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材料指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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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见民事案件举证指引(3篇)

法律常见民事案件举证指引(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案件是指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纠纷案件。

在民事案件中,举证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为了帮助当事人更好地进行举证,本文将针对法律常见民事案件,提供一份举证指引。

二、民事案件举证原则1. 充分原则:当事人应尽力收集和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一切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2. 对等原则:当事人之间应平等地对待对方,不得恶意妨碍对方举证。

3. 实质原则: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据。

4. 及时原则:当事人应在诉讼过程中及时提供证据,不得拖延。

三、常见民事案件举证指引1. 合同纠纷案件(1)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证据,如合同文本、协议书、电子邮件等。

(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发票、收据等。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4)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证人证言。

2.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等证据。

(2)侵权行为对受害人所造成的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据。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据。

(4)侵权行为人的过错、故意或过失的证据。

3.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等证据。

(2)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据。

(3)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事故认定书等。

(4)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医疗费用单据、误工费等。

4. 劳动争议案件(1)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

(2)工资支付凭证、加班费、奖金等。

(3)社会保险、公积金缴纳凭证。

(4)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疾病等情况的证据。

5.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买卖合同文本、协议书等。

(2)货物的质量、数量、交付时间、地点等证据。

(3)货款的支付凭证、收据等。

(4)货物验收报告、检验报告等。

6.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等证据。

(2)侵权行为对受害人所造成的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据。

(3)侵权行为人的过错、故意或过失的证据。

举证材料范文范文

举证材料范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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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尊敬的法官及各位评审团成员:
我是原告,我在此举证,以支撑我对被告的指控。

我将向您呈交以下证据,证明被告的行为违法,对我造成了损害。

一、相关证据一:证据材料(例如合同、照片、录音等)
我在2024年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中规定了双方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然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告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其义务,导致我遭受了经济损失。

我已经提供了相关合同的复印件作为证据,并且根据相关合同内容提供了详细的时间线和关键事件,以证明被告的违约行为。

二、相关证据二:证人证词(包括书面证词、口头证词或录音证词)
除了合同上的约定,我还有几位证人可以证明被告的违法行为。

其中包括我与被告共同合作过的合作伙伴和员工,他们可以提供关于被告在合作过程中的不当行为的证词。

另外,我还可以提供一些书面证词,包括目击者的陈述和专家的意见,以进一步支持我的指控。

三、相关证据三:物证(例如现场勘查报告、实物证据等)
我还有相应的物证可以证明被告的不当行为。

例如,我能提供相关的现场勘查报告,证明被告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存在的违约行为。

此外,我还有一些实物证据,如照片、录音等,可以证明被告的过错。

综上所述,我相信以上证据可以证明被告的行为不当,对我造成了实质性的经济损失。

我希望法庭能够依据以上证据做出公正的判决,维护我的权益和合法利益。

谢谢!
原告(签名)
以上仅为举证材料的一个范例,实际情况可能因案件性质及具体情况而略有差异。

在准备举证材料时需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合适的证据及表达方式,以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说服力。

举证材料指引大全

举证材料指引大全

举证材料指引大全活着的法律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4、当事人为医疗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包括户口卡、当地派出所证明等)。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

三、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

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四、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三、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四、应当提交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不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具体诉讼请求已经仲裁,非经过仲裁处理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受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为前提。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行驶证、驾驶证等)。

6、提交肇事车辆、受损车辆购买当年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证明。

三、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2、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

四、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1、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鉴定部门出具的法医报告、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包括伤者与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人员有单位的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没有单位的如个体工商户等提供收入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发票等等。

用人单位对保管的材料的举证证明

用人单位对保管的材料的举证证明

用人单位提供员工举证证明尊敬的仲裁机构:为了配合贵机构的仲裁工作,我们特此提供关于员工XX的举证证明材料。

以下是我们所保管的相关材料,包括:1.员工XX证明:2.XX的XX证复印件,用于证明其XX信息和户籍所在地。

该复印件已经过我们公司的核对,确认为XX的真实XX证明。

3.工作表现记录:4.我们保存了XX在我们公司的全部工作表现记录,包括每年的工作评价、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果等方面的资料。

