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成品出入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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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恒一气动有限公司

半成品出入库规定

为了强化流程管理和质量意识,规范出入库秩序,确保入库半成品质量符合要求,更好的服务于生产,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外协、外购件检验合格,检验员必须出具“零部件合格证”及时通知搬运工入库。无标识产品,仓库管理员应拒绝接收。

第二条自制零部件完工,由末次工序操作工送到最终检验站的待检区。产品必须是整齐摆放在物料框里,表面干净整洁,不得出现毛刺、铝屑、铁渣及未清洗现象。

第三条经检验合格的零部件必须附有“生产工序传递跟踪卡”和“零部件合格证”,二者缺一不可。由检验员及时通知搬运工入库,仓库管理员认真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如不符应拒绝入库。

第四条零部件出库,仓库管理员必须按照“生产指令明细表”或车间管理人员开出的“领料单”进行发料。对生产急件可视情况先发料后补单,未经仓库管理员许可而私自拿料一律视为偷窃行为。

第五条出库零部件发现质量问题,装配员工应及时通知车间检验员确认,同时报告车间管理人员出具“领料单”重新领料,并对有问题的零部件进行标识,区别非标件或标准件交给检验员处置。

第六条仓库管理员对所有出入库的半成品要做到收发及时,数量无误,摆放有序,帐、物、卡一致,不得发生因保管不当导致的不合格现象。

第七条上述各条请各级员工自觉遵守维护,共同营造一个协作、文明、负责任的工作环境。本规定解释权归品质部,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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