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简介

合集下载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期管理工作规程》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期管理工作规程》

附件: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期管理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期管理工作,根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则,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存续期管理是指承担存续期管理职责的相关机构在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期内,按照业务规则和约定对债权融资计划融资人及清偿义务承继方(两类主体简称“融资人”)进行辅导、监测、排查,督导融资人合规履行信息披露、还本付息等各项义务的行为。

本规程所称存续期为债权融资计划初始信息记载完成直至本息兑付全部完成或发生债权融资计划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期间。

第三条承担存续期管理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具备主承销商资质,原则上应为当期债权融资计划的主承销商。

融资人挂牌一期债权融资计划聘请两家或两家以上机构担任主承销商的,应在挂牌文件中指定一家机构承担存续期管理职责,原则上应为当期债权融资计划的挂牌管理人。

第四条存续期管理机构应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稳妥有序地开展存续期管理工作。

第五条存续期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中获得的非公开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第二章存续期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第六条存续期管理工作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辅导融资人责任人员及时了解存续期有关制度要求;(二)监测和排查融资人存续期义务履行情况及信用风险;(三)督导融资人履行存续期应尽义务;(四)按照业务规则和文件约定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五)协助融资人开展风险和违约处置;(六)其他北金所要求开展的工作。

第七条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标准,对融资人按特别关注、重点关注、一般关注、暂不关注四类进行分类管理。

其中特别关注、重点关注和一般关注类融资人组成关注池。

第八条存续期管理机构应根据融资人分类情况制定辅导、监测和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频率、内容和方式等,并有效落实。

其中排查工作包括常规排查、风险排查、偿付资金排查以及其他排查工作。

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备案工作规程

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备案工作规程

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备案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AA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以下简称“债权融资计划”)备案工作,促进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同意<AA 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备案的通知》(中市协发[2017] 70号)、《AA 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融资人应向债权融资计划合格投资人挂牌债权融资计划。

第三条AA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备案相关部门(以下简称“备案相关部门”)负责接收债权融资计划的备案文件、对备案文件及拟披露信息的齐备性进行核对。

备案相关部门不对债权融资计划的投资价值及投资风险作实质性判断。

第四条债权融资计划备案等环节相关文件及信息应通过北金所指定的系统对指定投资人披露,接受指定投资人监督。

第二章备案第五条备案相关部门收到融资人备案文件后,对备案文件是否要件齐备进行核对。

要件齐备的,备案相关部门予以受理并对备案文件及拟披露信息进行核对;要件不齐备的,备案相关部门可建议融资人或相关中介机构补充、修改备案文件。

第六条备案相关部门在核对工作中可以建议融资人或相关中介机构做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修改备案文件;可以调阅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报告或其它有关资料;可以要求因未能尽职而导致备案文件拟披露信息不完备的中介机构重新开展工作。

第七条备案相关部门认为备案文件拟披露信息不完备的,向融资人或相关中介机构出具关于建议补充信息的复评意见。

融资人或相关中介机构应于收到复评意见1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相关部门提交经补充、修改后的备案文件。

如备案相关部门认为补充文件及拟披露信息仍不完备,融资人或相关中介机均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经补充、修改后的备案文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应出具延迟提交的申请。

未出具申请,或在备案核对阶段累计或延迟反馈时间超过60个工作日的,北金所将建议融资人或相关中介机构撤回备案文件。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

附件1: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后续管理体系,指导主承销商开展相关工作,促进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关于同意<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备案的通知》(中市协发[2017]70号)及《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则,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后续管理工作,是指主承销商在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期内,通过各种有效方法对债权融资计划融资企业(简称企业)和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进行跟踪、监测、调查,及时准确地掌握其风险状况及偿债能力,持续督导其履行信息披露、还本付息等义务,以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行为。

第三条主承销商应根据本规程要求,遵循勤勉尽责、审慎判断、及时预警、稳妥处置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后续管理工作。

企业和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应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开展后续管理工作。

