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市场融资知识介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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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市场直接融资有关情况介绍
一、开展银行间市场直接融资工作的背景及意义
今年4月,人行成都分行编发了《四川金融要情快报》(2012年第7期),建议各地市州积极利用银行间市场融资工具,引导和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市政府彭琳市长、陈吉明常务副市长、石涛助理均对开展此项工作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市金融办会同市人行、市经信委认真研究开展此项工作,力争年内有所突破。6月26日,省政府、人行成都分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成都签订了“三方合作备忘录”,为开展银行间市场融资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
在当前经济下滑的背景下,推动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直接融资,可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树立市场及社会形象,有利于我市经济保持快速平稳增长。
二、银行间市场直接融资知识介绍
(一)有关概念
1、银行间市场直接融资是指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2、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
(二)银行间市场直接融资工具介绍
1、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2012年已注册发行182支,金额最小2亿
元,多为大型民营和国有大型企业注册发行。
2、超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信用评级较高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以内的短期融资券。2012年已发行18支,金额最小60亿元,最大300亿元,多为国有大型企业注册发行。
3、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2012年已发行149支,金额从几亿元到几十亿元,多为中型及以上企业注册发行。
4、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指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任一企业募集金额不超过2亿元,单支集合票据金额不超过10亿元。2012年已注册发行19支,为中小企业捆绑发行。
5、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债务工具。2012年已注册发行64支,金额从几亿元到几十亿元,均为大型企业注册发行。
6、区域集优票据:指一定区域内具有核心技术、产品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中小非金融企业,通过政府专项风险缓释措施的支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属于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一种)
(三)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与其他融资工具对比情况
(四)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工作流程
1、项目启动
组织协调人召开业务协调会,结合当地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选取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内部治理结构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正常的中小企业,形成备选中小企业名单。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中小企业集合债 中小企业银行贷款 工作流程比较
主管机构
交易商协会 国家发改委 各家商业银行
参与方
相关政府机构、主承销
商、评级机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信用增进机构等
相关政府机构、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担保机构等
商业银行
主管机构 工作机制 注册制 审批制
商业银行内部审批
产品结构比较
单笔涉及 企业家数
2-10家
多家 一家
融资金额
单个企业不超过2亿元
且不超过其净资产40%,单只金额不超过10亿元。
单个企业不超过净资产40%
根据各商业银行信贷政策确定
融资期限 短期或中长期 一般为中长期 短期为主
信用增进措施
多种形式,由主承销商协助发行企业自行选择 一般为担保
多种形式,一般根据商业银行要求
投资者保护机制 由主承销商协助发行企
业制定,较为符合市场需求
未明确
一般由商业银行在借款合同中规定,企业被动接受 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生产经营,不限特殊用途
一般与特定项目挂钩
根据各项信贷政策和商业银行内部要求
信息披露要求 高
较高
根据商业银行内部要求
发行方式比较
是否公开 发行 是,发行前提前五个工作日公告
是,发行前提前一天公告
否
提供融资
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
银行间或交易所市场投资者
提供贷款的商业银行 融资利率 确定方式 市场化方式决定
利率区间由人民银行审批
在人民银行指导利率区间内,由商业银行与企业协商确定
融资利率高低
较低
较低
较高
组织协调人联系主承销商、评级机构、信用增进机构。
2、企业遴选和落实信用增进
主承销商了解备选中小企业内部治理、经营和财务的基本情况、融资意愿,并根据内部遴选标准,选择适合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的中小企业,确定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企业名单。评级机构对发行企业进行预评级。信用增进机构根据不同发行企业情况,提出抵质押或再担保等要求、确定担保费率。
3、尽职调查
主承销商、评级机构进场进行尽职调查,深入了解中小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经营模式、行业地位、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经营和财务方面的主要风险等情况,并形成工作底稿。
4、制作和汇总注册文件
主承销商组织制作和汇总注册文件。主承销商协助发行企业制作募集说明书,详细说明集合票据的主要风险、发行条款、募集资金用途、各主体法律关系、发行企业的经营和财务情况、投资者保护机制、信息披露安排等内容。主承销商联系发行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办理入会(或登记)手续。
主承销商联系发行企业开立专项偿债资金账户。
5、注册
主承销商将要件齐备的注册文件报送至交易商协会注册办公室。注册办公室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讦反馈意见,主承销商负责联系发行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初评反馈意见汇总补充材料。初评和复核完成后,注册办公室将项目提交注册会议复评。注册会议一般一周召开一次。注册办公室办理注册会议后续工作,发送《接受注册通知书》。
6、发行
主承销商协助发行企业在发行日前5个工作日公告中小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