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主要表现形式

合集下载

职务犯罪案调研报告

职务犯罪案调研报告

职务犯罪案调研报告职务犯罪是指在担任某一职务期间,利用自身的职权或者职务便利,以非法手段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避免损失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职务犯罪现象在社会生活中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法制建设。

因此,本文将对职务犯罪案进行调研,分析其现状及原因,并提出相应应对措施。

一、职务犯罪案现状据调查统计,职务犯罪案件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挪用公款、渎职侵权为主。

其中,贪污受贿案件数量最多,占据了职务犯罪案件的70%以上。

滥用职权和挪用公款也是较为常见的职务犯罪行为。

二、职务犯罪案的原因1.利益驱动职务犯罪往往是由于贪图利益而产生。

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甚至经常是直接索取贿赂、受贿形式,发生这种犯罪,其实就是利用自己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2.个体心理因素在职务犯罪案中还存在一些个体的心理因素。

某些公职人员可能因为心理扭曲而搞出各种离谱的事情,滥用职权或虐待职权;一部分官员面对利益诱惑,从而主动地挑动了职务犯罪的火种。

3.缺乏有效监管缺乏有效监管也是职务犯罪的原因之一。

在一些地区,对于公职人员的监管较为松散,监督机构不够有力,自然会激发出公职人员若干行贿受贿的行为。

三、职务犯罪案应对措施1.完善监管机制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监管,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规和制度,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加强对公职人员的一系列评估和监管。

2.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职务犯罪,公开整治案件。

同时,加强扫黑除恶,建立落地机制,做到旗帜鲜明打击犯罪分子,震慑犯罪分子的活动。

3.提高审查调查能力提高有关机构的审查调查能力,加强对职务犯罪的调查力度。

加强协作,做好信息共享和制度互动,确保职务犯罪能够及时被发现和纠正。

4.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和警惕性。

并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让公职人员自觉履行职责,加强医生安全意识和纪律意识,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在职务犯罪的案件中,我们看到的是法制的缺失、失职渎职,但是更深刻的原因是少数人的丧失信仰和价值观。

职务犯罪案件多发高发原因分析及建议

职务犯罪案件多发高发原因分析及建议

职务犯罪案件多发高发原因分析及建议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职务犯罪案件多发高发原因分析及建议一、主要特点1、从作案形式上看,有利用职权内外勾结和单位内部作案两种。

内外勾结作案主要发生在单位之间有相互业务往来或共同承办一项工作的情况下,而且多发生于行受贿犯罪或共同挪用公款犯罪方面,其余则多为单位内部人员勾结作案,而且以共同贪污为主要的犯罪形式。

2、从涉案人员构成看,单位一把手直接参与作案,单位内部普通员工利用工作便利实施犯罪,他们的行为特征是每个人均是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实施犯罪,既有共同犯罪,往往又各自独立构成犯罪。

3、从作案手段上看,呈现简单、明显、直接的方式。

除行受贿案件外,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隐瞒账目情况,由财务人员作假账予以私分。

另一种是利用单位“小金库”侵吞公款。

4、作案次数较多,且不易被发现。

尽管作案手段很明显、直接,但在窝案串案中,涉及经济犯罪的各环节的执行者构成利益共同体,不易被发现。

5、定罪方面存在难点。

这类案件,往往有着形似合法的外衣作掩护。

无论是内外勾结,还是内部人员勾结作案,他们往往都有一个假协议书之类的伪装,给自己留“后手”,一但罪行败露,假协议就成为他们逃避法律的借口。

二、原因分析1、行为人法制观念淡薄,私欲心重。

当私欲与自己手中的权力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就会轻易把手中的权力当作生财的便利工具,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

2、规章制度存在缺陷,资金管理存在漏洞。

窝案、串案中很多是单位的一把手与财会人员共同联合作案,往往利用单位内部管理漏洞,浑水摸鱼,将财务账目搞乱。

3、监督机制不完善。

主要表现在上下级单位之间监督不到位;单位内部对各项财务支出的监督不到位。

三、对策和建议1、进一步加强法制观念教育。

对单位的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大力加强廉政教育,加大以案示法的宣传力度,达到以身边的人和事进行教育的效果。

2、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完善健全预防犯罪的监督机制。

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

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

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一、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现象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贪污受贿:在工程招投标、审批、施工等环节,一些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徇私舞弊,收受贿赂,导致工程成本增加,质量下降,甚至影响工程进度和安全。

2. 虚假合同:一些工程建设企业为了获取项目和利润,采取编造虚假合同文件、违规操作等手段骗取施工批文,违规从事工程建设活动。

3. 滥用职权:一些工程建设领域的管理者和监管人员,滥用职权,对违法违规行为不加以查处,甚至包庇纵容,为违法分子提供保护伞。

4. 偷工减料: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一些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采取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等手段,从而影响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5. 违法违规:一些工程建设企业为了谋求不正当利益,违反规定,违法操作,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职务犯罪的原因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利益驱使:工程建设领域涉及巨大的利益,一些人员为了私利不择手段,滥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