第四条主承销商应根据本规程建立后续管理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从事债权融资计划后续管理工作,且人员安排应与本机构管理的存续期企业数量和风险整体状况相匹配。

后续管理工作应由总部牵头负责,分支机构协助配合。

第五条企业挂牌一期债权融资计划聘请两家或两家以上机构担任主承销商的,由相关主承销商与企业协商指定一家主承销商牵头负责后续管理工作,并将各自职责在承销协议中予以明确。

企业挂牌一期债权融资计划同时聘请两家或两家以上机构分别担任主承销商和副主承销商的,由主承销商牵头负责后续管理工作,副主承销商协助配合。

第六条主承销商应协助企业和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督导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

第七条主承销商应至少提前1个月掌握债权融资计划还本付息的资金安排,及时了解其他有特殊安排产品的相关情况,督促企业按时履约,并至少在到期日前1个月将有关情况报送北金所。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操作指引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操作指引

附件: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操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规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同意<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备案的通知》(中市协发[2017]70号)、《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本操作指引所称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是指发起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通过发行载体,非公开挂牌募集资金,并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支持的证券化资产支持型债权融资计划。

第三条【基础资产】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的基础资产,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等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付款请求权,包括现在的和未来的财产、财产权利或财产和财产权利的组合。

基础资产可以是销售产生的债权、出租产生的债权、提供服务或劳务产生的债权、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债权,也可以是与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或公用事业等相关的债权或收益权,其他以合同为基础的债权或收益权以及北金所认可的其他基础资产。

基础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性应收账款、消费金融债权、租赁债权、保理债权、小额贷款债权、典当债权、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费权、公用事业收费权、项目收益权、商业物业抵押贷款债权、Reits以及其他具有能够产生独立、可预测现金流的债权或收益权。

基础资产应当合法合规,交易基础应当真实,交易对价应当公允。

基础资产为信托受益权等财产权利的,其底层资产需要满足本操作指引对基础资产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业务平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为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的账户管理、备案、挂牌、信息披露、信息记载、资金划付、转让交易、代理付息兑付等提供服务,并实施业务管理。

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投资概述

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投资概述

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投资概述交易性金融资产(Trading Financial Assets)和投资(Investment)都是现代金融业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

本文将从它们的基本定义,属性和特征以及它们之间的差别等方面,为您概述这两个概念。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1.基本定义和分类交易性金融资产指的是以短期持有为目的而购买或持有的金融资产,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进行短期投机和获利。

根据会计准则,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一种衍生品(Derivative),它的价值是由其所基于的市场指数、利率或其他资产价格等变量所决定的。

可以将交易性金融资产分为三类:(1)股票和债券:这种类型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在一些股票或债券市场上进行的股票或债券交易。

企业希望通过市场的价格波动来赚取短期利润。

(2)外汇:这种类型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在外汇市场上进行汇率交易。

企业希望通过外汇市场的波动来赚取短期收益。

(3)商品期货:这种类型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在商品期货市场上进行期货交易。

企业希望通过市场价格波动来赚取利润。

2.属性和特征作为一种衍生品,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它所基于的市场变量是紧密相连的。

因此,它具有以下的属性和特征:(1)高风险: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和波动性,交易性金融资产具有高度风险性。

(2)高收益: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价值高度依赖于市场价格变动,所以如果市场走势向有利于企业的方向发展,企业就可以获得高收益。

(3)短期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为了短期投机目的而进行的投资,一般持有时间不会超过一年。

二、投资1.基本定义和分类投资是指向某项资产进行长期投资,目的是为了获取资产持有期间内的价值增值。

资本市场提出了多种的投资方案和投资产品,从股票、债券、基金、期货、外汇等品种在市场上均已有所体现。

投资具有多种类型,按资产类型可分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金融投资和房地产投资等。

2.属性和特征作为一种长期性的投资,投资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相比具有以下的属性和特征:(1)风险较低:在长期的投资过程中,资产的市场动态可以周期性变化,但长期来看,市场的基本面和企业的发展趋势会对资产的价值产生明显的影响。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主承销商尽职调查规程》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主承销商尽职调查规程》

