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4•【字号】白山政办函〔2018〕101号•【施行日期】2018.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白山政办函〔2018〕101号市直各部门: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做好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结合“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按照《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吉财采购〔2018〕979号),制定《白山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简称《目录》),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一、《目录》中确定的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是指市级政府采购执行的采购项目和标准。
二、《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采购人普通使用的项目,列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人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统一采购的项目,列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三、《目录》中门槛价以下或《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代理机构进行部门集中采购。
四、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2017年印发的《2018—2019年白山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白山政办函〔2017〕106号)于2019年1月1日废止。
附件:1.白山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白山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14日附件1附件2白山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一、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50万元(含50万元);工程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2.26•【文号】国办发〔2019〕55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19〕55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12月21日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12月26日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注:①表中“适用范围”栏中未注明的,均适用于所有中央预算单位。
②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指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门或系统统一配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
各中央预算单位可按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报财政部备案后组织实施采购。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7.01.10•【文号】财库[2007]3号•【施行日期】2007.0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政府采购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为了加强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规范集中采购行为,完善和规范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运行机制,财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了《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二〇〇七年一月十日附件: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完善和规范政府集中采购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单位实施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
政府集中采购范围,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年度“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执行。
第三条政府集中采购组织形式分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目录及标准规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项目的采购活动。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主管预算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列入目录及标准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四条政府集中采购实行监督管理职能与操作执行职能相分离的管理体制。
财政部是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中的各项监督管理职责。
中央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履行操作执行职能,接受财政部的监督管理。
(完整版)我国招标方式的种类
我国招标方式的种类招标分两大类型,一是政府采购招标,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另一类是其他投资类型的采购招标。
政府采购招标受《政府采购法》调节的范畴,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招标方式有:(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其他投资类型的采购招标受《招标投标法》调节的范畴,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所以不同性质的招标,招标方式要求不一样。
政府采购招标可以有六种招标方式,非政府采购招标只有两种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否则就失去了竞争意义。
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
我国在建筑领域实践中还有一种较为广泛的招标方式,被称为“议标”,是发包人和承包商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目的的一种方式。
招标的种类有好几种,而具体选择何种招标方式都需要根据企业采购的物资需要而定,而作为招标类型的企业则需要对这些招标方式进行一定的详细了解。
招标有五种典型的形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和BOT项目招标。
一、公开招标(Open Tendering)。
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发挥部门集中采购职能推动政府采购改革发展——国税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工作回顾
是对采购计划、集中采购 目录 、限额标准和报批报备执行情况开 展自查 自纠,积极研究和探推 动政府采购改革发展
国税系统 部门集 中采购工作 回顾
口 赵兴玉
国家税务总局部门集中采购机构 , 即国家税务总局 集中采购
中心 成立以来 , 在财政部的指导下 , 在总局党组 的高度 重视和正
王庆成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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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补充规定 , 印发 了《 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 ) 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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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摸索 出一些有效的部门政府采购实现形式 。 国家政府采 在 购法律法规政策框架r 从制度和技术等层面采取措施 , N, 积极探索
效t ̄ , J I 有效抑制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通过深化宣传、培训 LJ
的 台 安全 保 障 体 系 , 现 了集 采 巾心 采 购过 程 的 电子 化 规 范 处 理 , 实 提
高了中心的采购效率; 江苏 省公安厅在部 门集中采购工作的实践 中加强
颅译 审 核 、扩 夫竞 争范 围 、科 学组 织 采 购 ,取 得 了 良好 的 效 果 ;江 苏 省
公安 消 防 总 队任 消 防 装 备 采 购过 程 中积 极探 索 , 通过 开 展 消防 装 备 阳 光
采购 、推 进 廉政 建设 、 全 采 购 机 制 等措 施 ,极 人地 促 进 了部 门集 中采 健
购工作的开展;江苏省教育厅 围绕教育重点工作任务 ,创新工作方法 、
完善采购制度 、 提高采购人 员素质 , 进一步提 高 了服 务水平 , 促进 了全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办法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确保采购程序公正透明,采购资金使用科学合理,采购质量过硬达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集中采购是指本单位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分散采购是指本单位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实行进口产品审核管理。
政府采购管理是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执行、监督检查等环节的全面管控。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一)采购管理范畴。
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管理范畴包括:采购决策、采购程序和方式、采购监督。
(二)采购管理组织体系。
1.局党组对单位采购政策、采购事项进行决策和审定。
