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扶贫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 光伏扶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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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村扶贫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光伏扶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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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村扶贫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光伏扶贫政策以产业扶贫为主线,产业扶贫与社会扶贫相结合,实行公司合作社带动战略。

本站为大家带来的某村扶贫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某村扶贫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地点:
羊群沟乡下辖的羊群沟村、三十号、圪洞坪、石咀子、五间房、大湾、白其口等七个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实施单位:各村委会
四、项目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
五、项目建设内容
利用各村委会附近空地以及村委会和部分农户的屋顶,建设40KW-60KW的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安装相应规模的295W组件,并配置逆变器、汇流箱,项目采取全额上网模式运行。

项目成本按照20XX年度羊群沟乡光伏电项目成本测算,预计为均价5元/瓦。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申请上级拨付扶贫项目资金20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七、组织施工
1、施工单位名称:上海霆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施工资质:上海霆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4月13日,注册资本3.8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从事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对太阳能光伏电站产品的投资、安装、销售,太阳能电站集成系统的研发、设计、安装及销售,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

20XX年在羊群沟乡羊群沟村、石咀村、泥合子村等地分别建设了五处光伏电站,目前均已并网发电,工程质量较好。

3、施工时间进度:202X年9月2020年12月,完成项目建设。

4、项目验收:待项目建成后,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并网验收,验收通过后,施工方质保1年期满,支付全部工程款,并承担后期维护工作。

八、产权归属及后续管理
1、产权归属:项目建成后,该光伏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2、后续管理:由施工方对各村指定人员进行管护培训,并提供后续保障。

九、绩效评价
1、项目目标:2020年,建成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七处,安装295W组件,并配置逆变器、汇流箱等设备;2020年底前,实现并网发电,按照现行上网电价每度0.2829元计算,每
个行政村每年至少可收入1.93万元(年发电量6.82万KWH),每个行政村25年总收入至少达48.25万元(总发电量170.5万KWH)。

2020年底,项目建成后,年收入除去后期管护维修费用后,5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50%用于帮扶贫困户脱贫增收。

2、产出指标:项目规模为各行政村40-60千瓦,年总发电量6.82-10.23千瓦时,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并网发电及时完成率100%,项目总收益各村至少48万元,带动增加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至少1.93万元,带动增加各村已脱贫并仍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收入达20万元以上。

本项目属绿色无污染能源项目,生态效益显著。

3、可持续影响:本项目建成的光伏扶贫电站,可持续运营年限25年。

4、服务对象满意度:参与光伏扶贫的贫困人口满意度90%。

某村扶贫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光伏产业扶贫政策,规范光伏扶贫项目管理,切实保障光伏扶贫工程稳定运营,确保持续带动农村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实施对象
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根据贫困程度、个人意愿、建站条件等相关因素筛选,建设单体规模为3KW5KW的分布
式光伏屋顶电站2002座,实现增加贫困户家庭收入、提高贫困户基本生活水平的目标。

第二条实施原则
充分尊重建档立卡贫困户意愿,实行贫困户自愿申报、乡镇和扶贫局审核、发改局备案的原则,重点扶持无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光伏产业。

1.政府主导,贫困户自愿。

政府负责产业扶贫光伏发电项目的组织、宣传、协调工作,扶持积极性高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屋顶光伏项目。

2.凡愿实施光伏发电项目、且具备并网接入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均予扶持建设。

确保通过光伏扶贫项目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第三条建设条件
1.有良好的光照条件。

光伏电站组件四周无树木、山岭
及建筑物遮挡。

2.有适合的安装条件。

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屋顶结构或地面场所安装条件,符合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安装规定,需经专业人员认定。

3.达到规范的接入条件。

各村在选择安装户时须当地电力部门签字确认,确认电表户头与贫困户户主姓名一致,确保变压器容量、线路线径达到并网接入条件。

第四条对象确定及工作流程
1.用户申请。

意向实施户用光伏扶贫电站的贫困户,由户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永和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申请表》,并提供户主身份证、房产证明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各村收集基础资料,村两委审查把关,各包村领导和第一书记要认真督促做好摸底审查工作,确定项目实施户初选名单,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审核备案。