2. 监管不力: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管存在漏洞,一些监管人员工作不力,导致违法违规行为得以蔓延。

3. 道德沦丧:一些人员在工程建设领域缺乏职业操守和道德观念,以权谋私,丧失了对职务的敬畏之心。

4. 利益链条较长:在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着从招投标到审批再到施工等环节的利益链条,一旦其中一环出现问题,就会引发更多的职务犯罪问题。

5. 法律制度不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存在漏洞,对于职务犯罪行为处罚不严,导致一些人员可以逍遥法外。

三、对策建议为了有效打击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管和法律制度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2. 强化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管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职务犯罪行为。

3. 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

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

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

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第一,部分基层干部综合素质不高,法纪观念淡薄。

没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公仆意识欠缺,理想信念动摇,法制意识淡漠,对自身职责缺乏清醒认识,有法不依,有章不循。

第二,权力结构不合理,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制约。

一些基层单位的“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或者职能部门权力过于集中,权限划分不合理,权力配置不科学,尚未形成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权力运行机制。

第三,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监督难以及时到位。

一些基层单位内部监督制约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好人主义风气盛行;外部监督滞后,监督力量分散,缺乏上级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有效同步监督。

第四,改革进程中经济、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健全。

转型期经济、管理体制和机制存在漏洞,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滞后,行政权力过多地介入经济活动,基层经济主体之间的竞争不太规范,为少数基层干部权力寻租提供了机遇和条件。

第五,基层财务制度落实不够严格,“小金库”屡禁不止。

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如有的单位私设“账外账”、“小金库”;有的单位少数干部独揽财务大权,管钱记账一手揽;还有的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出现片账、包账现象。

这些无疑为基层干部实施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

第六,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存在缺失。

基层单位职务犯罪风险预警防控机制不完善,工作开展不平衡,尤其是农村地区普遍重视不够。

第七,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和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

对社会上的不正之风等缺乏警惕,“反差心理”、“攀比心理”、“实用心理”强烈,经不住金钱美色诱惑,以致人生价值观取向失衡,私欲膨胀,滑向腐败的渊薮。

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防治对策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治理,需要惩防并举、综合施策,包括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化经济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改革和完善权力结构、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风险预警防控体系、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等多个方面。

专家给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对策建议:第一,以分解和制衡权力为核心,合理配置权力,防止权力过于集中。

职务犯罪成因的深层次剖析

职务犯罪成因的深层次剖析

职务犯罪成因的深层次剖析【摘要】职务犯罪是指在职务活动中利用职权地位或职务便利,为谋取私利或达到非法目的而实施的犯罪行为。

本文分析了职务犯罪的定义、危害性以及研究目的。

在深入探讨了个人动机因素、组织因素、社会环境因素、心理因素和道德观念对职务犯罪的影响。

结论部分对职务犯罪成因进行了综合分析,提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包括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监督体系等。

未来研究可重点关注职务犯罪预防策略的有效性评估和制度建设的完善。

通过深入剖析职务犯罪成因,可以为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职务犯罪、成因、个人动机、组织因素、社会环境、心理因素、道德观念、预防、建议、研究、分析、展望1. 引言1.1 职务犯罪的定义职务犯罪是指在履行或利用职务之中实施的违法行为,通常是指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借助职务之便,为谋取私利而犯下的犯罪行为。

职务犯罪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秩序,更严重地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

职务犯罪往往由于其隐蔽性和影响力而带来巨大的危害性,对于社会发展和经济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

在法律领域,职务犯罪一般包括职务侵占、职务受贿、职务滥用、职务渎职等犯罪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组织的声誉和利益,也损害了公众对于法治社会的信任与认可。

对于职务犯罪的预防与打击显得尤为重要。

透过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的成因,可以更好地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来规范和管理职务行为,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1.2 职务犯罪的危害性职务犯罪的危害性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是对组织的负面影响。

职务犯罪往往导致组织内部秩序混乱,信任破坏,员工士气低落,甚至影响整个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职务犯罪还可能引发财务损失,包括偷窃资产、挪用公司资金等行为,给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职务犯罪还可能造成法律风险和法律诉讼,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稳定。

除了直接对组织造成的危害,职务犯罪还可能对员工个人造成严重影响。

员工可能因为涉及职务犯罪被解雇或受到法律制裁,进而影响其职业生涯和社会形象。

新型职务犯罪研究报告

新型职务犯罪研究报告

新型职务犯罪研究报告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职务犯罪已经逐渐呈现出新的形式和特点。