附件: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主承销商尽职调查规程第一条为规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主承销商对拟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融资人(以下简称“融资人”)的尽职调查行为,提高尽职调查质量,根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则,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的尽职调查,是指主承销商及其工作人员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各种有效方法和步骤对融资人进行充分调查,掌握融资人的挂牌资格、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和融资人的业务、管理及财务状况等,对融资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做出判断,以合理确信融资人备案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行为。

第三条主承销商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对融资人进行尽职调查,并撰写融资人债权融资计划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作为向北金所备案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备查文件,北金所可要求主承销商提供。

第四条本规程是对尽职调查的指导性要求。

主承销商应根据本规程的要求,制定完善的尽职调查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条主承销商应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尽职调查,保证尽职调查质量,恪守保密义务,不得利用非公开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尽职调查过程中,主承销商应当在获得充分的尽职调查材料基础上综合分析、独立判断,对备案挂牌材料、其他中介机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

对融资人备案挂牌材料、其他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存在合理怀疑的,应当主动与融资人、中介机构沟通,要求其作出解释或出具依据;发现备案挂牌材料、其他中介机构专业意见与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核,在主承销商尽职调查报告等文件中予以充分说明,并督导融资人进行信息披露。

第七条主承销商应当告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如有)等相关中介机构在债权融资计划备案挂牌中将会引用其出具的专业报告及专项意见的内容,并可以要求中介机构出具说明性文件,确认备案挂牌文件与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并对备案挂牌文件引用的内容无异议。

委托债权投资业务介绍

委托债权投资业务介绍


7
CFAE (五)业务品种介绍
• 信贷资产交易 • 银团贷款一级筹组与二级转让交易 • 小企业贷款转让交易
信贷资产类
债权投资类
• • • •
委托债权投资交易 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交易 中小企业国内信用证收益权转让交易 银行间金融债权(代付项下)投资交易
票据业务
• 银行间纸票电子化交易 • 票据融资与投资交易 • 票据经纪服务
20
CFAE (二)案例—深圳HD公司融资可行性
目前常见的短期融资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银行信贷
无法及时获得资金
短融中票
发行条件严格
发行信托/典当抵押 成本过高 融资利率基本 在10%以上,综合融 资成本过高,不利于 科技生产类公司的长 期持续发展。
受制于银行 严格的信贷规模限 制及单一客户贷款 比例限制等,企业 可能无法及时获得 资金。
4. 签约划款
完成合同签署及 划款,北金所留 存一份成交协议 备案,交易完成。
委托人参与委债交易
委托人: 理财计划
23

CFAE (五)案例—交易流程
第一阶段 G银行为北金所会员,按自有信审标 准对HD公司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后, 与其签署《融资顾问服务协议》。G 银行作为HD公司的融资顾问,向北金 所提出融资挂牌申请。 第二阶段 G银行递交《委托债权投 资交易申请书》及附件材 料,审核无误后,北金所 受理挂牌申请。 第三阶段 融资信息在北金所交易系 统中发布,完成挂牌,在 北金所有交易资格的会员 范围内公开征集意向投资 方。
资金划付
融资客户
委托融资
交易所挂牌 资 金 划 付
北金所
交易所摘牌
银行理财部门
三方签署
《委托债权投资协议》

陆金所简介及业务介绍20140226

陆金所简介及业务介绍20140226

15
目录
陆金所介绍
交易平台
主要业务合作模式
交易所优势
16
交易所优势

各级政府与监管部门的支持
– 陆金所的发展符合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客观要求;
– 陆金所在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支持和指导下建立并成长起来;
– 陆金所通过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检查验收,为 上海唯一通过验收的金融资产交易市场; – 陆金所的发展得到了各级监管部门的鼎力支持,银监会、证监 会、上海银监局、上海金融办等监管部门多次听取陆金所工作 情况汇报,并表示充分认可。

