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现状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现状分析论文摘要: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现状分析-论文网论文关键词: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现状一、引言随着世界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进程的加快,商业银行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规模的扩张、业务领域的扩宽,服务功能的扩大,同业竞争的加剧,尤其是网上银行的兴起、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这些变化对于当今的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方式的改革有着前所未有的冲击。
资产负债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其效率的高低影响着商业银行的竞争实力。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起步比较晚,虽然近年来其水平在不断提高,但与西方国家商业银行成熟的资产负债管理方法相比仍存在巨大的差异,体现在银行资产和负债结构比较单一,经营管理体制落后,资产负债管理手段落后、利率变动风险大等问题。
因此,进一步改善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对于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水平,提高竞争力,规避风险有着重要意义。
对此,本文从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相关理论入手,通过整理四大商业银行指标数据分析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进一步完善资产负债管理的建议。
二、资产负债管理理论(一)资产管理理论该理论产生于商业银行建立初期,完善和成熟于20世纪40年代,该理论强调将经营管理重点放在资产业务上,主要通过对资产规模、结构和层次的管理来实现资产的优化组合满足利润最大化的目标,随着银行业的竞争和经经营业务的发展,该理论演进了三个阶段:商业性贷款理论-转移理论-预期收入理论。
(二)负债管理理论该理论认为银行为保持资金的流动性不必要保留大量的高流动性资产,可以通过发展主动型负债方式,扩大从借贷市场上借款的渠道和途径,满足多样化的资产需求,同时也加大了商业银行经营风险。
(三)多元化管理理论该理论认为资产管理理论过于注重流动性和安全性,忽视了赢利性;而负债管理理论解决了赢利性,但是增加了银行的经营风险。
因此,该理论认为需要通过资产结构与负债结构的共同管理,才能达到商业银行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协调发展。
商业银行的负债管理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增资扩股、发行债券等方式补 充资本,以满足监管要求。
其他监管要求
流动性管理
商业银行必须制定流动性 管理计划,确保在压力情 况下能够及时满足客户提 款需求。
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必须建立健全的 风险管理体系,对信用风 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 等进行有效管理。
合规管理
商业银行必须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确保 业务合规经营。
详细描述
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负债管理中的重要风险之一。如果银行的债务人出现违约 行为,银行将面临资产质量下降和损失的风险。因此,商业银行需要对债务人 进行严格的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
05
商业银行负债管理的监管要求
存款准备金制度
01
02
03
存款准备金制度
商业银行必须按照规定比 例将吸收的存款存放于中 央银行,以备客户提款和 清算之需。
防范风险
在负债管理中要注重风险控制 ,防范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
02
商业银行的负债类型
存款负债
存款负债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负债类型,包括活期 存款、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等。
存款负债为商业银行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是银 行开展资产业务的重要基础。
存款负债的成本受利率变动的影响较大,因此商业 银行需要合理安排存款结构,以降低资金成本。
降低流动性风险
合理安排负债期限和利率结构,可以降低流动性风 险,确保资金安全。
提高市场竞争力
通过灵活的负债管理策略,商业银行可以更好地应 对市场变化,提高市场竞争力。
负债管理的目标
降低成本
通过合理安排负债规模和结构 ,降低资金成本,提高经营效 益。
优化结构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优化负债 结构,保持合理的存款和债券 比例。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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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贷款应遵循的规定是什么
商业银行贷款应遵循的规定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放贷是商业银行主要的业务之一,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要遵守相关的规定,严格审查贷款人的资质,那么商业银行贷款应遵循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商业银行贷款应遵循的规定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遵循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如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二)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三)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商业银行经营的一般原则商业银行是金融市场上影响最大,数量最多,涉及面最广的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的经营一般至少应当遵守下列原则:1.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
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盈利是其首要目的。
但是,效益以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前提。
安全性又集中体现在流动性方面,而流动性则以效益性为物质基础。