以往的职务犯罪主要是指公职人员利用其职权地位从事贪污、受贿等行为,但现如今职务犯罪已经蔓延到各个领域和层面。

新型职务犯罪的出现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因此,本报告将对新型职务犯罪进行深入研究,以期能够更好地了解其产生的原因和特点,并提出相关的对策。

二、新型职务犯罪的种类1. 网络职务犯罪: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和发展,网络职务犯罪也越来越普遍。

不法分子通过黑客攻击、网络诈骗等手段,利用其职权地位或职业技能获取不当利益。

例如,滥用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获取用户账号和密码等。

2. 金融职务犯罪:金融行业的职务犯罪比例也呈上升趋势。

金融从业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大量资金,毁坏金融秩序,对经济稳定构成威胁。

例如,内部人员内幕交易、虚假财务报告等。

3. 医疗职务犯罪:医疗行业也是新型职务犯罪的重灾区之一。

医生、护士等从业者徇私舞弊、草率治疗、非法行医等问题频发,给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巨大风险。

4. 教育职务犯罪:在教育界,职务犯罪的呈现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学校教职工在学术评审、招生录取等环节中存在舞弊行为,严重侵害了教育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5. 其他领域职务犯罪:新型职务犯罪已经渗透到政府、军队、企业等各个领域,如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问题广泛存在。

三、新型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1. 利益诱因:新型职务犯罪的背后往往是巨大的利益驱使。

现代社会的竞争加剧和物质追求使得部分人将个人利益凌驾于职责和法律之上。

2. 制度因素:一些职务犯罪的发生与制度的漏洞和不完善有关。

存在腐败、资金管理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3. 道德观念缺失:一些从业者道德观念淡薄,忽视职业操守,对权力的正确使用缺乏约束,从而诱发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防控新型职务犯罪的对策1. 健全制度: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职务犯罪的原因有哪些

职务犯罪的原因有哪些

职务犯罪的原因有哪些找准职务犯罪的原因是预防职务犯罪的⼀个重要前提,只有了解职务犯罪是如何发⽣的,才能使我们对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真正做到有的放⽮,从⽽取得积极的效果。

那么职务犯罪的原因有哪些呢?接下来店铺⼩编为您答疑解惑。

职务犯罪的原因有哪些职务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个⽅⾯:(⼀)经济⽅⾯的原因改⾰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平有了很⼤提⾼。

但就⽬前⽽⾔,我国并没有完全摆脱贫穷与落后,我国的平均国民收⼊还⽐较低,⼈们的⽣活⽔平还有待进⼀步提⾼。

在这种情况下,⼀些掌握职权的个⼈,为了获取⾮法利益,追求个⼈享受,便滥⽤⼿中的职权,从⽽⾛向犯罪的道路。

另外,社会分配不公也是我国当前存在的⼀个⽐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其突出表现之⼀是,国家⼯作⼈员的⼯资不⾼。

在社会上,从事商业的⼈员甚⾄个体摊贩,他们每⽉的所得,是公职⼈员⼯资的⼏倍,⼀些担任公共职务的⼈员发现有的⼈⽣活优裕,⼼理就失去了平衡。

当他们不能通过⾃⼰的⼯资收⼊来达到别⼈的⽣活⽔平时,便利⽤出卖⼿中的权⼒,来获取不正当利益。

这样,贪污、受贿、挪⽤公款等职务犯罪便由此产⽣。

(⼆)法律制度不健全我国⽬前有关⾏政,经济⽅⾯的法律、法规虽然很多,但仍存在不少漏洞与不⾜,这就为有关⼈员滥⽤职权,玩忽职守实施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为了预防有关⼈员的职务犯罪,国家实⾏了许多相关的制度,如法律监督制度、纪检监察制度。

这些制度对于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起到了很好作⽤,但它们还存许多不完善之处,从⽽为职务犯罪的滋⽣蔓延创造了条件。

(三)各种消极思想的影响职务犯罪的存在与各种消极腐败思想的影响也是密切相关的,⽐如:特权思想。

中国长期存在的封建思想,在⼀些⼈的头脑中形成了这样的观念;权⼒总是与某些特权⼈物、特殊利益联系在⼀起。

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民是国家的主⼈,⼀切从事公共事务的⼈员,都是⼈民公仆。

但是⼀些⼈由于受封建特权思想流毒影响,在具有⼀定职务,掌握⼀定权⼒之后,不思如何廉洁奉公,为⼈民做贡献,⽽是想着如何利⽤权⼒捞取个⼈好处,如何作威作福。

什么叫职务犯罪

什么叫职务犯罪

一、什么叫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什么叫职务犯罪二、职务犯罪的主要种类修订后的刑法规定,检察机关管辖53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第四章)。

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单位受贿罪;5、行贿罪;6、对单位行贿罪;7、介绍贿赂罪;8、单位行贿罪;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0、隐瞒境外存款罪;11、私分国有资产罪;12、私分罚没财物罪。

