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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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生工作制度

乡镇民生工作制度

乡镇民生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乡镇民生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乡镇民生工作应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第三条乡镇民生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

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均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因地制宜。

充分考虑乡镇实际情况,发挥地方特色和优势,突出民生工作重点。

(三)改革创新。

勇于探索,不断完善民生工作制度,提高民生工作水平和效率。

(四)协同推进。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民生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地生根。

第四条乡镇政府是民生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民生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民生工作内容第五条乡镇民生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就业服务。

提供就业信息、职业培训、创业支持等服务,确保人民群众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二)社会保障。

建立健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三)教育文化。

保障人民群众受教育权益,提高教育质量,丰富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素质。

(四)医疗卫生。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五)住房保障。

实施住房保障政策,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确保人民群众有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六)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方便人民群众生活。

(七)环境保护。

加强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提高生活质量。

(八)其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

第六条乡镇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民生工作的重点领域和优先顺序,制定具体的民生工作计划。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七条乡镇政府应建立健全民生工作程序,确保民生工作公开、透明、有序进行。

(一)调查评估。

通过实地调查、统计分析等方式,了解掌握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和民生工作现状,为制定民生工作计划提供依据。

乡镇工作管理制度

乡镇工作管理制度

乡镇工作管理制度乡镇工作管理制度是农村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农村稳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人员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社区管理、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人员管理在乡镇工作管理中,人员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乡镇工作涉及到各个方面,需要各类人员从事不同的工作,因此,人员的招聘、培训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在招聘方面,需要结合乡镇的具体情况,确定招聘岗位及要求,做到合理、公正、公开。

同时,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引进一些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提高乡镇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在培训方面,需要根据每个人员的实际岗位要求,进行相应的培训。

培训内容可以涵盖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等方面,提高人员全面素质。

在管理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机制。

通过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激励人员积极工作,推动乡镇工作管理向纵深发展。

二、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乡镇工作管理的核心环节。

乡镇的财务收支涉及到农村建设、农民福利等方面,因此,需要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首先,应建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制度。

对于乡镇工作涉及的各项经费进行核算,确保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是合规合理的。

其次,要加强预算管理。

根据乡镇的发展规划,合理制定年度预算,确定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数量,避免出现资金浪费和滥用的问题。

最后,要加强监督审计。

通过定期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乡镇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任何财务违规行为都要受到严肃处理,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三、项目管理乡镇的项目管理直接影响到农村的发展。

为了能够从源头上保障项目的质量和效益,需要在项目管理方面下功夫。

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要经过严格的论证和筛选,确保每个项目的可行性和效益。

同时,要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对项目的进度和资金使用进行有效监控,防止项目出现拖延和超支的情况。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评估。

通过建立项目考核评价机制,对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和取得预期效果。

乡镇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乡镇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乡镇语言文字工作制度1. 本制度旨在规范乡镇语言文字工作,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促进文化交流与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语言权益。

2. 乡镇语言文字工作应遵循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坚持普通话为公务和服务用语,同时尊重和保护地方语言文化。

二、组织机构1. 成立乡镇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全乡镇的语言文字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语言文字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工作职责1. 制定并实施乡镇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

2. 加强对公务员、教师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提升其语言表达能力。

3. 开展语言文字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认识。

4. 监督和指导公共场所、媒体、网络等平台的语言文字使用,确保其规范性和准确性。

5. 保护和挖掘地方语言文化资源,支持地方特色语言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四、工作措施1. 定期组织语言文字知识讲座和培训班,普及普通话和规范字的使用。

2. 通过文艺演出、竞赛等形式,激发群众学习和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热情。

3. 建立语言文字纠错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及时纠正公共场所的用字错误。

4.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平台,扩大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影响力。

五、监督检查1. 乡镇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对于违反语言文字规范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乡镇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公布最新版本。

乡镇议稳工作制度

乡镇议稳工作制度

乡镇议稳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乡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乡镇议稳工作制度是指在乡镇一级,通过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查、调解、化解和维护稳定等工作机制,形成一套完整的社会稳定工作体系,为乡镇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三条乡镇议稳工作制度应遵循预防为主、调解为主、法治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条乡镇议稳工作制度应包括不稳定因素排查、调解、化解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内容,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分析、处置和反馈等机制,确保社会稳定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第五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全面掌握社会稳定情况。