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有效地在三者之问寻求有效的平衡。
2.依法独立自主经营的原则。
这是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的具体体现,也是市场经济机制运行的必然要求。
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有权依法处理其一切经营管理事务,自主参与民事活动,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保护存款人利益原则。
存款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存款人是商业银行的基本客户。
商业银行作为债务人,是否充分尊重存款人的利益,严格履行自己的债务,切实承担保护存款人利益的责任,直接关系到银行自身的经营。
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
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和我国《商业银行法》等规定,为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商业银行监管的具体要求,增强银行一级法人体制下整体经营风险的控制能力,结合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目的是:坚持稳健、审慎的经营原则,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创建既符合国际惯例、中国人民银行及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要求,又有利于业务发展的经营管理体制,在执行国家金融法规、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实现资产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的最佳组合。
第三条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原则:统一领导、两级管理、量化监控、综合考核、奖惩分明。
第四条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范围:表内外所有业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第五条建立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分为两级:总部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和所辖支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总部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由银行行长、副行长以及计划财务部、授信管理部、风险控制管理部、科技开发部、会计管理部、资金清算部、综合办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银行行长和副行长分别担任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所辖支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的组织按照总部的结构设置,并报总部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备案。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是银行行长组织和实施全行资产负债管理的权威性机构,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部。
第六条总部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为:定期审议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银行总体经营综合分析报告以及各主要业务职能部门的分析报告,在充分讨论并向专家咨询的基础上,制定全行在一定时期内的业务经营方针;全面检查和监督全行的资金使用比例管理制度、信贷资产质量监控制度、财务指标分析制度、风险防范和稽核制度的执行情况;领导各支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根据全行资产负债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有关的政策和办法,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以及紧急处置的意见,通过下发例会纪要贯彻实施。
第六章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
利率 6% 8%
4%
利率 8% 10%
6%
盈利 -20 -30
-10
负缺口
净 利 差
6%
5%
10%
15%
市场利率
6.3.2 缺口管理
一、缺口的计量 二、利率预测 三、规划未来收益
四、检验各种策略
持续期 资产 1天 5 30天 10 60天 15 90天 20 180天 25 365天 30 全部短期之和 105 1年以上 95 资本 总计 200
ROE=8.8/80=11%
案例总结
初始状 利率变动 组合调整 市场力量 业绩指标 态 后 后 平衡 -100 -100 0 -70 绝对缺口 39.2 45.2 40 净利息收入 41.2 4.58 4.36 4.76 4.2 净利差 10 8 14 8.8 净收入 12.5 10 17.5 11 权益资本 收益率 1 0.8 1.4 0.88 资产收益率 12.5 12.5 12.5 12.5 权益倍数
一、资产负债管理的概念 二、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理论与发展
三、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理
一、资产负债管理的概念
资产负债管理是指商业银行在业务 经营过程中,对各类资产和负债进行预 测、组织、调节和监督的一种经营管理 方式,以实现资产负债总量上平衡、结 构上合理,从而达到最大盈利的目标。
二、商业银行
资产负债管理理论与发展
利率
1.2%
金额1 金额2
5 5
利率
0.8%
金额1
40
金额2
20
1
-0.26
2
-0.10
1天
30天 60天 90天 180天 365天 1年以 上 合计
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及策略_基于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的分析
2012年第9期下旬刊(总第493期)时 代 金 融Times FinanceNO.9,2012(CumulativetyNO.493)一、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风险强调一种不确定性,所以利率风险主要是市场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具有长期性和非系统性。
利率的变化会引起银行生息资产负债的价格变动,使得银行收益出现不稳定波动。
(一)我国商业银行抵御利率风险能力分析1.资本充足率分析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的资本总额与其加权折算后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监管部门通过制定一个合理的资本充足率来保证银行可以吸收化解一定量的风险,是各国考核商业银行经营安全性的重要监测指标。