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

包括:1、滥用职权罪;2、玩忽职守罪;3、枉法追诉裁判罪;4、私放在押人员罪;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有七个: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3、刑讯逼供罪;4、暴力取证罪;5、虐待被监管人罪;6、报复陷害罪;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

三、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1、渎职侵权犯罪主要表现一是不正确履职放纵违法犯罪;二是违法、越权处理公务;三是执法监管监察不作为;四是以罚款代管、代刑;五是野蛮执法;六是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七是违法违规发放相关证照;八是贿选、骗选、破坏选举等。

对渎职侵权犯罪认识上的存在钱只要自己不揣腰包就没有问题、渎职侵权犯罪最多就是工作失误、平庸不是错自己什么也不干就不会犯罪等认识上的误区,导致重视不够,易发生渎职侵权问题。

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首先,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骑劫情节重、损害面广、隐蔽性高。

一方面,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一般情节较重,涉及金额大、影响面广,这是因为行政执法人员往往在工作中掌握着大量的行政权力,可以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征收财产等措施,一旦滥用权力或利用职务之便,很容易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另一方面,由于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与当事人打交道,涉及面广,因此他们可以将职务犯罪活动隐藏在平时的工作中,不易被察觉。

其次,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利益诱惑、权力滥用、监督不力。

一方面,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场合和人员,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利益诱惑,包括贿赂、受贿以及其他非法利益的诱惑。

另一方面,行政执法人员拥有行政权力,如果对这些权力不加限制和监督,就有可能滥用职权,以谋取私利。

最后,如果监督机制不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就更容易得逞。

针对这些特点和原因,可以采取以下预防对策:强化职业素养教育、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首先,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教育,对他们进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他们抵制各种诱惑和风险的能力。

其次,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监察机关、内部审计等渠道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职务犯罪行为,形成有效的威慑和惩治机制。

最后,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从选拔、培养、晋升等方面加强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水平,确保他们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要求履行职务。

总之,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具有特定的特点和原因,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完善监督机制以及加强队伍建设等预防对策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和遏制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行政的廉洁高效。

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预防

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预防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那么,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是什么职务犯罪的预防怎么做下面就由告诉大家吧!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一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原因1从立法方面看,一是在处罚职务犯罪类的刑法规定中,有的部分过于抽象、笼统,容易在主体及一些法理认识方面产生分歧,从而影响对职务犯罪的认定和打击。

二是在确定相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性和职责范围方面规定不明,或者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予以确定,造成“职”的范围缺乏理论依据,难究其责。

三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履行的监督规章,虽然在近几年有了一些发展,但尚需进一步完善。

2在民主建设方面,由于历史和现实中的种种原因,我国的民主化建设进程遭遇着较多的困难,无视民主、压制民主、甚至破坏民主的现象和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民主集中制原则观念淡薄,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搞“一言堂”,听不进一点不同的意见,目无法纪,利用职权任意行事,如此作为,难免会产生一些危害经济与法制建设、损害人民公众利益的结果,滋生专权型职务犯罪,一些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个人权力欲恶性膨胀,严重破坏民主集中制原则,骄横跋扈,失去监督和制约,必然要导致腐败。

3在执法方面,一是某些检察人员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由于受办案人素质、犯罪人各有特异的身份、地位等因素的影响,不能完全保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罪必究,从而使一些人怀有侥幸心理,涉足犯罪。

二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在少数情况下,会出现以罚代刑现象,特别是对一些领导干部,有时为了顾及政府形象、社会影响等,以党纪政纪处理代替刑事责任,且形成比照处理的惯例,削弱了惩治犯罪的特殊预防作用。

三是某些司法制度不够健全,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等,导致法律、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贯彻和执行,减弱了法律、制度的约束力,予职务犯罪以滋生的土壤。

4从监督制约机制方面看,上级部门的监管不力也为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由于一些地方片面强调发展经济,经济的好坏成为衡量领导政绩的首要因素。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中的犯罪动机与心理分析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中的犯罪动机与心理分析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中的犯罪动机与心理分析职务犯罪是指担任职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权力、地位或资源谋取私利的违法行为。

为了揭示职务犯罪的本质和深层原因,对其犯罪动机和心理进行分析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职务犯罪的类型、犯罪动机和心理因素等方面进行探讨,并结合案例对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中对犯罪动机与心理的分析作出阐述。

一、职务犯罪的类型简介职务犯罪的类型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渎职等。

其中,贪污受贿是最为普遍和典型的职务犯罪行为。

贪污受贿一般表现为滥用职权,侵吞公共财物;或者收受他人的财物以谋取私利。

滥用职权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之处,违背法律规定或职责范围,为他人谋取私利。

渎职则是指职务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违反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后果。