第六条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应采取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收集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的信息,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七条对排查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应进行分类整理,建立不稳定因素档案,并根据情况制定应对措施。

第八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应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查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三、调解制度第九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应设立调解机构,负责调解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第十条调解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调解员的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促进矛盾双方的和解。

第十一条调解工作应注重预防,及时发现和处理纠纷,防止纠纷升级,确保社会稳定。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应建立健全调解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调解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四、化解制度第十三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应建立健全化解机制,对排查发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有效化解。

乡镇街道工作管理制度

乡镇街道工作管理制度

乡镇街道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乡镇街道工作管理,提高乡镇街道工作效率,保障乡镇街道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管理,对于乡镇街道干部和工作人员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对乡镇街道工作的领导。

第四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全面落实中央和地方有关工作任务,做好工作规划和目标制定,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章乡镇街道工作制度第五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划分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七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激励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八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错误。

第九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工作的公正公平。

第三章乡镇街道工作管理第十一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十三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作场所的管理,保障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四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作资料的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完整和及时性。

第十五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作机构的管理,优化工作结构,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乡镇街道工作落实第十六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保障工作进程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乡镇城镇办工作制度

乡镇城镇办工作制度

乡镇城镇办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城镇办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乡镇城镇办是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乡镇城镇建设规划,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镇环境,保障城镇安全,促进乡镇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三条乡镇城镇办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社会。

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城镇居民生活质量。

(二)规划先行,有序发展。

按照乡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针对不同类型的城镇,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措施,推动乡镇城镇建设健康发展。

(四)创新机制,加强管理。

建立健全城镇建设和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四条乡镇城镇办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乡镇城镇建设工作。

二、工作职责第五条乡镇城镇办的主要工作职责:(一)组织实施乡镇城镇建设规划,负责城镇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二)负责乡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三)负责乡镇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城镇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

(四)负责乡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强城镇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工作。

(五)负责乡镇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乡镇交通秩序、道路桥梁、公共交通等交通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乡镇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

(八)负责乡镇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强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市场调控。

(九)负责乡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完成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程序第六条乡镇城镇办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程序:(一)调查研究。

了解和掌握乡镇城镇建设管理基本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二)制定计划。

根据乡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目标。

乡镇工作制度

乡镇工作制度

乡镇工作制度乡镇工作制度是乡镇机关在日常工作中遵守的规章制度,是保证乡镇机关正常工作运转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基础。

以下是对乡镇工作制度的一些概述。

一、制定乡镇工作制度的意义1、规范地方行政机关运行。

乡镇工作制度是规范乡镇机关日常运作的必要手段,它们的制定能够帮助机关减少欠缺和失误、强化考核和监督。

2、提高行政效率和效益。

乡镇工作制度的建设能够促进行政管理的协调与高效,通过税收和财政赋权以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运用,进一步推动乡土经济的发展和乡镇体系的建设。

3、保障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

乡镇机关不断优化服务管理机制,有利于提高本地区的整体服务水平,确保应对市场变化、商业需求和竞争状况的能力。

4、增进政府与社会的互信。

乡镇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定的规章制度,具有指导性、人性化等特点,能够提高民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进而为政府与民众的良好互动创造发展有利的局面。

二、乡镇工作制度的内容1、工作程序规定。

包括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工、审批和归档等流程,确保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和效率化。

2、办公文化制度。

包括着装规范、办公行为、礼仪文明等,在乡镇机关内形成良好的工作方式。

3、机关工作细则。

主要包括了各项人事、财务、行政、运输等工作的操作细则,确保机关工作顺畅。

4、工作职责分工。

邮政工作、农业服务、社会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职责分工明确,保障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5、外部协调机制。

包括政府部门、社区组织、公民等各方面的协调沟通机制,促进了各部门、机构、组织的交流和合作。

6、行政约束机制。

适当的行政约束机制能使乡镇机关工作向着制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方向发展,时刻保持高度责任感和协作精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乡镇工作制度的完善1、制度的不断完善。