表1为两家国有商业银行和两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2006 年以来的资本充足率。
表1 资本充足率 (单位:%)年份银行2006200720082009建设银行12.1112.5812.1611.7工商银行14.0513.0913.0612.36招商银行11.4010.6711.3410.45民生银行8.1210.739.228.92从表中可以看出,国有商业银行近几年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较高,都超过了 8%的监管要求,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较为平稳。
而其他股份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虽有小幅波动,但始终保持在8%的监管要求以上。
2.资产负债率分析资产负债率是一个重要的反映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
银行由于其经营的特殊性,资产负债率在92%-95%区间属于正常水平,高于95%就处于高风险状态。
表2为我国五家商业银行和两家股份制商业银行2010 年的资产负债比率情况。
表2 2010年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率(单位:%)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93.5293.5493.8994.7594.3494.4294.23我国商业银行近年来资产负债比率有所下降,但是普遍接近95%的临界水平,其风险不容忽视,抵御风险的能力处于较弱水平。
(二)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1.利率风险管理的观念滞后我国长期处于利率管制之下且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度缓慢,使得商业银行长期处于被动接受利率的状态,享受着利率管制所带来的稳定的息差收入,使得商业银行各级管理人员对利率风险管理工作长期不重视;从而缺乏动力对利率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进行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利率风险意识薄弱。
商业银行为什么要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
必要 区别 又 巾 寺 逐步 过 渡 对原 四 大专 业银行 暂
各 国都把加
。
实行增量 比例考核 对其他商业银 行实 行按余额
比 例考 核 ; 有些 比例 要 求在一 定年限 内逐步达 到
。 ,
强 金融监管作为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能之 一
, , ,
金
融监管 既 要保持 商业 银 行 稳健 经 营 又不 能管
,
十 四 大 确 立 了我 国实行 社 会 主 义市场经济 体制 的 目 标 十 四 届 三 中全 会 又 通 过 了建 立 市 场 经 济体制 的基 本 框 架 实 行 经 济体制 改 革 的
整体推进 重点 突 破 加快金 融体制改革就 是 重
, 。 ,
玉 堂 童 O
行统 存统 贷 负债业 务 主 要 靠
得 过 死 使 它 失 去效 率 除 了 依 照 法 规监管 以
,
法规行 政手 段筹集 资 产 业 务
重 点 是 实 行 贷款 指 标 按行业 划 分 由上 而下 层 层 分配 指 标
, ,
,
点 突破 之一 金融改革 的 一 项重 要 内容 就是政
策性 金 融与 商 业性 金 融 分离 发 展 商 业银 行 原
, ,
。
,
贷放 供给 下级行的 主 要任 务
是 守计 划 把
, 。 , ,
在商 品经 济条件 下 金 融 业 经 营 的货 币信
用 是最活跃的 生 产 要素 它 是 国民 经 济的 血
“
液 循环系统 有着极其深刻的渗透 性 和扩散性 功 能 它 具有 影 响 国 家 最高 利益 和社 会经 济政 治发 展等特殊的公共 性 和全 局性
。 ,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作者:王瑞雪来源:《商情》2011年第03期[摘要]资产负债管理是重要的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方式,其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银行的竞争实力。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不仅起步晚,发展也还不完善,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力。
现在,我国银行业的对外开放日益深化,银行竞争日益激烈,分析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的现状并找出问题和差距,有的放矢地改善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尤为重要。
[关键词]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现代意义上的资产负债管理,概括而言是商业银行为了在可控制的风险程度内实现既定经营目标,而对其整体资产负债组合进行计划、协调、控制并据此进行客户和产品选择的过程。
银行经营方向和策略的选择,不是凭主观臆测得出的,要科学测算每一种金融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必须依靠资产负债管理来实施。
一、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存在的问题在我国,资产负债管理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经历了二十多年的风风雨雨,已经成为中央银行宏观监管以及商业银行自身管理的重要工具。
但我国资产负债管理起步晚,现实状况复杂,目前还处于不断地完善当中,正确地认识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现状、问题,并及时制定治理对策,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1.资产负债管理内容单调、不合理。
资产负债管理内容单调、不合理问题主要表现在资产负债结构单一,稳定性差。
多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主要集中在贷款和存款这两个项目上,设置极不合理,严重违反了“三性”原则。
由于我国的金融市场发育缓慢,无法满足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多元化的需要,目前在金融市场上可交易的金融商品数量和品种都很少,导致商业银行对资产、负债选择的余地很小,再加上银行分业经营等政策规章的限制,选择的弹性更是微乎其微。
金融市场的不发达,融资渠道过于狭窄,造成企业过分依赖于银行信贷,加重银行的负担,同时也影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由单一向多元化结构转换。
2.资产负债管理组织功能单一,偏重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中国银行关于印发《中国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内部约束办法》的通知-中银综[1998]81号
