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建筑施工企业进入黑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制度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供热许可证实施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供热许可证实施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497bb7c1fd9ad51f01dc281e53a580216fc50ea.png)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供热许可证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9.07•【字号】黑建城[2011]111号•【施行日期】2011.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供热许可证实施办法》的通知(黑建城[2011]111号)各市(地)、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建设局:按照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的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黑龙江省供热许可证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厅联系。
附件:黑龙江省供热许可证实施办法二O一一年九月七日附件:黑龙江省供热许可证实施办法为加强全省供热管理,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依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供热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查、分级发放。
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由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初审决定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和发放;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的,由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和发放。
一、申请条件(一)5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供热单位申请条件:1.具备法人资格。
(在热源项目所在地)2.有可靠的供热热源和设施,利用热源单位提供热能的供热单位须有与热源单位签订的供用热合同。
3.有项目批准文件和相关技术材料。
4.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供热能力。
5.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健全。
6.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资本金和银行资信证明,热电联产自行生产热能的供热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利用热源单位提供热能的供热单位及区域锅炉供热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7.供热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及热电、供热(暖)或相近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热电、供热(暖)或相近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热电、供热(暖)或相近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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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4.01.24
•【字号】黑建规〔2024〕2号
•【施行日期】2024.01.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
正文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建规〔2024〕2号
各市(地)住建局、哈尔滨新区住建局,有关企业:
现将修订后的《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黑建建〔2005〕54号)同时废止。
附件: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24日。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市区施工备案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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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市区施工备案须知根据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地建筑业企业进甬施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08]4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市区施工备案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施工备案具体操作流程:1、申领登陆《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住处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221.136.80.149/)的用户名、密码及IC卡设备和指纹考勤设备。
其中IC设备和指纹考勤设备为有偿使用。
市建管处地址:宁波市柳汀街169号联系电话:873069592、在市建管处办理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
提保额度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企业150万元人民币,二级企业120万元,三级企业8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5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金在50万及以下的企业20万元;劳务分包企业10万。
(联系电话:87316925)3、将企业住处和人员情况输入《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确认提交,同时企业驻甬机构管理人员须到市建管处在指纹考勤系统中录入指纹。
4、企业向宁皮市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提交备案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提供原件核对)。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老实巷70号五楼联系电话:871855185、建委窗口受理备案申请后,市建管处对企业和人员网上信息进行审核,符合备案条件且《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建委窗口在7个工作日内发放《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以下简称《信用证》)。
6、企业持《信用证》可在宁波市区(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
企业到宁波其他县、市、区承接业务可持《信用证》到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企业进甬施工备案须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提供原件核对):1、备案申请表(附件2);2、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驻甬机构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3、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内企业所在地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进甬施工及近两年内未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4、建筑业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注册地税务登记证副本;5、企业自有在甬办公场所产权证或办公用房租赁登记证。
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黑建招[2007]18号
![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黑建招[2007]18号](https://img.taocdn.com/s3/m/af726399e4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d9.png)
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黑建招[2007]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及其招标代理专职人员的市场行为,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建筑市场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对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代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代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二章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机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79号令)的规定取得招标代理资格,并在其资格等级范围内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
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暂定级。
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次申请及资格复审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建设部审批。