网络信贷服务业企业联盟 · 秘书长单位


互联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 AAA级企业

5
目录
陆金所介绍
交易平台
主要业务合作模式
交易所优势
6
交易平台

陆金所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官网: ) – 经营理念:服务市场和服务监管并重; – 提供功能:金融资产交易服务、金融信息化服务; – 服务对象:广大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与其他合格投 资者; – 发展目标:中国领先并具重要国际影响力的金融资产 交易平台; – 交易系统:债权投资交易平台。
委托债权转让交易二级市场委托债权或其项下收益权的持有人作为转让人将其持有的债权或收益权通过陆金所债权投资交易平台寻找有投资意愿且有投资能力的合格投资者作为受让人双方达成一致交易意向后通过债权投资交易平台进行成交确认相关资金结算登记及持续信息披露等交易行为
陆金所简介及业务介绍
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 2014.2.26
17
交易所优势

平安集团的市场化与国际化业务理念
– 陆金所得到平安集团的大力支持,可借助平安集团所拥有的16张 金融牌照; – 遵从金融行业严格的监管框架。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简介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简介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简介一、债权融资计划简介债权融资计划是指融资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募集资金的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

二、服务对象本指南中的服务对象包括开展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的挂牌管理人、融资人、主承销商、投资者等(以下简称“相关机构”)。

三、总体流程北金所为融资人、投资者及相关中介机构提供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开户、备案、挂牌、信息记载、转让、资金划转、信息披露等服务。

业务基本流程包括:1.参与主体开户,融资人、投资者、主承销商等相关业务参与主体与北金所签署《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客户服务协议》且提交开户材料,北金所为客户开立系统账户、发放数字证书;2.备案,融资人(主承销商代)向北金所提交债权融资计划备案材料,北金所完备性核对后通过后发放《接受备案通知书》;3.挂牌,融资人(主承销商代)进行债权融资计划信息披露,由挂牌管理人及投资者开展申购、定价配售及挂牌资金划转工作,最终在北金所完成初始信息记载的过程;4.转让,持有人出让债权融资计划,投资者受让债权融资计划,完成债权融资计划的变更信息记载;5.其他资金划转,融资人按照当期债权融资计划《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向持有人划转本金、利息等资金,完成债权融资计划的注销信息记载;6.存续期信息披露,主承销商督导融资人和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开户备案挂牌信息记载其他资金存续期划转信息披露三、银行流程 (主承销商流程 )转让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在银行内流程,业务基本流程包括:投行业务-结构性融资部司公理经户客部行投业队场团市批融审金务部业同行总融资前融资中后续管理客户准入和评级尽职调审批条件合同签订档案管理后续管理查落实预审支用审查授信审批业务出账资金支付部理风险监测管放款审查风险预警险风。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附件: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操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规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同意<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备案的通知》(中市协发[2017]70号)、《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本操作指引所称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是指发起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通过发行载体,非公开挂牌募集资金,并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支持的证券化资产支持型债权融资计划。

第三条【基础资产】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的基础资产,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等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付款请求权,包括现在的和未来的财产、财产权利或财产和财产权利的组合。

基础资产可以是销售产生的债权、出租产生的债权、提供服务或劳务产生的债权、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债权,也可以是与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或公用事业等相关的债权或收益权,其他以合同为基础的债权或收益权以及北金所认可的其他基础资产。

基础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性应收账款、消费金融债权、租赁债权、保理债权、小额贷款债权、典当债权、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费权、公用事业收费权、项目收益权、商业物业抵押贷款债权、Reits以及其他具有能够产生独立、可预测现金流的债权或收益权。

基础资产应当合法合规,交易基础应当真实,交易对价应当公允。

基础资产为信托受益权等财产权利的,其底层资产需要满足本操作指引对基础资产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业务平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为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的账户管理、备案、挂牌、信息披露、信息记载、资金划付、转让交易、代理付息兑付等提供服务,并实施业务管理。