二、职务犯罪的犯罪动机分析职务犯罪的犯罪动机各不相同,主要可以分为贪婪欲望、权力欲望和个人情感等几个方面。

首先,贪婪欲望是职务犯罪中最为普遍的犯罪动机之一。

职务人员通常拥有一定的权力、地位和资源,他们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甚至是奢靡享受。

经济利益成为他们犯罪的主要目的,他们对财富的追逐让他们不择手段。

其次,权力欲望也是职务犯罪动机的重要因素之一。

权力给予了职务人员一定的支配能力,他们能够左右他人的命运,这些权力使他们感到充实和满足。

然而,权力也容易导致犯罪,一些职务人员出于权力的滥用和扩大,通过违背职责以谋取更多权益。

此外,个人情感也可能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

有些职务人员由于个人利益与某些个人或团体产生了矛盾,采取了非法手段来实现个人目标,满足个人情感上的仇恨、嫉妒或报复心理。

三、职务犯罪的心理分析除了犯罪动机之外,职务犯罪中的心理因素也十分重要。

其中,自我安慰心理、风险意识的缺失和道德错位是常见的心理特征。

首先,自我安慰心理在职务犯罪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这种心理让犯罪者觉得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合理、正当的,从而能够自我辩解和安慰。

他们会给自己找各种借口,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为了维护职务或是应对外界艰难境遇。

论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及对策

论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及对策

论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及对策[摘要] 职务犯罪,是指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或者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国家法律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是当前腐败现象的集中表现。

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了给予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协助,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建立法律、社会等各层面的支持体系,我们要坚决打击职务犯罪。

[关键词] 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特点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对策职务犯罪是我国当前政治腐败现象的典型表现。

治理腐败、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是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是一项系统工程。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职务犯罪的形式、特点、规律也在不断变化。

我们必须针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

当前我们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并以此来要求和勉励自己,才能更好地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

一、职务犯罪的界定(一)职务犯罪的概念目前,我国学者对职务犯罪概念的理解各有千秋,但基本上都与最高人民法院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职务犯罪界定的定义相符。

总的来说,职务犯罪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职务犯罪是指有职务的人利用职务进行的犯罪;狭义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滥用职权,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从此概念可以看出,我国对职务犯罪的范围有明确的界定,职务犯罪是发生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主要包括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行为,其中贪污、贿赂是当前腐败现象的集中表现。

优秀报告范文:税务职务犯罪的成因特点、表现形式及其对策

优秀报告范文:税务职务犯罪的成因特点、表现形式及其对策

税务职务犯罪的成因特点、表现形式及其对策一、税务职务犯罪成因分析、探讨和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成因,对从源头上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一)思想根源。

理想信念动摇、法纪观念淡薄是产生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

一是封建特权思想在左右一些税务人员的行为。

特别的权力总是与特别的利益联系在一起,从“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到“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使得某些掌权者在对权力崇拜和唯恐失去权力而恐慌的心理状态下,开始使权力职务异化,将用来为组织税收和管理税务队伍的权力,异化成个人及小集团谋利益的工具,直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思想汇报专题二是腐朽、奢侈的生活方式在诱惑每个掌权者。

改革开放在引进新鲜空气的同时,也会飞进来苍蝇。

经济与国际接轨,西方的奢侈生活时刻展现在人们面前,吃高档、穿名牌、夜生活,让人眼花缭乱,一些税务人员羡慕不已,却苦于手中薪水有限,便出现走邪路、捞外快的现象。

三是拜金主义充斥着个别人的头脑,为了金钱和个人利益抛却党纪国法的约束,不惜以身试法,违反税收法律法规。

四是铤而走险的侥幸心理,不少腐败分子明知贪污贿赂等行为为法律政策所不容,但又认为,即使发现也不易被抓住把柄,贪污能“天衣无缝”,受贿也只有“你知、我知”,只要行贿人不举报就不出事,这种心理给腐败分子的自我安慰,使其在犯罪深渊中越陷越深。

(二)体制、制度根源。

目前,我们国家的经济已经基本完成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巨大转变,但是管理体制中的一些制度还不完善,使社会抑制职务犯罪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削弱,从而增强了那些意志比较薄弱的税务干部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

一是权力配属体制的不规范。

其主要表现在国家的权力政府化,政府的权力部门化,部门的权力个人化,而对个人权力的监督仍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存在着一定的真空,当个人的权力处于一种失控状态中时,就极易发生积极寻求权力的出租,从而形成权力的市场化,使一些钻改革空子急欲“一夜暴富”的不法之徒,范文写作利用市场化的权力大肆谋取私利,以身试法。

税收系统职务犯罪主因与防范机制

税收系统职务犯罪主因与防范机制

税收系统职务犯罪主因与防范机制职务犯罪主要是指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务收受贿赂、徇私舞弊、贪污、玩忽职守或者是侵犯人们的人身权利,甚至是破坏社会公共活动及国家财政安全等行为,也是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相关规定必须受到严格刑事处罚的行为。

