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诉讼怎么举证 劳动案件被告如何反诉
劳动争议诉讼(一审、二审、再审)流程大全
审查
期限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完毕,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合并审查
审查再审期间,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法院应当将其列为再审申请人,对其砸死事由一并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计算
是否
询问
人民法院根据审查案件的需要决定是否询问当事人,新的证据可能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询问当事人
(2)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心证据,二审法院不予采纳,但如果不采纳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二审法院可以视其为新的证据予以采纳
审理
期限
判决的上诉案件
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裁定的上诉案件
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再审
申请
材料
1、再审申请书(注:阐述理由时应将再审申请事由一次性穷尽提出,否则一次再审被驳回后再以其他理由申请再审将不会被受理);2、身份证明;3、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4、相关证据材料
再审受理
法院应自收到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之日起5日内向再审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应诉等材料。注:再审的受理并不意味着决定再审,不停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3)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前款第(1)、(2)项,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但因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而作出的判决、裁定除外
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倒置及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倒置及规定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中:“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或者劳动者直系亲属对于是否构成工伤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反诉程序解析
反诉程序解析在民事诉讼中,反诉是指被告在原告起诉之后以相同或者相关的事由,对原告提起的诉讼。
反诉程序是一种特殊的法律手段,用于解决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法律争议。
本文将对反诉程序进行解析,详细介绍其适用条件、申请过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一、反诉程序的适用条件反诉程序适用的基本条件是: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相同的或相关的法律争议,且反诉的内容与原告的主诉有直接联系。
具体而言,适用反诉程序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 反诉内容与主诉有直接联系:反诉内容必须与原告的诉讼请求有直接联系,不能是与原告主诉无关的事项。
2. 独立存在的反诉权:被告应当拥有独立的反诉权,即被告有权要求法院对原告提起的诉讼进行审理,并在法律上被允许提起反诉。
3. 反诉内容与原告诉讼请求具有可分性:反诉内容与原告诉讼请求必须具有可分性,即法院可以根据反诉内容进行单独审理,而不需要参照原告的主诉。
二、反诉程序的申请过程反诉程序的申请过程如下:1. 提出反诉状:被告在适用条件下,可以向法院提交反诉状。
反诉状中应当详细说明反诉的事实、理由和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据。
2. 法院审查:法院会对反诉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反诉。
审查主要涉及反诉的适用条件是否满足以及反诉状的合法性。
3. 受理反诉:如果法院认为反诉符合适用条件,且反诉状符合法律要求,法院将受理反诉并通知原告。
4. 双方辩论:一旦法院受理反诉,双方将进入辩论阶段。
原告可以对反诉进行答辩,并提供相关证据。
5. 法院裁决:法院根据双方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法院可能对原告的主诉和被告的反诉分别作出不同的判决。
三、相关法律规定反诉程序受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根据该法,反诉的受理应当符合法定条件,法院有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反诉。
同时,反诉与原告的主诉相对独立,法院可以根据反诉内容对其进行审理,而无需参照原告的主诉。
法院在裁决时,将分别对主诉和反诉作出判决,保证双方的权益得到公正的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怎么举证,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劳动争议案件怎么举证,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劳动争议的事情发⽣之后很多劳动者都会帮助⾃⼰去维护⾃⼰的权益,但是要证明⾃⼰受到损害了可是需要证据做依托,要是没有⾜够证据是⽆法帮助到⾃⼰,那么,劳动争议案件怎么举证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下⾯店铺⼩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劳动争议案件怎么举证民事诉讼案件中,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应当对⾃⼰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同样适⽤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但同时因为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在证据的掌握上客观上存在不平等的事实,所以,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承担⼜存在⼀些特殊性。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六条规定:当事⼈对⾃⼰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单位掌握管理的,⽤⼈单位应当提供;⽤⼈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提供不利后果。
第三⼗九条第⼆款:劳动者⽆法提供由⽤⼈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可以看出,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对于由⽤⼈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实⾏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除此之外,劳动法司法解释⼀中对⽤⼈单位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也进⾏了明确,即解释⼀第⼗三条:因⽤⼈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作年限等决定⽽发⽣的劳动争议,⽤⼈单位负举证责任。