乙级招标代理资格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信用管理的通知-建市函[2013]1382号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信用管理的通知-建市函[2013]1382号](https://img.taocdn.com/s3/m/c91f6f3abdd126fff705cc1755270722192e59f9.png)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信用管理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信用管理的通知(建市函〔2013〕1382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外省建设工程企业来我省承接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和工程监理项目日益增多。
为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13〕38号)精神,加强外省建设工程企业在我省境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市场监管和信用管理,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有关活动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的资质、资格核验和工程项目登记备案及监督管理,适用本通知。
本通知所称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以下称“进皖企业”),是指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外、依法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证书,在我省参与招投标以及承揽业务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勘察设计企业。
二、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实施。
进皖企业备案统一纳入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与信用管理平台登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到及时办理、信息公开、监管到位。
三、进皖企业登记备案,分为基础信息登记和项目登记两部分,实行先登记后备案。
进皖企业承揽工程项目前(在皖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在工商部门办理完在皖分支机构手续后),需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驻省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基础信息登记,然后备案。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50fd62a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801f045.png)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3.10•【字号】黑建建[2008]9号•【施行日期】2008.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黑建建[2008]9号)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与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联系。
二OO八年三月十日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我省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加快与国际工程管理方式接轨,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建设工程项目法人(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批准的项目文件、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按照合同约定,代表委托方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提供咨询服务。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项目管理的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工程项目管理的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培训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人才,指导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及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的登记、审查、备案工作。
第五条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公共工程、公益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积极推行项目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管理企业考核内容第六条项目管理企业应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项或多项资质,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及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可从事项目管理和提供咨询服务。
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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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4.07.25•【字号】•【施行日期】1994.09.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994年7月25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4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育和发展建筑市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建筑交易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建筑市场,是指工程建设的发包、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咨询等交易活动及场所。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军事设施建设和乡村住宅建设不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建筑市场管理,并组织本条例的实施。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市场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对所辖区域内从事建筑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查处建筑市场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六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筑市场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市场进行检查和管理。
建筑市场的管理人员要严格执法,遵守制度,热情服务,不准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刁难、卡要、勒索,积极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第七条建筑市场交易活动应当公平竞争,合法交易,禁止分割、封锁和垄断建筑市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章资质管理第八条从事下列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审查,经资质审查合格,颁发资质证书。
(一)工程勘察、设计;(二)建筑施工、安装;(三)建设工程监理;(四)招投标代理;(五)咨询服务。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本省的上述所属企业的资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分立、合并时,应当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注销手续,并重新申请审定资质等级。
工程施工外省备案流程规定
![工程施工外省备案流程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1475bf77182e453610661ed9ad51f01dc28157f6.png)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在进入某地施工前,需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施工外省备案的流程规定。
一、备案对象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在进入某地承接工程时,必须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对象包括:1. 在外省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2. 在外省设立分支机构,承接工程的外省建筑施工企业;3. 与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合作,承担工程部分施工任务的单位。
二、备案流程1. 注册备案企业账号外省建筑施工企业需在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注册备案企业账号。
注册时,企业需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 填报备案信息企业登录备案系统,填写以下信息:(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注册地址等;(2)工程项目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合同金额等;(3)人员信息: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4)其他相关信息:如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3. 提交备案材料企业将填写好的备案信息及以下材料提交至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审核备案材料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工程信息等。