这些资料充分展示了XX在我们公司的职务表则口业务能力。

5.违纪记录:6.根据我们公司的规定,员工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

我们提供XX的违纪记录,用于证明其在我们公司工作期间是否有违规行为。

7.岗位责任证明:8.我们公司为每个员工明确了岗位职责,并签订了岗位责任书。

我们提供XX的岗位责任证明,用于证明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所需承担的职责。

9.薪酬福利证明:10.XX在我们公司的薪酬福利证明材料,包括工资单、社保缴纳证明、福利政策享受情况等。

这些资料可证明××在我们公司的薪酬福利水平及享受的待遇。

11.劳动合同及附件:12.XX与我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附件,用于证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劳动期限等信息。

13.其他相关文件:14.我们公司还保存了与XX相关的其他文件,例如培训记录、奖励证书等。

这些文件证明了XX在我们公司的学习和发展情况。

15.文件保存时间及保管措施:16.我们公司对员工档案的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并采取了严格的保管措施,确保员工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我们提供的举证证明材料均来源于员工档案库,并加盖公司公章或个人签字确认。

在此,我们保证所提供的举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不实之处,我们愿意接受贵机构的惩罚和制裁。

谢谢贵机构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继续配合贵机构的工作,为仲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证明。

此致敬礼!用人单位:(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证据指引(3篇)

建设工程施工证据指引(3篇)

第1篇一、概述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纠纷时常发生。

为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提高诉讼效率,本指引旨在对建设工程施工证据的收集、整理、使用等方面进行规范。

二、证据种类1. 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包括当事人身份、合同关系、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等。

2. 书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付款凭证、验收报告等。

3. 物证:包括施工设备、材料、建筑构件等。

4. 视听资料:包括施工照片、视频、录音等。

5. 证人证言:包括工程技术人员、监理人员、其他见证人等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6. 鉴定意见:包括工程质量鉴定、工程造价鉴定等。

7. 勘验笔录:包括施工现场勘验、工程质量勘验等。

三、证据收集1. 合同文件:收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备案表等,确保合同关系明确。

2. 设计文件:收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文件、设计交底等,确保设计要求得到满足。

3. 施工文件:收集施工日志、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记录等,确保施工过程规范。

4. 付款凭证:收集付款凭证、收款凭证、承兑汇票等,确保工程款支付情况明确。

5. 验收报告:收集工程预、决算报告、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6. 其他证据: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四、证据整理1. 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类、编号,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 对证据进行鉴定,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制作证据清单,明确证据名称、数量、证明内容等。

五、证据使用1. 在诉讼过程中,按照证据清单提交证据,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 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疑。

3. 根据证据内容,依法提出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

六、注意事项1. 收集证据时,注意证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2. 对证据进行鉴定时,选择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

【实务收藏】常见案例举证指引

【实务收藏】常见案例举证指引

【实务收藏】常见案例举证指引常见案例举证指引(一)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参照以下证据种类提交证据材料: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2.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3.工作证、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4.工资及福利待遇的证据材料;5.工伤认定书;6.伤残评定的证据材料;7.参加社保的证据材料;8.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参照以下证据种类提交证据材料: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如事故死者的继承人提起诉讼的,提供死者继承人身份的公安机关证明;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3.医药费发票、病历、用药清单、休息医嘱等;4.交通费发票;5.财产损失方面的证据材料,如评估报告、维修发票、维修清单、拖车费、保管费发票;6.伤残评定的证据材料;7.被抚养人与伤者关系的证明、被抚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8.涉及人员伤残或死亡的案件,伤者或死者是农村户籍人员到城镇务工的,提供在城缜居住工作满一年的证据材料;9.如请求误工费,提供工作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工资证明等务工损失方面的证据材料;10.如之前曾进行过与本案糾纷相关的诉讼,提供之前诉讼的裁判文书;11.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三)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参照以下证据种类提交证据材料: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2.借款合同;3.借款借据;4.担保合同、抵押登记凭证;5.付款凭证;6.还款凭证;7.欠据;8.催款通知书;9.利息计算表(载明利息的起止日期、计算标准等);10.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四)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参照以下证据种类提交证据材料: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2.买卖合同及有关合同变更、解除的协议、传真件等;3.送货单或提货单;4.付款凭证;5.证明拖欠货款的结算单、对账单、欠条、还款计划、没有兑现的支票等;6.收货人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及文件;7.发生违约和造成损失的证据材料;8.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举证方式和举证材料要求明细

