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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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

市县区实施方案

1. 项目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精神,省财政在原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系统的基础上,升级开发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非税系统),于2006年8月开始试运行,2007年1月通过总验收。2007年2月,发出《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闽财库[2007]3号),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实施,2007年4月开展了全省培训工作,2007年7月在全省上半年预算执行分析会上再次强调,要求市县将实施非税系统作为今年工作重点。

2. 业务流程

2.1.总体业务流程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方式,在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数据结构、统一编码、统一操作平台的基础上,通过财政建立信息交换平台,非税管理信息的传输、核对、对帐等工作都在网上进行。其总体业务流程为:各级财政部门通过财政政务网连接财政厅非税收入收缴中心数据库,设置本区划内执收单位、收入项目等重要控制信息,代收银行归集行通过与省财政厅的专线网络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中提取执收单位、收入项目信息。执收单位根据财政设置的收入项目向缴款人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缴款人持缴款书到银行网点缴款,银行网点录入缴款信息,校验确认后在缴款书上打印缴款确认码,缴款资金进入统一的代解缴科目,缴款信息通过银行内部网络汇集到归集行,每日业务终了各代收银行归集行根据缴款地区、资金性质、分成方式等把缴款资金分解并划入相应的财政专户、金库,缴

款信息以及资金分解信息通过网络上传到省财政厅非税收入收缴中心数据库,执收单位和各级财政通过网络进行查询统计、对帐、帐务处理。

2.2.重点业务环节

2.2.1.财政与银行间的信息交换

基础信息:

包括执收单位基本信息、执收项目信息、账户信息及财政部门专户、金库账户信息等;

其信息传递过程为:执收单位向财政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由国库部门进行先行审核,再由综合部门对执收单位的执收项目信息进行审核并录入至其财政票据管理系统,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会自动将执收单位的基本信息与执收项目信息传送至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国库部门在系统中启用该执收单位非税收缴方式。同时财政国库部门还应将本级财政部门的专户、金库账户信息及单位账户信息在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中进行相应的设置,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每天会定时将上述(包括新增、变更、减少)信息,通过省财政与各代收银行归集行间的专线网络传送至银行的归集系统中,各代收银行同时会将信息转换并导入其前台非税收缴系统中,各代收银行网点只需登录其非税收缴系统即可进行非税的代收业务。

代收信息:

包括各代收银行的代收非税缴款书信息、资金分解划转信息等;

其信息传递过程为:缴款人执非税收缴款通知书至银行缴款,各代收银行网点将缴款书信息录入其非税收缴系统,每天业务终了系统会将该信息传送至非税收入收缴的归集系统中,归集系统将代收资金根据财政部门预先设置好的基础信息将资金分解划转至相应的各级财政账户中,并将分解划转的相关信息会同代收非税缴款信息通过各代收银行归集行与财政间的专线网络传送至财政的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中,各级财政部门及执收单位即可登录系统查询对账。

2.2.2.财政对账流程

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的对账模块自动对财政资金入账、代收科目收入、专户、

金库、单位代收账户资金入账情况进行实时校验确认,同时生成应入账、收入信息、实际入账、收入信息,并生成对账结果。

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要求各专户开户行及人行,以每天、每周、每旬或每月的形式打印财政相应账户的《账户入账表》及《对账单》,据此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中相关报表数据进行再次核对。

2.2.

3.执收单位执收与解缴过程

集中汇缴模式:

执收单位直接收款并开出非税票据给缴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财政票据开票系统生成集中汇缴非税缴款通知书,执收单位持该缴款书到银行缴款,银行在缴款书上打印缴款确认码,单位根据缴款确认码进行在开票系统缴款确认。

直接解缴模式:

执收单位在财政票据开票系统打印“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缴款人持该缴款书到银行缴款,银行在缴款书上打印缴款确认码,缴款人持缴款书回单回执收单位,执收单位根据缴款书上的缴款确认码在开票系统中确认缴款并开非税票据给缴款人。

其他模式:

(1)委托代收银行打印财政票据的方式。即经执收单位和代收银行协商,并经财政部门确认后,可将执收单位的“票管系统”安装在代收银行,委托代收银行在收款的同时代为打印财政票据。

(2)缴款人通过POS机或网络缴款后,执收单位打印财政票据给缴款人,收款金额达到规定额度或时限时,执收单位开具缴款通知书将单位账户中的资金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2.2.4.如何确保银行数据的正确

缴款书界面信息校验码:

执收单位打印的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会生成一个六位数的界面信息校验码,此码作为银行网点在录入该缴款书信息时作为校验之用,即银行网点工作人员输

入缴款书信息与实际内容不相符时就无法通过系统的信息校验与确认。

银行柜台缴款确认码:

当银行执收一笔缴款后,系统会生成一个六位数的缴款确认码,并要求打印在缴款通知书上,缴款人执打印有该确认码的缴款通知书回执收单位在财政票据开票系统中进行确认,开票系统对该确认码与缴款书信息再次进行校验,如有误将无法通过确认并开具相应的非税票据。

财政对账确认:

各级财政可根据需要要求各专户银行每天、每周、每旬、每月打印相关账户资金入账信息及对账单,并盖章确认,财政部门可根据银行确认后的账表与系统中的非税收入相关报表进行核对。

单位对账:

(1)手工对账:执收单位将欲对账日期内的开票及缴款信息由财政票据软件(开票端)中导出成电子表格,再至财政索取对账日期内的单位收入汇总表、非税收入汇总、明细表,以手工形式进行对账,以核对本单位的非税收入资金执收及解缴情况。或可登录福建非税信息网查询缴款信息,可进行缴款确认。

(2)自动对账:购买自动非税对账软件,先运行对账软件通过拨号及政务网等形式从财政非税系统(财政端)中提取单位缴款及到账数据,再导入从财政票据软件(开票端)导出开票及缴款信息的对账文件,系统会自动对比双方数据,并生成对账报表。

2.2.5.银行数据归集分解过程

预算内资金分解过程:

预算内资金在代收银行缴款后,资金即集中于该代收银行的待解缴归集账户中,代收银行的归集行每日业务终了由系统自动根据该笔资金的分成比例、金额、分成接收单位等财政预设好的信息将该笔资金进行分解划转至各相应区划内的缴库行,再由缴库行填制预算内一般缴款书,将资金划入当地区划的人民银行财政金库账户。

预算外资金分解过程:

预算外资金在代收银行缴款后,资金即集中于该代收银行的待解缴归集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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