村级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和扶贫局组织施工单位、电力部门、村委(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村逐户实地查看确认,审查初选对象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电站施工条件和电网接入条件是否具备、安装位置是否合适,经初步确定实施对象和实施地点,并通过四方确认后,乡镇将申请报告、《永和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申请表》、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会议记录复印件、真实性承诺书和《永和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四方确认表》报县发改局备案。

第五条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县脱贫攻坚领导组产业办负责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监督光伏扶贫工作的实施,协调相关单位及时解决光伏扶贫事宜。

各乡镇党委政府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组织协调实施好光伏扶贫项目。

一是组织协调建档立卡贫困户填表、办卡、公示及完善各项手续;二是督促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屋顶要符合施工条件,组织协调扶贫、电力、
建设企业完善并网接入系统;三是负责收取缴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自筹资金;四是负责竞争性磋商确定本乡镇的建设企业;五是负责监督项目的施工;六是负责建设资金的使用拨付。

第六条资金筹措
每个3KW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资金为24000元, 5KW 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资金为40000元。

按照农户自筹、企业入股、财政贴息担保贷款的原则,资金筹措为:每个3KW 户用光伏扶贫电站贫困户自筹1500元、建设企业入股3300元、财政(前5年贴息3920.3元)担保贷款19200元; 每个5KW户用光伏扶贫电站贫困户自筹2000元、建设企业入股6000元、财政(前5年贴息6533.8元)担保贷款32000元。

第七条收益分配
光伏发电收益除投保费(每年的保费为总投资的0.2%)外,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建设企业按收益9:1分红。

1.建档立卡贫困户自光伏电站建成之日起5年内,每年 3KW收益3000元左右、5KW收益5000元左右,其余用于偿还贷款。

2.第6年起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其每年分红中,首先用于偿还当年规定的贷款及利息(贷款财政贴息5年,第6年起的贷款利息由建档立卡贫困户偿还)。

3.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管理光伏电站,多发电多受
益,贷款及利息还清后的分红收益全部归建档立卡贫困户。

4.光伏电站收益卡统一由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保管,负责每年的收益分红结算并按以上分配办法支付给建档立卡贫困户(偿还贷款及利息)和建设企业。

第八条质量要求
屋顶电站建设要符合以下项目技术标准:
1.第一年系统效率(PR)不低于81%,即年上网发电利用小时与组件同平面年累计全辐射辐照值的比值不小于0.81。

2.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高于16%和16.5%;自项目投产运行之日起,一年内衰减分别不高于2.5%、3%,之后每年衰减不高于0.7%,项目25年衰减不高于20%;质保不低于12年。

3.逆变器的最高转换效率不低于99%;逆变器的综合效率不低于98.1%。

4.支架形式应合理设计,镀锌厚度不小于65微米,保证25年运行寿命。

第九条承建企业选择
光伏扶贫项目建设企业应具备长期运营管理能力,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
1.承建企业应具备建设光伏电站的资质、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外地企业(非永和辖区内注册的企业)应在当地注册
公司,并在永和设立维修点,以总公司身份进行项目申报。

2.承建企业必须是上市企业,且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

3.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屋顶光伏电站的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控制、验收并网、建成后的管理维护运营等由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项目建设企业负责,双方签订管理维护运营合同。

4.该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办法或招投标确定投资主体。

竞争性磋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客观、科学、择优的原则,体现双向选择,充分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对于确定入围并签署协议的项目主体,可以开展前期工作。

第十条如遇政策变化或电价调整,将依照新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某村扶贫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1.县域基本概况。

商城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隅,鄂、豫、皖三省交界处,大别山北麓的青山绿水之间,东邻安徽省金寨县,南毗湖北省麻城市,西接光山县、新县,北连固始县、潢川县。

商城县历史文化悠久,是革命老区、国家级贫困县及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

商城县现辖10镇7乡,370个村(含居委会),约78万人,总面积213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13万公顷。

商城县属北亚热带向暖温带气候过渡性地域,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年均日照1763.1
小时,日照率44%,太阳总辐射量平均为111.37千卡/平方厘米,适合建设光伏发电设施。

在商城县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是精准扶贫的重要体现,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大意义。