也是实⾏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对于加班费的举证责任,则在劳动法司法解释三中进⾏了明确,司法解释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单位不提供的,由⽤⼈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所以,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时,应当就加班事实进⾏举证,即初步证明存在加班事实即可完成举证责任,在⼀定程度上减轻了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责任。
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证明当事⼈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为公民的,应提交⾝份证明资料,如⾝份证或户⼝本;2、当事⼈为法⼈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
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是如何规定的劳动者与⽤⼈单位发⽣后,如果进⾏仲裁或者诉讼都是需要举证证明⾃⼰主张的,劳动者应该对哪些事项负有举证责任?⽤⼈单位应该对哪些事项承担举证责任?对于这个问题,请看店铺的⼩编在下⾯的⽂章中为您解答。
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的规定《最⾼⼈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并⽣效的⼀⽅当事⼈对合同订⽴和⽣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撤销的⼀⽅当事⼈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发⽣争议的,由负有履⾏义务的当事⼈承担举证责任。
对代理权发⽣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当事⼈承担举证责任。
”,这是我国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这是民事诉讼的最基本原则。
但是,由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在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案件中,由于劳动关系既有平等性⼜有⾪属性的特点,使得⽤⼈单位在举证⽅⾯处于天然的优势地位,所以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作年限等决定⽽发⽣的劳动争议,⽤⼈单位负举证责任。
⽽新颁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9条也规定:“当事⼈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法提供由⽤⼈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般来说,主要是⽤⼈单位的企业内部劳动规章、考勤记录、⼯资表、社会保险费台帐、⼈事档案等证据,这些证据由⽤⼈单位单⽅⾯保管,劳动者⼀般没有办法⾃⼰举证证明,所以法律将举证责任倒置,由有能⼒举证的单位承担。
总之,由于劳动仲裁、诉讼案件的举证责任不同于⼀般案件,建议⽤⼈单位在⽇常要做好收集、保护证据的⼯作,否则可能在仲裁、诉讼过程中产⽣不利后果。
劳务纠纷起诉流程
劳务纠纷起诉流程劳务纠纷是指劳动关系中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可能涉及劳动合同的违约、工资待遇、劳动条件、工伤赔偿等问题。
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时,起诉成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本文将为您介绍劳务纠纷起诉的流程。
一、准备阶段1. 收集证据:在起诉劳务纠纷前,您需要收集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证据可以包括劳动合同、支付凭证、职工手册、劳动纪律处分决定书等。
确保这些证据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2. 律师咨询:如果您对劳务纠纷的法律规定不熟悉,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
律师可以帮助您评估案件的可行性并提供法律意见。
3. 调解协商:在起诉前,法院通常要求双方先进行调解。
您可以选择自行与对方进行协商或通过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失败,您才可以继续起诉。
二、起诉阶段1. 编写起诉状:起诉状是起诉书的一种形式,它包括原告、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等。
起诉状需要准确、清晰地陈述您的主张和诉求。
2. 提交起诉状:将编写好的起诉状提交给人民法院,并缴纳相应的案件受理费。
法院将在接到起诉状后对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该案。
3. 发出传票:如果法院受理了您的起诉,它将发出传票通知被告方。
被告方将根据传票中的要求参加庭审。
三、庭审阶段1. 准备证据:在庭审前,您需要准备好所需的证据,并将其提交给法庭。
同时,注意与律师进行协调,确保庭审过程的顺利进行。
2. 庭审过程:庭审是双方辩论的环节,原告方和被告方将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主张、举证和质证。
您需要配合法庭的规定,回答法官或律师的提问。
3. 宣判结果:经过庭审后,法院将进行判决。
判决结果可能会支持原告的主张,也可能会支持被告的主张。
一旦宣判,双方均要遵守判决。
四、上诉阶段(如有需要)如果您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阶段的程序与一审相似,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否则将被视为放弃上诉权。
总结:劳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准备阶段、起诉阶段、庭审阶段和上诉阶段(如有需要)。
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流程是指在劳动关系中,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出现争议时,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的过程。
一、仲裁流程
1.申请仲裁: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出现争议时,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仲裁。
2.受理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劳动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有关仲裁程序和注意事项。
3.调解:在仲裁过程中,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劳动行政部门可以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若调解成功,则会有调解协议书。