中国银行关于印发《中国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内部约束办法》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行关于印发《中国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内部约束办法》的通知(1998年6月4日中银综〔1998〕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行,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西安市、杭州市、济南分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和中国银行内部管理的需要,为了全面推行中国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特制定《中国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内部约束办法》,现印发你行,请遵照执行。
附:中国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内部约束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对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为加强全行的资金管理,全面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实现“流动性、盈利性、安全性”的统一,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和目标中国银行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集中调控,分类指导,比例约束,监督考核。
集中调控是指总行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的指导性计划,根据中国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在全部资金来源制约全部资金运用的基础上,对全行的存贷款总量进行总体平衡,强化总行的集中调控力度,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根据中国银行的“四重”发展战略,确定全行及各分行存贷款的指导性计划,一方面引导资源流向重点发展和良性发展的地区,另一方面由总行运用资金调节、信贷政策导向调节和总行集中调控等管理手段,实现资产负债的结构性调整,促进中国银行各项业务的稳定发展。
分类指导是指总行对分行根据其自我约束能力、经营管理水平、盈利能力以及外部环境等因素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型的分行实行不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定期间所获利润中最主要、最稳定的来源。
投资者除了应关注这部分利润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重的大小和分析本期利润构成是否合理外,还应关注连续几年的利润构成,以掌握其变动趋势及发展规律。
如果非经营性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补贴收入等)超过主营业务利润,不仅给人一种主次颠倒的感觉,更为重要的是这类非经营性收益往往是短期行为所造成,故质量很不稳定,盈利能力也难于持续,且人为操纵利润嫌疑较大。
为此,投资者应将容易导致虚增利润的非经营性收益、偶然收益予以剔除,关注实实在在的经营收益,促使上市公司从注重账面利润转向注重企业内在价值和长远发展。
如母子公司之间采用关联交易方式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致一方获得投资收益以粉饰利润。
如果投资者经过分析,剔除这一偶然收益,可能会发现该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负数。
(二)从现金流量的角度分析上市公司利润质量。
近代理财学的一个重要结论是:资产的内在价值是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现金流量表的主要作用在于:提供评价企业支付能力和偿债能力、企业本期现金流量的实际数据、企业本期收益质量的信息,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
因此,现金流量体现的是公司财务状况的动态方面。
损益表中的净利润反映的是权责发生制下的盈利水平,而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反映的是收付实现制下的盈利水平,是实实在在的现金利润。
两者相比,可以看出公司净利润是否有足够的现金保障。
如果一个企业利润增加了,相应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也增加了,说明企业的资金回收较好,利润质量较高。
一般而言,没有相应的现金流量的利润,其质量是不可靠的。
这方面的参考指标主要有: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每股营业现金净流量、销售现金比率、营业利润现金保证率、营运指数等。
这些指标的数值越大越好,说明盈利有现金保证,利润质量较好;反之,利润质量较差。
如有的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利润总额总给人一种不踏实的感觉,主要原因就是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是负数,造成每股营业现金净流量指标也是负数,说明上市公司的利润只是“账面富贵”。
从资产负债比例看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从 资 产 负 债 比 例
看 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 关 东
随
着 我 国 于 20 0 0年 l 2月 正 式 成 为 世 贸 组 织 的 成 员 国 ,银 行 业 的 进 一 步 对 外 开 放 己进 入 实 施 阶
理. 而且进行严格 的监 管 , 致使 主体 易位。 这样 , 资产负 债 比例 管 理 对 商 业 银 行 来 说 ,不 是 出 于 自身 的需 要 并 形 成强烈 的“ 我要 管 ” 意识 , 而是 为 了应 付 中央银 行 的 指 令而增 加 的一项 工作 。 成 了外 部促 使 的“ 我管 ” 形 要
弥 补 自身 的 不 足 , 保 各项 比例 指 标 的实 现 。 确 3、 乏 微 观 基 础 的宏 观 指 标 体 系 在 实 际 执 行 过 程 缺 中很 容 易 掺 和 进 人 为 因 素 , 展 成 “ 数 量 而 数 量 ”, 发 唯 不 能 反 映经 济 的 真 实 运 行 状 态 。 二 、 产 负 债 比例 管理 的体 制 障 碍 资 首 先 由 于 按 行 政 区 划 设 置 的 格 局 还 没 有 根 本 改
行 基 于 资 金 “ 性 ” 则 对 资 产 负 债 的 自觉 自主 的统 筹 三 原 管 理 。但 在 目前 我 国 商 业 银 行 一 级 法 人 制 度 下 , 层 银 基 行 作 为 总 行 的 派 出 机 构 ,经 营 行 为 较 多 地 受 到 上 级 行 考 核 管 理 方 式 的 影 响 。 由于 上 级 行 对 下 级 行 考 核 方 式
、
资产负债 比例管理 在理论 上源 于商业 银行 的资产 负债管理 ,其 实质是通 过对信 贷资金 内在联 系中相互
关联 和 制 约 的 资 产 负 债 项 目规 定 一 定 的 比 例 ,以 此 对 整个 信 贷 资 金 营 运 进 行 控 制 。其 目的 是通 过 优 化 资 产 、
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与流动性风险
参与行业协会和自律 组织,加强信息共享 和合作。
与中央银行、监管机 构保持良好沟通,及 时获取政策和信息支 持。
