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示范性幼儿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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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标准(2020修订稿)》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标准(2020修订稿)》

附件1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修订稿)一、指导思想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为指导,积极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的“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任务,以等级幼儿园建设为抓手,突出日常保教规范和质量导向,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内涵,推动幼儿园上等级,全面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二、等级评定对象与条件省内所有经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具有法人登记证书、办学满2年的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小学内的学前班以及儿童早教培训机构),均可参加幼儿园等级评定。

集团化办园每一分园须单独评定。

三、等级分类、评定标准和前置条件1.全省经行政许可的幼儿园可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申报相应等级,幼儿园等级共分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2.《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2。

3.申报等级幼儿园,其劳动合同制教师人均年收入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申报一、二级幼儿园,每班应按“两教一保”标准配备人员,其专任教师应100%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在幼儿园任职的外籍人员应持有与岗位相应的资格证。

原有的等级幼儿园须在复核前达到以上要求。

四、等级评定的实施1.幼儿园等级评定实行分级负责、分等评估、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级幼儿园由县(市、区)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二级幼儿园由设区市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一级幼儿园由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并核发等级证书。

等级证书和等级铜牌由省教育厅提供式样,各认定单位自行监制。

2.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程序如下: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园按《标准》自查后,向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等级评定申请,并填写《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用表》的有关部分。

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标准

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标准

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标准一、教育目标。

浙江省一级幼儿园的教育目标是以儿童为中心,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

通过提供安全、健康、快乐的学习环境,引导儿童积极主动地探索、发现、体验,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动手能力,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全面发展。

二、师资队伍。

一级幼儿园应当配备具有幼儿教育专业背景和相关教育经验的专业教师,保证教师与幼儿的比例符合国家规定。

教师要具备爱心、耐心、责任心,注重幼儿个体差异的教育,能够根据幼儿的兴趣和特长进行个性化教育。

三、教学环境。

一级幼儿园的教学环境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保证儿童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

教室内部装修应当符合儿童的审美需求,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完善,满足儿童的各项学习活动需求。

四、教学内容。

一级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应当围绕儿童的身心发展需求,注重培养儿童的语言、认知、情感、社交等方面的能力。

教学内容要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引导儿童积极主动地学习,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

五、家校合作。

一级幼儿园应当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向家长反馈幼儿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共同关注儿童的成长发展。

同时,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活动,促进家校合作,共同为儿童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六、管理服务。

一级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同时,要为教师和幼儿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包括饮食、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服务保障,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和儿童的健康成长。

七、评估监督。

一级幼儿园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评估监督,定期进行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同时,要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及时处理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八、总结。

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标准的制定,旨在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

一级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不断完善教育教学工作,为儿童的成长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同时,要加强与家长和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儿童的成长,为他们的未来奠定良好的基础。

浙江省等级幼儿园标准(新)(1)

浙江省等级幼儿园标准(新)(1)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新)一级幼儿园标准一、园舍空间与设施11.园舍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园舍建筑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标准要求,设计符合幼儿教育的需要;园舍场地布局合理,日照充足,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远离污染源。

2.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建筑物二楼及二楼以上平台面积按1/2计算)。

户外活动场地包括:相对分割的软、硬地面,有30米跑道、运动场、沙池、戏水池、种植园/饲养角等户外活动区域;有一定比例的绿化面积(至少达户外场地总面积的40%,或者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场地安全,布局合理(能考虑到不同年龄组、不同性质的活动需要,有效地避免可能的相互冲突)。

同时,有一定面积的室内体育活动空间(通过妥善安排与轮流使用,能够满足每个班级的幼儿在雨雪天气条件下至少有1小时以上的室内体育活动时间)。

3.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征的大、中、小型体育活动设施和各类器械,能够促进幼儿各种类型、不同层1注: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

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到本部分所规定的标准。

次的动作技能发展;体育活动设施、器械数量充足(各类设施和器械能够满足全园1/2以上幼儿同时活动的需求);体育活动设施布局合理,间距符合安全要求,有良好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对体育设施与器械进行安全检查,维护状态良好。

