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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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见民事案件举证指引(3篇)

法律常见民事案件举证指引(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案件是指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纠纷案件。

在民事案件中,举证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为了帮助当事人更好地进行举证,本文将针对法律常见民事案件,提供一份举证指引。

二、民事案件举证原则1. 充分原则:当事人应尽力收集和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一切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2. 对等原则:当事人之间应平等地对待对方,不得恶意妨碍对方举证。

3. 实质原则: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据。

4. 及时原则:当事人应在诉讼过程中及时提供证据,不得拖延。

三、常见民事案件举证指引1. 合同纠纷案件(1)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证据,如合同文本、协议书、电子邮件等。

(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发票、收据等。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4)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证人证言。

2.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等证据。

(2)侵权行为对受害人所造成的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据。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据。

(4)侵权行为人的过错、故意或过失的证据。

3.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等证据。

(2)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据。

(3)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事故认定书等。

(4)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医疗费用单据、误工费等。

4. 劳动争议案件(1)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

(2)工资支付凭证、加班费、奖金等。

(3)社会保险、公积金缴纳凭证。

(4)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疾病等情况的证据。

5.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买卖合同文本、协议书等。

(2)货物的质量、数量、交付时间、地点等证据。

(3)货款的支付凭证、收据等。

(4)货物验收报告、检验报告等。

6.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等证据。

(2)侵权行为对受害人所造成的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据。

(3)侵权行为人的过错、故意或过失的证据。

法律纠纷案件指引(3篇)

法律纠纷案件指引(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纠纷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因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关系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案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法律纠纷案件日益增多,为帮助当事人更好地了解和应对法律纠纷案件,本文将对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流程、注意事项及法律依据进行详细指引。

二、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流程1. 诉讼前的准备(1)明确诉讼请求:当事人应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包括要求法院判决的事项、诉讼理由等。

(2)收集证据:当事人应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3)选择法院:根据案件性质和地域管辖原则,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 提起诉讼(1)提交诉状: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诉状,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2)缴纳诉讼费:当事人按照法院的要求缴纳诉讼费。

3. 诉讼过程中的程序(1)法院受理:法院对诉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2)证据交换:当事人提交证据,进行证据交换。

(3)开庭审理: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当事人进行辩论。

(4)判决或裁定: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或裁定。

4. 诉讼后的执行(1)申请执行: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判决或裁定。

(2)执行措施: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三、法律纠纷案件注意事项1. 注意时效:法律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2. 合理选择律师:当事人应选择具有丰富经验和良好口碑的律师,以便在诉讼过程中得到专业指导。

3. 诚实陈述:当事人应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得隐瞒、伪造证据。

4. 积极应诉:当事人应积极参与诉讼,按时参加庭审,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5. 注意保密:当事人应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得泄露案件信息。

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5. 相关司法解释和法律法规五、结语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当事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维权。

举证材料指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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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材料指引大全活着的法律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4、当事人为医疗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包括户口卡、当地派出所证明等)。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

三、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

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四、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三、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四、应当提交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不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具体诉讼请求已经仲裁,非经过仲裁处理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受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为前提。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行驶证、驾驶证等)。

6、提交肇事车辆、受损车辆购买当年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证明。

三、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2、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

四、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1、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鉴定部门出具的法医报告、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包括伤者与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人员有单位的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没有单位的如个体工商户等提供收入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发票等等。

广东法院诉讼指引版

广东法院诉讼指引版

广东法院诉讼指引(2013版)目录第一部分小额诉讼指引一小额诉讼的范围二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情形三小额诉讼程序须知四小额诉讼答辩须知五小额诉讼判决须知第二部分民事诉讼指引一诉讼风险提示二诚信诉讼及信用风险提示三起诉须知四管辖须知五举证须知六保全须知七诉讼权利和义务须知八诉讼代理须知九涉外民事诉讼须知十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须知十一诉讼费缴费须知十二诉讼费速算公式十三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须知十四诉讼费退费须知十五特殊程序诉讼须知(一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立案须知)(二破产案件立案须知)(三督促程序案件须知)(四公示催告案件须知)十六常见民商事案件举证须知(一婚姻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二继承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三)赡养、抚养、扶养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四)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五)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六)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八)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九)房屋产权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二)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四)建筑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五)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六)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七)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八)合伙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九)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七上诉须知十八民事案件申请再审须知十九民事案件判后答疑须知二十判后答疑流程图二十一诉讼期间提示二十二案件的审理期限和审限的计算第三部分刑事诉讼指引一刑事自诉案件须知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须知三刑事诉讼辩护和代理须知四刑事案件申诉须知第四部分行政诉讼与国家赔偿指引一行政诉讼须知二行政诉讼上诉须知三行政赔偿诉讼须知四司法赔偿须知第五部分执行指引一申请强制执行风险告知书二主动执行告知书三民事、行政案件申请执行须知四申请先予执行须知附件一诉前联调指引一什么是诉前联调二诉前联调有什么好处三诉前联调流程图四诉前联调范围五诉前联调程序六诉前联调与司法确认七诉前联调文书样式。

