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创新与金融支持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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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创新与金融支持体系研究
发表时间:2019-12-12T11:10:58.497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18期作者:鲁利杰
[导读] 同样也关系到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相关部门应给予重视,从而更好地解决农业科技创新中的金融支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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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领域科技的创新与发展将直接决定我国农业的发展状况,同时也是我国现代化生产体系的重要保障。影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因素众多,金融支持是影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关键因素。其中,资金投入不足虽然不是解决农业科技创新的唯一原因,但却是影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农业科技创新;金融体系;发展应用
引言
当前是一个经济全球化时代,我国农业产业发展要与时俱进,跟上时代前进的脚步。农业产业的大力发展离不开农业科技创新完善工作,为了实现我国农业科技稳定持续地发展,就必须适当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资力度,合理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通过构建出健全的农业科技项目贷款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农业科技贷款管理工作,提高金融机构投资信心,为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工作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1我国农业科技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1.1金融产品单一,选择面窄,缺乏创新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大多还是抵押贷款,投贷联动方式贷款比例过低,且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固定,无法满足农业科技创新金融市场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1.2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金融体系以政策性金融为主,农村合作、商业型金融机构力量较弱,私人借贷更是微乎其微。缺乏农业科技创新的服务中介机构、融资服务中介机构、农业科技创新担保机构。风险投资主体过于单一化,审批程序又十分复杂,整个风险投资市场运行状况不佳。各金融机构间不能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支农金融机构资金来源途径较少,无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农业科技创新。
1.3金融服务制度不完善
金融信用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不完善。虽然我国已有1.6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1亿农户进行了信用评定,但无法对广大农户和中小企业诚信状况进行及时、有效地记载和跟踪,尚未建立起有效、完善的信用体系,致使抵押登记平台建设滞后,不利于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另外,由于农业受自然风险影响大、抵抗力弱,农业保险的赔付率又一直居高不下,大多数保险机构会控制农业保险的出口,加之没有得到政策和法规的支持,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不愿意提供涉农服务,农业保险覆盖率低,难以引导金融机构参与支持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金融支农环境没有得到有效改善。
2促进我国农业科技金融体系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2.1设立农业科技创新引导基金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研究体系中资金的投入过于分散且数量不足,起不到资源合理利用的效果。因此,相关部门应当采用重点支持的方式支持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研究。通过政府的财政资金投入,探索设立专项投资引导基金支持部门公益性较强的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并吸纳社会资本投资。大多数的农业科技创新具有十分广泛的发展前景及研究潜质,对于这些科研项目,政府应当从农业科研基金及投资引导基金方面,进行相应的帮助,从而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不断发展与提高。
2.2设计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
金融机构应成为支持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在促进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发展的同时承担良好的社会责任。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企业,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和资金安全,选择市场效益较好、商业价值较高的科研项目,实现资金的安全流转及投资回报。因此,为了能够更好地实现金融机构与农业科技创新双赢的局面,金融机构应结合风险评估,开发针对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的金融产品。采取“银行+保险”等联合投资的方式,银行信贷产品与农业保险产品相结合,争取将投资风险降到最低。同时,银行在对农业科技创新进行投资时,应当提供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持,结合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的特点和风险评估,适当地调整投资条件和制度。
2.3完善传统农业科技金融资金供给来源
首先,拓展农业科技金融融资形式,在直接融资的基础上融入间接融资方式,例如发展农业科技金融的企业可依靠自身核心技术吸引投资,这样使需求主体获得资金的同时又提高了自身竞争力。其次,拓宽金融机构思想观念,虽然规避风险的做法没有错误,但随着农业科技金融发展愈加成熟,金融机构应转变陈旧思想,从科技金融贷款利率等多角度支持现代农业融资。最后,创业投资资金是鼓励和引导更多企业机构进入产业的重要途径,而我国农业科技金融机构创业投资资金相对缺少,所以政府应加大这方面的资金扶持。
2.4完善政府农业科技金融规范体系
一是发挥政府引领与核心主导作用,要实现科技金融与现代农业共同发展,就需用综合、多样的政策手段,通过实施一系列有效措施,提升现代农业与科技金融的融合度,政府需制定适应农业科技金融发展趋势的政策,建立健全在政府主导作用下的农业科技金融体系。二是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明确政府各个主管部门的管理权限与职能领域,规范化农业科技企业制度规范,使农业科技金融体系日益完善。
2.5健全农业科技信贷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金融投入信心
为了降低金融投资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的风险,政府部门要合理制定颁布相关政策,完善农业市场风险保障机制,就比如通过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构建出农村信用融资担保机制等,为中小型农业科技企业信用融资进行担保,降低社会金融机构投资农业科技创新项目风险,提高市场金融机构投入信心。
各地区政府部门也可以专门设立农业科技创新项目风险补偿专项基金[4],将该部分资金用来对投资农业科技项目的风险补偿,提高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市场保险公司要创新设计出更多符合农业科技创新的投资保险产品,将农业机械创新、科技育种以及农作物改良等
都纳入到保险范畴中,引导开发出以农业科技创新为主的商业化保险品种。政府部门要在农村大力宣传推广应用新技术和性产品设备,提高市场对农业科技服务的需求,降低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的投资风险,从而保障中小型农业科技创新企业能够通过不同渠道进行顺利融资。
2.6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
金融机构应强化服务与参与意识,改变服务模式,注重主动营销,从被动服务变为主动服务,从单纯的资金服务变为多元化的服务,针对企业的性质和产品的特点制定差别化信贷政策与信息服务,从细节上提升服务水平。培育中介服务机构,为农业科技金融供需双方提供信息咨询、市场分析、交易代理等服务,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资本市场、信用体系、担保体系、保险体系协同发展。
2.7制定相应法律法规
制定相应法律法规能保证金融有效地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出台一些鼓励科技创新、金融投资、金融监管、市场交易等法律法规,有助于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使农业科技创新金融运作有章可循,更好地为农业科技研发和涉农科技企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3]。
2.8加强金融经济的市场监管
为了实现金融经济与农业经济之间的良性互动,做好金融经济市场监管工作不容忽视。就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中存在融资困难的现状,就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等有关部门的作用,完善融资方式的同时,还可以成立相关的基金组织,用于中小企业的创新项目,解决好企业的融资问题。另外,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力度,鼓励民间组织对企业进行扶持,创造高收益企业股债结合的融资模式,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将政府融资与市场融资结合起来,科技供给要与市场需求有效衔接,要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市场化。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农业科技的不断进步,农业科技创新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金融机构为科技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同时也更好地促进农业科技的创新。如何解决金融投资与农业科技创新之间的矛盾,不仅关系到农业科技创新的发展,同样也关系到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相关部门应给予重视,从而更好地解决农业科技创新中的金融支持问题。
参考文献
[1]王月然.构建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研究[J].农业经济,2014,10:98~99.
[2]汪邹霞.湖南省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研究[D].湖南农业大学,2016.
[3]周杨.吉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制约因素研究[D].吉林农业大学,2018.
[4]陈凤菊.科技创新驱动现代农业管理的机理分析和路径选择[J].现代商业,2015,12:17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