05
案例分析
某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实践
1 2 3
资产配置
该银行根据市场环境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合理 配置贷款、证券投资等各类资产,以实现风险和 收益的平衡。
负债管理
该银行通过发行债券、吸收存款等方式筹集资金 ,并注重负债结构的优化,以降低资金成本和流 动性风险。
资本充足率
该银行保持适度的资本充足率,通过内源性融资 和外源性融资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资本充足。
某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实践
流动性覆盖率
该银行注重流动性覆盖率的监测 和控制,确保在压力情境下有足 够的流动性支持。
合考虑两者的平衡。
优化资源配置
02
通过合理配置资产和负债,既满足盈利性要求,又降低流动性
风险,实现银行整体价值的最大化。
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03
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协同作用,可以提高银
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增强银风险的策略 与措施
提高流动性管理的意识与能力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的定义与类型
流动性风险的定义
商业银行在面临不可预期的资金 流出时,无法及时满足负债或资 产变现需求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的类型
市场性流动性风险、机构性流动 性风险、信用性流动性风险和操 作性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的来源与影响
流动性风险的来源
包括存款基础的变化、融资能力的限 制、资产负债的错配、金融市场的波 动等。
资产负债管理的目标
资产负债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银行在满 足监管要求和客户需求的同时,实现 风险和收益的优化平衡,保障银行的 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商业银行遵循哪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
Don't let yourself feel very comfortable, because you don't feel tired only when you go downstairs, and you don't need to step on the accelerator when you go downhill.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商业银行遵循哪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导读: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商业银行法》第39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2.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3.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4.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5.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商业银行法》第76条进一步规定,”未遵守资本充足率、存贷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同一借款人贷款比例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本条关于贷款业务的基本规则的规定,引入了巴赛而协议的精神,即通过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以控制、分散信贷风险,保障商业银行的清偿能力,消除银行间的不平等竞争,实行商业银行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基本要求,从法律上保证商业银行的安全、稳健运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指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银发[1996]450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指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指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1996年12月12日银发[1996]450号)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为切实加强银行业的监管,督促商业银行稳健经营,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和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参照国际惯例,我行对1994年制定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及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4]38、171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
新的指标分为监控性指标和监测性指标,并把外币业务、表外项目纳入考核体系,以期真实、完整地反映商业银行所面临的经营风险。
现将修订后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有关新指标的填报口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按新的指标体系报送金融统计数据的通知》(银发[1996]335号)已作统一规定。
新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执行,原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以往其他有关规定中,凡与本文相抵触者,均以本文为准。
附:一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指标一、监控性指标:(一)资本充足率指标(本外币合并考核)资本净额与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不得低于4%;附属资本不能超过核心资本的100%。
资本净额1.───────────────≥8%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期末总额核心资本2.──────────────≥4%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期末总额注:资本净额=资本总额-扣减项(二)贷款质量指标(对人民币、外汇、本外币合并分别考核)逾期贷款余额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8%,呆滞贷款余额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5%,呆帐贷款余额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2%。