一、税收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及特点(一)税收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1.滥用行政管理权:滥用行政管理权实施犯罪多发生在工程招标发包、大宗材料采购、干部人员选拔使用以及人员调动等环节,工作人员的主要犯罪行为是挪用公款、收受回扣、贿赂、贪污等。

类似案例有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原局长肖占武的案件,两人均是滥用行政管理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从而侵害了国家财政及人们公共财产的安全。

2.滥用税收执法权:滥用税收执法权实施犯罪主要是指在进行税务稽查、税务处罚、税务征管等行为时实施的犯罪,具体包括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认定、出口退税审批、税收减免、税额核定以及发票管理等多个方面。

而税务工作人员滥用税收执法权实施犯罪的主要表现为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接受贿赂、吃拿卡要等行为。

具体案例有深圳福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充分暴露出了滥用税收执法权实施职务犯罪的问题。

3.失职渎职:由于法律宣教、监督监管等制度方面的缺失,致使一些税务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犯罪与非犯罪之间的界限认识不够清晰,往往认为没有参与便不是犯罪,只有直接参与了才算是犯罪。

比如说,部分税务系统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在税务管理、执法过程中并没有对纳税人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从而给了纳税人逃税、漏税、偷税、乱开专用发票的机会,这些违法犯罪行为都是税务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所造成的。

(二)税收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1.多发生于基层:目前,我国税务系统基层机构的设置均是按照行政区域进行划分的,因此基层税务机构分布广泛、人员众多,并且由于基层税务工作人员的税务工作具有一定特殊性和直接性,所以不利于监督管理。

再者,基层税务工作人员往往与纳税单位、纳税人进行直接联系,所以在工作中容易受到各种利益诱惑,部分工作人员如果放松警惕,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职务犯罪预防讲课提纲

职务犯罪预防讲课提纲

职务犯罪预防讲课提纲一、职务犯罪的定义和类型1.职务犯罪的定义: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滥用职权,实施违反职责规定,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2.职务犯罪的类型: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受贿、渎职、挪用公款等。

二、职务犯罪的危害和影响1.破坏公平公正原则,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2.损害企业和公共利益,阻碍经济发展。

3.破坏社会稳定和和谐,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职务犯罪的原因和根源1.思想观念问题:部分公务人员法治意识淡薄,道德水平低下,追求个人私利。

2.制度缺陷:部分地区和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为职务犯罪提供了空间。

3.社会环境影响:社会风气不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潮盛行,对公务人员产生了消极影响。

四、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和方法1.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公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道德水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操守。

2.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审计制度,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3.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职务犯罪行为。

4.推行电子政务: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干预和操作不当的情况。

5.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职务犯罪行为,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五、增强廉政意识和法制观念1.加强廉政教育:通过开展廉政宣传、警示教育等活动,使广大公务人员认识到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自觉抵制腐败行为。

2.培养法治思维:引导公务人员树立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越权不越轨。

3.强化纪律意识:教育公务人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增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六、建立监督机制和惩治机制1.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通过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等多种手段,对公务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全面、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加强惩治力度:对查处的职务犯罪行为依法严惩,形成有效的震慑力,让违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

职务犯罪的原因

职务犯罪的原因

职务犯罪的原因职务犯罪对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危害极大,是我国当今社会不稳定的主要诱因。

那么,职务犯罪的原因是什么?下面就由店铺告诉大家职务犯罪的原因吧!职务犯罪的原因任何社会问题的产生、存在和演变都有其深远的社会与时代背景,职务犯罪产生也不例外,它同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道德等有着密切的联系。

深刻分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对有效遏制,减少职务犯罪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教育失误,存在“愿为”的思想诱因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说过:“我们改革开放十年的发展是好的,我们最大的失误是在教育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了,教育发展不够”。

邓小平同志可谓明察秋毫。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但人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切向权力和金钱看齐,有的为了金钱和权力不择手段,甚至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1.传统教育失误。

圣人孔子曾说:“学而优则仕”。

这就使得人们对孩子教育从小就要为官而学,把当官做为人生的目标和追求。

为了望子成“官”,有些家长不惜血本将孩子送到省重点学校,从上幼儿园、小学开始就灌输为“官”意识。

从近几年连续出现的“考公务员热”就可以看出家长们望子成“官”的心理作用和影响。

尽管“考公务员热”也反映了考生对现实利益的诉求,但不排除官本位意识在一些青年学子身上的代际传承。

由于官本位思想作祟,一些人为了当官或为了更大的官不得不想办法接近领导,寻找靠山,苦心经营、精心运作,为了筹措贿金或光宗耀祖的面子工程不得不利用手中的职权寻租,获取非法利益。