乡镇机关应该在不断总结改进日常工作的长河中,总结其工作的优点和不足,然后继续推进制度的完善。

2、制度的不断推进。

乡镇机关应该在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等各方面推进其工作制度,使其机构统一、职责明确,高效开展各项工作。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与基本制度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与基本制度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与基本制度第一部分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乡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职责(一)按照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同责”的原则,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按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将安全生产纳入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并将安全生产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

(二)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措施,接受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四)定期向县安委办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报告县安委办和县政府有关部门。

(五)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和乡镇、村(居)委、生产经营单位三级安全监督管理网络,选好配强安监办工作人员并专职使用,依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信息。

(六)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

(七)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加强对本级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辖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

(八)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向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九)建立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接到人身伤亡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救援程序。

(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执行有关事故处理决定;接到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十一)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形成逐步增长机制;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安排专项引导资金,积极落实整改。

乡镇__保证执法工作制度

乡镇__保证执法工作制度

保证执法工作制度是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加强乡镇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执法原则1. 依法行政。

乡镇执法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合理。

2. 公正公开。

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文明执法。

执法人员要文明执法,礼貌待人,严禁滥用职权、粗暴执法。

4. 高效便民。

优化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效率,方便当事人,减轻当事人负担。

二、执法范围1. 的土地管理。

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事项的审批和监管。

2. 规划建设。

包括乡村建设规划、建筑设计审批、建筑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等。

3. 环境保护。

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监管、生态保护等。

4. 安全生产。

包括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事故调查处理等。

5. 市场监管。

包括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价格监管等。

6. 社会事务。

包括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政等领域的执法工作。

三、执法程序1. 立案。

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立案,并指定执法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2. 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应当依法收集、固定证据,查明事实真相,确保证据合法、有效。

3. 处理决定。

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决定。

4. 执行。

依法执行处理决定,确保执法效果得到落实。

5. 案卷归档。

将执法案件的相关材料整理归档,便于查阅和监督。

四、执法监督1. 内部监督。

建立健全乡镇执法内部监督机制,对执法行为进行审查、评估和纠正。

2. 外部监督。

接受上级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 投诉举报。

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对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五、执法培训和考核1. 培训。

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能力。

2. 考核。

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执法效果进行考核,奖惩分明。

六、法律责任1. 执法人员违反本制度,滥用职权、粗暴执法、泄露当事人隐私等,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乡镇抓落工作制度

乡镇抓落工作制度

乡镇抓落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镇工作,推动乡镇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乡镇抓落工作制度是指乡镇党委、政府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乡镇抓落工作制度要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

充分发挥乡镇党委的核心作用,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确保各项工作始终紧密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来展开。

(二)坚持人民至上。

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坚持问题导向。

针对乡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坚持责任担当。

强化乡镇干部的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五)坚持改革创新。

积极探索乡镇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推动各项工作创新,提高乡镇工作的实效。

第四条乡镇抓落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乡镇工作总体布局和阶段性任务;(二)乡镇工作重点和难点;(三)乡镇工作措施和方法;(四)乡镇工作考核和评价;(五)乡镇工作保障和条件。

二、乡镇工作总体布局和阶段性任务第五条乡镇工作总体布局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乡镇实际情况,明确乡镇发展的总体目标、战略布局和战略任务。

第六条乡镇工作阶段性任务应根据乡镇发展总体布局,明确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目标,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乡镇工作重点和难点第七条乡镇工作重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乡镇实际情况,明确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民生保障、生态保护、党的建设等领域的重点任务。

第八条乡镇工作难点应根据乡镇工作重点,结合实际情况,明确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和矛盾。

四、乡镇工作措施和方法第九条乡镇工作措施应根据乡镇工作重点和难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乡镇站所工作制度

乡镇站所工作制度

乡镇站所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镇站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乡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乡镇站所(以下简称站所)是指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乡镇范围内的各项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部门。

第三条站所工作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站所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第五条站所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职责第六条站所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 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调解。

3. 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 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5. 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 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7.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 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程序第七条站所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程序,明确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1. 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及时处理群众事务。

2. 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务,应当主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事项顺利办理。

3. 对需要进行调查、审核、审批的事项,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4. 对办理完毕的事项,应当及时告知群众,并提供相关服务。