举证方式和举证材料要求明细
核对材料真实性+指标计算+答辩
1、提供公司现有员工人员构成总数证明盖章原件的扫描;
2、认定机构将对该数据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有出入,一经发现将直接取消本次认定资格;
3、把相应材料存放于“举证材料文件夹”中 “B2. BIM人员覆盖率”。
B3.BIM能力认证覆盖率
1、BIM人员获得的能力认证,是指参加行管部门或经行管部门授权单位组织的BIM类考核后颁发的BIM能力认证。认证具有权威性,能够科学反映人员在相应领域内的技术能力。其他认证将不被包含在此次认证内。
2、材料审查时,随机抽检50%比例进行网上核实或原件检查,如有出入,一经发现将直接取消本次认定资格。
C.应用力度
C1.应用BIM项目覆盖率
实际使用BIM的项目,是指“适合应用BIM的工程或项目”中实际开展了BIM工作的项目。
核对材料真实性+指标计算+答辩
1、请把实际开展了对应项目的BIM应用过程文件存放于“举证材料文件夹”中的“C1.应用BIM项目覆盖率”。每个项目单独存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每个文件夹的命名取“1.项目清单表(2018年)”中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4、注意每一项技术内容维度的技术应用应达到一定的业深度,达到相对成熟或可推广的程度。
D3.“BIM+”能力
1、该项主要评价申报主体单位具备借助BIM技术与其他技术结合的创新应用能力,提交的证明成果应是申报主体单体为主要完成单位。
2、该项提到的维度为行业内热点结合技术,也可结合企业特色自行扩充分类。
核对材料真实性+专家审阅打分+答辩
1、提交公司下发的能够证明BIM组织管理制度的原件的扫描件,存放于“举证材料文件夹”中的“A3.BIM组织管理制度”,

如何书写举证材料

如何书写举证材料

如何书写举证材料举证在诉讼中是⾮常重要的⼀项⼯作,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如果想法律采信⾃⼰的诉讼请求,就需要提供⾜够的证据,⽽举证就是提供证据的⾏为,那么如何书写举证材料?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如何书写举证材料按照证据编号、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问题的格式列表。

1.举证⽅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之事实。

2.证据材料为物证的,⼀般应提供原物。

对于不宜直接提取的物证,或者易损坏、消失、变质、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该物证的照⽚、录像,或对该物证的检查笔录等。

3.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

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影印件、副本、节录本等。

4.证据材料为检查笔录及鉴定结论的,应当提供原件。

5.证据材料为视听资料的,应当提交未被剪辑、加⼯过的原始资料。

6.证据材料为证⼈证⾔的,提供该证⾔的证⼈应当出庭作证。

证⼈必须具有作证资格。

下列⼈员不得作为证⼈:因⽣理或精神原因不能辨别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但有证据表明间歇性精神病⼈作证时所被证明的事实发⽣当时其精神状态正常的除外;本案的检察⼈员、审判⼈员、书记员、翻译⼈员,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本案的代理⼈,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法律规定其他不得作为证⼈的⼈员。

7.证据材料有使⽤外国语⾔⽂字的,应由提供该证据材料的⼀⽅翻译成我国通⽤的语⾔⽂字。

证据材料的翻译,应由专门的翻译机构进⾏。

8.举证应当及时。

民事诉讼的当事⼈应当在⼈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

当事⼈在举证期限内举证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以书⾯形式向⼈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

当事⼈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民法院决定。

9.下列事实,当事⼈⽆需举证证明:(1)众所周知的事实;(2)⾃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常⽣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事实;(4)已为⼈民法院发⽣法律效⼒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有效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

民事案件证据清单制作指引

民事案件证据清单制作指引

民事案件证据清单制作指引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民事案件证据清单制作指引(内部使用)民事案件证据清单是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民事案件中提交法庭的证据目录,是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与所提供证据的桥梁和纽带,证据清单的制作优劣直接影响到法庭对当事人所主张事实的认定,影响案件处理结果。

为了实现证据清单的效能最大化,使法庭更有效率的采信我方当事人主张的案件事实,为此我们制定本指引,以供团队内部使用。

1.证据清单制作原则1.1遵守法院有关证据清单的基本规范;1.2效率使用原则;1.3便于引用的原则;1.4高雅美观;1.5简单得体。

2.证据清单的分类1.1法院要求统一使用的证据清单。

1.2为方便庭审而制作的证据清单或举证意见。

3.证据清单的主要内容3.1标题;3.2案件信息;3.3提供人信息及提供时间;3.4证据序号或编号;3.5证据材料名称;3.6证明对象;3.7证据页码;3.8证据类型。

