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商行政管理局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文号)
:
经查,你单位。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条)的规定,决定将你单位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章
年月日
注:一、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适用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