4.仲裁裁决:如果调解无法解决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劳动行政部门将进行仲裁裁决,出具《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并发给双方当事人。
5.执行裁决:如果裁决书中有涉及支付赔偿等具体操作,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决书内容执行。
二、诉讼流程
1.起诉:当双方当事人无法通过仲裁解决争议时,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受理申请:人民法院收到诉讼申请后,应当及时受理,并告知双方当事人有关诉讼程序和注意事项。
3.审理: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会组织开庭审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并最终作出判决书。
4.执行判决:如果判决书中有涉及支付赔偿等具体操作,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书内容执行。
以上为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流程的简要介绍,但具体流程还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劳动争议案件办案指南
劳动争议案件办案指南一、案件受理阶段1.2 受理条件:劳动争议案件受理的条件包括争议的对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案件申请符合法定时间限制,未经仲裁或协商解决,等等。
二、调解或仲裁阶段2.1 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在受理后,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会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解。
调解的目的是解决争议双方的分歧,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可以是口头调解也可以是书面调解,双方当事人需要提供真实的情况,积极配合调解工作。
2.2 仲裁:如果双方无法通过调解解决争议,案件将进入仲裁阶段。
仲裁会依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公平、公正的审理,并最终作出裁决。
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三、诉讼阶段3.2 庭审:法院会安排庭审,双方当事人可以对自己的诉求进行陈述,并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或裁定。
3.3 执行:如果判决或裁定对被告有执行义务,但被告不履行或拒绝履行,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会通过查封、扣押财产等方式来迫使被告履行义务。
四、其他注意事项4.1 时效性: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请、起诉和执行都有时效要求,双方当事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或诉讼。
4.2 证据的重要性:劳动争议案件的判决或裁定往往依赖于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因此,双方当事人应妥善保存与案件相关的文件、合同、录音、视频等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仲裁委员会或法院。
以上是劳动争议案件办案的一般指南,具体的办理程序和规则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
在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双方当事人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共同寻求公正的解决办法。
反诉的条件和要求
反诉的条件和要求反诉是指被告在被告答辩的同时,对原告也提起诉讼的一种诉讼行为。
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被告可能会选择反诉作为应对原告诉讼的方式。
反诉的提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本文将对这些条件和要求进行详细阐述。
反诉的提起需要在被告答辩期限内进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在收到原告起诉状后,应在15日内提出答辩。
在这个答辩期限内,被告可以选择是否提起反诉。
如果被告错过了答辩期限,一般情况下就无法提起反诉。
反诉的内容必须与原告的诉讼请求有直接的联系。
被告提起的反诉必须与原告的诉讼请求有关联性,否则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反诉可以是对原告的权益提出抗辩,也可以是对原告提起的诉讼进行反击。
在反诉中,被告可以提出与原告诉讼请求相对立的诉讼请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反诉的提起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提起反诉时,被告需要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可能不予受理反诉请求。
因此,在提起反诉之前,被告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反诉的提起需要满足法院的受理条件。
法院对于反诉的受理有一定的限制条件,例如,反诉请求的诉讼标的额不能超过原告的诉讼标的额。
如果反诉请求的标的额超过了法院的受理限额,被告需要重新评估反诉的可行性。
此外,反诉的提起也需要满足其他法院受理的条件,例如,反诉请求应当具备明确的被告和原告身份,诉讼请求应当具有具体的内容等。
反诉的提起需要按照法院的规定进行。
法院对于反诉的提起有一定的程序规定,被告需要按照这些程序规定进行操作。
例如,被告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反诉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相关证据。
如果被告未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操作,法院可能不予受理反诉请求。
反诉作为一种应对原告诉讼的方式,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被告在提起反诉时,需要在答辩期限内进行,内容必须与原告的诉讼请求有直接的联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法院的受理条件,并按照法院的程序规定进行操作。
反诉的程序和要点
反诉的程序和要点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方有权提起反诉来主张其自身的权益。
反诉是指被告方在原告方提起诉讼时,以被告的权益为由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本文将探讨反诉的程序和要点,帮助读者了解如何正确应对反诉案件。
一、反诉的程序1. 提出反诉申请被告在被告状中或答辩状中提出反诉申请,并具体陈述反诉的事实和理由。
同时,在申请中应注明所希望法院对反诉的处理方式,如是否需要独立审理、是否需要合并审理等。
2. 法院受理反诉法院在受理原告方的诉讼案件后,对被告方的反诉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反诉。
如果法院认为反诉符合受理条件,法院将受理被告方的反诉,并对双方的诉讼进行合并审理。
3. 答辩和辩论在合并审理过程中,双方应各自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并对对方的主张进行答辩。