4.有120平米以上的多功能活动室以及一些专用活动室(如美工创意室、科学探索室、生活操作室、幼儿图书室、建构室等,专业活动室数量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使用面积30平米以上);卫生室、行政办公室、会议室(可兼作其他用途)、家长接待室(可兼作其他用途)、值班室、成人厕所等各类辅助用房齐备;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的食堂。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20修订稿)》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20修订稿)》

附件2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修订稿)一级幼儿园标准一、园舍空间与设施11.园舍独立,产权明晰、合法。

园舍设置在安全和环保符合要求的区域内,建筑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标准要求。

设计符合幼儿教育的需要,园舍场地布局合理,日照充足,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建筑物二楼及二楼以上平台面积按二分之一计算)。

有相对分割的软、硬地面,有运动、沙水、种植、游戏等户外活动区域。

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二分之一计算)活动场地能考虑到不同年龄段幼儿、不同性质的活动需要。

有一定面积的室内体育活动空间,能够满足每位幼儿在恶劣天气至少有1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时间。

3•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征的大、中、小型体育活动设施和各类器械,能够促进幼儿多种动作技能的发展,数量能够满足全园二分之一以上幼儿同时活动的需求。

体育设施布局合理,符合安全要求。

4•有120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活动室,专用活动室数量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使用面积30平方米以上。

有幼儿图书室(馆),卫生室或保健室、行政办公室、会议室(可兼作其1注: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 —2007)。

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到本部分所规定的标准。

他用途)、家长接待室(可兼作其他用途)等各类辅助用房齐备。

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的食堂。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5•配有橡胶警棍、钢盔、防刺服、防割手套、约束绳、防护钢叉等防护器械。

在幼儿园出入口及主要通道、公共走廊、食堂餐厅等重要部位和要害部位,安装紧急报警装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

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等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在临近幼儿园出入口的机动车通行道路上,设立人行横道线或减速带、幼儿疏散区等交通安全设施。

6•有现代化办公设备(如,配备计算机和网络)。

温州市省一级幼儿园评分标准

温州市省一级幼儿园评分标准

温州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检查标准说明:下列要求作为托幼机构参加年度卫生保健合格单位评定的必备资质。

1.托幼园所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2.配备卫生保健人员;3.食堂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4.所有工作人员参加岗前健康体检并获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5.园所配备流动水洗手装置。

托幼机构名称: (日托、全托) 联系电话:
地址:法人代表:
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园所班级数:(个)
2、在园儿童数(人),其中:3岁以下(人),3岁以上(人);托班(小小班)(人),小班(人),中班(人),大班(人)
3、工作人员总数(人),男(人),女(人),其中:教师(人)、保育员(人)、炊事员(人)、行政管理人员(人)。

4、卫生保健人员(人),其中:专职(人),兼职(人);有执业医师证书(人);有职称(人),包括高级(人),中级(人)、初级(人),无职称(人)。

温州市“省一级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评估标准(总分值100分)
备注:
1、托幼机构评分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才可以评定为“合格”。

2、若托幼机构不提供儿童膳食,则不予评定相应部分。

评分分数达到剩余项目总分的80%及以上,才可评定为“合格”
3、如果评定结果为“不合格”,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评价报告给予的整改意见和指导,整改后可重新申请卫生保健评定。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1)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1)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标准—、办园条件(一)园舍场地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f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晋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 2007 )• 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以下标准:L园舍产权明晰、合法(民办幼儿园园舍产权为幼儿园目有);园舍独立f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园舍建筑设计、适型和室内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设计符合幼丿馬点,布局合理;日照充足,场地干燥f2•幼儿园有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有30米跑道、运动场、沙池、戏水池、种植园地等户外活动区域;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

3•每班有专用的活动室和午睡室。

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3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2平方米。

有适合幼儿并符合卫生要求的午睡床铺设备f确保一人一床或一人一位;每面积12平方米以上f流水洗手龙头6个以上,幼儿厕所大便器4个,小便器4个或骑槽2.5米,卫生设施完班有专用的盥洗室r备,符合幼丿屛龄特点;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备。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

4•幼儿园各类I艮务用房齐全。

有保健室、园长室、教职工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可兼冢长接待室)、教职工厕所等;有独立设豐规模适宜、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有大型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幼儿专用活动室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二)设施设备5•活动室内幼儿生活^学习必需的各种设备和用品较为齐全、适用。