主要包括:审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规章制度;审定政府采购预算;审定政府采购合同;审定需要提交决策讨论的其他重大采购事项。
2.办公室分管领导分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对政府采购的程序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3.各科室(单位)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单位)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确定、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编制、代理机构委托、采购项目实施、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信息公开、质疑投诉处理等具体业务进行审核把关;4.办公室负责单位政府采购联系协调、业务指导、制度制定、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政府采购资金支付。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制定单位政府采购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收集、汇总年初预算的政府采购需求,编制部门预算的政府采购预算及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负责按程序办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资金支付;5.各采购需求科室(单位)具体负责申报采购实施计划、立项,协调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委派采购人代表,负责质疑回复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履约验收、合同备案及售后服务等事项;负责采购信息公开;负责采购文档归档。
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完整篇
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完整篇集中采购实施方案1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为加强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集中采购行为,严格采购过程控制和监管,发挥规模采购效应,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一)通过对主要原燃材料供应商和关键采购业务环节的集中统管,构建企业二级集中采购项目管理平台;建立集中采购长效机制和供应保障体系。
二)集中企业部分主要物料需求的数量优势,提升企业采购谈判地位和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和运输成本,发挥玻璃公司集约化经营,规模化采购效益;三)集中采购规模大、金额高,采取公开招标、集体决策的方式,有效规避防范采购风险;四)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和合格供应商评估机制,同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利用供应商技术、资金和服务等资源;五)规范集中采购业务流程;及时、准确地掌控集中采购业务执行情况,有效监督所属公司二级采购物资的规范化操作和管理。
六)制止企业内部各部分及单位的同质化物料市场合作和冲突。
二、工作宗旨和原则一)保证质量、降低成本,科学评价,阳光操作。
贯彻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的宗旨;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和诚信的原则;三)实行“使用人、审批人、采购人”相分离,接受企业监督;四)积极稳妥,分步实施。
集中采购工作,通过分期分批公布集中采购目录,逐步扩大集中采购范围,实现主要原燃材料全部纳入集中采购。
五)集中采购周期原则上定为一个月。
三、组织领导和机构职责一)组织领导体系集中采购工作带领小组(以下简称“带领小组”)负责对集中采购工作的组织带领。
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和所属分管供应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
带领小组下设监督委员会和办公室。
监督委员会由公司和所属子公司纪检监察和法制办人员组成;办公室即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中心”),是集中采购工作具体执行机构,受领导小组的领导。
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和部室领导组成。
见以下机构图:XXX集中采购筹备工作领导小组XXX集中采购筹备工作办公室二)各机构职责1.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对集中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
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1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总务科、监察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监察室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
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
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采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有权确定采购物资的生产厂家,但不能指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
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行政部; 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设备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
办公家具、设备、运输车辆、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护理部-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2020年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FLAT TEAM WORK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2、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9
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3、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货物、服务类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工程类
120万元以上
11
$
$
1 BUY 2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
➢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 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指平板式扫描仪、高速文档扫描仪、书刊扫描仪和胶片扫描仪,不包括档案、 工程专用的大幅面扫描仪
4
注:①表中“适用范围”栏中未注明的,均适用于所有中央预算单位。 ②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1、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以下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拆除工程 指投资预算在120万元以上,
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修缮工程
6
注:①表中“适用范围”栏中未注明的,均适用于所有中央预算单位。 ②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1、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以下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不包括印刷机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MCU)、视频会议终 端、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平台、录播服务器、中控系统、会议室音频设备、信
号处理设备、会议室视频显示设备、图像采集系统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多功能一体机
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不包括针式打印机和条码专用打 印机
1、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以下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采购管理办法
采购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1)第三章供应商评估程序 (2)第四章集中采购目录管理 (4)第五章采购方式管理 (4)第六章采购程序管理 (8)第七章供应商管理 (9)第八章采购评审专家管理 (10)第九章采购合同与档案管理 (10)第十章采购监督检查 (11)第十一章附则 (12)第一章总则为了完善公司采购管理程序,规范采购流程,明确采购管理职责,控制生产成本,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公司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总部)以及各地子公司采购管理工作。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管理,包括采购计划、实施、供应、验收、评估等全过程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第三条采购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效益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为采购需求部门、采购管理部门、采购审核部门、其他相关部门等。
提出采购需求的部门是采购需求部门;对采购的部分内容依职责负审查责任的公司部门为审核采购部门;总部人事行政部是采购管理工作的管理部门。
第五条总部人事行政部为采购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完善公司采购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编制采购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总部集中采购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对各子公司的采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三)负责编制公司采购计划,制定公司集中采购目录,并组织实施具体采购工作;负责公司采购项目实施工作。
