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新城南区[ZH06]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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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镇海新城南区[Z H06]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件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结合镇海行政中心新选址的确定和高教园区北区的逐渐形成并成熟为镇海新城的开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04;
(3)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5)《宁波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07.10;
(6)《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7)《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8)《宁波市镇海区分区规划(2004—2020)》;
(9)《宁波高教园区北区分区规划(2004—2020)》;
(10)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11)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
(12)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新城南区规划范围为望海路(世纪大道)以东、东外环以西、雄镇路以南、中官路以北围合的范围,总用地面积约9.77平方公里。
1.4规划建设范围
以《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和《宁波市镇海区分区规划(2004—2020)》为依据,确定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新城南区:望海路(世纪大道)以东、逸夫路西南、中官路以北围合的范围,总用地面积约7.57平方公里。
1.5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宁波市镇海区分区规划
(2004—202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08年。
1.6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交通影响评估、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7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8其他规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新城南区功能定位为高教园区北区的组成部分和公建配套服务区;高品质的城市居住新区。
主要职能包括高教园区北区的公建中心,为高教园区北区提供完善的商业服务功能和部分研发功能;具有良好的环境景观的绿化中心,提升整体环境品质;城市北部主要的居住新区,同时为周边产业区和高教园区北区提供居住配套。
2.2发展目标
体现“滨水宜居、繁荣活力、特色魅力”的总体发展目标。
2.3发展规模
新城南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923.2公顷,规划人口约14万人(包括高校居住人口0.5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66平方米。
2.4规划结构
新城南区形成“一心、一区、一廊、两轴、七个规划控制单元”的总体布局结构。“一心”:片区绿化、公建中心。“一区”:庄市老街历史文化保护区。“一廊”:联系生态带、片区绿化中心、甬江滨江绿带的生态绿化、文化休闲廊道;“两轴”:分别为沿西陆路和兆龙路两侧的公建发
展轴;“七个规划控制单元”:以主要交通性干道划分的七个规划控制单元。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新区每个控制单元的用地规模以0.8—1.5平方公里左右为宜。
新城南区规划面积9.77平方公里,规划划分为7个规划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ZH06-01至ZH06-07。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开发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镇海新城南区开发总量控制为1200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开发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新城南区规划居住用地479.6公顷,占南区规划总建设用地的51.95%。其中二类居住用地401.3公顷,其他居住用地6.5公顷,中、小学用地71公顷,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x2)0.8公顷。
4.2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区级—街道级—社区级三级设置。
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为高教园区北区的公建核心,主要布置商业、文化、体育、教育科研等用地,服务于整个高教园区北区, 辐射骆驼片区以及周边的江北、镇海区域。南区街道级公共设施用地为在庄市老镇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庄市公建中心,主要布置商业金融业等公共设施用地。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分布于各居住社区内。
新城南区规划公共设施用地161.4公顷,占南区规划建设用地的17.49%,人均11.5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用地0.2公顷;商业金融业用地86.0公顷;商办混合用地15.6公顷;文化娱乐用地6.5公顷;医疗卫生用地3.6公顷;教育科研设计用地36.1公顷;文物古迹用地2.0公顷;其它公共设施用地1.4公顷。
4.3工业仓储用地
规划对新城南区内的工业仓储用地分期全部进行搬迁。
4.4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还包括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及水域。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公共服务设施,或称配套公建,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街道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建设场地、菜场、超市各项设施。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中心。
06、历史文化保护
6.1保护规划
6.1.1商帮文化保护区
新城南区绝大部分属于商帮文化保护区范围内,该区域内规划建设应以商帮文化、地方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