四、工作纪律第八条站所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行使职权,自觉接受监督。

2. 坚持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 热情服务,耐心细致,文明执法,尊重群众权利和合法权益。

4.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确保工作质量。

5.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群众隐私。

乡镇政务工作制度

乡镇政务工作制度

乡镇政务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镇政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和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

第三条乡镇政务工作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功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网尽网”,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府公信力。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政务服务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的要求,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

第八条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应当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并根据事项性质和办理流程,合理设置办理时限。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协调和管理,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提高办理效率。

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政务服务“互联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方便群众办事。

三、政务公开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

第十三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第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当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乡镇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乡镇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乡镇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乡镇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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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乡镇
乡镇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乡镇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1、督查督办工作按照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公开承办的原则,由镇人大主席督办,党政办具体监督执行。

2、所有承办单位及个人要对督办事项高度重视,措施得力,办理认真,反馈迅速,形成高速、快捷的督查督办运行机制。

3、对督查督办的事项,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反馈,紧急重大事项按照领导要求迅速办理,如期反馈;对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不力、反馈不迅速的承办单位及个人,全镇通报批评并记入年终考核档案。

4、督查督办的主要内容:
(1) 上级和镇党委、镇政府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需要贯彻落实的事项;
(2)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书记办公会、镇长办公会、周一学习例会和其它专题会议需要督办落实的议定事项;
(3)上级和镇党委、镇政府领导批示中需要查办、落实、反馈的事项;
(4)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十分关注的问题以及工作中对全局中有影响的问题和事项。

5、督查督办工作以下发书面督办通知、电话督办通知和现场督办等方式开展。

6、督查督办工作落实情况,每周二由党政办整理后,以《坝固督查督办情况反馈》的形式,在每周三之前反馈各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

乡镇工作站规章制度模板

乡镇工作站规章制度模板

乡镇工作站规章制度模板
《乡镇工作站规章制度模板》
第一条为了规范乡镇工作站的管理工作,保障工作站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乡镇工作站的组织架构:乡镇工作站的组织架构包括站长、副站长和工作人员。

站长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业务工作。

第三条工作时间:乡镇工作站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天8:00-17:00,中午12:00-13:00为午休时间,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第四条工作制度: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应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按照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并在工作站工作期间不得进行私人活动。

第五条工作纪律: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站长和副站长的管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站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工作任务: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岗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奖惩制度:对于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工作站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工作站将给予批评和
处罚。

第八条安全生产:工作站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和生命安全。

第九条保密制度: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应严守工作站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站的机密信息。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订时须经工作站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并报乡镇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以上为《乡镇工作站规章制度模板》,请遵守执行。

乡镇宣传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乡镇宣传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乡镇宣传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一、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1. 高度重视,科学规划,按照乡镇宣传工作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工作。

2. 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宣传工作真实有效传达,注重形式多样,创新传播途径。

二、宣传工作的组织管理1. 成立乡镇宣传委员会,对宣传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协调。

2. 设立宣传办公室,专门负责乡镇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等工作。

3. 配备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三、宣传工作的内容要求1. 宣传镇情村貌,积极展现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突出乡村民俗风情,宣传乡村文化。

2. 宣传政策法规,宣传国家、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为乡镇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信息。

3. 宣传典型事迹,发挥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乡镇群众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

4. 宣传公益活动,组织各类公益活动,提高乡镇居民的文化素养和文明素质。

四、宣传工作的制度保障1. 常态化宣传,建立长效机制,形成乡镇宣传工作成为乡村风尚的良好局面。

2. 定期评估,定期对乡镇宣传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 宣传活动备案,所有宣传活动必须提前备案,确保活动的合法合规进行。

五、宣传工作的质量要求1. 宣传内容准确真实,不夸大事实,不虚构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2. 宣传方向正确导向,不传播虚假信息,不宣传淫秽暴力内容,不引导错误导向。

3. 宣传方式多样创新,注重群众参与,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进行更多形式的宣传。

六、宣传工作的社会效益1. 增进乡镇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提高全乡镇社会文明程度。