(四)负责建立公司供应商信息库及供应商入围审查、评价考核和退出机制,并组织实施;(五)负责公司采购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建立采购工作的后评估机制;(六)负责公司采购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建立采购评审专家库以及专家的遴选和使用机制;第六条总部授权各子公司以子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展除总部集中采购以外的招投标及采购活动。
各子公司人事行政人员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各地采购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二)负责编制各地采购执行计划,配合总部完成集中采购目录的落实,制定各地集中采购目录并组织实施具体采购工作;(三)负责当地供应商信息库及供应商入围审查、评价考核和退出机制的建设,并组织实施;(四)负责当地采购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建立采购工作的后评估机制;(五)负责当地采购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建立采购评审专家库以及专家遴选和使用机制;第七条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审核合同付款条款,统一对外付款、内部结算和账务核算。
我国招标方式的种类
我国招标方式的种类招标分两大类型,一是政府采购招标,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另一类是其他投资类型的采购招标。
政府采购招标受《政府采购法》调节的范畴,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招标方式有:(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其他投资类型的采购招标受《招标投标法》调节的范畴,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所以不同性质的招标,招标方式要求不一样。
政府采购招标可以有六种招标方式,非政府采购招标只有两种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否则就失去了竞争意义。
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我国在建筑领域实践中还有一种较为广泛的招标方式,被称为“议标",是发包人和承包商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目的的一种方式。
招标的种类有好几种,而具体选择何种招标方式都需要根据企业采购的物资需要而定,而作为招标类型的企业则需要对这些招标方式进行一定的详细了解。
招标有五种典型的形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和BOT项目招标。
一、公开招标(Open Tendering)。
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1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地控制财政支出,节约财政资金。
加强廉政建设,促进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特订本制度。
一、政府采购适用范围本镇内政府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镇属部门、站所使用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政府采购是指使用财政资金采购依法制订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政府采购的形式和运作程序落实采购计划:各单位为了确保行政任务和事业计划的完成,需购买物品或取得劳务时,单位向党政办提出书面申请,党政办本着“量入为出,适度从紧”的原则进行审核签具意见报单位分管领导签批后,报财政所确定落实采购计划。
三、政府采购的方式政府采购应当采取以下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单一________采购、询价。
具体采购方式由镇采购办、机关主管、后勤组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四、采购程序先由各机关各部门、站所根据工作需求填报“政府采购申请表”报镇采购办,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定,财政局乡财局和,采购办要签审核意见,镇采购办根据采购内容和金额确认采购方式和采购单位,如果需由站所采购的,由站所填报。
政府采购申请表”报镇采购办审核,由镇采购中心安排采购,如果由镇采购办采购的,需报分管采购领导审批后,由镇采购办安排采购。
所有采购物品资金由主管领导审批后,财政所直接付给供应商。
五、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镇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应本着实事求是和节约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镇采购办应有计划地安排日常办公用品的集中采购。
六、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纪律要求凡纳入政府采购制度范围的部门,未经同意自行采购的,不得列支,否则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
纪检、财政所应定期对政府机关采购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采购办应定期汇报政府采购情况并定期进行公开,定期进行总结,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
通过集中采购、建立合格供应商库,实现库内公开招采、提高招采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通过集中采购、建立合格供应商库,实现库内公开招采、提高招采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工程招标采购是工程项目建设中进行成本控制和选择优秀承包商主要手段,一直以来,工程招标采购在房地产项目开发中起着重要作用。
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调控的进行,房地产市场正逐步向以高性价比产品进行竞争的买方市场过渡,市场价值的理性回归使得各房地产开发商的竞争发展战略也随之发生重大转变,正逐步从产品差异化战略调整为以提高产品品质和有效降低成本为主的发展战略,而这一战略的转变也对其执行的主要手段——工程招标采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结合企业特点,高效率招采的关键即为建立分包分供库实行库内招采、区域连招以保证价格限制、定期考核分包分供商及时引进优质分包分供、剔除被淘汰的分包分供商。
同时采购工作面对的是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承建工程的,范围广泛、数量众多的供应商,因此需要科学规范的方式对与此相关的资料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管理应用;而当今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此提供了强有力的手段和工具。
一、建设供应商库的目的与作用采购需要建立供应商库,简单的说,目的有三:1)采购事务的招标等采购方式需要建立数据库以供查询和使用;2)釆购单位需要对供应商经过一段时期的合作和交流后进行评价;3 )从长远来说,有必要加强是对供应商的管理,建立供应商库只是第一步。
建设供应商库的作用就是:科学有效管理数据信息,提髙采购部门的管理和工作效率。
二、纳入供应商库的原则:(1)适质(2)适价(3)适量(4)适地。
三、纳入供应商库总体流程:收集供应商资料一填写供应商调查表一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实地考察并协同相关部门选出优质供应商一索取样品并进行认证一小批量试生产一中批量试生产一大批量试生产列为合格供应商。
四、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和登记供应商登记资格审查和登记入库是建立供应商信息库的基础工作,考虑到登记入供应商库后就平等地进入成为釆购对象,因此资格审查工作务必严格认真。
实际操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登记方必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尽量避免有某些公司的个别部门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办事处来进行供应商登记;2)《供应商登记表》应经登记单位盖章确认,登记的供应商名称应与印章名称一致,防止有某部门或分公司、办事处以大公司的名义登记,从而在有条件抽取供应商时占有利地位;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劳务范围应与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相一致;其提供的产品或劳务尽量详细,为软件实现查询、抽取和筛选某一特定的产品或劳务提供依据,举例来说,如果选择销售X品牌计算机的供应商,而具有这种条件的供应商的记录中登记的仅仅是“计算机产品”,选择余地就十分有限。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规程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广东省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的公开招标活动。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工程,应纳入政府采购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第三条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招标委托第四条采购人在办理委托前,应编制详细的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书包括采购预算(一般应包括市场参考单价)、商务要求、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等。
商务要求包括合格投标人条件、交货期、货款结算方式、履约保证金、货物安装调试、检验及验收、保险以及争端的解决等;技术要求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质量保证等;服务要求包括产品配送地点、质保期、售后服务等。
用户需求书中不得列入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条款;不得列入某一品牌特有的规格技术标准及其他有违公平竞争的条款,不得以不合理的注册资本金、销售业绩以及资格条件(含特别授权条款)等条款对潜在供应商实行歧视或差别待遇。
第五条采购人应当根据同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以下原则确定采购代理机构。
