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确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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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部分单管理制度

宗旨:团结合作,发扬团队合作精神。

原则:一切以文字记录、来电来访登记为准,口说无凭。

前提:接待客户时,要主动询问客户以前是否与本公司联系过,了解到是老客户,应及时通知第一接待人继续跟进,否则,视为抢单。

1.抢单业务员明知客户已与其他业务员联系过,为了个人利益不择

手段。将此客户成交业绩及佣金据为已有,视为抢单。抢单将受到公司最严厉的处罚:辞退,并且业绩佣金归已与客户联系过的业务员。

2.公司实行销售员首接业绩制。原则上第一次现场接待客户的业务

员,该客户成交业绩归此业务员。

3.业务员在得知与其他业务员撞单的情况下,为了获取业绩和佣金,

私下联络客户换名,或用其他办法购房等不择手段行为,一旦查出,将没收佣金,并予以辞退处理。

4.业务员不允许炒房号,如被发现将予以开除。

5.在项目部工作的非销售人员,不得将接待的客户指定介绍给某个

特定的销售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如果发生客户到销售主管或以上领导处投诉或反映原始销售员不

称职,销售主管有权安排其他销售员继续谈判至签约,业绩、佣金主管视情况分配,此类客户今后带来的新客户有权自愿选择销售

员洽谈,该销售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7.如果发生撞单事件,而以上又未提供解决办法,则有撞单当事人

双方与销售部主管和经理一起协商,协商结果于次日公布,并加入客户确认制度中,以后发生同类状况,照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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