4.证据清单的制作标准4.1页面布局4.2 标题的设置与排版“民事案件证据清单”设置为宋体小四号字,然后上面增加一个回车,即一个空行。

然后将“民事案件证据清单”的字体设置为华文中宋小二号字,加黑。

4.2.2 标题“民事案件证据清单”的行间距设置为1.5倍,段前设置为1行,段后设置为1行。

4.3证据清单的表格设置“民事案件证据清单”下方插入“表格”。

(1)序号(证据编号);(2)证据材料名称;(3)证明对象;(4)页码(非页数);(5)原件;(6)复印件。

(1)第一行(倒数第二行)“以上证据材料共计”:宋体小四,加黑。

(2)第二行(倒数第一行)为提交人信息及提供时间:宋体小四,加黑。

4.4序号设置“1”开始起编。

4.5证据材料名称的设置:4.6证明对象的设置:4.6证明内容前应当加注“证明:”。

4.7原则上证据的证明对象,应当与民事起诉状或答辩状中所主张的事实一一对应。

律师举证、质证指引

律师举证、质证指引

律师举证、质证指引一、民事案件举证指引 1. 总则 1.1 民事案件的举证是指案件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为说服法庭,而出示证据的诉讼活动。

1.2 下列情况应当帮助客户承担举证责任:(1)在申请立案时,按立案标准提交证据;(2)被告答辩后,就被告的抗辩意见提交证据;(3)针对法庭要求核实的事实提交证据;(4)就出现的新事实提交证据;(5)其他应当举证的情形。

1.3 举证应当使待证事实得到确定,并排除其他合理怀疑。

举证应当坚持最低限度主义,即举证深度必须达到举证责任转移的程度。

1.4 举证必须遵守有关举证时限的规定,并严格遵守法庭的安排。

在未取得法庭书面确认的情况下,所有证据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完成。

1.5 规定的举证时限内不能提供证据的,应当先将能够提交的证据提交法庭,同时向法庭申请延长举证时限。

1.6 举证的原则:(1)极简原则:应当对证据进行合理组织,使之形成完善的证据体系,以提升证据的整体证明力;(2)证明力优先原则:就待证事项,首先使用效力等级最高的证据予以证明;(3)攻防兼备原则:应当全部客观分析所举证据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并事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4)预判反制原则:举证前必须充分预测对方可能采取的质证策略,并针对该质证策略制订反制策略。

1.7 证据依来源不同按证明力由高到低进行如下排序:(1)含有自认内容的证据;(2)法庭依职权独立调取的证据;(3)法院的生效裁决;(4)国家机关持有或出具的证据;(5)公证机关公证的证据;(6)案件当事人共同确认的证据;(7)普通第三方持有或出具的证据;(8)案件一方当事人单方制作的证据。

2. 证据组织与管理 2.1 应当协助客户全面收集案件有关证据。

然后依据《Excel在证据及事实梳理中的应用指引》进行梳理,并依据案件需要进行归纳。

2.2 应当依据诉讼请求所依赖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涉及的金额及计算方式,就每个要件事实收集证据。

2.3 应当归纳证明诉讼主张成立所需的证明要素,按每一个证明要素分配证据类别,并区分核心证据和辅助证据。

诉讼案件立案举证引导

诉讼案件立案举证引导

诉讼案件立案举证引导一、基本要求立案时需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同时再提交相应份数的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

起诉状应用A4纸打印或用墨水笔(不能用圆珠笔)书写。

二、民(商)事案件(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

原告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等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淡、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

3、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被告是自然人的,原告应提交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在本区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暂住人口的暂住证明可到区公安分局查询并打印,本地户籍的被告的居住证明可到区公安局查询并打印)。

5、被告是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商业组织的,原告应提交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在区工商局即可查询并打印);被告是事业单位法人的,原告应提交被告的登记证明(可到区行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查询并打印)。

被告在争议的法律关系后名称曾发生变更的,原告还应提交被告变更登记的证明资料。

6、原告应提交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了争议的法律关系的证据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要求赔偿或返还金钱的,写明具体诉讼请求金额及其计算清单。

(二)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1、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需加盖公章)。

2、原告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为国内执业律师的,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所函。

3、原告为港、澳、台地区居民或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诉讼证据材料清单

诉讼证据材料清单

诉讼证据材料清单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案件胜负的判决结果。

为了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当事人在起诉前通常需要准备一份详细的诉讼证据材料清单。