20、广东法院诉讼指引(2013版)

20、广东法院诉讼指引(2013版)

广东法院诉讼指引(2013版)目录第一部分小额诉讼指引一小额诉讼的范围二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情形三小额诉讼程序须知四小额诉讼答辩须知五小额诉讼判决须知第二部分民事诉讼指引一诉讼风险提示二诚信诉讼及信用风险提示三起诉须知四管辖须知五举证须知六保全须知七诉讼权利和义务须知八诉讼代理须知九涉外民事诉讼须知十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须知十一诉讼费缴费须知十二诉讼费速算公式十三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须知十四诉讼费退费须知十五特殊程序诉讼须知(二)破产案件立案须知(三)督促程序案件须知(四)公示催告案件须知十六常见民商事案件举证须知(一)婚姻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二)继承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三)赡养、抚养、扶养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四)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五)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六)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八)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九)房屋产权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二)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四)建筑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五)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六)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七)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八)合伙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九)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七上诉须知十八民事案件申请再审须知十九民事案件判后答疑须知二十判后答疑流程图二十一诉讼期间提示二十二案件的审理期限和审限的计算第三部分刑事诉讼指引一刑事自诉案件须知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须知三刑事诉讼辩护和代理须知四刑事案件申诉须知第四部分行政诉讼与国家赔偿指引一行政诉讼须知二行政诉讼上诉须知三行政赔偿诉讼须知四司法赔偿须知第五部分执行指引一申请强制执行风险告知书二主动执行告知书三民事、行政案件申请执行须知四申请先予执行须知附件一诉前联调指引一什么是诉前联调二诉前联调有什么好处三诉前联调流程图四诉前联调范围五诉前联调程序六诉前联调与司法确认七诉前联调文书样式附件二常用诉讼文书样式一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一)民事起诉状(二)民事答辩状(三)民事反诉状(四)民事上诉状(五)民事撤诉申请书(六)民事再审申请书(七)缓、减、免交诉讼费申请书(八)诉讼保全申请书(九)财产保全担保书(十)公示催告申请书(十一)公示催告程序票据记载事项确认书(十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十三)授权委托书二刑事诉讼文书样式(一)刑事自诉状(二)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三)刑事上诉状(四)刑事申诉书三行政诉讼文书样式(一)行政起诉状(二)行政上诉状四国家赔偿诉讼文书样式国家赔偿申请书五执行程序文书样式(一)执行申请书(二)先予执行申请书第一部分小额诉讼指引一小额诉讼的范围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案件标的额为立案时上一年度广东省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下列民事案件,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借款、买卖、租赁、借用、承揽、农村土地承包、储蓄存款和服务合同等合同纠纷案件。

法律纠纷案件应对指引(3篇)

法律纠纷案件应对指引(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纠纷是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涉及到个人、企业乃至国家利益。

面对法律纠纷,正确的应对策略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为当事人提供一份全面的、具有操作性的法律纠纷案件应对指引,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了解法律纠纷的类型1. 民事纠纷:包括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

2. 刑事纠纷:涉及犯罪行为,如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等。

3. 行政纠纷: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

4. 国际纠纷:涉及跨国法律关系,如国际贸易纠纷、国际投资纠纷等。

三、收集证据,做好准备工作1. 证据收集:证据是诉讼的关键,当事人应积极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书面证据:合同、协议、公证书、银行流水等。

(2)视听证据:录音、录像、照片等。

(3)证人证言:证人证言应真实、合法、具有说服力。

(4)鉴定意见:涉及专业领域的案件,如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可申请鉴定。

2. 法律咨询: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当事人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证据的合法性。