法院会组织辩论,双方可以在辩论中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观点,并就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4. 法院判决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判决。
如果法院认定被告方的反诉成立,法院将分别对原告方的诉讼和被告方的反诉作出相应的判决。
5. 上诉对于不满法院判决的一方,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上诉将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反诉的要点1. 反诉的适用范围反诉仅适用于与原告方的诉讼有直接联系的主张。
被告方提出的反诉必须与原告方的诉讼案件有因果关系,且是基于相同法律关系的事实和理由。
2. 反诉的受理条件法院在受理反诉申请时,会考虑以下因素:反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反诉与原告方的诉讼案件是否有直接联系、是否存在诉讼效率上的问题等。
3. 反诉的证据和理由被告方在提出反诉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和理由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证据可以是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并需要与反诉的事实相符。
4. 反诉的独立审理在某些情况下,被告方可以要求法院对反诉进行独立审理。
独立审理是指法院单独审理反诉案件,与原告方的诉讼案件分开处理。
5. 反诉的处理方式法院在受理反诉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如何处理反诉。
劳动纠纷案件复核与再审的法律程序与规定
劳动纠纷案件复核与再审的法律程序与规定劳动纠纷案件是指劳动关系中发生的、因劳动权益争议引起的法律争议。
当一方对劳动纠纷的判决感到不满意或认为判决有误时,可以通过复核和再审程序来寻求司法公正。
本文将介绍劳动纠纷案件复核与再审的法律程序与规定。
一、劳动纠纷案件复核的法律程序与规定复核程序适用于低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而不适用于二审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有异议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的机关是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进行再检查,以确保判决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在劳动纠纷案件复核中,申请人需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包括申请理由、请求和证据,并应附上一审判决书及复印件。
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复核申请。
如果法院决定受理复核申请,将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邀请申请人、被申请人参加庭审。
复核庭审主要是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核。
庭审过程中,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可以进行辩论和提供证据,并向法庭提交相应的书证、物证等证据材料。
庭审结束后,法庭将根据审查的情况进行判决。
判决对一审判决进行审查并作出修改或维持原判。
在判决作出后,如果当事人仍然对判决不满意,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提起再审程序。
二、劳动纠纷案件再审的法律程序与规定再审程序适用于经过一审和二审的劳动纠纷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终审判决有异议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再审的目的是为了纠正已经经过终审的判决中的错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劳动纠纷案件再审中,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再审申请。
再审申请书必须包括申请理由和请求,并附有相关的证据材料。
再审申请书需要如实提供重要事实和证据,以保证法院能够充分了解案件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再审申请。
反诉庭审流程
反诉庭审流程
反诉是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对原告提出的反向诉讼请求。
反诉必须在答辩期限内提出。
反诉的庭审流程如下:
1. 原告起诉,法院立案并送达被告。
2. 被告在答辩期限内提出反诉,并向法院提交反诉申请。
3. 法院审查反诉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如果合法有效,法院会立案并通知原告答辩。
4. 原告需要在答辩期限内对反诉提出答辩理由。
5. 法院确定反诉是否成立。
如果反诉成立,则反诉与原诉合并审理。
6. 法院对原诉和反诉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最后作出判决。
7. 判决结果可能是:1)支持原诉,驳回反诉;2)支持反诉,驳回原诉;3)部分支持原诉和反诉。
8. 判决结果可以上诉。
以上是反诉庭审的基本流程。
反诉使相关纠纷可以在同一案件中得到审理,有利于纠纷的一次性解决。
当事人在诉讼中要注意反诉的适用条件和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仲裁反诉程序是怎样
一、劳动仲裁诉讼反诉的定义及特征所谓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申诉人或诉讼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申诉人仲裁请求或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具有如下三个特征:(1)反诉的提出者是仲裁本诉的被诉人或诉讼本诉的被告,反诉的对象是仲裁本诉的申诉人或诉讼本诉的原告。
(2)反诉的提起必须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本诉,反诉就无从谈起。
(3)反诉的目的在于吞并或抵销申诉人提出的仲裁请求或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正是基于反诉的上述特征,法律规定,可以将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
除此之外,反诉还的其独立性,反诉提出之后,如果本诉撤诉,不影响反诉的继续审理。
如果不发生本诉撤诉的情况,应将本诉和反诉合并审理。
二、反诉的作用反诉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存在有其合理性和积极作用,表现在:(1)由于反诉可同本诉合并审理,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2)由于反诉可同本诉合并审理,更利于查清事实,明辨是非;(3)由于反诉可吞并或抵销本诉请求,反诉的成功提起可使反诉人占据主动。
由于反诉具有的以上作用,实践中只要符合反诉提起条件的,应尽可能提起反诉。
三、劳动争议仲裁反诉程序1、反诉提起方式。
反诉是民事诉讼所独有的,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允许反诉?无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毕竟都是民事诉讼,原、被告主体地位平等,所以应允许反诉。
2、反诉的管辖权。
