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籍图的基本知识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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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城乡地域差别可分为农村地籍图和城镇地籍图。
(3)按图的表达方式可分为模拟地籍图和数字地籍图。 (4)按用途可分为税收地籍图、产权地籍图和多用途地 籍图。 (5)按图幅的形式可分为分幅地籍图和地籍岛图。

我国现在主要测绘制作的有:城镇地籍图、宗地图、农
村居民地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所有权属图等。
(2) 是处理土地权属问题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图件, 比宗地草图更能说明问题。
(3) 在变更地籍测绘中,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检核与 修改,可以较快地完成地块的分割与合并等工作,直 观地反映了宗地变更的相互关系,便于日常地籍管理。
5、宗地图的编绘技术要求
编绘宗地图时,应做到界址线走向清楚,坐标正确 无误,面积准确,四至关系明确,各项注记正确齐全, 比例尺适当。

日常地籍工作中,一般逐宗实测绘制宗地图。
2、宗地图的内容 通常要求宗地图的内容与分幅地籍图保持一致,具 体内容如下: (1) 所在图幅号、地籍区(街道)号、地籍子区 (街坊)号、宗地号、界址点号、利用分类号、土地 等级、房屋栋号;
(2) 用地面积和实量界址边长或反算的界址边长;
(3) 邻宗地的宗地号及相邻宗地间的界址分隔示意 线;
地或地块面积太小注记不下时,允许移注在宗地或地 块外空白处并以指示线标明。 ③土地座落:由行政区名、街道名(或地名)及门牌号 组成。门牌号除在街道首尾及拐弯处注记外,其余可
跳号注记。
④土地权属主名称:选择较大宗地注记土地权属主
名称。
(2)地物要素
①作为界标物的地物如围墙、道路、房屋边线及各
类垣栅等应表示。

对应的地籍空间要素的属性在地籍图上只能用标识
符来对此进行有限的表达。因为地籍图一方面受到比
例尺的限制,另一方面还应符合图的可读性和美学要
求。 (3)多用途地籍图不能理解为一张谁都可以用的万 能图,而是各类地籍图的集合。为各种用户提供了一 个良好的地理参考系统。
3、分类
(1)按表示的内容可分为基本地籍图和专题地籍图。
②埋石的各级控制点位的展绘及点名或点号注记。
③图廓外测图比例尺的注记。
二、宗地图的概念
1、宗地图含义

宗地图是以宗地为单位编绘的地籍图。 它是在地籍测绘工作的后阶段,当对界址点坐标进
行检核后,确认准确无误,并且在其他的地籍资料也
正确收集完毕的情况下,依照一定的比例尺制作成的
反映宗地实际位置和有关情况的一种图件。

宗地图图幅规格根据宗地的大小选取,一般为32开、 16开、8开等,界址点用1.0mm直径的圆圈表示,界 址线粗0.3mm,用红色或黑色表示。

宗地图在相应的基础地籍图或调查草图的基础上编 制,宗地图的图幅最好是固定的,比例尺可根据宗地 大小选定,以能清楚表示宗地情况为原则。

④铁路、公路及其主要附属设施,如站台、桥梁、
大的涵洞和隧道的出入口应表示,铁路路轨密集时可 适当取舍。 ⑤建成区内街道两旁以宗地界址线为边线,道牙线 可取舍。
⑥城镇街巷均应表示。
⑦塔、亭、碑、像、楼等独立地物应择要表示,图上
占地面积大于符号尺寸时应绘出用地范围线,内置相
应符号或注记。公园内一般的碑、亭、塔等可不表示。 ⑧电力线、通讯线及一般架空管线不表示,但占地 塔位的高压线及其塔位应表示。 ⑨地下管线、地下室一般不表示,但大面积的地下
3、宗地图的特性

根据宗地图的概念和内容,宗地图有以下特性:
(1) 是地籍图的一种附图,是地籍资料的一部分;
(2) 图中数据都是实量或实测得到,精度高并且可
靠;
(3) 其图形与实地有严密的数学相似关系;
(4) 相邻宗地图可以拼接;
(5) 标识符齐全,人工和计算机都可方便地对其进 行管理。
4、宗地图的作用 (1) 宗地图是土地证上的附图,它通过具有法律手 续的土地登记过程的认可,使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对 土地的使用或拥有有可靠的法律保证,宗地草图却不 能做到这一点;
方形分幅。
若测区已有相应比例尺地形图,地籍图的分幅与编号方 法可沿用地形图的分幅与编号,并于编号后加注图幅内较 大单位名称或著名地理名称命名的图名。

四、地籍图的内容 地籍图上应表示的内容,一部分可通过实地调查得 到,如街道名称、单位名称、门牌号、河流、湖泊 名称等,而另一部分内容则要通过测量得到,如界 址位置、建筑物、构筑物等。
1、 地籍图内容的基本要求 (1)以地籍要素为基本内容,突出表示界址点、线; (2)有必需的数学要素; (3)必须表示基本的地理要素,特别是与地籍有关的 地物要素应予表示; (4)地籍图图面必须主次分明、清晰易读,并便于 根据多用户需要加绘专用图要素。
2、地籍图内容选取的基本要点 (1)具有宗地划分或划分参考意义的各类自然或人工 地物和地貌,如墙、埋设的界标、沟、路、坎、建筑 物底层的投影线等。
二、地籍图比例尺

