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钻石检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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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黄金钻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珠宝首饰营业员职业技能(11)鉴定站

关于开展全省黄金珠宝行业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珠宝金店、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省劳动厅、国家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统一安排,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珠宝首饰营业员的初、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目的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黄金珠宝行业日益繁荣。但由于黄金、珠宝产品的专业性较强,要求营业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为此,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6号部长令《通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要求对珠宝首饰营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7]305号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1999)02号文也对上述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

我省是黄金生产和消费大省,黄金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二分之一,蓝宝石产量具全国首位,钻石产量具全国第二位,首饰从业人员数量具国内前列,但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我省从业人员的素质不高,参加过正规培训的人员数量较少,影响了我省黄金珠宝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为此,在我省开展珠宝首饰营业员的培训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二、申报条件

(一)贵金属首饰检验员

1.申请参加初级水平检验人员,须从事本工种工作2年以上;

2.获本专业中专毕业文凭,可直接参加初级水平检验人员考试;

3.申请参加中级水平检验人员,须具有初级技术等级证书后,从事本工种工作满二年;

4.获本专业大专毕业文凭,可直接参加中级水平检验人员考试;

5.申请参加高级水平检验人员,须具有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后,从事本工种工作满二年;

6.获本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文凭,可直接参加高级水平检验人员考试。

(二)宝玉石检验员

1参加中级水平检验人员,须从事本工种工作满三年,或经有关专业培训持有结业证书,从事本工种工作满二年;

2.获珠宝玉石(含岩矿)专业大专毕业文凭,可直接参加中级水平检验人员考试;

3.申请参加高级水平检验人员,须具有《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后,从事本工种工作满二年;

4.获珠宝玉石(含岩矿)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文凭,可直接参加高级水平检验人员考试。

(三)钻石检验员

1申请参加中级水平检验人员,须从事本工种工作满三年,或经有关专业培训持有结业证书,从事本工种工作满二年;

2.获珠宝玉石(含岩矿)专业大专毕业文凭,可直接参加中级水平检验人员考试;

3.申请参加高级水平检验人员,须具有《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后从事本工种工作满二年;

4.获珠宝玉石(含岩矿)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文凭,可直接参加高级水平检验人员考试。

(四)珠宝首饰营业员

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且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3.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取业资格证书后,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且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贵金属首饰、钻石分级、宝玉石首饰检验员

1.培训范围:企业负责人;业务、检验、营销人员;加工企业操作工;质检机构检

验人员等;

2.培训工种:分为以下几种:

(1)贵金属首饰检验员(初、中、高级)

(2)钻石检验员(中、高级)

(3)宝玉石检验员(中、高级)

3.培训方式:全日、函授和半脱产(半天)

4.培训教材: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定

的全国统一教材。

5.培训学时:

(1)初级贵金属首饰检验人员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共80学时。

(2)中级钻石检验员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共80学时;

(3)中级宝玉石检验员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共l00学时。

6.颁证:考试合格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珠宝首饰营业员

1.培训范围:珠宝首饰销售人员等;

2.培训工种:分为初(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国家职

业资格三级)级三种;

3.培训方式:全日、函授和半脱产(半天)三种方式;

4.培训教材: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指定的全国统一教材。

5.培训学时:

(1)初级营业员技术知识和经销技能,共80学时。

(2)中级营业员技术知识和经销技能,共80学时。

(3)中级营业员技术知识和经销技能,共100学时。

6.颁证:考试合格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时间:

具体时间见当年培训计划。

请各企业负责人与山东省黄金珠宝玉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系。

五、收费情况:

培训及鉴定收费表:

注:培训费包括教材及资料费。

六、鉴定考试

国家珠宝首饰营业员职业技能(11)鉴定站负责鉴定考试,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考评工作。本工种已列入实施国家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种,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七、报名办法

1.报名表照片统一用2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备用彩色照片的背面必须写清姓名、

单位。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请接到此通知后,即认真逐项填写报名表,务必于考前20天寄往“国家珠宝首

饰营业员职业技能(11)鉴定站(国家黄金钻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及时发出通知,按正式通知报到。

电话:0531一82962721;82666369

联系人:张希芳

电邮:zhangfang877@

地址: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8号(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内三号楼4楼办公室)

邮编: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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