5. 发放备案证明审核通过后,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企业发放备案证明。
企业凭备案证明在工程所在地承接工程。
三、备案规定1. 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办理备案手续;2. 备案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3. 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4. 备案证明有效期为一年,逾期需重新备案。
四、违规处理1. 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将无法在工程所在地承接工程;2. 备案材料虚假、伪造的,将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第一批省级工法的通知-黑建建[2008]30号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第一批省级工法的通知-黑建建[2008]30号](https://img.taocdn.com/s3/m/1f5308f2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5275fd8.png)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第一批省级工法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第一批省级工法的通知(黑建建[2008]30号)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建设局:为推进我省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促进建筑业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积累,适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调整的需要,经企业申报,省建设厅委托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成立了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有21项工法确定为黑龙江省省级工法(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二日黑龙江省第一批省级工法申报单位工法名称备注省建一公司1、早拆小径木支撑体系施工工法 2、混凝土砌块短肢砌体剪力墙结构建筑工法 3、严寒地区新型暖棚法施工钢筋混凝土结构工法省建工集团1、变截面压灌超流态混凝土桩施工工法 2、旋转挤压锚杆施工工法 3、钻孔压灌超流态混凝土扩底桩施工工法 4、装配式混凝土独立短桩连梁基础施工工法 5、旋转挤压灌混凝土桩施工工法农垦建工集团1、后张法预应力空心板梁预制施工工法 2、隧道掘进爆破快速施工工法 3、高寒地区现浇混凝土聚苯板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施工工法农垦建工集团4、双曲线冷却塔人字柱更换施工工法 5、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标准养护室施工工法 6、多普勒天气雷达塔悬挑式钢平台安拆施工工法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1、矮塔斜拉桥支架法施工工法 2、盖梁整体托架施工工法 3、寒冷地区改性沥青SMA路面施工工法 4、钢纤维混凝土路面面层施工工法 5、高寒地区沼泽地带路基下处理施工工法 6、大体积混凝土温度裂缝控制技术施工工法 7、较低水泥用量高性能泵送混凝土施工式法——结束——。
哈尔滨建筑施工合同备案
![哈尔滨建筑施工合同备案](https://img.taocdn.com/s3/m/215cbb84b8f3f90f76c66137ee06eff9aef849fc.png)
哈尔滨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是指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对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建筑装修工程、建筑构配件生产施工等经营活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对施工合同进行备案管理。
本文将详细介绍哈尔滨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一、备案依据哈尔滨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的管理依据《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哈尔滨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外省建筑业企业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哈尔滨市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二、备案范围哈尔滨建筑施工合同备案适用于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建筑装修工程、建筑构配件生产施工等经营活动的外埠建筑施工企业。
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对这些建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备案主体哈尔滨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的主体为外埠建筑施工企业,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工商注册地不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但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申请进入哈尔滨市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
四、备案流程1. 外埠建筑施工企业首先需要到哈尔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时需要提交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2. 哈尔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备案材料后,应当对外埠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备案通知书,并将备案信息公示。
3. 外埠建筑施工企业在取得备案通知书后,可以与哈尔滨市内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签订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哈尔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4. 哈尔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施工合同备案材料后,应当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审核通过后,出具备案凭证,并将备案信息公示。
五、监督管理哈尔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外埠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二O一二年度省级工法的通知-黑建建[2012]117号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二O一二年度省级工法的通知-黑建建[2012]117号](https://img.taocdn.com/s3/m/2c491acd29ea81c758f5f61fb7360b4c2e3f2ab7.png)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二O一二年度省级工法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二O一二年度省级工法的通知(黑建建[2012]117号)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住建局,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县住建局: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建[2008]3号)要求,省住建厅委托省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对二O一二年度申报省级工程建设工法173项进行了评审,其中130项工法批准为黑龙江省工程建设工法(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市(地)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设工法管理工作,鼓励本地区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并及时总结施工经验,注重以工法研发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我省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水平。
附件:二O一二年度黑龙江省省级工法二O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二O一二年度黑龙江省省级工法序号工法名称研发单位主要完成人工法编号工法有效期1外墙氟碳保温装饰一体板施工工法黑龙江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王新民王彦明杨海涛肖飞徐宏宇hgf2012-0012013.01-2018.012双热熔型钢塑复合压力管(PSP管)施工工法黑龙江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新民杨海涛王庆义李树阳刘振东hgf2012-0022013.01-2018.013通水循环降低大体积混凝土内外温差施工工法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金来钱明章捷陈军刘斯hgf2012-0032013.01-2018.014外脚手架工具式连墙杆件施工工法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金来钱明朱秀祥吕文渊刘斯hgf2012-0042013.01-2018.015新型水泥基渗透结晶CCCW防水涂料内防水施工工法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平潘立波胡浩王天茂范安军hgf2012-0052013.01-2018.016型钢定型式卸料平台施工工法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平潘立波胡浩hgf2012-0062013.01-2018.017复杂地质高水位新型井点降水施工工法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平潘立波胡浩hgf2012-0072013.01-2018.018种植屋面施工工法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平潘立波胡浩hgf2012-0082013.01-2018.019型钢檩条模板可调支