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王仁轩;殷君【期刊名称】《黑龙江金融》【年(卷),期】1998(000)006【摘要】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企业。
商业银行除了需要承担一般企业难以回避的风险以外,经营中还要时刻防范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利率风险,正是由于其业务经营性质及风险的特殊性,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上必须坚持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三个基本原则,做好“风险——收益”的权衡与决策。
在实际经营管理中,银行的资产负债组合在风险与收益双重目标上面往往是相互矛盾的。
如安全性高效益差,收益高安全性差。
因此,“风险——收益”的权衡与决策,要在最低风险的同时获取最大的收益。
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金融体制一场深刻的变革,是商业银行变成企业化的重要步骤,是我国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关键,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有利于商业银行的自我约束和发展。
长期以来,银行的发展倾向于扩大信贷规模,而对信贷资金的管理和自身资金营运状况则重视不够。
【总页数】2页(P18-15)【作者】王仁轩;殷君【作者单位】[1]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2]黑龙江银行学校【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32.2【相关文献】1.创建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理论体系--读新著《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研究》 [J], 秦池江2.逐步加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对弋阳县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情况调查 [J], 肖文明;李美琴;李真华3.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为何步履艰难──对西宁地区商业银行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若干问题的调查报告 [J], 苏健4.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J], 刘兴栋;鲍延军;李岩5.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的必由之路——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J], 唐希倩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商业银行应当遵循哪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商业银⾏应当遵循哪些资产负债⽐例管理的规定银⾏业在我国是受保护的,对外资参考银⾏业有⼀定的限制,保护银⾏业的⽬的是维护我国⾦融的安全,所以我国商业银⾏的营利能⼒是⽐较强的,那么商业银⾏应当遵循哪些资产负债⽐例管理的规定?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商业银⾏应当遵循什么资产负债⽐例管理的规定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商业银⾏法》第三⼗九条商业银⾏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例管理的规定:(⼀)资本充⾜率不得低于百分之⼋;(⼆)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五;(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四)对同⼀借款⼈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资本余额的⽐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国务院银⾏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商业银⾏业务范围1、基本介绍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商业银⾏法》的规定,我国商业银⾏可以经营下列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融债券;代理发⾏、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
按照规定,商业银⾏不得从事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和⾮银⾏⾦融业务。
尽管各国商业银⾏的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内容和重点各异,但就其经营的主要业务来说,⼀般均分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以及表外业务。
随着银⾏业国际化的发展,国内这些业务还可以延伸为国际业务。
2、负债业务负债业务是形成商业银⾏的资⾦来源业务,是商业银⾏资产业务的前提和条件。
归纳起来,商业银⾏⼴义的负债业务主要包括⾃有资本和吸收外来资⾦两⼤部分。
3、资产业务商业银⾏的资产业务是其资⾦运⽤业务,主要分为放款业务和投资业务两⼤类。
资产业务也是商业银⾏收⼊的主要来源。
商业银⾏吸收的存款除了留存部分准备⾦以外,全部可以⽤来贷款和投资。
4、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从事的按会计准则不列⼊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其资产负债总额,但能影响银⾏当期损益,改变银⾏资产报酬率的经营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指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颁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发文字号】银发[1994]171号【颁布时间】1994-07-07【生效时间】1994-07-07【时效性】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现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监管报表》、《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监管报表填制说明》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商业银行执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是一项新的工作,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和各商业银行要加强领导,做好基础工作,逐步提高监督和考核水平。
