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投资拓展类合同 (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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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拓展类合同格式版本

目录

A-1:土地一级开发合同及备忘录 (2)

A-2:招商公告 (13)

A-3:土地一级开发合作方案 (15)

B-1: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17)

C-1:股权转让合同(收购全部股权) (22)

C-2: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合同(收购部分股权) (31)

C-3:竞得土地后转让股权合同 (41)

C-4:土地注入新公司合作开发合同 (47)

D-1:投资开发协议书(勾地) (56)

E-1:新设公司合作开发合同 (62)

A-1:土地一级开发合同及备忘录

合同指引: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与市、县(区)人民政府或者其土地储备机构合作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情形,我司投资公司投入资金用于项目地块的征地、报批、拆迁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政府完成土地出让前的相关工作后将项目土地公开挂牌出让。

2、使用注意事项:

(1)完整的一级开发合同包括土地一级开发合同及其附件、土地一级开发备忘录(主要约定二级开发优惠政策,需着重争取的重要条款为“支付首笔地价款办理开工审批手续”、“预售”、“预收款监管豁免”等),要注意土地一级开发合同备忘录应与土地一级开发合同一起洽谈并签署。

(2)在签署土地一级开发合同前应进行公开招商,通过公开招商程序确定我司为适格的一级开发投资主体,公开招商的招商公告可参考格式版本A-2。

(3)在项目洽谈初期,可以提供土地一级开发合作方案(A-3)给政府以便于其理解、接受我司的一级开发模式。

(4)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应由政府以约定价格包干完成(包费用、包完成期限);合同中需以附件的形式明确我司需要投入资金的具体项目、数额及详细的付款进度;为保障我司的资金安全,我司投资款的支付和使用应通过共管账户进行(以政府或我司名义设立,双方共同预留印鉴)。

(5)若因任何一期土地的征收拆迁成本超过双方约定数额,或因土地市场价格上涨因素,导致土地的出让起始价格超出双方约定价格的,且双方未能在报名竞买的期限截止前就超出部分的具体返还方案达成书面确认的,我司有权选择提前终止合同,且乙方有权不再对余下未出让的土地进行征收拆迁费用的投入。

(6)土地一级开发合同约定的是土地整理、出让事宜,为保证合同能够履行,应与具有土地出让权限的政府或者部门签订(主要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国土部门)。

项目土地一级开发合同书(A-1)

甲方:人民政府

乙方:投资有限公司

鉴于:

1、为推进市的城市建设,甲方拟对区域范围内的土地(以下简称“该地块”)进行收储和前期开发,并在将该地块开发成具备一定条件且可供房地产开发的净地后分期公开出让。

2、甲方为解决该地块收储和前期开发所需的资金,提高土地开发水平,经过公开程序,确定乙方为该地块土地一级整理项目的投资合作方,共同参与该地块的一级开发整理。

为明确合作关系的具体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

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项目概况

1、该地块位于,总面积约亩,具体位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地块四至红线图,具体面积以国土部门实测为准。

2、该地块的“一级开发整理”是指对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先行完成土地征收、补偿和拆迁安置,再实施通道路、通水、通排污、通民用电、通天然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使之具备达到“净地”供应条件的行为。

3 、该地块经一级开发整理成熟后,以达到开发建设如下项目的条件:。

第二条合作方式

1、合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甲方主导土地开发,按市场的发展规则和需求,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分段开发,乙方提供资金、技术及人才支持。

2、实施模式:甲方负责实施地块的征地、报批、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并完善该地块配套的市政道路、管网,其中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所需资金由乙方投入;该地块成功出让后,甲方返还乙方的投入的前期费用,并按约定向乙方拨付基础设施、公建配套的建设

费用及投资收益。

3、风险分担:甲方负责承担该地块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能挂牌出让的责任;乙方负责承担该地块按本协议约定的规划和价格条件挂牌出让后无人竞买时不能收回投资的风险。

第二章甲、乙双方的义务

第三条甲方义务

1、将该地块规划为可进行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商服、住宅用地,其中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 年,商服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 年,并使之具备相应的规划条件,该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取得该地块的征地、农转用批文及其他合法用地手续。

3、按如下要求在土地挂牌前完成该地块的征地拆迁工作:

(1)该地块的权属清楚,没有设定抵押权等任何义务,没有权属纠纷和诉讼。

(2)该地块的一切附属物的权益己清理完毕,地上、地下光缆、管网、通讯基站以及110 KV 以下高压线已迁改完毕,征地拆迁补偿完毕,没有任何纠纷和法律诉讼,没有设定抵押权等任何义务。竞得者可沿该地块的征地红线进行封闭管理和建设开发。

(3)在每期地块挂牌出让前沿地块红线修建好围墙。

4、出资完善如下市政配套条件:

(1)将该地块所需配套的道路、水、电力、(供暖)、排污、燃气、有线电视、通讯市政管网接至该地块用地红线边缘(具体建设标准和建设完成的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在该地块上所开发的首批商品房预售前开设多条连接该地块与城市主要交通点的公交线路并在该地块边缘设立公交站点。

5、在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土地挂牌前的相关工作后,将该地块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时间公开挂牌出让。

第四条乙方义务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方案并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三章的约定及时、足额投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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