撑体系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陆要武王海恒李传海马丙法马黎黎hgf2012-0092013.01-2018.0110外墙紫晶陶艺文化砖饰面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六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李永昌王丽叶宪辉李悦苏典帅hgf2012-0102013.01-2018.0111外墙抹灰墙面双层双向抗裂钢筋网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六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李永昌王丽蔡雨晴梁尔军杨丽丽hgf2012-0112013.01-2018.0112“贴必定” BAC高分子复合自粘防水卷材湿铺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八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聂凯杨晓晨白秀芬金利段晓娟hgf2012-0122013.01-2018.0113双掺法无微膨胀剂混凝土裂缝控制技术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星海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陆要武王璇颜廷峰王海燕嵇琦hgf2012-0132013.01-2018.0114钻孔压灌超流态混凝土后插管注浆桩施工工法黑龙江龙华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龙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赵连平王春生李宝鑫王运东于晓峰hgf2012-0142013.01-2018.0115现浇清水混凝土楼梯卡槽式定型模板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宏宇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玉林叶宪辉宋义中李天龙李伟hgf2012-0152013.01-2018.0116钢桁架预应力张弦梁结构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二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王子端吴永新周洋周垂强焦述伟hgf2012-0162013.01-2018.0117Ф609钢管支撑基坑支护体系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宏宇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士军刘军龙王瑞张月猛林森hgf2012-0172013.01-2018.0118复合载体夯扩桩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龚爱群邵宇舟于有谢光宇李海智hgf2012-0182013.01-2018.0119EPS模块保温板复合墙体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龙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彩峰武士军韩冬钱华陈维成hgf2012-0192013.01-2018.0120BOME暗扣式直立锁边铝镁锰合金板屋面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九建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彩峰王玉林卢春范嵇琦刘海哲hgf2012-0202013.01-2018.0121螺丝钉锚杆施工工法哈尔滨三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徐芝均王景军杨连桩刘斯hgf2012-0212013.01-2018.0122严寒地区AX-800复合硅质建筑保温墙面施工工法哈尔滨三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奥翔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徐芝均杨连桩张学富张汝春hgf2012-0222013.01-2018.0123含空气层现浇复合材料保温屋面施工工法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三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刘斯刘静波尹玉波刘国诚徐芝均hgf2012-0232013.01-2018.0124环形基础工程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浙江鸿正建设有限公司王彬孟繁华王学亮罗国光祁凤娟hgf2012-0242013.01-2018.0125工具式临边洞口防护施工工法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建国刘斯谢广财江庆华景国甫hgf2012-0252013.01-2018.0126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可立特L-17)施工工法齐齐哈尔宏宇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齐翔建工集团腾翔建筑有限公司周宏艳赵尚森郭志林李为众王蕊hgf2012-0262013.01-2018.0127超高墙体单侧支模施工工法黑龙江新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李宝林王立友吕树喜王桂玲李振霞hgf2012-0272013.01-2018.0128水晶漆耐磨地坪施工工法黑龙江新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李宝林王立友吕树喜王桂玲李振霞hgf2012-0282013.01-2018.0129蒸压粉煤灰砖砌体施工工法牡丹江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光明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张建潘丽曲英文曹福昌hgf2012-0292013.01-2018.0130卫生间UPVC排水管道预埋件连接施工工法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大庆筑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卫东沈兵胡成玉闻志林吴福成hgf2012-0302013.01-2018.0131多筒仓滑模液压联动体系黑龙江恒久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宋易阳吴喜春高杰钱凯hgf2012-0312013.01-2018.0132参数优化控制电渣压力焊施工工法七台河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姜利仁韩树东徐绍东盛宪明张晓东hgf2012-0322013.01-2018.0133无机纤维喷涂保温施工工法中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绥化万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叶守健金伟博肖达静高洪双赵润桐hgf2012-0332013.01-2018.0134(HDPE)排水防水保护板施工工法绥化万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洪双赵润桐刘敏叶守健金伟博hgf2012-0342013.01-2018.01结构转换层型钢混凝土大梁吊挂模板施工工法黑龙江农垦建工有限公司中联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律海军杨巍闫立李小勇孙明光hgf2012-0352013.01-2018.0136变截面变高度柱大钢模板施工工法黑龙江农垦建工有限公司中联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健刘晓燕成军孙明光闫立hgf2012-0362013.01-2018.0137薄腹板施工工法黑龙江省火电第一工程公司哈尔滨龙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郑庆海张立文钟鸣远孙学宇于晓峰hgf2012-0372013.01-2018.0138可拆卸止水螺杆在地下室外墙模板中的应用施工工法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九建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汤新泉秦瑞昌张成仁谢凤军崔毅hgf2012-0382013.01-2018.0139双钢护筒结合注浆固结法进行复杂溶洞区钻孔桩施工工法哈尔滨市公路工程处哈尔滨恒威道路桥梁建筑有限公司郭文民张学王鹏涛刘继林夏立伟hgf2012-0392013.01-2018.0140垃圾处理厂土工布施工工法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平潘立波胡浩hgf2012-0402013.01-2018.0141GCL膨润土防水垫施工工法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平潘立波胡浩hgf2012-0412013.01-2018.0142钢抱箍法桥梁顶升施工工法锦宸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杨飚吴方华宋玉石钱存业涂国军hgf2012-0422013.01-2018.0143钢牛腿法顶升桥梁施工工法锦宸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吴方华杨飚杨彦忠钱存业徐辉hgf2012-0432013.01-2018.0144橡胶沥青应力吸收层施工工法黑龙江省中大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恒威道路桥梁建筑有限公司吕兆锋李自通史硕刚尹晓波李晖hgf2012-0442013.01-2018.0145市政道路检查井维修工法黑龙江省中大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牛根根李自通史硕刚尹晓波崔威hgf2012-0452013.01-2018.0146给排水管道非开挖施工工法哈尔滨市政材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峰泉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尹若升于闱纲邢早华孙世禹刘会hgf2012-0462013.01-2018.0147二、三灰碎石基层两层连铺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峰泉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政材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孙学峰李红岩于闱纲孙世禹孙泽平hgf2012-0472013.01-2018.0148水泥混凝土路缘石滑模施工工法大庆油田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祁肖武李景玉郝景生吕娜邱鹏hgf2012-0482013.01-2018.0149高速公路风化料与河砂分层交替填筑路基施工工法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浙江广厦