债权融资计划书模板

债权融资计划书模板

债权融资计划书模板一、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债权融资计划书模板,以帮助企业进行债权融资申请。

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向投资者借款以满足资金需求的一种融资方式。

该债权融资计划书模板可以作为企业撰写债权融资申请文件的参考。

二、背景信息在本节中,需要提供与债权融资计划相关的背景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名称:填写公司的全名。

•公司简介:提供有关公司的简要介绍,包括业务范围、市场定位等。

•融资需求:明确说明需要债权融资的原因和金额。

同时,提供对资金用途的解释。

•还款计划:概述还款计划,包括还款方式、期限等。

三、债权融资计划在本节中,需要详细说明债权融资计划。

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3.1 债权融资目标明确债权融资的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资金需求规模。

•资金用途。

•债权融资的期限和利率。

3.2 债权融资方式说明债权融资的具体方式。

例如:•发行债券:说明债券的种类、发行规模、购买方式等信息。

•银行贷款:说明贷款的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信息。

3.3 风险控制措施说明针对债权融资可能面临的风险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例如:•风险评估:说明如何进行风险评估并加以应对。

•抵押担保:说明是否提供抵押物或担保物来提高融资的安全性。

3.4 利益分配方案详细说明债权融资后的利益分配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还本付息:说明还本付息的计划和方式。

•利益共享:说明如何将投资者的利益与企业的发展相结合。

•其他利益分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描述。

四、报告结论在本节中,可以简要进行总结,并提供相关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

五、参考文献列出本文档中参考的相关文献和资料。

六、附录在本节中,可以提供一些与本文档相关的附加说明、图表等内容。

以上就是债权融资计划书模板的整体框架。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各个部分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以满足债权融资申请的具体要求。

希望这份模板能对您有所帮助!。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案例解读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案例解读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及案例解读背景介绍北金所就是中华人民共与国财政部指定得金融类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财政部第54号令《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非上市金融企业国有产权得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得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得限制。

截止至8月9日,北金所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平台主承报价共计111只债券进行报价,其中MTN62只,SCP38只,CP11只,报价总条数为117条。

为积极推进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北金所在充分借鉴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熟经验基础上,推出“债权融资计划”创新业务。

致力于打造银行间私募二板市场,为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提供有益补充与支撑,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层服务能力,助力银行间债市稳健发展,“债权融资计划”得创新更就是由政策、监管环境、市场需求三方面共同决定得。

中央政策方面,从“十三五”得丰富金融机构体系、健全金融市场体系、改革金融监管框架逐步向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监管环境方面,北金所积极落实中央政策,发展与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丰富直接融资工具;市场需求方面,因为金融脱媒而产生得转型压力以及优质企业发债额度得耗尽,都需要合法合规、风险分散可控得新产品来补充。

业务介绍1、产品定位债权融资计划就是指融资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得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募集资金得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

其中服务对象包括开展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得挂牌管理人、融资人、主承销商、投资者等;设计得原则为服务市场实际需求为核心,效率与风险防范并重;而设计得核心机制如下表所示:2、制度体系3、产品特点发债规模:依据企业融资实际需求,自行确定发债额度。

主体评级:不要求强制外部评级,市场参与主体自行判断风险。

资金用途:资金用途灵活,可用于长期项目资金,也可用于短期流动资金,也可用于归还借款等。

行业政策:放宽项目准入标准,在符合国家政策方针得前提下,灵活调整。

4、业务流程业务基本流程包括:(1)参与主体开户,融资人、投资者、主承销商等相关业务参与主体与北金所签署《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客户服务协议》且提交开户材料,北金所为客户开立系统账户、发放数字证书;(2)备案,融资人(主承销商代)向北金所提交债权融资计划备案材料,北金所完备性核对后通过后发放《接受备案通知书》;(3)挂牌,融资人(主承销商代)进行债权融资计划信息披露,由挂牌管理人及投资者开展申购、定价配售及挂牌资金划转工作,最终在北金所完成初始信息记载得过程;(4)转让,持有人出让债权融资计划,投资者受让债权融资计划,完成债权融资计划得变更信息记载;(5)其她资金划转,融资人按照当期债权融资计划《募集说明书》约定得时间、方式与金额,向持有人划转本金、利息等资金,完成债权融资计划得注销信息记载;6、存续期信息披露,主承销商督导融资人与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债权融资计划是什么

