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第三章练习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章破产法

一、单选:

1、《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最长、最短期限为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破产清算开始的标志是破产宣告。

3、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通过拍卖的方式进行。

二、多选:

1、破产申请书中应当列明的事项为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法院认定的应当载明的事项。

2、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申请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3、在债权申报过程中,不必申报的债权包括债务人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支付的费用。

4、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包括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的分配、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三、名词解释:

1、破产法:是指调整破产债权人和债务人、法院、管理人以及其他破产参加人相互之间在破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破产申请:是指破产申请人向法院请求受理破产案件,适用破产程序,宣告破产的意思表示。

3、破产案件的受理:是指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的立案条件而裁定予以立案,并因此开始破产程序的行为。

4、管理人:是指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后,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接管债务人并处理债务人经营管理和破产事务的个人和组织。

5、重整:是指债务人符合破产或可能破产的情形,但仍有挽救希望,债权人或债务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以期在一定期限内恢复清偿能力的法律程序。

6、和解: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仍有挽救希望,为避免破产,由债务人和债权人相互之间达成的解决债务纠纷的一揽了谅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法律程序。

7、破产宣告:是指人民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

四、简答:

1、简述我国《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答:我国《企业破产法》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法人,不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中的法人企业、均适用破产法。但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和自然人,均不适用。

2、简述我国企业破产案件的管辖的类型。

1)地域管辖。《企业破产法》第3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级市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简述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实行的双重表决制。

答:如果债务人的财产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由人民法院裁定;如

果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由人民法院裁定。债权人对第一项裁定不服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债权人对第二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起或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4、简述可申请重整的情形。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3)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5、简述和解协议的定义及特征。

答:和解协议是人民法院裁定和解后债务人与债权人双方就债务的延期、分期偿付或免除而达成的协议。其特征主要有:

1)和解协议的当事人是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不享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2)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有:清偿债务的财产来源;清偿债务的办法;清偿债务的期限等。

3)和解协议的生效以法院裁定认可为要件。

6、简述和解终结的几种情况。

1)和解协议未获通过或未获认可的终结。

2)和解协议因无效的终结。

3)和解协议未执行完毕的终结。

4)和解协议执行完毕的终结。

习题精选

一、单选: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D )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C、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D、管理人或相关人员非职务行为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2、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15 日内召开。

3、企业破产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 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5、我国《企业破产法》要求提出重整程序的出资人的出资额需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 以上。

6、不依破产程序而从破产企业的特定财产上得到优先受偿的权利是别除权

7、下列不适用我国《企业破产法》的是(A)

A、农村承包经营户

B、国有企业

C、集体企业

D、私营企业

二、多项选择

1、下列能担任管理人的是(ABDE )

A、个人

B、会计师事务所

C、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D、破产清算事务所

E、律师事务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