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陈常友李正文彭戈徐寅彰楼杭江hgf2012-0492013.01-2018.0150高寒区同步预裹附沥青碎石下封层施工工法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陈常友周学国白杨陈立波杨继禹hgf2012-0502013.01-2018.0151高速公路LSPM柔性基层离析控制施工工法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浙江君傲建设有限公司陈常友李正文彭戈李巧巧韦仲英hgf2012-0512013.01-2018.0152高墩大跨现浇连续箱梁组合支架施工工法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龙捷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冬青盖青山白国艳唐小军刘长祥hgf2012-0522013.01-2018.0153寒区地铁区间浅埋暗挖法连续近距离下穿铁路桥施工工法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胡利平许锁镇唐小军吴春波刘静波hgf2012-0532013.01-2018.0154寒区浅埋软塑粘土地层四联拱地铁隧道施工工法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胡利平许锁镇盖青山唐小军韩一宝hgf2012-0542013.01-2018.0155复杂地质环境条件下穿越超厚砂层地铁深基坑施工工法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青山白国艳张宝辉魏利张军hgf2012-0552013.01-2018.0156严寒地区土质隧道组合支护结构施工工法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青山胡利平白国艳魏利张军hgf2012-0562013.01-2018.0157浮置板预制短板拼装与轨排二次浇筑施工工法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谭仕波盖青山程万祥唐小军王青hgf2012-0572013.01-2018.0158临近既有线无缝线路铺设施工工法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俊奇盖青山唐小军候孝兵王海恒hgf2012-0582013.01-2018.01聚合物混凝土及聚合物砂浆补强加固技术施工工法黑龙江省水利第一工程处刘长青张瑞华hgf2012-0592013.01-2018.0160高精度水计量装置施工工法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路巍赫荣久田树林孔繁华王玉杰hgf2012-0602013.01-2018.0161多年冻土水稳桩复合路基施工工法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卢立军朱天明付龙梅陈立波宋喜文hgf2012-0612013.01-2018.0162高寒地区煤矸石填筑路基施工工法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伟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心智金裕民刘永强朱桂林张剑hgf2012-0622013.01-2018.0163高寒地区大跨径悬臂箱梁施工工法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刘成庆兰俊杰宋立达刘楠王子良hgf2012-0632013.01-2018.0164高寒地区沥青路面同步碎石下封层施工工法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伟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彬黄秋红周广东胡家风简红hgf2012-0642013.01-2018.0165高寒地区聚丙烯单丝纤维干拌水泥碎石桩施工工法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伟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徐宏钊黄国新吴宗玺简红王永明hgf2012-0652013.01-2018.0166高寒地区废旧橡胶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工法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伟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郭越蔡纯阳刘振东常俊山申井玉hgf2012-0662013.01-2018.0167富冰冻土路基CFG桩加固施工工法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艳陈超刘静波杨琳宋景波hgf2012-0672013.01-2018.0168钢箱梁冬季安装焊接施工工法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龙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王艳陈超王海波高占波于晓峰hgf2012-0682013.01-2018.01梁式桥现浇悬臂连续箱梁合拢段施工工法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赫荣久唐鹏宁长远刘静波赵鲁hgf2012-0692013.01-2018.0170高寒地区骨架密实型沥青稳定碎石基层施工工法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闫继锋孙祥柱朱桂林郭秀琴李军hgf2012-0702013.01-2018.0171高寒地区隧道保温防排水施工工法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伟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史新春钱纯玉栾庆志黄景海孙九华hgf2012-0712013.01-2018.0172立井冻结快速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柴顺志黄跃东hgf2012-0722013.01-2018.0173大直径立井快速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朱永胜刘同海何东春张肇瑞hgf2012-0732013.01-2018.0174采用YJM液压金属模板立井短段掘砌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何东春刘同海朱永胜孙宝成明道群hgf2012-0742013.01-2018.0175立井井筒装备快速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孙宝成何东春明道群刘永伟王桂芝hgf2012-0752013.01-2018.0176立井井筒工作面预留岩帽短段注浆掘砌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黄跃东刘同海林明刘元林田海艳hgf2012-0762013.01-2018.0177深部高应力软岩巷道复合支护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刘元林刘同海秦玉明纪占军杨敬林hgf2012-0772013.01-2018.0178斜井机械化作业线快速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纪占辉徐善民hgf2012-0782013.01-2018.0179大型机电设备硐室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许明山hgf2012-0792013.01-2018.0180反井钻孔煤仓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杨敬林刘元林许明山hgf2012-0802013.01-2018.0181平巷揭突出煤层综合防突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王长顺hgf2012-0812013.01-2018.0182桩基逆作法施工工法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韩一宝吴方华刘静波成军古建兵hgf2012-0822013.01-2018.0183X70钢管道焊接施工工法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蓓裴广俊王作林王志斌韩金龙hgf2012-0832013.01-2018.01845×104m3储罐双向子午线网壳拱顶施工工法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油建公司郭道厚贾广斌邓福刚杨征冯琦hgf2012-0842013.01-2018.0185油气田大型塔类设备单机抬尾滑移法吊装工法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装公司白永超张宏志蔡行会沈玉辉舒均满hgf2012-0852013.01-2018.0186大型炼化再生器分体拆除施工工法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建二公司张屹世谢海涛贺长河苏方马士锋hgf2012-0862013.01-2018.0187大口径聚氨酯保温管道倾斜式高压发泡预制工法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材公司王秀章王殿凯徐家秋郭铭李金彪hgf2012-0872013.01-2018.0188山区陡坡地段长输管道施工工法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道工程公司王福文窦伟伏应平陈锋王道平hgf2012-0882013.01-2018.0189长输管道X射线中心透照检测工法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维检测公司李明王文浩康军李金彪包丽颖hgf2012-0892013.01-2018.0190输煤系统液压千斤电缆盘架电力电缆敷设安装中北电力建设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宋复亮郭琦hgf2012-0902013.01-2018.0191300MW级汽轮发电机组定子单扁担吊运就位施工工法黑龙江省火电第一工程公司董岩辛全喜杨培利彭荣王良hgf2012-0912013.01-2018.0192大跨度球形网架起步架递增搬起法施工工法黑龙江省火电第三工程公司郭道荣宋文德郭江滨田庆辉姜晖hgf2012-0922013.01-2018.0193液压升降式滗水器安装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孙东明戚少明贾睿新范海东申凯hgf2012-0932013.01-2018.0194利用驳船浮力消除桥式钢结构变形应力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宋文震鲍玉萍赵树泰尹承龙李学军hgf2012-0942013.01-2018.0195大管径双臂波纹排水管道安装工法中厦建设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胡建明闫相明陈爱华赵树泰牛文峰hgf2012-0952013.01-2018.0196利用胎具组对汽冷旋风分离器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浙江金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雪峰李秀昌宋增国章军勇戴信期hgf2012-0962013.01-2018.0197利用改进型镶齿牙轮钻头钻孔敷设定向穿越管道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李学军刘文东冷金明解旭hgf2012-0972013.01-2018.0198冬季低温快速设备安装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黑龙江省博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赵忠颖刘艳玲姜婷婷范海东关龙彬hgf2012-0982013.01-2018.0199回转窑筒体空中对接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李春雷邱秀华苏斌郭兆伟孙岩hgf2012-0992013.01-2018.01100灯光法与激光法结合调整回转窑窑体同轴度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黑龙江省博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鲍玉萍杨志光张晓东李春雷李君hgf2012-1002013.01-2018.01101利用变频串联谐振耐压试验装置进行高压设备耐压试验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中北电力建设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张晓东李家双何志新施喜臣宋复亮hgf2012-1012013.01-2018.01102大管径钢制物料输送管道现场制作安装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XXX 