债权融资计划是什么

债权融资计划是什么?债权融资计划是指融资人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是一种新兴推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采用备案制发行,交易场所为北金所。

今年债权融资方式中比较热门的一种方式,债权融资计划。

企业的债权融资方式:发行债券,比如公司债、企业债等等;发行非金融债务融资工具,比如短融、超短融、中期票据等;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或者其他工具,比如债权融资计划。

当前,国家对城投企业、房地产企业等某些行业的融资政策趋紧,再加上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的要求比较多,还记得吗?再来复习一下。

要求净资产,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不低于6000万元。

要求近3个会计年度要连续盈利。

中间1年亏了都不行。

要求最近三年平均的净利润要能支付企业债1年的利息。

要求资产负债率不能太高等等。

而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呢?我们来看看《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第八条“债权融资计划的融资人应符合的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以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境外机构;(二)遵守北金所相关规则;(三)在最近12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机构财务会计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四)北金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这就是融资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是非常easy?所以即使企业发不了公司债、企业债或者资产证券化,基本上都可以发行债权融资计划。

可以说,北金所对融资人的要求是相当宽松了。

很多业内人士看好债权融资计划,觉得有望在今年接力公司债券成为债券市场的新蓝海。

债权融资计划到底是什么呢?还记得我和大家说过,了解一项业务最好的方法就是学习它的监管政策。

当你想了解一项业务,多去研究政策规定。

我在投行业务方面的学习基本上就是这种方式。

其实你会发现,进入社会后,真正让你和别人拉开距离的,是自学的能力。

所以,一定要学会学习。

当然,在业务落地过程中,有许多实际问题还是需要请教老专家们。

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债权融资计划

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债权融资计划

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债权融资计划一、概述资产管理公司是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能是通过管理各种资产(如证券、债务、股权等),为客户提供投资管理服务。

保险债权融资计划作为资产管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旨在通过债权融资的方式,为保险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投资回报。

本文将对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债权融资计划进行深入探讨,分析其意义、特点、运作机制以及市场前景。

二、保险债权融资计划的意义1. 为保险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保险公司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然而,受到保险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保险公司在某些时期可能会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

此时,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债权融资的方式,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帮助其平稳度过经营困难期。

2. 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投资回报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发行保险债权融资计划,可以吸引投资者参与其资产管理业务。

投资者将资金投入保险债权融资计划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债权融资收益,从而实现资金的增值。

与此由于保险债权融资计划通常具有较低的风险和稳定的回报,投资者可以获得相对稳定的投资回报,达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三、保险债权融资计划的特点1. 长期性保险债权融资计划通常具有较长的投资期限,一般为数年甚至更长。

由于保险公司在偿付能力和资金需求方面的特殊性,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融资计划需要满足保险公司的长期资金需求,因此具有较长的投资期限。

这种长期性有利于投资者实现长期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

2. 低风险性保险债权融资计划通常采用保守的投资策略,选择具有较高信用等级的债务品种作为债权融资对象。

由于保险公司对资金安全性要求较高,资产管理公司在组合债权融资计划时通常会严格控制投资标的和投资比例,以确保债权融资计划的低风险性。

3. 固定收益保险债权融资计划通常以固定收益的方式向投资者发行,投资者可以按照约定的利率计算获得固定的收益。

这种特点使得保险债权融资计划成为投资者资产配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投资者实现资产负债匹配和风险管理。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交易收费管理办法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交易收费管理办法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交易收费管理办法(2018版)为规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简称“北金所”)委托债权投资交易的收费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交易规则(试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参与人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业务规则,结合北金所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的制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二条北金所委托债权投资交易的收费是指收取交易服务费。