下面是一份生动、全面、有指导意义的诉讼证据材料清单,帮助当事人更好地准备诉讼。

一、书面证据:1. 合同文件:包括起诉书、答辩状、证人证言等。

2. 书信函件:当事人之间的书面沟通记录。

3. 公司文件: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等。

4. 财务文件:财务报表、收据、发票等。

二、物证:1. 摄影照片:拍摄与案件相关的地点、人物、物品等。

2. 录音录像:录下与案件相关的口头陈述或证人证言。

3. 手机短信录音:保存与案件相关的短信、电话录音等。

三、视听证据:1. 视频录像:保存与案件相关的视频资料。

2. 音频录音:保存与案件相关的声音资料。

四、电子证据:1. 电子邮件:保存与案件相关的电子邮件历史记录。

2. 手机通话记录:提供与案件相关的通话记录。

五、证人证言:1. 记录证人证言:详细记录与案件相关的证人口头陈述内容。

2. 证人出庭证言:要求证人到庭出庭作证。

3. 证人委托证言:以证人的名义委托律师代为作证。

六、鉴定报告:1. 专家鉴定报告:相关专家对案件事实的鉴定报告。

七、调查记录:1. 调查报告:调查员对与案件相关的核实结果的详细说明。

以上就是一份生动、全面、有指导意义的诉讼证据材料清单。

当事人在起诉前应当认真梳理和准备相关证据,并注意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合法性。

同时,在诉讼过程中,律师也可以依据这份清单来全面收集、整理和使用证据,以提高案件的胜诉可能性。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具体清单的准备应根据具体案件的特点和证据的特殊性来进行,确保符合诉讼规定和法律要求。

常见案件组织证据指引

常见案件组织证据指引

文/广东省高院一、婚姻纠纷案件举证须知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原、被告的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身份证、户口簿;(2)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3)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1)涉及家庭暴力的,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2)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受到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的,应提交处罚决定或者相应法律文书;(3)涉及重婚或者与他(她)人同居的,应提交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有关照片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4)曾经有过纠纷并作了处理或者进行过离婚诉讼的,应提交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者街道调解委员会以及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据(1)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的证明;(2)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随父或随母生活的证据。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证据(1)房产应提交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发票以及出资证明;(2)银行存款应提交银行账号;(3)股票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4)车辆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5)股权应提交公司工商登记、出资情况的证据;(6)合法收入应提交经济收入证明;(7)债权债务除提交借据以外,应提交相关的证据;(8)婚后继承、受赠所得财产,应提交该财产来源的证据;(9)财产有约定应提交书证。

5、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二、继承纠纷案件举证须知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者精神病人的,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2、法定继承的证据(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2)被继承人婚姻、生育和抚养子女状况的证据;(3)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应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4)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者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

二十一类案件的举证指引.doc

二十一类案件的举证指引.doc

二十一类案件的举证指引目录一、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二、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四、名誉权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五、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举证指引六、离婚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七、继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八、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九、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十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十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十三、债务纠纷案件举证指引十四、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十五、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件举证指引十六、股票交易纠纷案件举证指引十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十八、民事、行政案件申请再审举证指引十九、刑事案件申诉举证指引二十、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须知二十一、行政诉讼举证指引-------------------------------------------------------------------------------一、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医疗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包括户口卡、当地派出所证明等)。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

(三)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

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2、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专家意见。

(四)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微信聊天记录可当证据(附9大电子证据取证、存证、举证指引

微信聊天记录可当证据(附9大电子证据取证、存证、举证指引

定了!微博微信聊天记录可当证据(附9大电子证据取证、存证、举证指引)法律唯你前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1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据该决定第十四条规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此次决定的颁布标志着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正式在司法解释中确认了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的证据位。

目录一、手机短信二、传真件三、电子邮件四、网页证据五、电子聊天记录六、录音七、支付宝证据八、微信证据九、电子照片十、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举证指引▌一、手机短信1、如何在法庭上出示手机短信应当庭出示,并将短信内容、发(收)件人、发(收)时间、保存位置等相关信息予以书面摘录,作为庭审笔录的一部分。

举证方也可自愿申请短信公证,并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此时手机短信可以不予出示。