李学军毛文研白雪峰黄宏宇hgf2012-1022013.01-2018.01103碳钢中小直径(DN50-DN100)管道无间隙装配脉冲自动氩弧焊焊接工法七台河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韩树东王长林那赛张晓峰李学军hgf2012-1032013.01-2018.01104大型冰雪景观建筑快速施工工法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三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张利宁孙冰付耀年王岚孟群hgf2012-1042013.01-2018.01105小钢模板的大模板化施工工法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杨飚管晔辉叶光伟王玉辉王海恒hgf2012-1052013.01-2018.01106新型冬期自动提升暖棚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王君王玉林于彩峰杨飚宋玉石hgf2012-1062013.01-2018.01107钢筋混凝土空腹空间网格结构一次性浇筑施工工法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王海云杨飚管晔辉叶光伟王海恒hgf2012-1072013.01-2018.01108高密度憎水岩棉板外墙外保温施工工法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黑建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曹一博杨飚杨彦忠林立巍肖伟hgf2012-1082013.01-2018.01109多层地下大空间结构逆作施工工法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邵殿昶杨飚王海恒滕春生杨彦忠hgf2012-1092013.01-2018.01110多层混凝土空腹楼盖模板支撑体系施工工法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滕春生李建阳邵殿昶杨飚王海恒hgf2012-1102013.01-2018.01111多层建筑轻骨料陶粒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分层交替对孔砌筑承重节能复合保温墙体施工工法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立东简忠洪谭延龙刘振东陈忠武hgf2012-1112013.01-2018.01112严寒地区外墙AGC防火保温装饰板施工工法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立东谭延龙刘振东杨辉杨海涛hgf2012-1122013.01-2018.01113严寒地区抗渗墙体工具式止水对拉螺栓施工工法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谭延龙刘振东尹立双刘嘉琦刘庆博hgf2012-1132013.01-2018.01114寒冷地区型钢柱、梁高强螺栓连接施工工法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谭延龙刘振东 XXX顾宇杨海涛hgf2012-1142013.01-2018.01115钢筋混凝土烟囱“内砌外提”施工工法七台河银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贾志辉王栋金龙周明郭云飞hgf2012-1152013.01-2018.01116环氧树脂玻璃钢防腐防水内衬施工工法七台河银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梁文华王栋金龙周明王青hgf2012-1162013.01-2018.01117聚氨酯复合保温板外墙外保温施工工法七台河银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陶立春王栋金龙周明吴海hgf2012-1172013.01-2018.01118利用自制组件实现大型钢制塔式容器现场组对焊接对接口的调整黑龙江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申远焦安有王德臣hgf2012-1182013.01-2018.01119高寒地区粉性砂填筑路基施工工法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薛涛张军盖青山唐小军袁忠文hgf2012-1192013.01-2018.01120永冻土地区交通工程标志牌基础施工工法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张志东杨洁盖青山白国艳袁忠文hgf2012-1202013.01-2018.01升级版序号工法名称研发单位主要完成人工法编号工法有效期121高寒地区冻土地基超流态后植入钢筋笼一次浇筑抗冻混凝土灌注桩施工工法黑龙江宇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张海林梅植田纪巍王彬藤淑萍HGF026-2009(2007年度升级版-001)2013.01-2018.01122超厚度水泥稳定土基层施工工法。
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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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03年10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市场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市场活动,实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筑市场,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建筑工程中介服务业务的交易行为和场所。
本条例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建筑装修工程。
本条例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从事建筑市场交易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竞争有序的原则,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行署,下同)、县(县级市,下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市场管理。
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负责本系统小城镇的建筑市场管理,业务上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监察机构进行建筑市场管理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和其他工作场所进行检查;(二)查阅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和资料;(三)向被检查的单位、个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四)向社会公布对建筑市场交易活动实施检查的情况。
第二章建筑市场准入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报建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立项文件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
大型、省重点建筑工程的报建手续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其他建筑工程的报建手续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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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4.01•【字号】黑建质[2012]9号•【施行日期】201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黑建质[2012]9号)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绥芬河市和抚远县建设局(建委):为确保预拌混凝土(含沥青混合料,以下同)的质量,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杜绝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现就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范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预拌混凝土是工程建设所需的重要半成品,是工程质量的源头和基础。
预拌混凝土进场检验时,无法当时确认强度等重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不仅损失大,还将直接影响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因此,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质量必须纳入工程质量监管范畴。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中属于专业承包企业,其生产行为属于专业分包行为。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预拌混凝土质量对于建筑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的影响,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规范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按专业分包项目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预拌混凝土质量。
