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探析(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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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探析(1) -

近年来,企业合并重组已越来越多地被许多企业用来作为整合经济资源,实行规模经营,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提升企业价值的重要手段。为此,如何进行企业合并下的账务处理,选择何种会计处理方法的讨论具有重要意义。

一、企业合并方式

所谓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企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合并的方式概括起来无外乎有三种:即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

1、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也称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支付现金或发行债券等方式取得其他一个或若干个企业;

2、新设合并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联合成立一个新的企业,用新企业的股份交换原来企业的股份,原来各企业依法注销;

3、控股合并

控股合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支付现金或发行债券等方式取得另一个企业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有表决权的股份,控股企业与被控股企业均保留其法人资格,前者称为母公司,后者称为子公司,并以母公司为中心,连同所控股的子公司,达到一定规模时,就被称为企业集团。

以上三种企业合并方式可见于我国《公司法》(2005年修

订,2006年1月1日实施,下同)第九章以及我国《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规定中,如,《公司法》第九章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而《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中将兼并分为被兼并方丧失法人资格和保留法人资格两情况,即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两种。

二、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目前,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主要表现在《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以及即将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而企业合并实践中又采用了不同于上述规定的其他方法,概括起来,有以下两种方法:

1、购买法

购买法,即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净资产行为,是一方购买另一方资产并承担其负债。购买法认为,对所获资产和负债均按公允价值入账,购买价高于所获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份确认为商誉,如果购买价低于所获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则可先调整长期资产公允市价,调整后如果还有差额确认为负商誉。在购买法下,合并当年利润包括企业合并利润和被合并企业自合并日后产生的利润。合并前经营成果不需追溯调整,因此,合并前后的会计报表不具有可比性。

2、权益结合法

权益结合法,是原企业所有者风险和利益的联合。权益结合法认为,当一个企业完全以自身的普通股去换另一个企业几乎

所有的普通股时,其实质不应该是购买,而是参与合并的各方企业所有者联合起来控制他们的全部净资产和经营,以继续共同分担合并企业实体的风险和利益,不存在购买,也不存在改变会计计价基础,合并日资产负债表按账面价值合并,合并当年利润包括了合并各方全年实现的利润,对合并前的会计报表需追溯重编。

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比较,各有利弊。权益结合法对实施合并的企业财务报表产生较有利的影响,它避免了较高的资产折旧和商誉的出现,给报表使用者以企业增长的感觉,因此采用权益结合法通常对公司股票价格的走势是有利的。但同时,采用权益结合法给利润的操作空间增大了,相关成本也会增加。而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更为合乎会计理论的要求,商誉的摊销,公允价值入账,确认收益等都遵循了现代财务理论。但是购买法需要准确地评估企业的公允价值,在实际操作中难度较大。因此,购买法是否成功实施就与公司资产结构是否合理及相关的评估行业执业水平密切相关。

三、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运用现状

1、我国关于企业合并的法律规定及实践情况

目前国内关于规范合并会计的文件主要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

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研究-

摘要: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些企业凭借自身的力量难以维持正常的运转。因此,企业合并现象逐渐出现并推广。通过合理的企业合并,能够提高在竞争力,有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了企业合并主要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分别为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会对企业的合并情况及合并后的运营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针对不同的情况,应当选择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关键词: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研究

前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国际化程度的不断发展,企业合并的重要性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认可,合并的形式也逐渐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企业通过合并,能够有效的提高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从而使企业得到更高的发展,创造更为可观的经济效益。而在企业合并过程当中,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同时也会带来很多利润操纵的问题。因此,如何

正确的进行企业合并,已经成为我国当前会计领域继续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概述

(一)企业合并的类型

1.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指的是一家企业通过现金、股票、债券等方式,取得其它企业的全部净资产的过程。完成合并之后,进行吸收合并的企业继续存在,而被吸收合并的企业则失去法人地位,其原有的所有资产、债务、债权、以及经营业务等全部归吸收企业所有。吸收合并完成后,其最终结果是一方继续存在经营,另一方则失去主体地位。

2.新创合并

新创合并也就是创立合并,指的是多家企业进行合并之后,共同成立一个新的企业。在合并完成之后,原来才与合并的企业解散,双方全部的资产、债务、债权等全部归新成立的企业所有。新创合并完成之后,其最终结果是参与合并的双方均失去了主体地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由新成立的企业负责进行。

3.控股合并

控股合并指的是一家企业通过合并取得其它企业的控制股权。在完成控股合并之后,参与合并的双方以母子公司的形式继续存在经营。在年末结算的时候,由取得控制股权的一方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对双方合并后的整体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体现。控股合并完成后,其最终结果是参与合并的双方以相对独立的形式继续存在经营。

(二)企业合并的动机

1.战略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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