2、审查手机短信应注意哪些情况经过法院审查核实符合证据"三性"要求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但因手机短信存在删改的特性,一般情况下不宜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应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补强,短信证据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 审查发、收件人(姓名及手机号码)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发、收件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确定双方属于案涉当事人;2) 审查手机短信的位置是否出现变动,有无中间删减的情况;3) 审查手机短信的内容是否完整,与其他证据是否有矛盾,与待证事实是否有关联;4) 必要时可申请鉴定或向电信运营商作调查。

3、已删除的短信哪里找?1)搜索APP“手机数据恢复精灵”2)打开APP,点击“短信恢复” 3)APP会对手机进行扫描4)扫描完成后可以恢复查看了▌二、传真件由于传真件的真实性较难判断,采用某些技术性手段可以变造内容,同时传真件的保存时间不长,通常传真件经过两三年的时间,字迹会变淡、模糊,纸质会泛黄,故对其真实性及证明力应注意审查。

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

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

⼈民检察院公诉⼈出庭举证质证⼯作指引最⾼⼈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民检察院公诉⼈出庭举证质证⼯作指引》的通知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产建设兵团⼈民检察院:《⼈民检察院公诉⼈出庭举证质证⼯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已经2018年5⽉2⽇最⾼⼈民检察院第⼗三届检察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现印发你们,供参考。

现提出如下⼯作要求。

⼀、充分认识加强举证质证⼯作的重要意义。

出席法庭⽀持公诉是刑事公诉⼯作的龙头,举证质证是出庭⽀持公诉的核⼼环节。

举证质证的质量,直接影响指控犯罪的质量和出庭⽀持公诉的效果。

随着刑事诉讼⽴法和实践的不断发展变化,特别是以审判为中⼼的刑事诉讼制度改⾰、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的深⼊推进,包括举证质证⼯作在内的公诉⼈出庭⽀持公诉⼯作⾯临着新的更⾼要求,公诉⼈在庭前审查预测和准备、把握庭审主动权、有效应对庭审变化等⽅⾯⾯临新挑战。

加强出庭举证质证⼯作,对于检察机关深化诉讼制度改⾰,全⾯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效应对庭审实质化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民检察院要切实加强举证质证⼯作,更好发挥公诉⼈在庭审中的职能作⽤,着⼒提⾼出庭公诉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全⾯理解和准确把握《指引》的内容。

《指引》适应建⽴完善多层次诉讼体系需要,着眼于构建以庭前准备为基础,以当庭指控证实犯罪为核⼼,认罪与不认罪案件相区别的出庭公诉模式,提升公诉⼈出庭举证质证⽔平,对举证质证的概念内涵、⽬标任务、遵循原则、基本要求、⼀般⽅法等作了规定,为公诉⼈出庭举证质证⼯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要全⾯理解和准确把握《指引》内容,熟练掌握运⽤举证质证原则和⽅法,更好履⾏指控犯罪职能。

要坚持实事求是,恪守客观公正⽴场,尊重辩⽅,服从法庭,理性⽂明。

要推进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疑难复杂案件按照庭审实质化要求举证质证,简单案件简化举证质证。

要加强举证质证的准备,特别是有效运⽤庭前会议整理争点、解决争议、确定举证⽅式等。

证据材料清单模板

证据材料清单模板

证据材料清单模板一、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名称,XXX案件。

案件编号,XXX。

立案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案件性质,XXX。

当事人信息,XXX。

二、证据材料清单。

1. 书证。

1.1 合同。

1.1.1 XXX合同。

1.1.2 XXX合同。

1.2 发票。

1.2.1 XXX发票。

1.2.2 XXX发票。

1.3 其他书证材料。

2. 证人证言。

2.1 证人姓名,XXX。

2.1.1 证言内容。

2.2 证人姓名,XXX。

2.2.1 证言内容。

2.3 其他证人证言。

3. 物证。

3.1 XXX物证。

3.2 XXX物证。

3.3 XXX物证。

3.4 其他物证材料。

4. 视听资料。

4.1 视频资料。

4.1.1 XXX视频。

4.1.2 XXX视频。

4.2 音频资料。

4.2.1 XXX音频。

4.2.2 XXX音频。

4.3 其他视听资料。

5. 电子数据。

5.1 电子邮件。

5.1.1 XXX邮件。

5.1.2 XXX邮件。

5.2 短信记录。

5.2.1 XXX短信。

5.2.2 XXX短信。

5.3 其他电子数据。

6. 鉴定结论。

6.1 XXX鉴定结论。

6.2 XXX鉴定结论。

6.3 其他鉴定结论。

7. 其他证据。

7.1 XXX证据。

7.2 XXX证据。

7.3 XXX证据。

7.4 其他相关证据。

三、证据材料说明。

1. 书证,包括合同、发票等相关书面材料,证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 证人证言,记录证人口述的案件相关情况,作为证据材料之一。