2. 增进乡镇居民的社会责任感,加强乡镇自治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 推动乡镇的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促进乡镇经济社会的良性循环。

总之,乡镇宣传工作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对于维护乡镇社会稳定和谐、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只有不断加强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宣传质量,才能更好地为广大乡镇居民服务,为乡镇的繁荣稳定作出更多贡献。

乡镇双拥工作制度及职责

乡镇双拥工作制度及职责

乡镇双拥工作制度及职责一、乡镇双拥工作制度乡镇双拥工作制度是指在乡镇一级实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乡镇双拥工作制度:1. 学习宣传制度:定期组织学习双拥工作的相关文件和政策,利用会议、黑板报、横幅、宣传牌、文体活动等载体宣传双拥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全乡人民的国防意识和爱国拥军热情。

2. 走访慰问制度:在春节、八一建军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组织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平时不定期地对军烈属进行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及时帮助解决困难。

3. 包户工作制度:对包户对象定期进行上门走访,了解情况,力所能及地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落实解决办法。

4. 优惠服务制度:为烈军属提供优惠服务,主动招呼,热情接待,对行动不便的烈军属实行到户服务。

通过一系列的优抚工作,提高他们的光荣感。

5. 国防教育制度:以建军节、冬季征兵和冬训为契机,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提高全乡人民的国防意识和爱国拥军热情。

6. 结对帮扶制度:开展三帮一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困难优抚对象脱贫。

7. 解三难活动:继续做好帮三老解三难活动,解决三老的生活难、住房难等问题。

二、乡镇双拥工作职责乡镇双拥工作职责是指乡镇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在双拥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责。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乡镇双拥工作职责:1. 乡镇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加强对全乡双拥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双拥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

(2)定期研究双拥工作重大问题,解决双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双拥工作。

(4)检查双拥工作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2. 乡镇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1)认真履行双拥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双拥工作。

(2)落实双拥工作政策措施,关心优抚对象的生活。

(3)及时向乡镇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双拥工作情况和问题。

(4)协助乡镇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双拥工作。

三、乡镇双拥工作制度及职责的落实1. 建立健全双拥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双拥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乡镇大人工作制度

乡镇大人工作制度

乡镇大人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大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乡镇大人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乡镇大人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注重实效,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条乡镇大人应当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努力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贡献。

第四条乡镇大人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日常工作、会议制度、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代表联络选民、培训学习等方面。

二、日常工作第五条乡镇大人应当认真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加强与选民的联系。

第六条乡镇大人应当定期走访选民,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反映。

第七条乡镇大人应当关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乡镇大人会议审议和决定问题提供依据。

第八条乡镇大人应当参加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组织的培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会议制度第九条乡镇大人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议和决定乡镇重大事项,听取和审议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等。

第十条乡镇大人会议应当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第十一条乡镇大人会议的议程、日程安排应当提前通知乡镇大人,会议材料应当在会议召开前送达乡镇大人。

第十二条乡镇大人应当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当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经批准。

四、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第十三条乡镇大人可以向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

第十四条乡镇大人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应当围绕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等方面的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五条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对乡镇大人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及时进行审查,并依法办理。