3. 制定诉讼策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如调解、仲裁、诉讼等。

四、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1. 调解:调解是解决纠纷的一种便捷、高效的方式。

当事人可尝试通过调解解决纠纷,降低诉讼成本。

2. 仲裁:仲裁具有专业、公正、高效的特点,适用于商业纠纷。

当事人可自愿选择仲裁解决纠纷。

3. 诉讼:诉讼是解决法律纠纷的最终途径。

当事人应充分了解诉讼程序,准备相关材料。

五、参与诉讼程序1. 立案: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将立案通知当事人。

2. 开庭审理:法院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开庭审理,当事人应按时参加。

3. 举证质证:当事人就案件事实、证据进行举证、质证。

4. 裁判: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六、执行阶段1. 依法申请执行: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依法申请执行。

2. 执行异议:被执行人如对执行有异议,可依法提出。

3. 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

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承办公司股权转让争议解决案件操作指引

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承办公司股权转让争议解决案件操作指引

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承办公司股权转让争议解决案件操作指引
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承办公司股权转让争议解决案件操作指引
深圳市律师协会组织及指导专业律师承办公司股权转让争议解决案件,旨在为股东提供多元化、便捷的公司股权转让服务,实现双方利益的有效共赢。

本文旨在针对深圳市律师协会的股权转让争议解决案件,总结以下操作指引,以供参考。

一、首先,双方股权转让争议解决申请应首先按指定流程向深圳市律师协会申请。

申请应提供相关有关股权转让协议及股东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楚,以便律师做进一步了解并准备准入标准。

二、按照深圳市律师协会设立的专业律师团队,对承办公司股权转让争议解决案件,首先准入资格审查,若所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正确或不能完全证明其股东身份,深圳市律师协会将予以拒绝。

三、具体办案流程是分为两个阶段,首先双方共同按照法定程序备案登记,其次签署股权转让确认书,一致确认股权转让完毕后,需要提交最终确认书给股东,完成股权转让确认流程。

另外,还需向税务登记机关颁发税务说明。

四、此外,双方还应共同撰写股权转让完结报告,并由深圳市律师协会的所指定的专业律师进行审核,确保股权转让的真实有效。

五、在深圳市律师协会及法律公证机构的配合下,双方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权转让协议的要求,相互尊重、沟通协商以及本着两全其美的信念,最终解决股权转让争议。

以上为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承办公司股权转让争议解决案件操作指引,希望对于股东解决公司股权转让争议有所帮助。

证据指引规则列表

证据指引规则列表

证据指引规则列表民事诉讼举证指引民事诉讼举证指引一、证据种类及特征1、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有七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2、证据应当内容真实、取得方式合法并且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否则将不予采纳。

二、举证要求3、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民事行政案件申请再审举证指引民事行政案件申请再审举证指引一、由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且生效后未满二年的法律文书。

二、证明申请再审人是合格的申请再审主体的证据及双方当事人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

三、证明申请再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证据:(一)证明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新证据”指:1、判决后才出现的足以证明原判决、裁破产案件的立案指引破产案件的立案指南一、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二、破产案件的立案流程:立案庭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是否齐备——移送民二庭听证审查——决定是否立案——通知申请人。

三、企业法人申请破产,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行政国家赔偿案件立案指引(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国家赔偿案件立案指南(中级人民法院)一、法院受理行政、国家赔偿案件的立案范围(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我院受理下列一审行政案件: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申诉和申请再审立案指引申诉和申请再审立案指南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诉和申请再审1、原审违反法定程序的,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的3、拟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定、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4、原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原裁判依据的主要事实被变更或撤销的6、民事一审案件立案指引(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立案指引(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一审案件是指争议标的在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的传统民事案件、商事合同、房地产纠纷等案件,或期货合同纠纷案件、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以及涉外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申请破产还债案件,且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超强实务帖!16类案件举证工作指南(下篇)

超强实务帖!16类案件举证工作指南(下篇)

超强实务帖!16类案件举证工作指南(下篇)活着的法律9.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证明房屋买卖法律关系成立及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普遍适用于各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1、房地产买卖合同;2、房地产销售许可证;3、购房方支付房款的收据或发票。

购房方以按揭(抵押)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还应提供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分期支付按揭款的清单等;4、房屋竣工验收情况的证明;5、房屋交接时间的证明。

三、当事人还应针对具体的诉讼请求提交仅适用于某类案件的证据1、因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方要求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1)购房方受到损失的证据;(2)售房方以施工期间遇到不可抗力为由提了抗辩的,应提供气象、地震、消防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等。

2、因开发商延期办理《房地产证》,购房方要求支付延期办证违约金的(1)售房方通知购房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办理《房地产证》的证明;(2)售房方已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的证明;(3)房地产证或产权转移登记的电脑查询单。