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人民银行总行报告。
附件1: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保证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4〕38号文《关于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银行银发〔1994〕38号文《关于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中所称商业银行系指下列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及经营人民币业务的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人民银行总行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行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执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情况的考核行;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是辖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执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情况的考核行,也是商业银行非法人分支机构执行其总行下达的资产负债比例情况的监督行。
人民银行对未达到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不论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有权采取纠正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4.02.15•【文号】•【施行日期】1994.0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布废止和需要修改的金融规章目录(第五批)的通知》(发布日期:1998年7月30日实施日期:1998年7月30日)废止关于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1994年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为了适应新的金融管理体制,增强商业银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能力,改进人民银行宏观调控方式,保证银行业的稳定发展,决定从1994年开始,对商业银行的资金使用实行比例管理。
现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执行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是根据国际一般惯例和我国实际制定的,鉴于实行这项制度要有一定的客观条件,因此,对比例管理指标的考核,实行区别对待、逐步过渡的办法。
鉴于各商业银行的具体情况,对存贷款比例指标考核实行区别对待:对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实行按余额考核;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实行按增量考核。
鉴于提高资本充足率要有财税改革相配套,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指标短期内难以达到的,可采取逐年提高的办法,由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分步实施计划,逐步达到,但最后期限不得超过1996年底。
贷款质量指标是中央银行考核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监控指标,现在达不到监控指标的,由各行提出逐年提高的计划,由中央银行及商业银行监事会监督执行。
其余各项指标必须认真执行。
二、各商业银行要根据人民银行制定的监控指标,按照自身资金营运特点,制定符合各行特点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实施办法,报人民银行同意后在本系统内组织实施。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探讨
2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 比例管理的现状及原 因
312 . 关于存贷 比例问题 。目前 国有商业银行 的存贷 比例远远高 .
在我国 ,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 国有商业银行的资 于管理要求 , 如何在 近期 内改 善存 贷 比例 , 最根本 的就 是要 狠抓 产负债如何尽快地向规 范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 比例和风险管理 存款负债和紧缩信贷规模。 .3关于流动性 问题 。商业银 行的资产 负债 比例 管理要求 商业 . 过渡, 是我国一个亟待研究和解决 的问题。我 国国有 商业银行资 31 并保持 必要 的流动性 , 且今后商 产 负债比例和风险管理与 国际惯例相 比还存在较大差异 ,主要 银行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对称 ,
摘 要: 对我 国商业银行 资产 负债 比例 管理 的现状和产生的原 因进行分析 , 并提 出完善资产 负债 比例和风 险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 : 商业银行 ; 资产 负债比例 ; 管理 ; 风险管理 银行资产负债 比例和风险管理 是西方 国家 中央银行对 商业 因。 其次是缺乏资金运营 的约束机制 。 . 国家宏观金融运作看, b 从 银行 的资产 负债进 行定量 控制 和定 性监 督 的一 系列指标 和办 由于金融市场不发达 , 市场金融调控采取 刚性办法且松 紧无常 , 法 。它坚持计划控制 、 总量平衡和结构对称的原则 , 目标是资 使 国有商业银行资金营运缺乏主动性 , 其 在调控 中处 于被动状态 , 产 的流动性 、 安全性 和盈 利性 , 促使这三 大 目标的协调 均衡 , 从 而给国有商业银行资产带来 巨大 的负效 应。由于金融市场不 并 以实现商业银行 自我 控制 、 自我约束 、 自我发展 , 其实质 是 中央 发达 , 国有商业银 行资产结构单一 , 在资产 的流动性 方面缺乏必 银 行有效地 进行金融宏观调控 , 维护金融秩序 和金 融稳定 , 保证 要的第二准备金 , 如短期证券投资 、 短期拆放 、 短期票据贴现等。 商业银行 的“ 三性” 有机统一 , 使商业银 行在竞争 中有效经营 、 稳 c . 会经 济环境看 , 从社 主要 是政府职 能转换 不到位 , 企业经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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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为对单一客户授信总额与资本净额 之比,不得高于15% ;链接 • 关联授信比例为关联授信与资本净额之比,对全部关联 方的授信关联度不得高于50% 。链接 市场风险类指标 • 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率为累计外汇敞口头寸与资本净额 之比,不得高于20%。在条件成熟时将采用在险价值法 (VAR方法)。链接 操作风险指标 • 操作风险指标衡量由于内部程序不完善、操作人员差错 或舞弊以及外部事件造成的风险,表示为操作风险损失 率,即操作造成的损失与前三期净利息收入加上非利息 收入平均值之比。 银监会将在相关政策出台后另行制定指标值。