有适合幼儿身肓的卓椅、开架的玩具柜、饮水设备、茶杯箱等家具;能根据不同年龄班幼儿的特点配置玩教具;玩具种类、数量丰富,能够满足幼儿游戏和学习活动的需要;教具(黑板、钢琴或电子琴.多媒体设备等)较为齐全,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玩具使用率高。

浙江省三级幼儿园标准

浙江省三级幼儿园标准

浙江省三级幼儿园标准浙江省三级幼儿园标准是指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对幼儿园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质量、卫生与安全等方面的要求进行规范和评定的标准。

三级幼儿园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和条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具备办学资质和条件的幼儿园。

三级幼儿园是幼儿园中的高端学校,其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要求相对较高,对幼儿园的管理和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办学条件。

1.场地面积,三级幼儿园的场地面积应不少于2000平方米,包括教学用房、活动场地、绿化带等。

其中,教学用房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活动场地应符合幼儿活动的需要。

2.教学设施,三级幼儿园应具备符合幼儿教育教学需要的各类教学设施,包括教室、图书室、游戏室、音乐室、美术室等,并配备相应的教学器材和玩具。

3.卫生条件,三级幼儿园应符合卫生标准,保证幼儿的健康和安全。

要求有健全的卫生设施和卫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消毒。

二、师资队伍。

1.教师配备,三级幼儿园应配备专业的教育教学人员,包括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和幼儿保育员。

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

2.培训要求,三级幼儿园的教师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三、教育教学质量。

1.教学计划,三级幼儿园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包括教育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保证幼儿得到全面的教育。

2.教学质量评估,三级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对幼儿的学习情况和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四、卫生与安全。

1.食品卫生,三级幼儿园的食品应符合卫生标准,保证幼儿的饮食安全。

2.安全管理,三级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游戏安全等,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

总之,浙江省三级幼儿园标准对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质量、卫生与安全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旨在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幼儿园要努力提升自身办学水平,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服务。

(一)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指标体系

(一)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指标体系
2
C21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健全。分工明确,专人负责(0.5分);各类文件、档案资料齐全(1分);管理规范,借阅手续完备,查找方便(0.5分)。
2
C22
财务制度健全。执行《会计法》的规定,核算行为规范,管理制度健全,无重大违反财经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
4
C23

幼儿园应按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和等级标准收费。民办幼儿园应执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收费规范。
3
C3

每班有专用的活动室和午睡室。若活动室和午睡室合用,则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少于生均3平方米,若两者分设,则活动室面积不得低于生均2平方米(2分);有适合幼儿并符合卫生要求的午睡床铺设备,确保一人一床或一人一位(0.5分);每班有专用盥洗室面积12平方米以上,流水洗手龙头6个以上,幼儿厕所大便器4个以上,小便器4个或便槽2.5米以上,卫生设施完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1分);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备(0.5分)。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
3
C31

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1分),无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1分),并每年进行体检(1分)。
3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标准
分值
评分结果
备注
自评
考评
A3
安全卫生保健工作
B9
卫生保健工作
C32
建立营养管理制度,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膳食。根据时令及幼儿特点制订定量食谱(1分);定期进行营养分析,并向家长公布幼儿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等情况(1分)。
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的通知浙江省建设厅文件(建设发[2007]293号)“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的通知”于2007年11月28日发布。

文件中通知:《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1040-2007,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教育厅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浙江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

本标准共有六章,其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规模、网点布局、选址和规划设计,用地面积指标,建筑面积指标,园舍主要建筑标准。

现就《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中的几个重要数据摘录如下,请各新建(迁建)幼儿园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依照本标准,以促进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建筑密度不宜大于30%。

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基本指标不应小于3 m2/生,规划指标不应小于4 m2/生。

绿化用地面积基本指标不应小于1 m2/生,规划指标不应小于2 m2/生。

2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为加强全省幼儿园统一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实行统一的幼儿园等级评定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等文件精神,努力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和办园水平,加快推进幼儿园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促进幼儿园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二、等级评定对象与条件浙江省内所有经县(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具有事业单位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办学满一年的幼儿园,均可参加等级评定。

