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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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04-01-20 11:35:5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363次为加快电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电力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适应电力行业生产技术发展的需要,根据《关于实施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 ]32 号,以下简称“项目”),结合电力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项目推动工作领导与组织机构
(一)成立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主管会领导任主任、首批进入项目实施的14 家企业主管领导或人力资源部(或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主任参加的“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推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职责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整体规划与实施,并对本项目涉及的行业性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决策。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教培中心。
“委员会”下设项目工作小组和项目研究小
组。
1 、项目工作小组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教培中心负责人兼任组长,首批进入项目实施的14 家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教育培训负责人参加。项目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实施;针对企业推动本项目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和工作内容,开展协作性研究与交流;向“委员会”提出行业性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决策议案;推动、协调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与鉴定的各项工作实施。
2 、项目研究小组由部分电力企业、电力培训中心、高级技工学校的领导组成。项目研究小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调查研究与咨询;针对电力培训机构具体实施本项目工作所涉及的行业标准规范、资格与质量认证等工作开展研究;在“委员会”办公室的协调下,为工作小组提出的相关议案做好调查研究等基础性工作,并向委员会提出有关的议案。
(二)进入项目实施的企业,要成立企业
有关负责人挂帅,人力资源部(或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人协力配合的项目实施领导组织。具体负责本项目在企业内部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和协调落实等工作;组织进行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分析;研究制定本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及其实施方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建立畅通的企业内部分级培养工作体系;优化配置、合理布局培训机构网络;拓宽培训经费的投入渠道;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推动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三)各省电力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行协”)作为省内项目牵头单位,要成立由省行协有关会领导任主任,省内各有关单位参加的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领导机构或工作办公室,在省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省行协的宣传、组织与协调作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工作规划、内容和具体实施方案,协调建立省内有关政府、省行协、电力企业、电力培训机构之间开展本项目的工作关系,争取更多的电力企业进入到项目中来。
二、实施范围和职业(工种)领域
(一)实施范围
1 、首批进入项目实施的企业有: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粤电集团公司、中国水利电力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新力能源开发公司等。
2 、为使更多的电力企业进入到项目中来,逐步扩大项目的实施范围,各省行协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帮助省内其它电力企业了解本项目的工作目标、内容和任务,制定企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并向中电联报送新加入项目实施的企业名单,由中电联汇总,统一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实施的职业(工种)
以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为依据,结合电力生产技术和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坚持“先主后辅,先易后难”的原则,从目前电力行业特有工种中,确定变电站值班员、变压器检修工、配电线路工、集控值班员、汽轮机本体检修工、继电保护工、水工浇筑工、水工建筑测量工等为首批实施职业(工种)。争取用 2 年的时间,进行这些职业(工种)岗位能力(特别是复合性岗位的能力)和结构层次的分析,提出并实施这些职业(工种)的培训行业规范标准,该规范标准包括:岗位能力要求、培养方案、质量评价等;并提出这些职业岗位高技能人才岗位设置的结构层次比例指导性意见。在取得上述经验基础上,再通过 1 ~ 2 年的时间,完成电力行业其它主干职业(工种)的行业规范标准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涉及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在职
7 、促进仿真模拟技术和现代培训技术手段的开发和应用;建设远程教育培训和信息网络平台,共享全行业教育培训优势资源,逐步构建满足电力高技能人才终身学习、多样化学习的行业教育培训信息与管理网络平台及其相应的行业政策机制。
8 、在逐级选拔基础上,推动建立省、大区和全行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专家库。
9 、在政府授权指导下,加快推进实施电力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与之紧密结合的技能人才培训制度。
10 、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考评工作力度,构筑并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紧密行业培训和考评鉴定工作,积极探索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培训考核与现场鉴定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考评办法。要通过行业政策导向,明确把取得行业高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技师或高级技师的条件之一。推动全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比武和技术创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行业特有
工种职业技能大赛,拓宽高技能人才成才途径。
11 、探索建立起具有电力特色的行业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二)企业作为实施本项目的主体,在全行业统筹协调下,其实施的工作内容为:
1 、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的战略规划,对高技能人才的现状和需求进行分析预测,明确提出涉及本项目首批实施职业(工种)或扩展到本企业其它生产、建设、经营岗位的主干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年度需求计划。
2 、围绕企业的市场定位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明确高技能人才开发、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年度实施任务;确立集团公司与子(分)公司以及基层企业之间的分级培养工作体系;推行“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做法,加快建立职工凭技能职业资格得到使用提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使用待遇机制,确保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