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方案]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计划方案]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一、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
(一)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重点是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的领导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
(二)治理内容。
1.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
2.“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
3.对群众利益问题推诿拖延,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
4.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不取消、明取消暗转移,行政服务大厅“前店后厂”、资料要求复杂多余、审批超时限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4月初至6月中旬)。
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设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杨发军同志负总责,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与,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重要问题,指导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于4月25日前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部门负责人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各地各单位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以及干部群众意见,全面查找本地本单位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具体表现及突出问题,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及全体干部均应填报(附表2,以下简称),对照自查发现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自查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连同(附表1)于5月中旬前,按干部管理权限交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市委组织部将专项治理内容纳入市级“12380”监督举报平台受理范围,并根据全市综合目标考核、履职尽责考核结果以及巡察、市长热线、“12380”平台掌握的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2.重点检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市委组织部牵头组建若干专项检查组,按照市直单位不低于30%,各县市
区党委、政府及部门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重点抽查。
3.整改问责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地各单位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健全制度规定,完善体制机制。市委组织部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情形比较严重的党员干部,采取组织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措施督促改正,对组织督促仍不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予以组织调整。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执纪执法部门追究责任。
专项治理期间,各县市区、市级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每月25日前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报送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附表1、2)。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形成专项治理情况报告并于20XX年10月2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
二、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
(一)治理内容。
1.对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
2.不认真执行上级指令,对上级指令或不执行,或选择性执行,或另行其是;
3.出台的政策措施上下一般粗,出台后不督办、不推动、不落实;
4.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走过场,制定政策拍脑袋;
5.向上级汇报报告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搞假招商、假经验、假典型、假数字,虚报、瞒报、篡改统计数据,计划制定、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过程中弄虚作假问题,精准扶贫、棚户区改造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
6.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
(二)方法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4月初至6月中旬)。
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成立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市政府副秘书长吕林同志负总责,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负责配合。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也要组建相应工作专班,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自查方案,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聚焦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事项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逐项开展摸底排查,于5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及相关表格(附表1)报市政府办公室。
2.重点检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地、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问题清单,重点检查问题清单是否有遗漏,相关情况是否准确、属实,切忌走过场。采取查本级与下查一级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本
级进行重点抽查,按一定比例对下级进行抽查。对问题“零报告”或基层反映较为强烈的地方和单位重点检查。将抽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查处。
3.整改问责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针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落实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和完善抓落实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的成果。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形成专项治理总结报告,并于20XX年10月2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三、文山会海、照抄照转问题专项治理
(一)治理内容。
1.以会议落实会议,会议该精简的不精简,能合并的不合并,内容空洞、机械传达、纯为表态;
2.会议审批把关不严,超权限、超计划、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
3.以文件落实文件,文件照抄照搬,重复转发,超规格、超篇幅、超范围;
4.发文计划性不强,程序不严,文种、文号、简报该精简的不精简,已精简的违规启用;
5.签订责任状、考核评比过多过滥。
(二)方法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4月初至6月中旬)。
由市委办公室牵头成立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郑兴国负总责,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负责配合。各地和相关单位也要组建相应工作专班,制定本地、本单位自查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逐项开展自查摸底,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形成自查报告于5月25日前通过电子政务内网报市委督查室。自查报告主要反映自20XX年以来召开会议、发文、编发简报、签订责任状及考核评比的基本情况及与上年同期比较情况,以及本地本部门在解决文山会海、照抄照转等方面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同时分年度填写本单位相关统计表(附表1、3、4、5、6)与自查报告一并报市委督查室。
2.重点检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各地各部门工作专班要抽调专门力量,对本地、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开展问题整改等情况。采取查本级与下查一级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本级进行重点抽查,按一定比例对下级进行抽查。对问题“零报告”或基层反映较为强烈,而自查发现问题较少的地方和单位重点检查,对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建立台账,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问题线索,对典型案例点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