二、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与管理(一)健全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管理、质量检查和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预拌混凝土》GB/149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23/1328、《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等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技术保证体系、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成品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制度、部门岗位责任制和人员岗位职责。
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黑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黑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f17c494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b4.png)
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黑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黑龙江省承接业务的登记备案管理,保护本省勘察设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勘察设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黑龙江省承接业务的登记备案管理。
第三条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黑龙江省承接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省勘察设计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黑龙江省承接业务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登记备案要求第五条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黑龙江省承接业务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登记备案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明;(二)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三)企业近三年的年度报告和财务报表;(四)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承认信或介绍信。
第六条外省勘察设计企业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备案决定,发放备案证书。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七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外省勘察设计企业承接业务的监督管理,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登记备案企业的合法性、规范性。
第八条外省勘察设计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业务范围和业务性质承接业务,不得擅自扩大承接业务的范围和性质。
第九条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黑龙江省承接业务期间,应当向主管部门报备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地点、范围、投资额等。
第十条外省勘察设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承接的业务,不得违约或者以次充好。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一条对于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登记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承接业务,并处以罚款。
第十二条未经备案或者备案但不符合条件承接业务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公布其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对于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并且无违法记录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奖励,包括优先承接项目业务、减免相关费用等。
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7fd5e73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87.png)
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4.03•【字号】哈建发[2009]50号•【施行日期】2009.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哈建发〔2009〕50号)各区、县(市)、开发区建设局,在哈各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机构,哈尔滨铁路局,中直、省直在哈有关单位: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系列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现将《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三日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施工系列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系列合同的管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
第三条哈尔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系列合同的备案管理,并对区、县(市)依法签订的施工系列合同进行监督和指导。
具体工作由哈尔滨市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第四条签订建设工程施工系列合同应当使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监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秩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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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秩序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07.08•【字号】黑建建[2010]78号•【施行日期】2010.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秩序的意见(黑建建[2010]78号)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为认真贯彻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打好工程质量迈上新台阶、建筑安全生产进入全国先进水平、普及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三个攻坚战”,全面提高我省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从现在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秩序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秩序的必要性、紧迫性(一)整顿和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秩序,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需要,是确保打好“三个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2010年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任务量大幅增加,普遍开工早,给监理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从两年来开展的全省建筑业重点工作督查情况看,我省监理市场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薄弱问题。
一是监理企业不认真贯彻建设监理的法规、规范和标准,履职尽责;二是建设单位任意压低监理取费,严重制约监理企业的生存发展;三是监理行业管理薄弱、措施不到位,市场秩序混乱。
将严重危及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政治责任心和紧迫感。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二)整顿和规范工程监理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既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理管理,又要加强制度建设,突出重点,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提高监管水平。
黑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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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的投资自主决策权,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备案是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属于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应实行备案制。
第三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为投资项目备案管理部门,负责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工作。
