并提高经营效率。

商业银行需要进行严格的风险把控和监管,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某些特定领域可能更为专业。

通过合作,商业银行可以借助非银行机构的专业能力,规避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二、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的方式1. 代理销售:商业银行可以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签订代理销售协议,将其金融产品引入银行网点进行销售。

比如,商业银行可以与保险公司合作,让银行柜员成为保险产品的销售代理人,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2. 资源共享: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资源共享的方式合作。

双方可以共同开展市场调研、数据共享、风险管理等合作活动,提高整体业务水平和效益。

3. 金融科技合作: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合作已经成为一种常见方式。

通过合作,商业银行可以借助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技术和渠道优势,提供更加便捷和创新的金融服务,如在线支付、P2P贷款等。

商业银行的非银行金融业务拓展

商业银行的非银行金融业务拓展

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在非银行金融业务拓展方面,注重服务实体经济,加大对基础设施、制造业、小微企业等领 域的支持力度。
建设银行还通过开展金融租赁、股权投资等业务,进一步拓宽服务范围,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在非银行金融业务拓展方面,注重创新和科技应用,推出了一系列互联 网金融服务,如网络支付、网络贷款、线上理财等。
招商银行还通过与各类科技公司合作,共同开发金融科技产品,提升客户体验和 金融服务效率。
其他商业银行
其他商业银行在非银行金融业务拓展方面,也积极探索和创 新,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开展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
如一些地方性商业银行立足本地市场,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 务、社区金融服务等,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的 发展。
04
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业务 的风险与监管
风险识别与评估
信用风险
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全面评估,避免因 借款人违约导致的损失。
操作风险
加强内部控制,减少因人为错误或系统故障 导致的损失。
市场风险
对市场利率、汇率等变动进行监测,以避免 因市场波动造成的损失。
法律风险
确保业务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 规行为引发的法律纠纷。
商业银行的非展银行金融业务拓
汇报人:可编辑 2024-01-02
目录
• 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业务概述 • 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业务的主要类型 • 商业银行拓展非银行金融业务的策略与措
施 • 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业务的风险与监管 • 案例分析:国内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业务
拓展实践
01
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业务 概述
黏性。
降低经营风险
03
非银行金融业务的风险特征与传统的存贷款业务有所不同,有

金融法(第四章) 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金融法(第四章)  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机构。其具有三大职能: 1、引导性 2、补充性 3、服务性
1、引导性职能。 由于政策性银行的地位和目的的特殊性, 其在资金投放中具有引导其他金融机构投 资方向的作用。
2、补充性职能。 补充性职能是指政策性银行的金融活动补 充和完善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系的 职能,弥补商业银行金融活动的不足。政 策性银行的特殊性意味着其在各行业的投 资并不具备主体地位,主要作用是补充商 业银行金融投资领域的缺陷。
保险公司是专门经营各种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二节 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金融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也称为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 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 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 对租赁物取得占有、使用和社的组织机构 农村信用社实行民主管理,其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由本社社员代表组成。选举社员代表时每个社员一票。 社员代表每届任期3年。 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1次。理事会认为必要,可随时召开; 经1/2以上的社员代表提议,或2/3以上监事提议,也可临时召开。
第二节 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业务范围: (1)吸收社员存款; (2)吸收规定限额以下的非社员的公众存款; (3)发放贷款; (4)办理结算业务; (5)办理票据贴现; (6)代收代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 (7)办理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节 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保险公司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 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 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 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一、关于银证合作目前我国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合作可以在三个层次上层开:(1)较浅层次的普通业务合作。

银行将券商视同接受贷款的普通企业客户与之开展同业拆借、资金清算等信贷业务;(2)在业务分工基础上的深度合作。

银行和券商利用各自的优势,将业务进行分拆和组合,通过现有业务的重新整合或金融创新,形成密切的分工合作关系:A、银行转帐。

银行和券商的电脑系统通过联网,完成投资者保证金转账、托管和相关信息查询等业务处理,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的委托电话或网上交易系统等远程交易方式方便地将资金在银行活期储蓄账户和证券公司保证金账户之间互相划转。

目前大多数券商均已开展此项业务;B、银证通。

投资者只需凭相关证件到银行的任何一个网点就可以开户买卖股票,客户储蓄帐户即是股票清算账户,客户从开户、买卖、存取款、查询到消户均无须到券商处,可以直接通过银行和券商的委托电话或网上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操作;C、代理开户。

券商的网点相对比较集中,数量也较少,而银行则具有点多面广的优势,券商委托银行网点办理股票开户,可以将业务辐射到没有营业网点的地区,对网上交易等业务的开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3)通过股权交融的集团化合作。