6、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分为三个层次,即风险水 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 7、风险水平指标 流动性风险指标(具体见第九章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 • 流动性比例为流动性资产总额与流动性负债总额之比, 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的总体水平,不得低于25% ; • 超额备付金比率为在央行的超额准备加库存现金与各项 存款总额之比,不得低于2%; • 核心负债比率为核心负债与负债总额之比,不得低于 60%; • 流动性缺口率为流动性缺口加未使用不可撤销承诺与到 期流动性资产之比,不得低于-10%。 流动性覆盖率 信用风险监管指标 • 不良贷款率为不良贷款与贷款总额之比,不得高于5%。 不良资产率为不良资产与资产总额之比,不得高于4% ; 链接
8、风险迁徙类指标(衡量商业银行风险变化的程度,表 示为资产质量从前期到本期变化的比率,属于动态指标)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为正常贷款中变为不良贷款的金额与正 常类贷款之比,不得高于0.5%; 链接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为关注贷款中变为不良贷款的金额与关 注类贷款之比,不得高于1.5%; 链接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为次级贷款中变为可疑类贷款和损失贷 款的金额与次级类贷款之比,不得高于3%; 链接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为可疑类贷款中变为损失类贷款的金额 与可疑类贷款之比,不得高于40%。 链接 9、风险抵补类指标(衡量商业银行抵补风险损失的能力, 包括盈利能力、准备金充足程度和资本充足程度三个方面 ) •盈利能力指标包括资产收益率和资本收益率。资产收益率 为税后净利润与平均资产总额之比,不得低于0.6%;资本 收益率为税后净利润与平均净资产之比,不得低于11%;
人民银行总行在有关司局分析各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 指标执行情况,对各行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出要求的基础 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行务会议,对各行资产负债管理进行 全面考核。 •制定《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九大 类十一项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率、存贷款比例、资产流动 性比例、备付金比例、拆借比例、资产质量指标等。 • 1996年1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产 负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指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指标进 一步分为二类:监控指标和检测指标(现已废除)。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取消对国 有商业银行的贷款限额控制,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标 志我国从此已全面开始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拨备率(大于等于2.5%) •拨备覆盖率(大于等于150%) •资本充足程度指标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大于等于 5%)、一级资本充足率(大于等于6% )和资本充足率 (大于等于8%) •杠杆率(一级资本占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例不低 于4% ) •2.5%的留存超额资本 •0-2.5%的逆周期超额资本 •系统重要性机构附加资本1% •11.5%充足率为例,其计算公式为最低资本要求8%+留 存超额资本2.5%+系统重要性机构附加资本1%+逆周期超 额资本,后者目前取值为0。 详见《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 指导意见》银监发【2011】44号
拨备率
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贷款余额 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系统重要性银行应于2013 年底前达标;对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部门将 设定差异化的过渡期安排,并鼓励提前达标:盈 利能力较强、贷款损失准备补提较少的银行业金 融机构应在2016年底前达标;个别盈利能力较低、 贷款损失准备补提较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 2018年底前达标。 据上市银行2011年半年报数据统计,贷款拨备率只 有农业银行、华夏银行和建设银行达标,贷款拨 备率分别为3.64%、2.67%和2.53%,五大行拨备
拨备率
率普遍较高,而股份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商业银行则略低,16家上市 银行贷款减值准备金距离监管要求总缺口约为 826.63亿元;而16家银行的拨备覆盖率则全体达 标。
二、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1、 银监会按照《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对商 业银行的各项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进行检查监督,并 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规定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值是对商业银行风险监管 的最低要求,银监会可根据商业银行不同的风险程 度提出更高要求。 2、银监会应通过非现场监管系统定期采集有关数据, 分析商业银行各项监管指标,及时评价和预警其风 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 3、商业银行应按期以法人为单位向银监会报送与上述 监管指标相关的各项数据 4、商业银行应建立与本办法相适应的统计与信息系统, 准确反映风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能力 5、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定期获得各项指标的实际值,并 督促管理层采取纠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