各级经济委员会按照职责负责省内企业使用国内非政府性资金的工业改造投资项目的备案工作。
省农垦总局、省森林工业总局享有与市(行署)相同的项目备案权限,其项目备案部门负责本系统内投资项目备案的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省发展和改革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本条所列发展和改革部门、经济委员会、省农垦总局、省森林工业总局项目备案部门统称项目备案部门。
第四条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原则,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分级备案。
涉及全省综合平衡的项目由省级政府项目备案机关备案,其余项目由地市、县项目备案机关备案。
省级政府项目备案机关备案的项目包括:(一)涉及办理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以及使用重大国产设备增值税增量抵扣政策的项目;(二)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项目;(三)需要省综合平衡建设条件和资源的项目;(四)其他国家有另行规定的项目。
第五条企业投资建设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必须填报《黑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并出具证明其身份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企业应当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项目备案机关对企业所报备案项目只审查其是否属于应该备案的项目,不应备案的项目应该告知办理其他手续。
第七条对资料齐全、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机关应当在收到《黑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向企业出具《黑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对资料不全或需澄清的项目,应当即时告知企业,补充相关材料或澄清有关事实。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461d8d39b4daa58da0114a50.png)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竣工结算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防止拖欠工程价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含仿古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路灯、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本办法所称竣工结算书,是指一个单位或单项建筑安装工程完工并经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验收点交后,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签认的、以表达该项工程造价为主要内容,并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的经济文件。
第四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工程竣工结算书应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
第五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应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包括工程价款、工期、质量标准等)。
第六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管理工作委托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
各市(行署)和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
第七条上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对下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情况监督检查及工作指导,及时纠正监督检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书编审单位和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执业行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其执业活动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
住建部跨省备案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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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有关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旳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旳建筑市场体系,增进建筑公司公平竞争,加强对建筑公司跨省承揽业务活动旳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公司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增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旳若干意见》(国发〔〕20号)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跨省承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本设施工程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合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公司是指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资质资格证书旳公司。
本规定所称跨省承揽业务是指建筑公司到注册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以外旳地区承揽业务旳活动。
第三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贯彻国家有关增进公司深化改革发展旳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引导,营造有助于实力强、信誉好旳建筑公司开展跨省承揽业务旳宽松环境。
第四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简政放权、以便公司、规范管理旳原则,简化前置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予以外地建筑公司与本地建筑公司同等待遇,实行统一旳市场监管,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
第五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全国建筑公司跨省承揽业务活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在本地区承揽业务旳外地建筑公司实行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建立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与各省级平台相对接,统一公开各地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行为信息。
第六条建筑公司跨省承揽业务旳,应当持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向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基本信息内容应涉及:公司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施工公司)、公司诚信守法承诺书、在本地承揽业务负责人旳任命书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建筑公司应当对报送信息旳真实性负责。
公司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旳,应当及时告知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七条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建筑公司报送旳基本信息后,应当及时纳入全省统一旳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告示本地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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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建筑施工企业进入黑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制度
办理程序一、受理申请外省建筑施工企业进入黑龙江省承接业务,由申请人按照条件准备申报材料,报厅建筑管理处申请受理,承办人A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办的内容。
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理由。
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审核与决定(一)建筑管理处受理后由承办人A审查并提出审批意见,承办人B会审后报主管副处长审定材料,形成初审意见;(二)处务会集体研究。
依据初审意见,召开处务会集体审查。
评审意见在黑龙江建设网()上公示,申报企业对审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书面提出申诉;通过申诉仍不合格的,材料返还申请人;(三)通过审核的,呈报主管副厅长审核签批,并在黑龙江建设网上进行公告。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将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适当方式送达申请人。
收费标准及依据
承办处(科)室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分管副处长、处长、主管副厅长办事表格与流程图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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