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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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二环路B段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

施工现场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保证资阳市二环路B段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投资、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杜绝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工程总进度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规范、施工技术强条、设计及合同要求,制定本制度,具体条款如下:

一、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1、未经项目法人代表同意,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离开工

地,且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否则,按1000元/天•人进行违约经济处

罚。

2、由业主或监理机构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迟到罚

100元,无故缺席罚300元。

二、质量管理制度

严格实行国家和行业制定的有关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施工方应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管理,认真履行三检制和工序报验管理制度,每道工序均由监理工程师现场认定,否则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施工过程中出现不服从监理和项目法人的管理的,按以下情况进行经济处罚。考核依据管理条例相应规范。

1、原材料及构配件未经监理审批而直接用于施工现场,每发现一次处以

5000元罚款。

2、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及设备不合格必须无条件清除出场,不得用于工程

施工;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除要求给予返工外,每发现一次处以5000元处罚。

3、施工现场擅自更换与设计要求不符的材料,每发现一次处以5000元罚款。

4、钢筋工程中发现擅自更改钢筋规格型号(低等级替换高等级,小直径替换大

直径)、间距、搭接长度现象,每次处以2000元罚款。

5、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同意,擅自进行覆盖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的,除按相关文件执行外,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

6、发现模板工程支模施工前未涂抹脱模剂,梁板砼凝期强度未达到规范要求擅自拆

模,以及在拆模时未按施工规范作业,野蛮拆除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的,每次

处以1000元罚款。

7、防水施工未按照设计及《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要求施

工的,每发现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

&保温节能施工未满足设计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要求的,经业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提出后拒不整改的,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

9、安防工程未满足设计及《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要求的,每次

处以1000元罚款。

10、弱电施工未满足设计及《》

11、智能施工未满足设计及《》

12、对现场存在的其他质量问题,已由业主代表或监理提出而未整改的,罚款300

元/次,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如在规定的合理的时间内未整改的,加倍处罚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完善现场安全机构和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施工中管理不到位的按以下情况进行经济处罚。考核依据按JGJ59-2011。

1、现场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者,发现一次罚50元/人;

2、未按已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危险源作业的,发现一次罚1000元;

3、施工临时用电管理等安全方面有违反规定的,发现一次罚100元;

4、专职安全员不佩戴标示的,发现一次罚100元;

5、现场缺少安全警示牌或悬挂不醒目、不齐全的,发现一次罚100元;

6、在不安全作业环境中施工或不安全行为时,未采取安全措施,且经业

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等提出警告而未予整改的,罚款500/次,并按要

求予以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7、脚手架

8塔吊

9、施工用电

10、卸料平台

11、龙门吊

12、施工屋防

13、外防护

四、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1、因施工方自身原因造成周进度计划工期滞后,每滞后一天处以500元罚

2、因施工方自身原因造成月进度计划工期滞后,每滞后一天处以1000元罚

3、因施工方自身原因造成节点工期滞后,影响相关检查、交付的,每滞后一天处以

2000元罚款。

4、因施工方自身原因造成总工期滞后,按施工合同相关约定条款执行。五、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资料填写不规范,数据不真实,签字盖章不齐全的,每次处罚50元,并

按建设工程资料归档要求进行整改。

2、资料上报不及时、与工程现场实际进度严重滞后,并经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

出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的,每次处罚200元。

3、因施工方资料未完善造成工程竣工验收滞后的,一次性处以2万元罚款。

如施工单位不按本制度规定交纳罚款,建设单位将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未尽事宜,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完善。

本制度于2012年月日经各责任单位协商,一致通过生效,并予以联合发布,由监理部监督执行。

资阳市二环路B段保障性住房项目监理部

2101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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