四、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10.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证明房屋有合法产权来源的证据;2、房屋租赁合同。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正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为妥善处理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统一相关案件的裁判标准,维护我市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指引:一、场外股票融资合同是指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约定融资方向配资方交纳一定现金或一定市值证券作为保证金,配资方按杠杆比例,将自有资金、信托资金或其他来源的资金出借给融资方用于买卖股票,并固定收取或按盈利比例收取利息及管理费,融资方将买入的股票及保证金让与给配资方作担保,设定警戒线和平仓线,配资方有权在资产市值达到平仓线后强行卖出股票以偿还本息的合同。

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上述实质内容的股票配资合同、借钱炒股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合作经营合同、信托合同等。

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的基础法律关系具备以下两种主要法律特征:1、借贷法律关系;2、让与担保法律关系。

二、涉及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的案由可以确定为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司法统计时列入其他合同纠纷。

三、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案件由商事审判业务部门审理。

四、人民法院受理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过程中或受理后,可以按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共同推进联调机制建设的框架协议》[深中法(2014)47号]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当事人同意,将纠纷委托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并出具民事调解书。

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

五、属于本市基层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当事人一方或多方为涉外涉港澳台主体的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由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纠纷案件应对指引(3篇)

法律纠纷案件应对指引(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纠纷案件是指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权益争议,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事件。

面对法律纠纷案件,当事人往往感到迷茫和无助。

本文旨在为当事人提供一份应对法律纠纷案件的指引,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案件应对步骤1. 了解案件性质首先,当事人需要了解案件的性质,判断案件属于民事纠纷、行政纠纷还是刑事纠纷。

不同类型的案件,其处理方式和应对策略有所不同。

2. 收集证据证据是案件胜败的关键。

当事人应积极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1)书证:合同、协议、信函、电子邮件等。

(2)物证:物品、样品、照片等。

(3)证人证言:相关人员的陈述。

(4)鉴定意见:专业机构对案件的鉴定结果。

3. 寻求法律援助当事人可以寻求律师、公证员等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他们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代理服务。

4. 确定诉讼策略根据案件性质和证据情况,确定诉讼策略。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诉讼策略:(1)调解:通过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和解:在诉讼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3)仲裁: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由仲裁员作出裁决。

(4)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

5. 提交诉讼材料根据案件类型和法院要求,准备相应的诉讼材料,如起诉状、证据材料、律师代理委托书等。

6. 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应保持冷静,充分陈述事实,回答法官提问。

如有需要,可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或申请鉴定。

7. 执行判决法院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按照判决书要求履行义务。

如对方不履行义务,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注意事项1. 及时报案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尽快报案,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2. 保存证据在纠纷发生过程中,当事人应妥善保存相关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保持沟通与对方保持沟通,争取达成和解。

如无法和解,及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4. 了解法律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便在纠纷发生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律实务案例指引:股权治理、投融资、破产清算、争议解决》记录

《公司法律实务案例指引:股权治理、投融资、破产清算、争议解决》记录

《公司法律实务案例指引:股权治理、投融资、破产清算、争议解决》读书笔记目录一、前言 (1)二、股权治理 (2)1. 股权转让问题 (3)2. 股东权益保护 (5)3. 控制权争夺与僵局破解 (6)三、投融资法律实务 (7)1. 投资者权益保护 (9)2. 增资与减资的法律程序 (11)3. 融资合同的效力与风险防范 (11)四、破产清算与重组 (13)1. 破产申请与受理 (15)2. 债权申报与清偿顺序 (16)3. 重整计划的制定与执行 (17)五、争议解决机制 (19)1. 民事诉讼与仲裁的选择 (20)2. 企业内部纠纷解决机制 (21)3. 行政救济与刑事责任追究 (23)六、总结与启示 (24)一、前言在商业世界的纷繁复杂中,公司法作为一门重要的法律学科,不仅规范了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更在实践中指导着企业和投资者的行为。

公司法的内涵丰富,使得非专业人士难以准确理解和应用。

为了帮助企业和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公司法,我们特地推出了《公司法律实务案例指引:股权治理、投融资、破产清算、争议解决》一书。

本书以案例为基础,详细解析了公司在股权治理、投融资、破产清算和争议解决四个方面的法律实务问题。

每个部分都通过生动的案例,揭示了公司法在现实中的运用和挑战。

通过阅读本书,读者不仅可以了解公司法的基本理论和原则,更能掌握实际操作中的经验和技巧,从而更好地规避风险,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股权治理部分,本书深入探讨了股东权益保护、董事会运作、股权激励等核心问题,帮助读者理解如何在确保公司利益的同时,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投融资部分则详细解析了公司融资的途径、方式及注意事项,以及投资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对于企业和投资者来说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