是否要求审理本诉的法院本来对反诉也有管辖权?即作为反诉的诉讼请求单独提起时,如果审理本诉的法院无管辖权,该法院能否受理?反诉能否成立?就地域管辖来说,只要反诉请求的标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因为专属管辖多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就可受理,反诉成立。
这一点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得到有力的证明。
享有民事管辖豁免权的主体主动向驻在国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反诉时,享有管辖豁免权的主体即不再享有管辖豁免权,审理本诉的法院有权受理反诉。
如何应对起诉状被告人的反诉和反驳
如何应对起诉状被告人的反诉和反驳在面对起诉状被告人的反诉和反驳时,应该采取适当的策略和措施,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并有效应对对方的指控。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来探讨如何应对起诉状被告人的反诉和反驳,包括准备工作、应对策略以及法律辩护建议。
一、准备工作在应对起诉状被告人的反诉和反驳之前,我们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以确保能够有效地回应对方的指控。
以下是一些准备工作的建议:1.仔细研究起诉状:首先,要认真研究起诉状,了解对方的主张和指控。
仔细审查起诉状中列举的事实和证据,并与自己的案情进行比对,找出对方可能存在的漏洞或矛盾之处。
2.整理相关证据:整理和保管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包括书面证据、物证和证人证言等。
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并制定合理的证据展示策略。
3.了解法律法规: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判例,以便在辩护中运用到相关的法律条款和理论。
二、应对策略在应对起诉状被告人的反诉和反驳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策略来进行回应:1.针对对方的指控进行逐一反驳:根据自己的证据和事实,可以对对方提出的指控逐一进行反驳和否认。
通过详细地列举与对方指控不符的证据和事实,来驳斥对方的指控。
2.引用法律规定和判例:在回应对方的指控时,可以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判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辩解。
通过运用法律知识和规定,来辩解自己的行为和主张的合法性。
3.证人证言和专家意见:可以通过证人证言和专家意见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辩护。
如果有证人能够提供有力的证词,或者有专家能够提供专业的意见和解释,那么这些证词和意见都可以作为有效的辩护手段。
三、法律辩护建议在应对起诉状被告人的反诉和反驳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的法律辩护建议:1.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如果自己对法律理论和程序不太熟悉,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和意见。
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协助你进行案件辩护,以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在辩护的过程中,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地位,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纠纷二审技巧
劳动纠纷二审技巧1.肯定一审判决的错误:在二审阶段,要明确指出一审判决的错误和不合理之处,并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可以从法律规定、证据和程序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和反驳。
2.重新搜集证据材料:二审阶段可以搜集以前未提交的证据,或者重新整理和强化已有的证据材料。
还应当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以确保证据的有效性。
3.依法举证和质证:在二审阶段,可以提供新的证据材料反驳对方的观点。
同时,要将证据与已披露的法律条文和法律解释相结合,进行合理的举证和质证,以更有说服力地证明自己的观点。
4.引用法律法规:二审阶段要善于引用相关法律法规、理论观点和司法解释等,以增强自己观点的说服力。
通过分析和引用法律法规,可以更准确地说明案件的性质和自己的诉求。
5.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在二审阶段,要善于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并提出专业的建议和观点。
这可以增加法官对你的认同感,并提高胜诉的可能性。
6.注意法律的动态变化:法律是不断变化的,尤其是劳动法领域。
在二审阶段,要注意查阅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相关案例,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案件的分析和论证,以符合法律的要求。
7.引入相关权威人士的意见:为了增加案件的说服力,可以寻求专家、学者、律师等相关权威人士的意见,并进行引用。
他们对法律的解读和理解可能更加客观和权威,有助于提高二审胜诉的可能性。
8.专注于关键问题:在二审阶段,要着重把握关键问题,将争议焦点明确化。
尤其是对方的观点和辩词进行分析和研究,找出其逻辑漏洞和法律不当之处,以便更好地反驳和驳斥。
9.合理运用诉讼策略:在二审阶段,要根据当前的案件实际情况和诉讼环境,合理运用各种诉讼策略和技巧。
如选择性地扩大、缩小或撤回诉讼请求,有选择性地处理证据材料,以便更有利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10.运用语言和行为技巧:在二审阶段,要注意语言和行为的技巧,与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要展示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言辞能力,以增加自己的争取胜诉的机会。
劳动仲裁不服上诉流程
劳动仲裁不服上诉流程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争议,根据法定程序,
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裁决的一种方式。
但是,在
一些情况下,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可以通
过上诉程序进行申诉。
下面将详细介绍劳动仲裁不服上诉的流程。
首先,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上诉申请。
在上诉申请中,应当明确列明不
服裁决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上诉
申请后,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并依法作出复核裁定。
其次,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复核裁定仍然无法满足上诉
方的要求,上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提起诉讼时,上诉
方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提交相关证据。
人民法院将依法受
理案件,并进行审理。
最后,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裁决,并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根据人民法院的裁决结果,进行裁定的执行