券商与银行相互参股或者直接在组织结构上进行重组,如中信、光大、招商等金融集团。

具体来讲目前促进银证合作的对策:1.商业银行先进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可以为证券公司提供高效的异地资金汇划服务,满足证券市场资金流量大、汇划要及时的特点,同时也可优化负债结构。

从动态的角度分析,资本市场的发展会影响商业银行的负债结构,即资本市场的分流会引起社会公众存款(对公和储蓄存款)的减少,而在银行代理证券清算的体制下,流向资本市场的资金又会流回银行,所以银行的同业存款增加,问题的关键是商业银行能否抓住机会,目前我国上市股票、企业债券、投资基金等证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交易主要通过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资金清算与交割完成。

证券交易所和分布在全国各地的证券公司就成为证券发行和交易资金的集散地,按《证券法》的规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必须全部存入指定的商业银行,单独立户管理,严禁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如果商业银行能代理证券公司和投资者的三级资金清算,就可实现储蓄存款和同业存款的相互转换,使资金此进彼出,保持相对稳定,沉淀的清算资金和此业务带来的派生存款,将会增加银行的资金头寸,获得大量的低成本负债,带来可观的收益。

在证券市场的发行上,商业银行可以为证券承销提供匹配服务,代理发行股票、债券、基金等,利用商业银行的网点为证券公司代理收缴发行资金,远期银行还可以分设投资银行业务部或者成立控股投资公司,为企业改制、上市、资本运营、公司理财服务。

同时商业银行可以针对证券公司要求保证金账户必须与其自营账户分开的规定,进行创新,推出银证通等金融工具,通过银行的委托系统,借助于券商的席位,为股民提供开户、查询、清算、银证自动转账以及证券委托交易的服务。

2.基金托管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所有募集资金要在银行开立专门账户,因而基金申购的办理和基金持有人所得红利的发放都需通过托管银行代理。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稳步发展,新的证券投资资金将持续出现,基金品种将持续增加,商业银行作为证券基金的托管银行,资金和结算量必然大幅增加,可以给商业银行带来大量的无风险的手续费收入,还可以间接地开发资本市场上存款客户的市场空间。

所以商业银行要把基金托管业务作为一项重要的表外业务,认真研究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市场发展趋势,开发相关业务支持软件的开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买卖开放式基金,也可以自行设立投资基金,这进一步拓宽了银证混业合作的空间。

3.短期拆借以满足券商对短期头寸的需求。

证券经营机构因为清算资金在途或承销发行股票而造成短期的头寸不足,商业银行可通过短期拆借满足券商的这种需求,并借以优化资产结构。

1999年10月1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泰等10家基金管理公司和中信证券等7家证券公司获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短期资金拆借、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

同年10月28日,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安信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与中国工商银行成功地进行了一笔国债回购业务,融入资金用于基金安信的投资运作。

这是证券投资基金首次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标志着《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和《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已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截至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拆入拆出资金以及股票质押融资,解决短期资金余缺,已经成为银行间市场主要的资金需求者,2000年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净融入资金达到3989亿元,国有商业银行净融出资金5114亿元。

同时我国券商总权益与总负债比不到1:10,相对于国际成熟资本市场券商1:27的总权益与总负债比,尚有相当大的融资空间。

4.搭桥贷款。

对于一些准备发行股票的公司或者准备配股的上市公司,因为其项目已经立项,开工在即,但是通过证券市场募集到的资金没有到位,这时券商为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尤其是作为股票的承销商或者推荐人,以自身作为担保向清算资金的清算银行提出向拟上市公司或者拟配股、增发新股公司发放搭桥贷款,银行为了稳定清算业务、同券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加上此类贷款有券商担保或者投资银行用自有资金也提供融资服务,风险较小,所以也愿意发放此类贷款,但其用途仅限于项目的前期投入和资产重组。

投资银行是高扛杆金融机构,搭桥贷款可以有效解决券商在拓展投资银行业务中的资金需求。

目前银证合作拓展搭桥贷款业务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净资本额达不到综合类证券公司净资本最低标准(人民币2亿元)的证券公司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有条件提供担保的证券公司必须在会计报表附注和净资本情况的说明中详细披露其担保事项;证券公司提供的担保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额的20%;严格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禁止股票承销业务中融资和变相融资行为的行业公约》,禁止在股票承销过程中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证券公司不得为以买卖股票为目的的客户贷款提供担保。

5.银行合作,拓展杠杆融资。

在券商的指导下,可以探索收购公司以购并后的资产及其收益作为抵押,从银行取得贷款来筹集购并所需的资金。

目前商业银行还不可以直接参与信托投资和股票投资业务,但是商业银行可以和投资银行合作,开展项目融资、企业财务顾问、资产重组等投资银行业务。

商业银行通过投资银行拓展项目融资,根据项目的建设周期,分阶段、分批为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能源、交通、市政设施提供融资。