地籍图需准确地表示土地的权属界址及土地上附着
物等的细部位置,应选用大比例尺。
1、 选择地籍图比例尺的依据 (1)繁华程度和土地价值:城镇的商业繁华程度主要 是指商业和金融中心。 (2)建设密度和细部粗度:比例尺越大,房屋的细微 变化可表示得更加清楚。 (3)地籍图的测量方法:数字地籍测量方法,比例尺
②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房屋以外墙勒脚以上外围轮
廓为准,正确表示占地状况,并注记房屋层数与建筑 结构。装饰性或加固性的柱、垛、墙等不表示;临时 性或已破坏的房屋不表示;墙体凸凹小于图上0.4mm 不表示;落地阳台、有柱走廊及雨篷、与房屋相连的
大面积台阶和室外楼梯等应表示。
③工矿企业露天构筑物、固定粮仓、公共设施、广 场、空地等绘出其用地范围界线,内置相应符号。
(4) 紧靠宗地的地理名称;
(5) 宗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及宗地外紧 靠界址点线的附着物;
(6) 本宗地界址点位置、界址线、地形地物的现状、
界址点坐标表、权利人名称、用地性质、用地面积、
测图日期、测点(放桩)日期、制图日期。
(7) 指北方向和比例尺。 (8) 为保证宗地图的正确性,宗地图要检查审核, 宗地图的制图者、审核者均要在图上签名。
万、1:2.5万、1:5万,其基本比例尺为1:1万。

为了满足权属管理的需要,农村居民地及乡村集镇
可测绘农村居民地地籍图。农村居民地(或称宅基地)
地籍图的测图比例尺可选用1:1000或1:2000。急用图时, 也可编制任意比例尺的农村居民地地籍图,以能准确 地表示地籍要素为准。 三、地籍图的分幅与编号 地籍图的幅面通常采用50cm×50cm和50cm×40cm, 分幅方法采用有关规范所要求的方法,便于各种比例
商场、地下停车场及与他项权利有关的地下建筑应表
示。
⑩大面积绿化地、街心公园、园地等应表示。零
星植被、街旁行树、街心小绿地及单位内小绿地等
可不表示。 ⑾ 河流、水库及其主要附属设施如堤、坝等应 表示。 ⑿ 平坦地区不表示地貌,起伏变化较大地区应
适当注记高程点。
⒀ 地理名称注记。
(3)数学要素
①图廓线、坐标格网线的展绘及坐标注记。
(5)地面上的管线只表示重要的,如万伏以上高
压线、裸露的大型管道(工厂内部的可以根据需要 考虑)等。
(6)另外,还有界址点、控制点等点要素。 这部分要素回答了宗地或地块在“哪里”、是 “多少”的问题。
(7)注记部分,也就是地表自然情况的符号表示,如
房屋结构和层数、植被、地理名称等。
(8)标识符,它在地籍图上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它 是对地面客体(如土地权属单位、地块)的标识,以 便使地籍数据集、地籍簿册和地籍图形集之间有机地 连接在一起。

地籍图上主要表示的标识符有:地籍区(街道)号、
地籍子区(街坊)号、宗地号、界址点号、利用分类
代码、控制点号、房产编号等。

宗地或地块是“谁的”、“怎么样”等等。
3、地籍图的基本内容
(1)地籍要素
①界址:包括各级行政界址和土地权属界址。不同
等级的行政境界相重合时只表示高级行政境界,境界
线在拐角处不得间断,应在转角处绘出点或线。当土
地权属界址线与行政界线、地籍区(街道)界或地籍
子区(街坊)界重合时,应结合线状地物符号突出表 示土地权属界址线,行政界线可移位表示。
②地籍要素编号:包括街道(地籍区)号、街坊 (地籍子区)号、宗地号或地块号、房屋栋号、土地 利用分类代码、土地等级等,分别注记在所属范围内
的适中位置,当被图幅分割时应分别进行注记。如宗
第一部分 地籍图的基本知识
一、地籍图的概念
1、定义
按照特定的投影方法、比例关系和专用符号把地籍 要素及其有关的地物和地貌测绘在平面图纸上的图形 称地籍图。

地籍图、地籍数据和地籍表册通过特定的标识符建
立有序的对应关系。
2、特点
(1)地籍图具有国家基本比例尺图的特性。
(2)地籍图只能表示基本的地籍要素和地形要素。
(2)具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划分意义或划分参考意义 的各种地物或地貌,如田埂、地类界、沟、渠、建筑 物底层的投影线等。
(3)土地上的重要附着物,如水系、道路、构筑物、 建筑物等,这些地物都是地籍图具有地理性功能的重 要要素。
(4)在土地表面下的各种管线及构筑物,在图上
来自百度文库
不表示,如下水道、自来水管、井盖等。
尺地籍图的连接。

当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籍图采用正方形
分幅时,图幅大小均为50cm×50cm,图幅编号按图廓
西南角坐标公里数编号,X坐标在前,Y坐标在后,中 间用短横线连接。
如:689 - 593

当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籍图采用矩形分
幅时,图幅大小均为40cm×50cm,图幅编号方法同正
可适当小一点。
2、 我国地籍图的比例尺系列

世界上各国地籍图的比例尺系列不一,目前比例尺 根据国情,我国地籍图比例尺系列一般规定为:城
最大的为1:250,最小的为1:5万。

镇地区(指大、中、小城市及建制镇以上地区)地籍 图的比例尺可选用1:500、1:1000、1:2000,其基本比 例尺为1:1000;农村地区(含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 所有权属图)地籍图的测图比例尺可选用1:5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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