三、等级与评定标准(一)全省幼儿园在准办园以上共分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见附件。

浙江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

浙江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

浙江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一、园舍、设备(一)园舍建筑安全、美观;整体布局合理、通透;按功能分区,管理方便。

(二)日照充足;周围环境无危险;无空气、水源、噪音等污染。

(三)户外活动场地,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有30米跑道、沙坑、戏水池、小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等;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

(四)每班有宽敝、明亮、洁净的幼儿活动、生活室;生均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含集体活动区、自主活动区、午睡区);盥洗室设置合理,通风洁净。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应有单独的寝室(一人一床);衣帽室和符合寄宿要求的盥洗设施;全园设有隔离室、专用浴室、洗晒场所。

(五)多功能大活动室120平方米以上;幼儿专用活动室按每3个班设一间的比例配置;每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六)有园长室、财务室、资料室、会议室(兼接待室);保健室、厨房(使用面积60平方米以上)、传达室等;有多媒体教学设备和实物投影仪等。

(七)每班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幼儿桌椅;敞开式玩具柜;钢琴(电子琴)、电视机、VCD等;有饮水设施和卫生用品;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备。

(八)大、中型玩具数量不少于班级数;中、小型玩具种类丰富,能满足幼儿游戏活动需要;教玩具使用效率高。

(九)有教职工阅览室,配有各类教育理论、教学参考书籍;书籍种类丰富,达300册以上,幼教专业杂志达5种以上,每年有新增;幼儿图书人均不少于8册(不包含幼儿用书),新增图书年递增量生均1册以上。

二、工作人员(十)专职教师与幼儿比例:全日制1:15,寄宿制1:10;园长:6个班以上设2名,10个班以上的寄宿制设3名;医务人员:全日制配1人,寄宿制配2名,幼儿超过200名酌情增加。

(十一)园长必须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大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学前教育经验,取得浙江省教育厅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十二)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合理,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专职教师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65%以上的专职教师达到师范院校学前教育大专毕业以上学历。

温州市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星级评定标准(试行)

温州市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星级评定标准(试行)
A.①②③④⑤总体属好;
B.①②③④⑤总体较好;
C.①②③④⑤总体一般;
D.①②③④⑤不均衡,其中之一较差。
B20
教师
发展
9分
①教师有较强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较高;②在工作与学习、思考与反思中实现自我成长,体现自我价值,有较高的职业认同感、自豪感;③教师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评比中获奖率高,教科研氛围浓,有开展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在县级及以上研讨会、交流会上作专题报告。
A.①②③④完全符合;
D.有不符合现象。
B14
财务
管理
8分
①幼儿园根据登记机关不同使用相应的财务会计制度;②规范账户管理,原则上同一业务性质的资金往来不得多头开户,所有银行账户集中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③日常财务管理规范,依法设置会计账簿;④幼儿园财务管理岗位实行亲属回避制度;⑤幼儿园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有建立风险基金或发展基金。
A.①②③④总体属好;
B.①②③④总体属较好;
C.①②③④总体属一般;
D.①共育形式单一、②社区资源未利用、③社区服务工作未开展、④辐射效果不明显。
A4
队伍
建设
36分
B8
人员
配备
9分
①教职工数量符合相关标准,资质符合相关要求;②专任教师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比例达100%;③专任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达95%以上;④专任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达25%以上;⑤教师队伍稳定,三年流动率不超过20%。
A.①②③④总体属好;
B.①无特色品牌建设规划,②③属较好,④成果未得到公认或推广;
C.①无特色品牌建设规划,②属较好,③特色不够鲜明,④成果未得到公认;
D.①无特色发展项目和特色品牌建设规划、②保障不足,③特色不明显,④无成果。

温州市幼儿园示范功能室评估细则

温州市幼儿园示范功能室评估细则

温州市幼儿园示范功能室评估细则一、评估目的幼儿园示范功能室评估旨在通过对幼儿园功能室的评估,促进幼儿园功能室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优化幼儿园教育环境,提升教育质量。

二、评估范围本评估细则适用于温州市各幼儿园的功能室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教室、图书馆、音乐室、美术室、科学实验室、体育室等。