6.银证合作推进资产证券化。

国际银行业发展的一个趋势是银行开始主动经营资产负债表,因为银行核心存款增长的速度远远低于资产市场发展的需要,银行就通过转移表内资产或者主动负债,通过资产或者负债的出售与购买来主动地经营资产负债表,改变资产负债结构,通过资产证券化转移表内资产已经成为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重要工具,截至1998年底,美国有35%左右的消费信贷余额已经被证券化,如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信用卡应收款、小企业贷款、设备贷款等,同时国际融资总额中80%是通过各种有价证券融资的,金融衍生工具品种越来越多,银行信贷资产也逐步走向证券化,使得银行贷款、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联结并交叉在一起。

我国资产证券化也在逐步启动,可以积极探索以消费贷款和房地产、大型成套设备等贷款抵押品及其收益作为担保,进入直接融资市场发行证券,降低风险,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1)住房贷款证券化,这是其发展到一定规模的必然要求,因为个人住房贷款期限长达15~30年,而目前我国储蓄存款7万多亿,可大多数都是5年期以下的存款,银行资金来源的短期性和房贷长期性之间矛盾突出,根据国外经验,当该项贷款余额占银行信贷总资产的比重超过25%时,银行将面临流动性风险,而证券化是提升个人住房贷款流动性的最佳途径。

目前我国没有信贷二级市场,贷款在银行之间的转让很困难,随着我国房改的深入,个人住房贷款必将迅速增长,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将面临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商业银行可以和证券公司合作,积极探索以抵押担保证券、抵押转支付证券和资产担保证券等方式把抵押贷款标准化、证券化,以证券交易方式转让贷款债权,借以增强个人住房贷款的流动性;(2)不良资产证券化。

券商可以发挥其投资银行功能,充当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财务顾问,协助商业银行做好信用增级等前期准备工作,帮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资产证券化设计。

7.银证合作,通过资本市场补充和充实银行资本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1),发行普通股、优先股,弥补资本金不足问题;(2)发行长期资本债券,增加附属资本,改善资本金构成;(3)发行短期债券,解决流动资金不足问题;(4)银行委托证券机构承销大额定期存单,推进存款证券化。

这样通过主动负债,主动经营资产负债表,供求、资产负债的数量与期限可以有效匹配,削弱资金来源的波动性和支付压力,降低经营风险。

8.券商自营股票质押贷款。

2000年2月13日,人民银行与证监会出台文件,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及部分机构投资者以自营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作质押向商业银行借款。

股票质押贷款流动性强,贷款规模受券商资本金比例的限制,风险小、收益稳定,而且利于商业银行和券商建立合作关系,所以商业银行应该支持证券公司以在证券交易所流通上市的自营人民币普通股票或者证券投资基金作为质押,向商业银行贷款。

9.其它,银行积极探索与风险投资基金的合作;与期货商合作,积极开拓面向期货商的代理和融资;以获得证券承销资格、具有资本市场业务权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桥梁,银证在债转股、股权转让、拍卖、上市等方面进行合作。

二、关于银保合作随着我国保险业改革的持续深化其对商业银行的保险存款形成了巨大的冲击:(1)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从原先只能存入银行发展到可以购买国债、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入市;(2)保险公司采取由总公司集中运用资金的方式,要求加速归集各级保险机构银行账户上的资金,保险资金停留银行的时间大大缩短;(3)保险公司为了扩张业务,普遍采取了以各商业银行代理营销保险业务的比例确定保险存款留存各行的比例。

同时,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因为竞争的加剧尤其是资本市场的发展,使得传统业务盈利空间收缩,迫使银行必须积极发展代理保险等中间业务,这也是商业银行服务客户和防范信贷风险的需要。

因为一方面,具备参保意识的客户希望能够便捷地办理保险手续和交付保费,而这一点通过客户在商业银行开立的账户就可以实现。

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发动信贷客户参加保险,可以减少贷款本息损失、防范信贷风险。

从客观条件上看,银保合作的时机也基本成熟:(1)保险市场正处于高速成长时期,保费年增长率在30%以上;(2)因为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持续得到证明,保险法的广泛宣传,利率的下调和利息税的开征使得人们购买储蓄保障型和投资保障型险种的积极性持续提升;(3)保险法规定企财险只能由保险公司或者符合规定并经批准的代理机构办理,保险营销员不能办理企财险,保险公司也不能向个人支付企财险代理手续费,这为商业银行发展保险代理业务提供了法律保障;(4)因为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保险业务量猛增,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和业务人员尚不足以满足保险业务的开展,因而保险公司通过委托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以其代办处或者代理点的名义代理保险业务可以弥补这个不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