2.现代教育失误。

建国60多年来,我们着重于“思想政治教育”,缺乏公民教育。

公民教育的缺失,淡化了人们公共道德的意识、民主法制的意识、忠诚爱国的意识。

我们现实生活中如果某人家里出了什么事,他首先考虑的是哪里有关系帮忙打招呼,而不是考虑怎么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小孩和别人打架,首先考虑的是自己小孩被打伤了没有?一切以自己利益为中心。

改革开放后我们培养了很多的优秀学子,但有很多不见了踪影,而解放初期我国贫穷落后,但很多如钱学森似的科学家仍然放弃国外优厚的物质条件回到国内,为强国强军做出自己的贡献,这都与公民个人素质有着密切的关系。

简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简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1. 职务犯罪的概念职务犯罪指的是在从事工作或担任职务期间,员工利用其职务的职权或资源进行非法行为,以获取个人利益或给他人带来损失的行为。

这些犯罪行为可能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侵占国有财产等。

2. 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2.1 利益驱动职务犯罪往往源自个人对于经济利益的追求。

许多职务犯罪行为是为了谋取个人私利,比如通过滥用职权获得财务利益、接受贿赂等。

由于部分员工在工资待遇、职位晋升等方面的不满,他们容易受到潜在收益的诱惑而从事职务犯罪。

2.2 职权不规范职务犯罪也与职权不规范有关。

一些组织在管理体制上存在不足,职权划分不明确、职责交叉等问题,给员工提供了从事职务犯罪的机会。

缺乏对职权行使的监督和管理,有助于职务犯罪的发生。

2.3 监管不足监管不足也是职务犯罪产生的因素之一。

监管机构在执法力度和监管效果方面存在不足,容易导致职务犯罪者逃脱惩罚。

一些员工对于监管机构的能力和决心存在误判,从而敢于冒险从事职务犯罪。

2.4 道德缺失道德缺失是职务犯罪产生的潜在原因之一。

一些员工在面对利益诱惑时,缺乏正确的道德底线和职业操守,容易被个人私利所驱使而从事职务犯罪行为。

缺乏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会增加职务犯罪的发生风险。

3. 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为了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以下是一些预防对策:3.1 健全内部控制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职权和责任,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

同时,加强对内部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审核,确保职权行使的规范和合法性。

3.2 强化监管机构加强监管机构的监督能力和执行力度,提高对职务犯罪行为的查处率,对职务犯罪行为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监管机构还应加强与企业和组织的合作,形成联合执法和监管的合力,提高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3 提高职业道德加强对员工的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培养员工正确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

犯罪学-论公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及其对策

犯罪学-论公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及其对策

论公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及其对策公务人员职务犯罪是指,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处以刑罚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犯罪原因是指引起犯罪的因素。

作为犯罪的原因,必须从自然方面、社会方面、文化方面、个体方面几个角度分别探讨。

下面我们就从这几个视角出发,分析公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

所谓犯罪的自然原因,是指触引、促发主体实施犯罪,从而与犯罪现象只有因果关系,作为构成主体存在与活动的外部自然环境的诸因素及其过程。

作为公务人员职务犯罪的自然原因,应该是现存的人类发展阶段和自然条件。

我们现在所处的发展阶段,物质财富还不够丰富,社会的贫富差距还依然存在,作为社会人的思想还停留在利己阶段,所以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犯罪依然是不可避免的。

犯罪的社会原因,是指引发犯罪的各种社会因素及其过程,包括宏观层面的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和文化因素与微观层面的学校教育因素和家庭环境因素等。

社会因素应该是公务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首先,经济相对落后和市场经济的开放性,为"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打开方便之门。

目前我国人均收入与发达国家比起来还是比较低的,经济发展城乡间、区域间发展也不平衡。

担任公职的人员在接触了相对自己的生活环境更加优越世界,尤其是在看到改革开放后崛起的富商大贾们的财富之后,为了迅速获得个人享受的资本,不甘“清贫”,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

再加上经济生活中,经济权力化,权力经济化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地存在,公职人员为了收受、索取贿赂,利用职务之便给别人提供方便对于他们来说也就“正常”了。