三、评估要点1.设施设备:评估该功能室的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包括安全性、舒适度和功能性等。

2.环境布置:评估该功能室的环境布置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儿童发展的需求,包括色彩搭配、物品摆放和空间划分等。

3.教学资源:评估该功能室的教学资源是否丰富、充实,包括教学用具、图书、音响设备等。

4.管理规范:评估该功能室的管理是否规范,包括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教师的管理和使用规定等。

5.教学活动:评估该功能室是否能够有效地支持教学活动,包括空间合理利用、教学活动的开展和组织等。

6.安全保障:评估该功能室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包括防火、防盗、防病等方面的措施。

四、评估方法1.资料收集:评估机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功能室的规划、设计和使用情况。

2.实地考察:评估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对功能室的设施设备、环境布置、教学资源、管理情况等进行详细观察和记录。

3.访谈调查:评估机构与相关教职工进行访谈调查,了解他们对功能室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评价。

4.评估报告:评估机构根据资料收集、实地考察和访谈调查的结果,撰写评估报告,对功能室的优缺点进行分析和评价。

五、评估标准评估标准根据温州市幼儿园示范功能室的建设指南和相关规定制定,包括设施设备、环境布置、教学资源、管理规范、教学活动、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标准。

六、评估结果的应用评估结果将作为幼儿园功能室建设和管理的参考依据,可以用来改进功能室的设计和使用,优化教学环境,提升教育质量。

七、评估周期幼儿园示范功能室的评估周期一般为3年,评估机构每年对一部分幼儿园的功能室进行评估,实施全覆盖。

温州市幼儿园示范功能室评估细则(试行) .doc

温州市幼儿园示范功能室评估细则(试行) .doc
评分说明
得分
A






(50分)
A1
用房
(10分)
1.多功能室面积≥150m2(6分);
2.单独设置,净高不低于3.6米(4分)。
小于120m2不参评。
A2
室内
要求
(15分)
1.多功能室应满足讲座、演出、比赛、教研方面各类活动等方面的需要(5分);
2.配有遮光窗帘和防暑取暖设备,有相应的防盗、防火安全设施(3分);
查资料,证书,扣完为止。
B2
制度
建设
(4分)
1.有健康宣传教育制度、医疗设备管理使用制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保健卫生人员职责等制度(1分);
2.相关制度上墙,制度落实、检查过程记录(3分)。
现场查看制度,记录。
B




(30分)
B3
账务
管理
(4分)
1.有医疗设备、药品总账和分类台账,使用情况及时、正确记录(2分);
2.配有35 m2及以上面积的舞台,灯光、视频展台、大屏幕投影设备和摄影(相)设备等(8分);
3.配有标准的机柜、控制台、调音台、功放、室内音箱、无线音频接收器等设备(9分)。
不达标酌情扣分。
B




(30分)
B1
日常
管理
(10分)
1.有专人管理,并落实责任制(2分);
2.有功能室管理制度、器材设备管理使用制度、学生活动守则、安全防护制度等(2分);
不达标不得分。
B




(30分)
B2
器材
管理
(14分)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标准(2020修订稿)》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标准(2020修订稿)》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标准(2020修订稿)》附件1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修订稿)一、指导思想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为指导,积极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的“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任务,以等级幼儿园建设为抓手,突出日常保教规范和质量导向,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内涵,推动幼儿园上等级,全面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二、等级评定对象与条件省内所有经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具有法人登记证书、办学满2年的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小学内的学前班以及儿童早教培训机构),均可参加幼儿园等级评定。

集团化办园每一分园须单独评定。

三、等级分类、评定标准和前置条件1. 全省经行政许可的幼儿园可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申报相应等级,幼儿园等级共分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2.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2。

3. 申报等级幼儿园,其劳动合同制教师人均年收入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申报一、二级幼儿园,每班应按“两教一保”标准配备人员,其专任教师应100%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在幼儿园任职的外籍人员应持有与岗位相应的资格证。

原有的等级幼儿园须在复核前达到以上要求。

四、等级评定的实施1. 幼儿园等级评定实行分级负责、分等评估、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级幼儿园由县(市、区)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二级幼儿园由设区市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一级幼儿园由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并核发等级证书。

