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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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地落实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防范民工工资纠纷,维护民工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杭州市范围内所承建项目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非杭州市承建的项目参照执行。
公司生产安全部负责公司范围内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分公司工程管理科负责所辖范围内现场实名制管理的检查管理工作,项目部负责本工程实名制管理的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生产安全部负责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管理程序及有关规定
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施工现场各用工主体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责任人。施工总承包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负总责。
项目部应建立能动态反映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实际情况的花名册、考勤册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帐,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通过IC卡进行采集。项目部选购的IC卡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规定的样式和数据采集格式。
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项目部应建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场登记基本信息。作业人员基本信息应包括姓名、籍贯、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学历、工种、职业技能证书情况和培训教育、政治面貌、从业经历等情况。
项目部应督促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队伍及时提供用工计划和各自作业人员进场的基本信息。
作业人员办理进场登记后1天内,项目部应及时发放IC卡,并在作业人员进场后3天内,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作业人员遗失IC卡的,项目部应在核实后及时予以重新办理,并负责做好相关数据的衔接。
项目部应在施工区域入口处安装刷卡设备,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刷卡考勤,刷卡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刷卡设备每200人配备不少于一台。项目部应对作业人员出勤刷卡记录进行公示,并对考勤信息核对无误后,于次月5日前建立上月自有和各分包企业作业人员的考勤册,并由作业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项目部应建立完善工资发放管理制度和工资发放台帐。作业人员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IC卡领取工资,工资必须经本人签字后直接发给劳动者本人。项目部应对各分包企业的工资发放进行监督。
现场作业人员在本工程工作结束、离开项目前,项目部应收缴IC卡。作业人员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并在工
资册上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项目部应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办法》,在招用作业人员后7天内,持作业人员名册、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到市建筑企业管理站办理作业人员备案手续,并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考勤汇总情况上传至全市统一的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信息管理数据库。
分公司工程管理科对所辖工程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未实行的,责令整改。
公司对各项目部进行抽查,对不实行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对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评选公司相关先进资格,并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附则
本制度如与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法规、标准发生冲突时,应按法规、标准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生产安全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印发实名制管理制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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