(一)采购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通用类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
(二)采购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类,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六条采购人应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收取代理费的标准等。
第三章组织招标第七条下列条件之一的采购项目,除法律法规要求保密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发布招标信息预告,就采购标准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征集潜在供应商意见。
(一)对有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项目;(二)国家或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三)政府采购项目金额较大的。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为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采购的含义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纳入政府采购。
二、政府采购的原则政府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政府采购的目标政府采购要做到“六个一致”,即:采购单位所申报政府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与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内容一致,与政府采购管理股签发的《**县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审批表》内容一致,与采购代理机购制做的采购文件内容一致,与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内容一致,与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内容相一致。
四、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分为: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一)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二)部门集中采购是指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除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可以自行采购,否则必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三)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五、政府采购方式及操作流程(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采购单位以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不确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
1、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经审批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2、采用公开招标应遵循下列程序:(1)招标准备。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委托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制定公告、招标文件等;(2)发布公告。
经县纪检委审批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哈尔滨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民政局政府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哈民政发[2009]22号
哈尔滨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民政局政府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哈尔滨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民政局政府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哈民政发〔2009〕22号)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局):现将《哈尔滨市民政局政府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哈尔滨市民政局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哈尔滨市民政局政府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民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入本办法集中采购的单位是局机关各处(室、局)及直属事业单位。
其集中采购范围,是指局机关各处(室、局)及直属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以政府信誉或者财产担保借贷资金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资金),通过购买、维修、租赁、建设、委托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市民政局成立政府集中采购领导小组。
小组成员分别由计财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承办或使用处(室、局)及单位人员组成。
组长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兼任,副组长由计财处负责人担任,日常采购事务由计财处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政府集中采购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进行,具体选用何种方式应根据采购项目、数量、金额等标准来确定。
第五条政府集中采购中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工作程序:(一)编制计划。
各单位接到市财政局下达的部门预算后,局机关各处(室、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将需要采购的项目,要提前15日向局计财处提交政府集中采购实施计划。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1.13•【字号】成办函〔2015〕3号•【施行日期】2015.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成办函〔2015〕3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政府《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4—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13〕185号)有关规定,现将《成都市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月13日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预算总额在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项目预算总额在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的工程类项目均属政府采购管理范畴,实行分散采购。
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货物类(交通工具除外)和服务类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工程类项目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应公开招标。
四、实施要求(一)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为采购人)应根据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依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实施。
主管部门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通用项目中货物类项目推行批量集中采购和网上竞价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中,经财政部门同意,部门、单位可对经常性采购项目实施定点采购,并制定相应办法进行管理,相关采购活动由集中采购机构实施。
政府采购五种方法程序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程序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较为常用的采购方式之一,适合大多数政府采购项目,其特点是公开和竞争,缺点是时间成本,人力成本都比较高。
1.签定协议:根据北京市财政局相关处室的立项批复,项目单位(采购人)和招标公司签订招标代理协议。
2.提交需求:项目单位(采购人)向招标公司提交招标需求。
货物类招标一般需提供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货物用途、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供货方案、培训、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等:工程类招标一般要提供设计图纸或工程详细做法说明等。
3.需求论证:货物类招标:招标公司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咨询有关专家或召开技术需求论证会对项目单位(采购人)的技术需求提出修改意见。
工程类招标则召开设计会议,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要求,以及投标人资质,工期,材料设备要求,标准等。
以上论证还包括评标办法,招标方式是否合适。
是否需要更改招标方式等。
4编写招标文件:需求论证完成并定稿后,招标公司负责编写完成全部招标文件。
5.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从公告日期到开标日期不少于20天。
6.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获得投标资格。