等级证书和等级铜牌由省教育厅提供式样,各认定单位自行监制。

2. 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程序如下: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园按《标准》自查后,向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等级评定申请,并填写《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用表》的有关部分。

2024年温州幼儿园入学要求

2024年温州幼儿园入学要求

2024年温州幼儿园入学要求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于幼儿教育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

幼儿园作为孩子们启迪智慧和培养社交能力的第一站,其入学要求自然也愈发严格和细致。

预计在2024年,温州幼儿园入学要求将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年龄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入读幼儿园的孩子年满3周岁(含)至6周岁(不含)为适龄入学。

在2024年,温州地区幼儿园对年龄要求仍然会按照国家的政策来执行。

2.健康要求:幼儿园是孩子们成长的地方,所以对幼儿的健康要求非常重要。

孩子们在入学前需要提供健康证明,确认没有传染病或严重慢性病。

对于一些需要特殊关照的孩子,家长需要提供相关医学报告和医生的说明。

3.心理素质要求:幼儿园的教育目标不仅仅是学习知识,还要培养孩子们的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在2024年,温州幼儿园可能会要求幼儿具备基本的自理能力,如如穿脱衣物、吃饭等,以及一定的社会交往能力,如能与他人沟通和合作等。

4.文化素养要求:随着社会的进步,温州幼儿园可能会更加注重幼儿的文化素养。

预计在2024年,幼儿园会要求孩子们具备一定的汉字识别基础,如认识一些基本的汉字和简单的阅读能力;另外,也会注重幼儿对温州地方文化的了解和传统礼仪的学习。

5.家庭背景要求:家庭环境对于孩子的成长有着重要影响。

温州幼儿园可能对家庭的背景进行一定的要求,例如家庭环境的整洁度、家庭的教育观念等。

这并不是要排除一部分家庭,而是为了保证每个孩子能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成长。

6.生活习惯要求:幼儿园注重营造良好的生活习惯环境,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在2024年,温州幼儿园可能会要求幼儿能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如按时吃饭、规律作息、个人卫生等。

总之,在2024年,温州幼儿园入学要求将更加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整体发展。

除了年龄、健康和文化素养等方面的要求外,家庭背景、心理素质和生活习惯等方面也会受到重视。

这样的要求旨在为孩子们提供一个优质的教育环境,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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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示范性幼儿园标准
一、办园条件
1、园舍建筑安全,布局合理,日照充足,富有童趣。

周围环境卫生,无危险,无污染。

2、幼儿园占地面积人均不少于15平方米,园舍建筑面积人均不少于1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人均不少于4平方米,绿化面积人均不少于1平方米。

3、按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建设部制订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要求,每班配备宽敞、明亮、洁净的活动室及与之配套的午睡室、盥洗室、厕所、贮藏室。

园内配有相应办公用房、保健用房、厨房、会议室、多功能会议活动室、传达室和家长接待室,以及根据幼儿园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的教育内容需要配备的各种专用活动室。

4、幼儿园有较完备的教育、保育设施,配有实用的现代化办公设备。

有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的用具、用品。

5、按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一类标准配齐必备的教玩具及教玩具柜(架)。

室外大型玩具数不少于班级数,中小型玩具种类丰富,能满足不同年龄段幼儿游戏活动需要。

并建有幼儿玩水、玩沙设施,开设小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

6、有教职工图书资料室,保管、借阅制度健全。

有各类教育理论、教学参考书500册以上,订有10种以上幼教专业杂志和报刊。

有专用的幼儿图书阅览室,图书种类多样并定期更新添加。

根据幼儿年龄每班级配有幼儿图书人均不少于10册,种类不少于100种。

二、工作人员
7、按劳动人事部、原国家教委《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1987〕32号)配备各类工作人员。

8、工作人员为人师表、忠于职责,工作认真,服务热心。

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幼儿,尊重幼儿,无体罚幼儿现象。

9、园长必须具有大专(学前教育专业)以上学历和幼教高级职称,并持有园长资格证书。

班子结构合理,职责明确,敬业勤政,团结协作,民主自律,有改革、创新、奉献、务实精神。

10、工作人员必须全部达到《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园内建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保教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不断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