3. 物证,包括案发现场的相关物品、实物,通过鉴定分析,证明案件的事实。

4. 视听资料,包括案件相关的视频、音频资料,作为直接证据。

5. 电子数据,包括电子邮件、短信记录等电子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情况。

6. 鉴定结论,经过专业鉴定机构鉴定的结论,作为证据材料之一。

7. 其他证据,包括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完善案件证据链条。

四、证据材料保管。

1. 证据材料应当妥善保管,防止灭失、损坏或篡改。

证明材料清单及说明(适用于各类案件)

证明材料清单及说明(适用于各类案件)

证明材料清单及说明(适用于各类案件)证明材料清单及说明
一、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名称:(填写案件名称)
案件类型:(填写案件类型)
二、证明材料清单
1. 原告证明材料
- 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 案件相关证据(如照片、录音、视频等)
- 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复印件
- 证人证明材料(如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人陈述书等)2. 被告证明材料
- 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 案件相关证据(如照片、录音、视频等)
- 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复印件
- 证人证明材料(如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人陈述书等)
3. 其他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
三、证明材料说明
1. 个人身份证明
- 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请确保复印件清晰、完整,并标注复印件的正反面。

2. 案件相关证据
- 提交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照片、录音、视频等。

请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并附上相关说明。

3. 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复印件
- 如案件涉及合同、协议等文件,请提交其复印件,并标注复
印件的页数范围和重要内容。

4. 证人证明材料
- 如有证人证言需要支持案件的一方,请提供证人的身份证复
印件和证人陈述书等相关材料。

5. 其他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 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可能需要提交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请
按照律师或法院的要求提供。

以上为证明材料清单及说明,希望能对您的案件准备有所帮助。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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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材料指引大全活着的法律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医疗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包括户口卡、当地派出所证明等)。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

三、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

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2、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专家意见。

四、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三、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四、应当提交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不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具体诉讼请求已经仲裁,非经过仲裁处理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受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为前提。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行驶证、驾驶证等)。

6、提交肇事车辆、受损车辆购买当年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证明。

三、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2、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

四、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1、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鉴定部门出具的法医报告、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包括伤者与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人员有单位的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没有单位的如个体工商户等提供收入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发票等等。

2、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3、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名誉权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1、被告侮辱或诽谤原告的证据,如有侮辱性语言或与事实不符的文章、大、小字报、公开信件等。

2、文章内容涉及到的事实真相的证据,如学历证明等。

三、证明侵权事实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如单位处分等。

四、被告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提供其所发表的文章等没有侮辱性语言或内容与事实相符的证据。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产品责任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原告因使用被告生产或经营的产品而所受到的损失,如病历、被损毁物品的购物发票等。

三、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据1、致使原告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是被告生产或经营的产品的证据,如购物发票等。

2、质检部门就被告生产或经营的产品的性能所做的鉴定结论等。

四、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离婚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继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证明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证明法定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3)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或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承人扶养较多的人的,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

(4)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也应当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其他法定继承人已死亡或者放弃继承权利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2、遗嘱继承的,除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外,应提出如下证据:(1)公证遗嘱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2)代书遗嘱的,应提交代书遗嘱书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3)自书遗嘱的,应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书。

(4)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除提应有关录音带外,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在场见证人。

(5)口头遗嘱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在场见证人。

三、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据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账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被继承人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被继承人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四、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房屋拆过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一)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住宅、办公或商铺)、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须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除房屋享有接受赔偿安置权利的证据(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放弃权利声明等等);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5、已经达成拆迁赔偿协议的,还应提交拆迁赔偿协议;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二)、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1、拆除房屋许可证;2、房屋拆迁公告;3、原地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4、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查丈报告;5、房屋拆迁赔偿协议;6、向被拆迁人支付现金赔偿金、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等费用的凭证;7、提供过渡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8、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查丈报告等。

三、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证明房屋买卖法律关系成立及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普遍适用于各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1、房地产买卖合同;2、房地产销售许可证;3、购房方支付房款的收据或发票。

购房方以按揭(抵押)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还应提供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分期支付按揭款的清单等;4、房屋竣工验收情况的证明;5、房屋交接时间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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