在破产清算部分,本书通过对破产程序的全面梳理,使读者了解如何合法有效地进行破产清算,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益。

在争议解决部分,本书介绍了多种争议解决方式及其适用条件,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了有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正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2015年10月1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执行专业委员会第14次会议讨论通过)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统一裁判标准,依法平等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市场金融秩序,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总结《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实施以来的审判实践经验,经过修订,形成本裁判指引。

一、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从事非金融业务的企业、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从事非金融业务的企业、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因借贷资金引发的纠纷,适用本指引。

经金融监管部门之外的政府其他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担保、典当、融资租赁、小额贷款等业务的企业因出借资金引发的纠纷,适用本指引。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指引。

二、未载明债权人的借据等债权凭证的持有人推定为债权人,具有原告主体资格。

被告抗辩原告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三、共同出借人中,部分出借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出借人为共同原告,但其他出借人明确表示放弃向借款人主张权利的除外。

放弃债权的其他出借人又对借款人另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四、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自款项实际交付借款人或借款人指定的收款人时生效。

当事人对合同效力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的,从其约定。

律师承办股权转让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承办股权转让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承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业务操作指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股权转让业务第一节一般股权转让的程序第二节尽职调查与编制《尽职调查报告》第三节股权的内部转让第四节股权的外部转让第三章国有股权的转让第四章外商投资公司股权的转让第五章其他部分需要审批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第六章股权转让存续的公司类型变更第七章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第八章股权交接及变更登记第九章法律意见书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宗旨为指导律师承办股权转让业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有资产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承办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业务指引》、《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等业务指引中对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操作有规定的,本指引不再重复。

第2条适用范围2.1本指引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以及受让人受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2.2有限责任公司,指依照《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成立并注册登记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如无特别说明,本指引中所称公司,均指有限责任公司。

第3条定义与业务范围3.1本指引所称律师承办股权转让业务,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指派律师为委托人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或者委托人受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提供法律服务,并协助委托人办理相关股权变更审批、登记等事宜。

3.2 律师承办股权转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范围:(1)开展尽职调查,编制《尽职调查报告》;(2)审核交易各方提供的材料或法律文件,编制各类规范性法律文书,参与谈判;(3)依法就股权转让出具《法律意见书》;(4)协助委托人办理股权变更批准、登记手续;(5)其它委托人交办的与股权转让业务有关的事项。

深圳律协:承办公司股权转让争议解决案件操作指引

深圳律协:承办公司股权转让争议解决案件操作指引

深圳律协:承办公司股权转让争议解决案件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律师办理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水平和质量,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对于股权转让争议解决法律服务的期待,同时规范律师在股权转让争议解决法律服务领域的执业行为,减少相应执业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释义本指引所指股权转让纠纷,是指当事人(可能是股东,也可能非股东)因向公司股东支付价款购买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而发生的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因向标的公司支付对价并将按约定取得公司股权(股份),无论当事人是与其他发起人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还是与其他股东签署增资协议,或是签署具有上述类似内容的其他协议,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不属于股权转让纠纷,当事人应按公司设立纠纷、股东出资纠纷或新增资本认购纠纷等主张权利。

第三条适用范围1、适用的案件范围本指引适用于涉及股权转让(含股权回购)的诉讼、仲裁案件的代理。

2、适用的案件当事人范围本指引适用于股权转让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包括原告、上诉人、再审申请人及其代理人;亦适用于被告、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

3、仲裁案件的操作参照本指引本指引系以诉讼的角度编写完成。

律师代理股权转让纠纷仲裁案件,可参照本指引的对应部分。

第四条承办基本原则1、以法律为依据:律师承办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基本法律依据,综合其他相关部门法及诉讼法综合分析操作案件。

2、认同商业惯例和交易习惯:律师应本着认同商业惯例和交易习惯的态度,认识、评价、判断和处理争议。

3、以委托人现实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诉讼方案的选取、裁判与和解的选择等问题上,除委托人另有明确指示外,律师应以委托人现实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第五条本操作指引的结构本指引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的操作要点为基础,综合考虑非公众股份公司、国有公司、外商投资公司、公众公司等特殊类型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特殊性,从律师代理角度和诉讼仲裁的流程顺序着手,系统编撰而成。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指引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指引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指引一、起诉须知(一) 起诉的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所需材料1.起诉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注意:(1)诉状需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及明确诉讼请求。