工作。
总之,劳动仲裁不服上诉的流程是一个依法申诉的过程,上诉
方需要通过书面申诉、复核裁定和诉讼等程序,最终获得法律裁决。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充分准备相关证据,合理陈述自己的诉求,以
便最终获得公正的裁决结果。
希望以上内容对劳动仲裁不服上诉流程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进行详细了解。
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对方反诉是什么流程
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对⽅反诉是什么流程劳动者因与⽤⼈单位产⽣纠纷的情况下,向⽤⼈单位提起劳动仲裁,结果被⽤⼈单位给反诉了。
在被⽤⼈单位之后,劳动者当时也很慌,不知道⾃⼰接下来噶怎么办,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对⽅反诉是什么流程?看看店铺对此介绍。
⼀、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对⽅反诉是什么流程1、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被申请⼈可以在劳动仲裁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收到被申请⼈反申请之⽇起五⽇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
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2、该反申请如果是应当另⾏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告知被申请⼈另⾏申请仲裁;该反申请如果是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被申请⼈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提出,另案处理。
4、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审中被告否能够提出反诉,存在争议,⼀般⼀审被告有权在⼀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
劳动争议纠纷仲裁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申请⼈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明确表⽰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申请⼈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提出,另案处理。
《劳动⼈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六条:被申请⼈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收到被申请⼈反申请之⽇起五⽇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
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举证的时限有多久(⼀)当事⼈应当在开庭审理结束前对其主张完成举证。
(⼆)当事⼈应当在举证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材料,当事⼈在举证时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三)当事⼈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时限届满前提出。
(四)当事⼈在举证时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期举证,经仲裁委员会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时限,但延长时限最多不得超过7⽇。
劳动争议反诉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劳动争议反诉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没有关于劳动争议反诉的相关规定,如果对仲裁裁决结果有争议,可以向法院起诉。
关于劳动争议反诉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劳动争议反诉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我国没有关于劳动争议反诉的相关规定,如果对仲裁裁决结果有争议,可以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作出之⽇起发⽣法律效⼒:
(⼀)追索劳动报酬、⼯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不超过当地⽉最低⼯资标准⼗⼆个⽉⾦额的争议;
(⼆)因执⾏国家的劳动标准在⼯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发⽣的争议。
第四⼗⼋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收到仲裁裁决书之⽇起⼗五⽇内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九条,⽤⼈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可以⾃收到仲裁裁决书之⽇起三⼗⽇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第⼆条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与劳动者发⽣的下列劳动争议,适⽤本法: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的争议;
(⼆)因订⽴、履⾏、变更、解除和终⽌劳动合同发⽣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的争议;
(四)因⼯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等发⽣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针对劳动争议仲裁可否提起反请求
针对劳动争议仲裁可否提起反请求反请求是指在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出的,旨在抵销或兼并申请人的仲裁请求的,与仲裁请求之标的和理由有连累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权益的独立的请求。
反请求是被申请人对抗申请人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手腕。
从法律地位来分析,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既然申请人具有提出申请的权利,那么被申请人也具有提出反请求的权利。
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不是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该反申请是对被申请人权利的保护,这和在诉讼中在原告提出诉讼后,被告可以提出反诉是一样的道理。
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对提出反请求的条件没有作出具体、明确规定。
按照仲裁理论,反请求应该具有以下5个条件:一、反请求只能是由被申请人提起。
若是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不以申请人为指向对象的仲裁请求,不然不成立反请求。