第三条交易服务费北金所对委托债权投资交易收取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分为成交时一次性收取和按照交易标的实际还本付息周期分期收取。

北金所向交易双方分别收取交易服务费。

交易双方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方式。

(一)成交时一次性收取交易服务费单方收取的金额为交易标的的本金余额×万分之三/年×交易标的的平均到期期限(年)。

单笔单向交易服务费最低不低于一万元人民币。

(二)按照交易标的的实际还本付息周期收取交易服务费单方收取的金额为交易标的的本金余额×万分之五×实际存续天数/360,收费周期按照交易标的付息周期支付。

第四条针对以下情况开展的委托债权投资交易实行差异化费率:(一)受托人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B类主承销商银行,开展委托债权投资交易业务,委托人、受托人交易服务费费率各为万分之二点五(年化);(二)受托人为其他主承销商银行,若主承销商银行开展的债权融资计划挂牌和委托债权投资交易业务成交量累计超过50亿,受托人书面申请服务费费率调整,经北金所审核符合条件,新增项目委托人、受托人交易服务费费率各为万分之二点五(年化)。

第五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第六条本办法自2018年6月21日起施行。

金融资产交易债权融资计划

金融资产交易债权融资计划

金融资产交易债权融资计划摘要:一、金融资产交易概述二、债权融资计划介绍三、债权融资计划的操作流程四、债权融资计划的优势与风险五、如何选择合适的债权融资计划六、结论与建议正文:一、金融资产交易概述金融资产交易,是指在金融市场上,买卖双方通过交易金融资产实现资金的流通和配置。

金融资产的交易品种繁多,包括股票、债券、基金、期货、外汇等。

金融资产交易市场具有高度的专业性、风险性和复杂性,对市场的参与者的知识储备和技能要求较高。

二、债权融资计划介绍债权融资计划,是指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或其他金融工具,向投资者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债权融资的本质是企业与投资者之间建立了一种借贷关系,企业承诺在债券到期时支付本金和利息。

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债权融资具有成本较低、期限灵活、资金用途广泛等优点。

三、债权融资计划的操作流程1.企业确定融资需求和融资方式,选择债权融资计划。

2.企业与主承销商签订承销协议,制定债券发行方案。

3.债券发行申报,通过监管部门审批。

4.债券发行与定价,企业与投资者完成交易。

5.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按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四、债权融资计划的优势与风险优势:1.融资成本较低;2.融资期限灵活;3.资金用途广泛;4.提高企业信誉;5.增加企业融资渠道。

风险:1.利率风险;2.流动性风险;3.信用风险;4.法律法规风险。

五、如何选择合适的债权融资计划1.充分了解企业自身融资需求和市场状况;2.选择有经验的金融机构作为合作伙伴;3.关注债券发行利率、期限、信用评级等因素;4.评估融资风险,制定风险防范措施;5.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调整融资策略。

六、结论与建议债权融资计划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具有较低的成本和灵活的期限。

企业在选择债权融资计划时,应充分了解市场状况,关注风险因素,选择合适的融资方案。

同时,金融机构应为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金融服务,帮助企业实现顺利融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根据银办函【2013】399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债权融资计划是指融资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募集资金的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

第三条融资人挂牌债权融资计划须以非公开方式进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进行宣传。

每期债权融资计划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第四条融资人应当保证债权融资计划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

第五条债权融资计划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第六条债权融资计划由符合北金所规定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

承销机构和相关中介机构为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第七条北金所对在北金所开展的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提供服务。

北金所为债权融资计划提供服务,不表明对该债权融资计划融资人的经营风险、偿还风险、诉讼风险及投资风险或收益作出判断或保证。

第二章备案第八条债权融资计划的融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以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境外机构;(二)遵守北金所相关规则;(三)在最近12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机构财务会计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四)北金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在北金所挂牌的债权融资计划应当依法合规,资金投向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条债权融资计划应于挂牌前向北金所进行备案。