专职教师教育基本功扎实,并取得计算机和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书,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能胜任对有关幼儿园的业务辅导任务,大部分教师能在县(市、区)级以上展示教育活动。

保育员、医务人员、财会人员和厨房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园务管理
11、幼儿园有明确的办园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坚持保教并重,有3—5年发展规划和年度措施,能在全市发挥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12、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全员聘任制、结构工资制。

能坚持民主管理,家长积极参与幼儿园管理与评价。

园长和教职工必须接受多元的民主评价。

13、幼儿园规模不少于6个班,并严格按有关规定招生编班。

14、完善园务管理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明确,有具体的检查措施。

能运用现代化手段进行管理,科学管好用好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教育功能,使用效率高。

园务档案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管理规范。

15、坚持勤俭办园,按规定收费,不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经费,专款专用,账目清楚。

所有教职工工资、福利做到按月足额发放,非公办教师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和大病保险。

有严格的伙食管理制度,教职工伙食与幼儿伙食及经费严格分开,每月向家长公布幼儿伙食账目。

16、重视幼儿园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食品、药品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三年来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四、卫生保健
17、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制度,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保健工作。

18、建立教职工和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并对幼儿身体健康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19、根据时令及幼儿特点,合理制订食谱,定期进行营养分析,并向家长公布幼儿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等情况。

20、幼儿一日作息生活科学合理,保证幼儿每天有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时间,其中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并要保证一定的运动量。

注重培养幼儿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增加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

21、保教人员能细心观察幼儿的情绪和行为,及时发现并纠正幼儿的偏异现象,帮助、引导、鼓励幼儿适应集体环境的生活常规,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自我服务能力,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22、食堂建立食品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建立定期的卫生消毒制度,保证厨房用具一餐一消毒。

严格把好幼儿饮食卫生关,无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积极做好计划免疫、疾病防治和病儿隔离工作,无传染病蔓延。

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各项记录、统计、分析、评价工作。

五、教育工作
23、模范执行幼儿教育的政策法规,能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指导工作,幼儿园坚持实施素质教育,订有切实可行的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园务工作计划和各班教育教学工作计划。

24、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积极发挥环境的教育功能,充分利用教育资源,积极引导和支持幼儿开展自主游戏和探究性活动,积极鼓励幼儿通过参与环境布置、利用废物制作玩具工艺品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教育。

25、能根据幼儿期道德教育的特点,坚持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有计划地开展为幼儿所喜闻乐见的品德教育活动,并潜移默化地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26、教育活动内容的组织充分考虑幼儿的学习特点和认知规律,要体现出对幼儿人格、权力、能力结构的尊重,能注重个别差异,坚持因材施教。

各领域内容强调有机联系,做到“四育”相互渗透,注重综合性、趣味性和活动性。

能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寓教育于一日生活、游戏之中,促进每个幼儿身心和谐发展,为幼儿今后发展奠定基础。

27、幼儿园建有教科室并配备专(兼)职教科研人员。

积极开展教改实验,有明确的研究课题,并在县级以上教科研部门立项,能及时向各类幼儿园展示课题研究成果。

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每学期每位教师应撰写1—2篇教育教学论文,全园近3年县级以上获奖论文或在报刊上发表文章篇数之和相当于专职教师数。

28、积极发挥对周边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

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组织示范、研究性观摩教学活动,城区幼儿园应有具体的辅导范围和要求,乡(镇)中心幼儿园要承担本乡(镇)各类幼儿园的业务辅导工作,要建立辅导制度,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本乡(镇)各类幼儿园教师进行政治学习或教研活动。

还要开展“一帮一”扶贫活动,必须有固定的结对幼儿园,定期开展帮扶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措施、有效果。

29、幼儿园应做好家长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效果、有记载、有总结。

要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教养幼儿的知识和方法。

密切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利用社区文化教育资源,开展对社区未入园孩子的家庭教育指导,举办多种形式的婴幼儿教育宣传、咨询等活动,积极为社区提供教育服务。

30、幼儿园建有较为科学合理的幼儿发展评价体系,积极促进每个幼儿的发展,各班均建有反映每个幼儿发展过程的相关资料档案,并能将评价信息作为改进工作依据,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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