7.询标答疑:投标人在获得投标文件后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向招标公司提出,招标公司,项目单位(采购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安排投标人现场勘察。
准备答疑文件,进行书面答疑。
8.开标准备:开标前一周内,制订评标工作细则。
开标前1天,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采购人)一同到政府采购办抽取评标专家(对于比较特殊的项目如果预计评标专家库中的专家数量不足应准备备选专家名单)。
9.投标、开标:招标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并当场开标、公开唱标、记录,请相关人员签署。
项目单位(采购人)或其上级机关政府采购监察部门应该派人进行监标。
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政府办实事项目、市财政局代表市属预算单位作为采购人的项目、采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单台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项目及纳入部门集中采购试点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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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CQCET-J-2014120101采购计划编号:14C1411采购项目名称:2015年大学城校区已有全部园林绿化养护采购人: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采购机构: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二〇一四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 2 -一、招标项目内容............................................................................. - 2 -二、资金来源..................................................................................... - 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2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 2 -五、投标保证金................................................................................. - 3 -六、履约保证金................................................................................. - 3 -七、投标有关规定............................................................................. - 3 -八、现场踏勘..................................................................................... - 3 -九、联系方式..................................................................................... - 4 -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 - 5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 5 -二、招标项目技术与质量需求 ........................................................ - 5 -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 22 -一、服务年限、地点....................................................................... - 22 -二、考核方式................................................................................... - 22 -三、报价要求................................................................................... - 22 -四、付款方式................................................................................... - 22 -五、其它........................................................................................... - 23 -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 - 24 -一、评标方法................................................................................... - 24 -二、评标标准................................................................................... - 25 -三、无效投标条款........................................................................... - 27 -四、废标条款................................................................................... - 28 -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27 -一、投标人....................................................................................... - 29 -二、招标文件................................................................................... - 29 -三、投标文件................................................................................... - 29 -四、开标........................................................................................... - 31 -五、评标........................................................................................... - 31 -六、定标........................................................................................... - 31 -七、中标通知书............................................................................... - 32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 32 -九、签订合同................................................................................... - 33 - 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 - 34 -一、经济文件................................................................................... - 35 -二、资格文件…………………………………………………..…- 37 -三、商务文件................................................................................... - 42 -四、技术文件……………………………………………………...- 45 -五、其他…………………………………………………………...- 46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按照重庆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所需2015年大学城校区已有全部园林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资金已到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园林绿化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管护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2.重庆市以外投标人,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重庆市市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入渝资格审查备案书》;3.单个分包内的货物均属于中小微企业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只能由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详见渝财采购〔2012〕1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规定>的通知》的文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2月18日—12月26日工作时间。
(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7317办公室,张老师。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
(五)投标地点: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3312室。
(六)投标开始时间:2015年1月6日北京时间9:00。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6日北京时间9:30。
(八)开标时间:2015年1月6日北京时间9:30。
(九)开标地点: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3312室。
五、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支付至投标保证金账户,也可以以现金方式投标现场缴纳。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熙街分理处账号:50001056800052500031(三)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023)65928236(四)保证金退还方式评审在正式结果公告后,投标人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7316办公室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