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深圳交易所交易规则共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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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易总则
出发点:
规范证券市场交易行为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遵循原则: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
自愿、有偿、诚实信用 原则
目录
1 交易总则 2 交易市场 3 证券买卖 4 其他交易事项 5 交易信息 6 交易行为监督 7 交易异常 8 交易纠纷及交易费用 9 纪律处分及其它
bbs-hz0752-net:
深交所于2000沪年 、深交易所简介
下半年开始停发新 股
沪、深交易所分别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和1990年12月1 日,其中深交所在2019年5月设立中小企业板,2019年6月推
出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两所的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 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 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上市公 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 职能。
证券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
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2.4 交易市场-----交易时间解读
深市
开盘集合竞价: 9 :15- 9:25 连 续 竞 价: 9 :30 -11:30、13:00-14:57 收盘集合竞价:14 :57-15:00
上午连续竞价
下午连续竞价
收盘开放式 集合竞价
沪
开盘集合竞价撮合
9:15
9:20
9:25 9:30
11:30 13:00
15:00
开盘开放式集合竞价
上午连续竞价
下午连续竞价
目录
1 交易总则 2 交易市场 3 证券买卖 4 其他交易事项 5 交易信息 6 交易行为监督 7 交易异常 8 交易纠纷及交易费用 9 纪律处分及其它
上交所证券交易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境外投资者从事
B股交易除外。
全面指定交易是指参与上交所市场证券买卖的投资者必须
事先指定一家会员作为其买卖证券的受托人,通过该会员参 与证券买卖。 (可以更换,但只能指定其中的一家)
3.3.2 证券买卖-----深圳托管制
实行托管制,投资者可以以同一证券账户在多个证券营业部 买入证券。
2.投资者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 等自助委托方式委托会员买卖证券。
沪市
开盘集合竞价:9:15-- 9:25 连 续 竞 价:9:30 -11:30、13:00-15:00 开市期间停牌并复牌的证券除外
2.5 交易市场-----交易时间图解
深
开盘集合竞价撮合
收盘集合竞价撮合
9:15
9:20
9:25 9:30
11:30 13:00
14:57 15:00
开盘开放式集合竞价
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可通过原买入证券的席位委托卖出,也 可以向原买入证券的席位发出转托管指令, 转托管成功后, 在转入的席位委托卖出。
如转入方席位号不存在或已关闭,转托管无效,证券仍在 原买入席位。
3.4.1 证券买卖-----申报时间规则
深圳 、上海
竞价交易申报时间:9:15-11:30 、13:00-15:00。 其中:9:20-9:25和14:57-15:00,主机不接受撤单,在 其他申报时间内,未成交可撤单。 9:25-9:30,深圳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 撤销申报作处理;上海交易所不受理申报。
买卖成交的,投资者应当向会员交付卖出的证券或买入证券的 款项,会员应当向投资者交付卖出证券所得款或买入的证券。
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在交收前不得卖出,但实行回转交易的债券、 债券回购 除外,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
证券的回转交易是指投资者买入的证券,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
前全部或部分卖出。
3.3.1 证券买卖-----上海指定交易
可撤单 不可撤单 不受理申报
11:30 13:00
15:00
3.4.3 证券买卖----申报数量限制
深圳将股票和基金单笔申报数量上限由999999股(份)改为100万股(份)。 将债券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单位由手改为张。
3.5.1 证券买卖----开始委托
1.投资者首先要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并与会 员签订证券交易委托协议
3.4.2 证券买卖---申报时间图解
深 开盘开放式集合竞价
上午连续竞价
收盘开放式 下午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
9:15
9:20
9:25 9:30
11:30 13:00
14:57 15:00
可撤单 不可撤单 受理申报,但不处理
不可撤单
沪 开盘开放式集合竞价
上午连续ຫໍສະໝຸດ Baidu价
下午连续竞价
9:15
9:20
9:25 9:30
3.1 证券买卖-----一般规定之会员
会员接受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当按照委托的内容向交易所
申报,并承担相应的交易、交收责任。
会员向交易所交易主机发送买卖申报指令,并达成交易的结果
及其他交易记录将会由交易所发送至会员。
会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委托和申报记录。
3.2 证券买卖-----一般规定之投资者
▪ 交易环境
采用电子竞价交易方式,所有上市交易证券的买卖均须通过
电脑主机进行公开申报竞价,由主机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
▪ 交易品种
股票、基金、债券、债券回购、权证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品种
2.3 交易市场-----交易时间
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调整交易时间。 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
沪、深交易所均归属中国证监会管理。
交易所变革方向
▪ 以交易权替代交易席位,支持券商集中交易、集 中清算、集中风险管理。
▪ 上交所与07年5月8日进行了席位与交易单元的切 换;深交所与07年1月1日进行了席位与交易单元
的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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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易总则 2 交易市场 3 证券买卖 4 其他交易事项 5 交易信息 6 交易行为监督 7 交易异常 8 交易纠纷及交易费用 9 纪律处分及其它
2.1 交易市场-----交易场所
交易所为证券交易提供交易场所及设施。
交易场所及设施由交易主机、交易大厅、参与者交易业务单 元、报盘系统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等组成。
交易所设交易大厅。会员可以通过其派驻交易大厅的交易员 进行申报。仅限下列人员:
(一)登记在册交易员; (二)场内监管人员。
2.2 交易市场--交易环境及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