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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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表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表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审批表注:本表一式三份,审批后,审批部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工会各存一份。

企业申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须知一、用人单位申报特殊工作时间应报材料:(一)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

(二)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对实行特殊工时的决议或会议记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各种工作时间制度的概念:(一)标准工时制:也称为标准工作制度,一般指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是标准和基础,是其它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

根据《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174号),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

(二)计件工时制:是指以工人完成一定数量的合格产品或完成一定的作业量来确定劳动报酬的一种劳动形式。

按《劳动法》的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标准工时的规定,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三)不定时工作制(需人保部门审批):是指一种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而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人保部门审批):是指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轮调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表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表
年月日申请单位
惠州市上运体育袋制造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罗嘉辉
单位地址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松山工业园
人事负责人
刘义龙
联系电话
2629680




本厂生产因高、低峰期或物料不能及时供应,生产部门为能依时交货,须安排加班来完成生产交货任务,经与员工商讨,员工表示支持本厂的生产加班安排。特此,向贵局申请全年综合加班工时加班。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为: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时间从起至止。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人员为:450人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时间从2004年6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
(盖章)
2004年5月28日
劳劳
动动
工和
资社
科会
审保
批障
意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同意你单位按上述岗位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你单位应根据上述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我局备案,同时抄送市总工会和上级有关部门(单位)。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表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人事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为: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时间从起至止。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人员为: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时间从起至止。
(盖章)
年月日
劳劳
动动
工和
资社
科会
审保
批障
意局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审批表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审批表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审批表注:本表一式三份,审批后,审批部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工会各存一份.企业申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须知一、用人单位申报特殊工作时间应报材料:(一)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

(二)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对实行特殊工时的决议或会议记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各种工作时间制度的概念:(一)标准工时制:也称为标准工作制度,一般指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是标准和基础,是其它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

根据《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174号),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

(二)计件工时制:是指以工人完成一定数量的合格产品或完成一定的作业量来确定劳动报酬的一种劳动形式。

按《劳动法》的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标准工时的规定,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三)不定时工作制(需人保部门审批):是指一种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而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人保部门审批):是指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轮调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审批表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审批表

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审批表注:本表一式三份,审批后,审批部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工会各存一份。

企业申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须知一、用人单位申报特殊工作时间应报材料:(一)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二)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对实行特殊工时的决议或会议记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各种工作时间制度的概念:(一)标准工时制:也称为标准工作制度,一般指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是标准和基础,是其它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根据《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174号),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

(二)计件工时制:是指以工人完成一定数量的合格产品或完成一定的作业量来确定劳动报酬的一种劳动形式。

按《劳动法》的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标准工时的规定,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三)不定时工作制(需人保部门审批):是指一种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而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人保部门审批):是指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轮调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制核准表

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制核准表

申请周期内加班总额不超过
5、加班工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计算。 6、执行《劳动法》有关规定,注意劳逸结合,切实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主管部门或企业工会意见: 所属地劳动部门审查意见:
茂名市表
编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申请何种工时工作制 申请理由: 企业人数 联系人 隶属主管部门
实施的工种(岗位):
实施方案: 1、周期及周期时限: 2、运作班次: 3、工作日时数: 4、以 小时/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为周期)
个月为周期,法定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日加班时间不超过3小时,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签名表
单位(公章):
注:1、“方案及规章制度反馈意见”栏由职工对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实施方案及相关规章制度表示同意与否,填写“同意/不同意”;
2、申请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作岗位的5个或以上职工代表签名。

需要提供的资料(所有资料各一式一份):
一、《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二、《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签名表》;
三、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实施方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申
请理由,上年度工时执行情况,工资分配制度、考勤制度,申请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范围、涉及职工人数等;综合计算工时的计算周期、工作休息安排和周期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情况);
四、企业工时管理制度;
五、企业工资支付制度;
六、实施方案、工时管理及工资支付制度(需向本单位职工至少公示5天)的公
示反馈意见(由单位综合);
七、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可注册证、登记证)及复印件;
八、实行期满需再次申请的企业,应当书面报告上期实施情况;
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的,必须列出管理层级架构图(表)。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报表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报表

附件1: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报表
注:本表一式两份,申请单位一份、区劳动保障部门一份。

附件2:
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工种)公示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单位(章)单位工会(章)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1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示范文本)

1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示范文本)
由审批机关填写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承办人:张三 联系电话:XXXXX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人数
825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
岗位或工种
人数
计算周期
单位单位
实行
期限
岗位或工种
人数
实行
期限
施工员
810

1年
项目经理
经理
5
1年
司机
5
1年
维修员
5
1年
承办人员拟办意见:
由审批机关填写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由审批机关填写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附件3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
综合计算请单位(盖章):XX市XX建筑有限公司 编号:
单位名称
XX市XX建筑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填写企业类型
地址
XX市XX区15号
主管部门
填写所在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XX
职工人数
1000
法人身份证号码
XX
联系电话
XX
申请种类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
制审批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规定的通知
浙劳安[1997]272 号
各市、地、县劳动局(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以下简称《审批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问题解答》(以下简称《问题解答》),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报审批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要按照《审批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和《问题解答》(三)的规定,并应从实际出发,严格控制审批范围。

对有紧急出口任务的可适当放宽审批限度。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一般分别以周、月、季、半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企业按隶属关系报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确有特殊情况需以一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企业;按隶属关系经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劳动厅审批。

三、审核批复的有效期限为两年,有效期满仍需继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重新申报审批。

四、为规范审批内容和有关资料,全省使用统一的审批表格。

以上规定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及时报送我。

浙江省劳动厅
一九九七年十月十六日。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报表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报表

附件1: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报表
单位名称法人代表
注册类型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联系人
企业职工人数工时类型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周期
综合计算工时
制工种名称
不定时工作制
工种名称
合计工种(个)合计人数(人)单位地址工时时间
主要理由:
单位工会意见:工会根据公司提出的协商意见和劳动法有关规定于月日会议讨论,对实行工时制提出以下意见:
年月日单位意见:
年月日主管部门意见:
年月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年月日备注:
注:本表一式两份,申请单位一份、区劳动保障部门一份。

附件2:
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工种)公示
单位名称:
不定时工作制
工种人数工种人数备注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工种人数工种人数备注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单位(章)单位工会(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审批须知

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审批须知

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审批须知事项名称: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许可适用的申请主体:社会保险参保关系在宁波市鄞州区的用人单位受理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劳动关系科、行政许可科)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冬令)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夏令)咨询电话:0574-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一、不定时工作制【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而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范围】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劳动者;2、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劳动者;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

【工资报酬支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工作时间不确定,无法实行加班加点制度,其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

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按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申报表

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申报表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半年内企业申报和审批情况
累计至半年末
在审批有效期内企业数(户)
申报企业数(户)
企业职工人数(人)
经审批同意企业实行数(户)
实行特殊工时涉及职工人数(人)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总计
以季为结算周期的户数
以年为结算周期的户数
不定时工作制
合计
注:上报时间为1月10日、7月10日之前。
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企业名称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联系
电话
职工人数
申报种类
实施区域
实行特殊工时制度职工人数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
岗位或工种
人数
计算周期单位
实行
期限
岗位或工种
人数
实行
期限
经办人:联系电话:
综合计算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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