2.产业经济现状。

2015年,商城县生产总值实现156.2亿元,同比增长8.6%,三次产业结构为27.0:40.3:32.7,经济结构日益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高。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58亿元,增长1
3.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46亿元,增长13.2%,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5.7%。

工业增加值完成47.9亿元,增长9.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42.1亿元,增长1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9.7亿元,同比增长13.1%;城镇化率达到35.8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2000元和9520元,分别增长9%和11%,增速均高于GDP增速。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9.2亿元,同比增长19.4%。

全县共落地国投项目82个,总投资1
4.5亿元,到位国家和省资金共9.5亿元,比上年净增2.1亿元,全县89个500万元以上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9.7亿元。

3.土地利用现状。

商城县土地总面积21170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13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林地面积1033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8%;园地面积96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6%;草地面积117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5%;水域面积146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9%;居民
点及工矿占地124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交通用地23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其他土地面积173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

4.贫困现状。

商城县1986年被列为国家重点贫困县,2002年被正式批准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我县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要求全县于20XX年脱贫摘帽,期间要完成110个贫困村、7.74万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30.7%、农业人口总数的9.8%;全县90%以上的贫困村通过开发扶持实现整村脱贫;全县基本消除贫困人口,农村人口贫困发生率下降到2%以下;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5%;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和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或接近全省县级平均水平。

截止目前,建档立卡的贫困村74个,贫困户19499户,贫困人口55763人,贫困发生率8.36%。

2015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00元,分别为全省、全市平均水平的69%、7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20元,分别为全省、全市平均水平的71%、72%。

虽然我县的扶贫产业形成了一定的基础和优势,但规模小、链条短、附加值低、扶贫产业支撑能力较弱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

5.村级光伏精准扶贫对象的确定。

根据群众自愿、特困优先,重点扶持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资源缺乏的贫困村。

我县已将110
个贫困村纳入光伏扶贫计划,确定每个村建60千瓦光伏电站一座,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1320户、4056人。

6.电力发展现状。

商城县2015年电网最大负荷12.435万千瓦,最小负荷1.624万千瓦,截至2015年底,已建成以110千伏为主的网架结构,有220千伏变电站1座,110千伏变电站3座,35千伏变电站15座,10千伏线路77条,10千伏及以下中压配网已经初步形成规模。

目前商城县有小水电站3座,装机总容量13670千瓦,35千伏和10千伏并网发电。

分别是鲇鱼山水电站、百步崖水电、铁佛寺水电站;风电站1座,黄柏山风电场总容量20400千瓦,110千伏并网发电。

20XX年度农网改造工程正在加快实施,年底计划建成投运一座110千伏新建变电站、一项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三座35千伏新建变电站投运和一项35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新建改造10kV线路125.69km,配电台区211个,配电容量22.01MVA,低压线路180.41km。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和省能源局、省扶贫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土地利用规划、贫困村、贫困户规模与分布、交通运输条件、能源资源和电源结构等基本条件,县委、县政府决定采取集中式和村级两种光伏扶贫方式,开展20XX年20XX年光伏扶贫工程,利用近3年的时间,建村级60千瓦光伏扶贫电站110
个共6.6兆瓦,建集中式光伏电站3个100兆瓦(其中商城县新电电力有限公司1个50兆瓦,国家电投2个共50兆瓦),将全县贫困人口纳入光伏扶贫计划中,共扶持13927人,贫困户4654户,分布在360个村。

光伏收入年增加县财政税收1000万元以上。

20XX年具体实施计划。

建设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110个、总容量6.6兆瓦,由县扶贫办成立运维公司负责承建。

在110个贫困村选择符合建设条件的地块,每村建成60千瓦村级光伏电站一座,每个村受益12户,每户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收益,共帮扶贫困户1320户、4056人,其余收益除扣除相应的税金、运维费用、土地租金外都归村集体所有,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

二、项目信息及建设条件
村级电站的运营管理,由县扶贫办组建非营利性运维公司,本着统一管理、保障质量的原则,负责村级电站的建设运营和日常维护。

(一)项目基本信息
建村级光伏电站110个、总规模6.6兆瓦,涉及贫困村110个,每个贫困村建设一座6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扶持贫困户1320户、4056人。

每个村级电站投资约为48万元,项目概算总投资52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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