其次,职务的可利用性使公务人员可以滥用职权实施职务犯罪。

职务本身存在的便利为职务犯罪提供了必要条件,而且职务犯罪往往是与行业不正之风联系在一起的,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职务犯罪产生的主观原因
3、法制观念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当前职务犯罪 的犯罪嫌疑人都不是法盲,都知道什么是犯罪,也知 道犯罪的后果,但他们之所以明知故犯,一个很重要 的原因就是心存侥幸,认为向自己行贿的都是自己的 老同学、老朋友、铁哥们,绝不会出卖自己。还有一 种心理,认为行贿和受贿双方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你 给我钱,我给你办事,互利互惠,为了双方的眼前利 益和长远利益,行贿方不会出卖我。他们没有深思, 行、受贿双方的心理基础是不一样的,双方之间的关 系完全受利益支配,毫无情义可言。一位行贿人坦称: 那些接受他贿赂的人让他从心底里看不起,而那些不 接受他贿赂的人,虽然不一定使他得到他想得到的利 益,但他却从心底里敬佩他们。
பைடு நூலகம்
2、不注重道德修养。当前职务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都 具有大学学历,都有一定的地位和身份,他们走上犯 罪道路不是因为不懂党纪国法,而是因为他们的道德 修养低下。从他们贪污受贿的所作所为来看,什么公 仆意识、党性意识、服务意识在他们的思想观念里都
一、职务犯罪产生的主观原因
已荡然无存。他们原本也是一些优秀青年,他们走 上犯罪道路的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从这些嫌疑 人的交代来看,每个人对自己的第一次贪污受贿的 经过都记忆犹新,交代的最清楚,最详尽。而多次 犯罪之后,他们已不再记得那么清楚。这说明,他 们走上犯罪道路的那一刻也是有过思想斗争的,他 们的道德天平并非一开始就倾向犯罪的一边。正是 由于他们平时不注重道德修养,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才一步一步陷进犯罪的泥潭。
一、职务犯罪产生的主观原因
”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市侩心理索贿受贿。如 一位嫌疑人在剖析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时谈到, 自己多年来一直是业务骨干,勤奋工作,秉公办事, 在别人眼里,他年纪轻、能力强、有学历,应该提拔 重用,他自己也一直对此抱有极大希望。但后来组织 上通过公开选聘,使比他年纪更轻、学历更高的人走 上了他向往的领导岗位,他自认为被提拔重用的希望 彻底破灭了,因此产生逆反心理,开始走上利用职权 受贿的犯罪道路。
主讲人:贾琨 小组成员:晁永辉 黄鹏
目录
一、职务犯罪产生的主观原因
二、职务犯罪产生的客观原因
三、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职务犯罪产生的主观原因
根据辩证唯物主义,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不外乎只 有两个方面,一是主观原因,二是客观原因。

一、主观原因
1、不注重世界观的改造。当前职务犯罪的犯罪嫌疑 人一般都受过高等教育,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水 平,在各自的岗位上都能独当一面,可以称得上是业务 上的好手,但他们都有一个共性的问题,那就是不注重 学习,特别是不注重政治学习,不注重自己世界观的改 造,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个人工作、生活上的一些挫 折,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关键时刻把握不住自己, 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嫌疑人自认为应该得到提 拔重用而未被提拔重用,因而心理失衡,以身试法;有的 犯罪嫌疑人是带着一种“你捞我也捞、不捞白不捞”
一、职务犯罪产生的客观原因
2、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不落实。随着机构 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机关精兵简政,一些原先相 对分散的权力也逐渐集中到某一个人或某几个人的 身上,从近年来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看,涉案的人 员大部分在案发前都执掌着某一部门的主要职权, 但他们执掌的这些相对集中的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 因此,在权力的行使过程中很容易走样,这就为职 务犯罪提供了“温床”。
三、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办事,违背“程序 合法实体公正”的要求。 由于行为主体不能 按照法定程序处理,程序不公正,从而导致实 体公正也无从体现,直接影响了行使职权的客 观公正。亵渎了公权力的尊严,而且损害了相 关职能部门的荣誉和形象。
三、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三、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进行权钱交易,徇私枉 法。主要发生在一线执法业务工作部门的执法环节上, 问题的性质是触犯刑律。其具体表现为个别行为主体 利用手中职权直接为当事人谋取利益,徇私枉法,进 行权钱交易。 。
三、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二)、侵犯国家、集体、公民及法人的合法权益,违 法办事。 问题的性质是严重违反法律规范。其具体 表现是利用职务特权,违法操作,严重侵犯了相对主 体的合法权益,使国家、集体、公民及法人受到财产、 人身及秩序上的损害
二、职务犯罪产生的客观原因
1、利益驱动,见利忘义。当前职务犯罪的犯罪嫌疑 人都是三十多岁,年纪轻,但手中都握有实权。在时 间就是金钱,效率决定效益的今天,许多单位和人员 不惜拿金钱来做有关人员的工作,以期尽早拿到他们 想要的批件。在这些权钱交易中,他们的职业道德观 念逐渐丧失,久而久之养成了不给钱不办事、给钱少 慢办事、多给钱乱办事的恶习,把权力变成了摇钱树。 如一嫌疑人早在去年检察机关查办其他案件时已有所 警觉,担心要涉及到他。但当他面对行贿人一次又一 次送上的上万元的行贿款时,仍经不住诱惑,如数收 下,从而在犯罪的泥沼中越陷越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