(2)原告为自然人的,起诉人落款处需由本人用黑笔签名并捺印;原告为公司企业的,起诉人落款处需公司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交相应数量的副本。

如:有2名被告,即需准备起诉状3份。

2.原告主体身份资料一套(1)原告若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原告若为公司企业的,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被告主体身份资料一套(1)如被告为自然人,可以提供被告身份证复印件,人口信息及其他可以证明被告具体身份信息的材料;(2)如被告为东莞市辖区内的公司企业,需提供工商登记资料(可到东莞市工商局查询打印机读档案)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可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中心网站上查询打印);(3)如被告为非东莞市辖区内的公司企业,可在企业登记地的工商局网站查询打印工商登记资料及组织机构代码证;(4)被告为非企业法人、组织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举证能的法律后果(3篇)

举证能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法律实践中,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的责任。

举证能力,则是指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能力。

举证能力和举证责任是紧密相连的,一个人的举证能力直接影响着其举证责任的履行。

本文将探讨举证能力对法律后果的影响。

一、举证能力对法律后果的影响1. 影响诉讼结果在诉讼过程中,举证能力强的当事人更容易获得胜诉。

因为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举证能力强意味着当事人能够提供更多、更有力的证据,从而支持自己的主张。

反之,举证能力弱的当事人往往难以提供足够的证据,导致其主张无法得到证实,最终可能败诉。

2. 影响诉讼成本举证能力强意味着当事人能够快速、高效地收集和整理证据,从而降低诉讼成本。

而举证能力弱的当事人则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收集证据,甚至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而不得不放弃诉讼。

因此,举证能力对诉讼成本有着直接的影响。

3. 影响诉讼效率举证能力强意味着当事人能够迅速、准确地提供证据,从而提高诉讼效率。

而举证能力弱的当事人则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而导致诉讼过程漫长、复杂,降低诉讼效率。

4. 影响法律关系的稳定性举证能力强意味着当事人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提高法律关系的稳定性。

而举证能力弱的当事人则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导致法律关系不稳定。

二、举证能力不足的法律后果1. 诉讼失败如前所述,举证能力不足可能导致当事人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从而在诉讼中败诉。

2. 诉讼成本增加举证能力不足的当事人可能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收集证据,甚至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而不得不放弃诉讼,导致诉讼成本增加。

3. 诉讼效率降低举证能力不足可能导致诉讼过程漫长、复杂,降低诉讼效率。

4. 权益受损举证能力不足的当事人可能因为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而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导致权益受损。

三、提高举证能力的途径1. 法律意识培养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使其了解举证责任的重要性,从而增强举证能力。

切实加强公司规范治理、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北京一中院关于公司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切实加强公司规范治理、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北京一中院关于公司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切实加强公司规范治理、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北京一中院关于公司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2.01•【分类】司法调研正文切实加强公司规范治理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北京一中院关于公司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核心提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加强投资者保护、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

今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要完善市场主体司法保护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主体司法裁判规则体系,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中小股东司法保护。

为了进一步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成立课题组对2010年至2020年第三季度该院审理的公司类纠纷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分析。

一、基本情况1.案件数量总体攀升涉民营企业案件占比突出公司是活跃市场经济、推动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商事主体,而民营企业在全国企业注册主体中占据绝对多数地位。

2010年至2020年第三季度,北京一中院共审结公司类纠纷案件1835件,案件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但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不增反降,从2010年的69天降至2019年的49天,二分之一审限内结案率达59%,充分反映了该院的工作效率。

在1835件案件中,涉案目标公司性质为民营企业的有1497件,占比达81.58%,说明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能力相对不足,矛盾多发。

该类案件诉讼标的额较大,诉讼请求中包括财产给付内容的有941件,涉案总金额约为372.25亿元。

从案由类型来看,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数量居榜首,达686件,占比37.38%,几乎为第二大案由(公司决议纠纷案件)的4倍。

股权转让纠纷、公司决议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三大案由案件量总和占比达56.19%,超过其他各类型案由案件量之和(见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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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材料,如营业执照、社会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二、证明股东转让合同成立的证据
1、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出资)的证据;
2、当事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公司章程等;
三、证明股权转让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2、出让或接收股权(出资)的证据,如给付、接收转让股款,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出让方将公司的管理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证据等;
3、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资料;
四、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支持诉讼请求的有关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
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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