乡镇工作制度

乡镇工作制度

乡镇工作制度在乡镇工作,那可是别有一番天地!就拿我自己来说吧,在乡镇工作这些年,真是尝遍了酸甜苦辣,也深刻体会到了乡镇工作制度的重要性和独特性。

咱先来说说乡镇的考勤制度。

这可不像城里的大公司,打卡机一刷,数据自动统计。

在乡镇,更多的是靠大家的自觉和互相监督。

每天早上,大家陆陆续续来到办公室,有时候,会有个别同事因为帮村民解决急事而晚到一会儿。

这时候,可没有什么严厉的惩罚,而是大家心照不宣的理解。

毕竟,在乡镇,为村民服务是第一位的。

再说说工作分配制度。

乡镇工作那叫一个繁杂,从农业生产到环境卫生,从邻里纠纷调解到文化活动组织,啥都得管。

所以工作分配就显得尤为重要。

领导们会根据每个人的特长和经验来安排任务。

比如说,老张熟悉农业,那农田水利方面的工作就交给他;小李能说会道,调解纠纷的事儿就少不了他。

我记得有一次,镇上要组织一场农产品展销会,这任务就落到了我们几个年轻人身上。

一开始,我们都有点懵,不知道从哪儿下手。

后来经过讨论分工,有人负责联系农户,有人负责布置场地,有人负责宣传推广,最后活动办得那叫一个红火,农户们的农产品卖得特别好,大家心里都美滋滋的。

还有那考核制度,也和城里不太一样。

在乡镇,工作干得好不好,村民的评价占很大比重。

如果哪个干部为村里修了路,解决了灌溉问题,村民们会竖起大拇指;要是工作没做好,村民们也会直接提意见。

有一回,一位干部因为在落实一项扶贫政策时不够细致,导致一些村民没有享受到应有的福利。

村民们反映到镇里,镇领导立刻进行调查核实,对那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及时纠正了错误。

这让我们都明白了,在乡镇工作,可来不得半点马虎,必须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事。

乡镇的会议制度也很有意思。

不像城里那样正襟危坐,在乡镇开会,有时候就在田间地头,大家一边看着庄稼的长势,一边讨论着发展的思路。

记得有一次,为了讨论一个村子的产业发展方向,我们在果园里开了个会。

大家一边品尝着新鲜的水果,一边各抒己见,那种轻松又务实的氛围,让我至今难忘。

乡镇工作制度

乡镇工作制度

乡镇工作制度乡镇工作制度一、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求实创新、与时俱进。

做到不唱高调,不图形式,不走过场,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

二、严格执行组织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决克服主观主义、自由主义,做到踏踏实实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任务。

三、实行岗位责任制,坚持考勤制度,每人每月出勤不少于22个工作日(具体考勤办法详见考勤制度)。

四、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实行领导小组负责制,做到立说立行、立马就办、限时办结。

对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拿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及时逐级汇报,并配合有关部门或领导加以解决。

五、每月工作实行报告制度。

即每月月底,镇班子成员、工作片长、各单位负责人或具办人就当月安排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书面报告镇党政办(报告内容:本月安排哪些工作,各项工作落实的情况,没完成任务的原因,如何补救等内容),待统一梳理送领导核阅后,下发通报。

六、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掌握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实事求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七、搞好单位间的团结,不搞本位主义,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闹无原则纠纷,不拉帮结派,不搞小团体活动。

八、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勤俭节约,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既勤政又廉政。

九、严格执行保密守则,严守党的秘密,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传谣,不信谣,更不得造谣生事,无事生非。

十、各项工作都要长计划、短安排,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记录、有评比、有总结。

每项工作结束后,都要进行评比、总结,评比结果纳入年终考评,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附送:乡镇工作务虚会社会事业委汇报材料乡镇工作务虚会社会事业委汇报材料有影响、有特色、有效益的体育活动。

精心打造全民健身活动品牌,结合重大节日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如:乒乓球赛、篮球赛、象棋赛、趣味体育活动比赛、爬山以及健步走等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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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强化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意识,做到程序规范、办事文明,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2、全体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仪表端庄。

工作时间不准着奇装异服,不准浓妆艳抹,不准饮酒上岗,不准在办公区域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3、全体工作人员要恪尽职守,举止文明,不准在工作台前歪躺斜坐,不准闲谈,不准打游戏,不准串岗,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将闲杂人员带入工作场所。

4、全体工作人员要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准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

如有类似情况,不管何种原因,首先追究当事工作人员的责任。

5、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履行办事程序,公正公平,讲求效率。

手续齐全的,严格按照服务承诺时限办结有关事项;手续不全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并填写有关通知单。

6、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大厅”各项规章制度。

凡因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疏漏、服务态度不佳、受到群众投诉、不服从统一管理及其它违纪现象,由“大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守则及其他相关制度
窗口工作人员守则
一、认真学习,加强修养,增长才干,提高素质;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努力工作,热情服务;
三、依法行政,公道办事,廉洁自律,不谋私利;
四、规范程序,讲求效率,恪守承诺,限时办结;
五、倾听民意,接受监督,求真务实,改进作风;
六、执行纪律,坚守岗位,按时出勤,不玩游戏;
七、举止文明,礼仪端庄,着装整齐,佩证上岗;
八、互相尊重,团结友爱,彼此和谐,协调配合;
九、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厉行节俭,反对浪费;
十、讲究卫生,保持整洁,严密防范,搞好安全。