第十一条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备案登记表;(二)融资人公司章程及与其一致的有权机构决议;(三)募集说明书;(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五)信用评级报告(如有);(六)法律意见书;(七)承销协议;(八)北金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北京地区债业务操作指引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北京地区债业务操作指引

附件: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北京地区债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北京市金融局《关于构建首都多层次债券市场的指导意见》(京金融[2017]64号)的指示精神,为规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北京地区债(以下简称“北京地区债”)业务,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根据银办函【2013】399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同意<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备案的通知》(中市协发[2017]70号),《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制定本业务操作指引。

第二条本业务操作指引所称北京地区债是指在北京地区登记成立的,受北京地区金融管理机构认可的法人机构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募集资金的债权融资计划。

第三条债权融资计划-北京地区债是经北京市金融管理部门备案的银行间市场产品。

第四条北京地区债实行主承销商负责制。

承销机构和相关中介机构为北京地区债业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第五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为北京地区债业务提供账户管理、备案、信息披露、挂牌、转让交易、信息记载、资金划转、后续管理、代理付息兑付等服务。

北金所提供服务,不表明对该北京地区债融资人的经营风险、偿还风险、诉讼风险及投资风险或收益作出判断或保证。

第二章参与机构与备案第六条参与机构须根据北金所参与人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北金所开设账户。

参与机构包括不限于:融资人、主承销商、担保机构(如有)、投资人等。

第七条北京地区债的融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在北京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二)在最近12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机构财务会计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三)遵守北金所相关规则;(四)北金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融资人如需增信可选择经市场化评议认可的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信用增进。

债权拍卖方案 定向融资计划

债权拍卖方案 定向融资计划

债权拍卖方案定向融资计划介绍如下:
1.确定债权拍卖方案定向融资计划的目标和参与方,包括债权人、
债务人、拍卖人、投资人等。

2.对债权进行尽职调查,包括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等
方面。

3.制定债权拍卖方案,包括拍卖方式、拍卖标的、拍卖价格等方
面。

4.发布债权拍卖信息,吸引投资人参与竞拍。

5.组织拍卖会或在线拍卖,对债权进行拍卖。

6.与投资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实现债权的转让。

7.对债权进行交割结算,完成融资过程。

在制定债权拍卖方案定向融资计划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债权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避免因债权问题引起的法律纠纷。

2.合理确定拍卖价格,避免因价格过高或过低引起的风险。

3.制定合理的交易结构,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4.加强风险管理,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和防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简介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简介
一、债权融资计划简介
债权融资计划是指融资人向具备相应和承担能力的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募集资金的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

二、服务对象
本指南中的服务对象包括开展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的挂牌管理人、融资人、主承销商、投资者等(以下简称“相关机构”)。

三、总体流程
北金所为融资人、投资者及相关中介机构提供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开户、备案、挂牌、信息记载、转让、资金划转、信息披露等服务。

业务基本流程包括:
1.参与主体开户,融资人、投资者、主承销商等相关业务参与主体与北金所签署《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客户服务协议》且提交开户材料,北金所为客户开立系统账户、发放数字证书;
2.备案,融资人(主承销商代)向北金所提交债权融资计划备案材料,北金所完备性核对后通过后发放《接受备案通知书》;
3.挂牌,融资人(主承销商代)进行债权融资计划信息披露,由挂牌管理人及投资者开展申购、定价配售及挂牌资金划转工作,最终在北金所完成初始信息记载的过程;
4.转让,持有人出让债权融资计划,投资者受让债权融资计划,完成债权融资计划的变更信息记载;
5.其他资金划转,融资人按照当期债权融资计划《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向持有人划转本金、利息等资金,完成债权融资计划的注销信息记载;
6.存续期信息披露,主承销商督导融资人和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银行流程(主承销商流程)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在银行内流程,业务基本流程包括: 备案 转让 挂牌 其他资金
划转 信息记载
存续期 信息披露。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