2、反请求只能向受理仲裁申请的仲裁委员会提起。
3、反请求与仲裁请求属于同一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范围,不然,仲裁委员会对被申请人的反请求无权管辖。
4、反请求与仲裁请求必需有事实或法律上的联系。
五、反请求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与仲裁申请书一样。
六、反请求应该在仲裁答辩期内提出。
从理论上来讲,只要被申请人在仲裁答辩期内提出符合上述要求的请求,就成立反请求。
在实践中,反请求被受理后,由于反请求本身与本请求是基于一样法律关系,而且当事人也相同,因此,为了节省时间、费用、有利于审理方便,仲裁庭往往将申请人提起的本请求与被申请人提起的反请求归并审理。
若是出现提出仲裁申请的申请人在案件审理进程中撤回仲裁申请的情况,也不影响反请求的继续审理。
以上是可以提起反请求的情况。
具体到一些个案,典型的如工伤补偿,单位就不能就此提出反请求。
若是就此提出,就可能违背“一事再也不理”原则。
这个原则强调的是“事实”,而不是看提起仲裁的主体,以工伤补偿为例,员工主张工伤补偿,若是单位又提出反请求,要求员工承担所谓“员工违章操作”造成的经济损失,那么单位提起反请求的事实仍然是“员工蒙受工伤伤害”,这就明显与员工提起工伤补偿的事实和理由一致了,只是申请主体不同算了。
工伤认定对方如何反诉
工伤认定对方如何反诉
被告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对工伤认定进行反诉:
1. 提供证据证明事故责任分配不合理:被告方可以提供证据证明事故责任应该由其他方承担或责任应该分担。
例如,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事故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等证据,证明被告方并不是唯一的责任方。
2. 进行职业病鉴定:被告方可以申请进行职业病鉴定,证明工伤并非由被告方工作岗位引发的。
可以通过医学专家的鉴定意见、体检报告以及相关病史等证据来证明工伤与被告方的工作无关。
3. 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被告方可以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辩驳工伤认定。
例如,可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其他相关法规,证明被告方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防护义务,且工伤保险金已经按时足额缴纳。
4. 进行调解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认为工伤认定不合理,被告方可以选择与对方进行调解,协商解决争议。
如果调解无效,被告方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相关部门重新评估工伤认定结果。
5.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被告方无法解决工伤认定争议,可以咨询律师并寻求法律援助。
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帮助被告方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工伤认定反诉需要被告方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以采取的合法手段。
通过提供证据、进行职业病鉴定、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解或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方有望对工伤认定进行反诉,并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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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诉讼怎么举证劳动案件被
告如何反诉
拿出(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事实上,法官并不了解劳动纠纷的事实。
所以无论是劳动诉讼的原告、还是被告,都是需要举证的。
那么,就劳动争议诉讼怎么举证呢?在劳动诉讼中,被告除了可以通过举证的方式去保护自己,还可以选择用反诉来跟对方对抗。
那劳动诉讼案件的被告应该如何反诉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劳动争议诉讼怎么举证
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据材料等证据。
1、一般举证范围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及送达日期。
(2)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
(3)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2、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
(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
(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3)职工违章违法的有关证据材料等。
(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等。
(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3、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
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
4、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国:
(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等。
(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
(3)职工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等。
二、劳动诉讼案件被告如何反诉
1、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被申请人可以在劳动仲裁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2、该反申请如果是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该反申请如果是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4、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一审中被告否能够提出反诉,存在争议,一般一审被告有权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
劳动争议纠纷仲裁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
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
在实践中,我们要知道,只要证据在手,不管自己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可以理直气壮。
当然,对于这些证据应该何时使用、如何使用,才能更好的证明事实,实现自己的权益,这是有技巧的。
如果您不知道这些技巧,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组合一下您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