政务大厅学习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自觉参加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

管理中心集中学习由办公室为主组织实施,每周集中学习一次;科室业务学习由科长自行安排。

窗口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由督查科组织实施,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窗口组织的学习由窗口负责人自行安排。

二、办公室和督查科要分别制定管理中心和全体窗口工作人员的学习计划,并做好学习检查、考核、总结等工作。

各科室、各窗口都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使用统一的学习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办公室和督查科分别进行检查或抽查。

四、建立学习签到制度,由专人记录学习时间、内容、参加人数、考勤等,以备查阅考核。

五、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者,凡是管理中心的人员应事先向科
室负责人或管理中心领导请假,窗口工作人员应由窗口负责人及时说明情况,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有一次按缺勤半天处理。

六、管理中心党支部和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组织,都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并付诸实施。

政务大厅廉政建设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2、广大党员和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公务员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领全体工作人员搞好廉政建设。

3、领导干部要自觉执行个人收入申报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作廉政建设的表率。

4、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决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包括礼金、礼券、礼物),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5、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

6、任何人不准到企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7、任何人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

政务大厅考勤制度
1、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日考勤、周报告、月通报、半年一兑现的考勤督查制度。

2、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必须履行手续,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因公外出或请假一天以内的,报窗口负责人审批:
(2)请假二天以上的,履行请消假手续,报督查科审批:
(3)各类请假不得影响窗口正常工作,窗口内部不能调剂的应报告所在单位领导,由单位及时安排顶岗人员。

(4)各类请假手续均须事前送督查科备案。

特殊情况,必须在事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并送督查科备案。

逾期不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5、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九十天或旷工累计三十天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取消年度考核奖。

限时办结制
(一)公务人员在办理公务中要严格依法办事,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在我局公开承诺的办理时限内办结;办理的事项,法律、法规、规章有时限要求的要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时限内办结。

(二)上级机关安排的工作,一定要在上级机关要求的时限内办结;其他事项,应按照务实高效原则,简捷快办。

申报材料齐备的,属于工作人员权限办理范围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属于本处室权限范围内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局办公会研究的,应在2周内办结。

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需要批复的申请、报告,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批复;需要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转报材料,及时将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通报给服务对象。

(三)应急事项,根据工作需要,随叫随到,连续办理,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首问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局机关单位工作的高效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来人、来电话到自治区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申请办事、咨询或者投诉时,接触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当有两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被问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制是指首问责任人对于办事人所提出的问题必须耐心细致地负责解答、处理或指引承办处室服务的制度。

三、首问人职责
(一)办事人提问事项,如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准确地予以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向办事人告知,认真说明需要补充的手续、要求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办事人或拖延办理时间。

(二)办事人咨询有关业务的,如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耐心给予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听明白为止;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热情地将办事人引荐到办理此项业务的处室或个人,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

(三)办事人办理或咨询的业务确实不属于林业局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地予以说明,如知道属于哪个部门办理,要向办事人说明办理部门。

(四)办事人对林业局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或对局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投诉举报的,首问责任人要认真接待并如实记录,然后送交局办公室,按有关程序办理。

(五)首问责任人在答复办事人提出的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答复要准确、清楚且符合政策;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要及时请示相关领导,咨询有关部门,给予准确的答复;对于确实无法解答的问题,要向办事人说明情况,并给予指导帮助。

(六)对群众的投诉、报案、举报的问题或由其他单位、部门经手办理的事项等,一时无法做出明确答复的情况,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查询落实,主动向群众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和反馈工作,让群众满意。

四、首问责任制的考核与监督
(一)效能办对局机关、单位落实首问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首问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公务员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内容。

(二)局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处理办事人所申办事项或咨询、投诉的问题时,如发生拒绝、推诿、拖延等现象,影响办事质量和效率,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根据情节,按规定追究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三)首问责任人对办事人提出的问题处理不当,态度恶劣、不负责任,造成办事人上访或严重损害林业局形象的,按规定追究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五、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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