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卫工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街组和全体正式员工。
三、职责
1、生产部
1)负责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管理。
2)采购劳防用品必须到有资质的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进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采购的特种劳防用品必须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2、仓库
1)认真按劳防用品采购计划,按照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保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准入库和发放。
2)对库内劳防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防用品损坏。
3)做好发放管理记录,并及时向安环部提交发放管理记录及库存等情况。
3、综合办公室
1)按照劳保用品发放制度制定劳保发放表及发放人员名单。
2)负责对员工工作服等特殊用品的统计。
四、内容
1、劳防用品发放的原则
1)各街组要严格执行各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2)职工不得将发放的劳防用品转让、出售,不准随意改制式样。
2、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标准
1)生产部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提出岗位劳防用品需求,由综合办按照相关标准制订“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按配备标准进行发放,并保存有员工签字的发放记录;同时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台帐,并及时更新和日常维护;
2)新工人、新项目需新增的劳防用品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3)生产部部负责对员工进行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方法的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3、劳防用品的使用规定
1)劳防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格,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挥劳防用品的作用,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防止浪费;
2)为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应正确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因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免受事故伤害的最后一道防
线,故作为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安全检查在工作时间内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违章作业进行相应处罚;
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防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发放给员工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由员工个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培训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用的防护用品,由负责接待部门提供公用的防护用品。公用防护用品由综合办管理;
6)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防用品;
7)员工改变工种应经生产部门同意相应增减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自行变动;
8)凡员工脱离本岗位工作、学习、请假及发生工伤事故造成歇工3个月及以上者,其劳动防用品的使用期限应按实际歇工天数相应延长;
9)员工在内部岗位调动时,个人防护用品按标准调整。员工离职或退休,应按规定交回主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防护用品的报废:
生产部及员工应经常检查防护用品的有效性,不合格的、失效的防护用品一律不准使用,本着节约成本原则,需报废的劳防用品必须由生产部检查并强制收回后,方可更换新的防护用品,对于遗失和人为故意损坏的防护用品,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并对责任部门和班组实施处罚。
五、考核及其他
1、对于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街组和员工,由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所有劳保防护用品均为免费发放,在规定使用期内离职、转职等,应在离开原职位前交还所有劳保用品,出现废、损坏严重等情况者,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赔偿(例如工作服在员工任职七个工作日后发放,其界限为6个月,即如在六个月内出现离职等状况,应照原价赔偿。);
3、劳保防护用品在规定使用期内,凡出现丢失、损坏等意外情况,到生产部报备,并视情节轻重接受处罚,同时按进价赔偿;易耗劳保防护品,不允许随处乱扔乱放。
4、凡违反本制度的街组和员工,由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