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军训一日作息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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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军训一日作息时间表

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军训团 2012年8月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高等学校军事训练教学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云南师范大学学生教育及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参加军事理论课学习和军训是大学生履行《兵役法》的具体要求。普通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港、澳、台和外籍学生除外)必须参加军事理论学习和军训。有严重生理缺陷、残疾、或因病不能参加训练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可以减、免不适宜参加的军事训练科目。审批程序是:本人申请附带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学院党委意见→学生处签审→学校审批。报批条件为下列之一:1、身体有残疾;2、有严重生理缺陷;3、因病住院或出院后身体未痊愈;4、不宜参加军训的其他情况。

第三条学生军训和军事理论课是学生就学期间的一门必修课,考试成绩或学分载入本人档案,是学生升学、毕业和高校学生进行预备役军官训练的重要依据。凡无故不参加军训和军事理论课学习者,其学分和成绩以零分记,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经批准减免军训科目者,参加军事理论课学习并可获得相应的成绩和学分。

第四条参训学生要自觉遵守纪律,服从管理。有下列情形者,成绩和学分以零分记并给予纪律处分:(一)恶意作假,逃脱军训者;

(二)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军训和军事理论课者;

(三)在军训期间,消极怠慢,屡次违纪者;

(四)暴力对抗教师和教官者;

(五)擅自离开训练地或未经批准私自出走者;

(六)训练期间有酗酒、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纪行为者;

(七)不服从指挥和管理,造成恶性人身安全事故者;

(八)其他未述及的违纪行为,军训管理部门有权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上述违纪处理按程序报批,载入本人档案。受处分学生可以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申诉。在该学年内,所受处分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规定扣分(德育项)。

第五条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军训,对军训期间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表彰。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七条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执行。

第八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云南师范大学

二OO五年六月十二日

一、训练场规定

1、训练前,各连(排)由专人整队进入训练场,列队等候教官训练,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严格训练报告制度,有事要先报告,经教官允许方可出列或入列。

2、严格遵守操场纪律。各连(排)在队列中要姿态端正,精神振作,精力集中,服从命令,保持队列整齐,动作准备,协调一致。

3、训练休息时,保持在原地休息,不得远离训练场,军训期间应注意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和校园环境,不得随意践踏草坪或损毁学校公共财物。

4、训练中要注意文明、讲礼貌,要团结互助,关心同学,尊重教官,保持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训练气氛。

5、训练场内,不接触与训练无关人员或事物。其他无关人员严禁进入训练场地。禁止学生家长、亲友进场内找人。

二、军训请销假规定

1、军训期间,无特殊情况者,不请假。

2、如确有急事,训练期间可向教官请假,课余时间可向辅导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队。

3、请病假,须经校医院诊断同意后再向教官请假。

4、事假不得超过一天,病假不得超过三天,病、事假累计超过三天者,取消军训成绩。

5、连长给假不得超过1天,超时须征得指导员同意。请假返回后要及时销假,只请假不销假按旷课论处。

6、除重病号外,轻病号在身体健康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应坚持参加训练或到训练场旁见习。

三、会议及集体活动规定

1、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各连(排)需提前整队,清点人数,准时将队伍带到集合场所,按先后顺序入场,任何人不得单独行动。

2、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时要严格遵守会场秩序和会场规则,遵章守纪,服从指挥,不得迟到、早退或大声喧哗。

3、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前,各连(排)要周密安排,严密组织,严格会场纪律,确保集会安全。

四、奖惩规定

1、奖励实行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办法。根据在军训中的事迹及表现,给予口头表扬,通报表扬,颁发证书、奖状、奖品等。

2、在军训期间态度端正、训练认真、学习刻苦、尊重教官、服从管理、遵纪守规、出满勤、起表率作用的集体和个人,可评为先进连队和优秀学员,颁发证书和奖品,材料记入档案。

3、对违反训练纪律,触犯校规校纪的,视情节轻重,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五、军训着装规定

一、军训期间要统一着军训服装,保持军训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二、着装时要扣好衣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内衣不得外露。

三、保持军服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不得随意佩戴其他标志和徽章。

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军训团 2011年8月

注:“文明礼貌”栏,要求学生必须做到。违者扣负分。卫生最高分为95分,5分为宿舍装饰分,满分为100分。

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军训带训教师工作职责

为保证学生军训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带训教师在军训工作中的教育、组织、协调和管理作用,切实增强带训教师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确保学生军训工作的顺利完成,学生军训带训教师应履行如下职责:(一)做好学生军训前的教育、宣传、动员和各项准备工作。

(二)与教官密切配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主动协调,协助教官做好军训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

(三)熟悉参训人员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其他基本情况,经常与学生谈心,及时做好疏导工作,对学生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进行教育引导并报告军训团。

(四)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注意发现问题,严防各类事故和不良倾向的发生,确保军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做好军训期间的文化宣传工作,协助组织开展征文比赛和联欢晚会,活跃和丰富军训文化生活。

(六)做好所在连(排)学生的军训稿件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并协助军训团做好《军训简报》的编辑与发放工作。

(七)关心爱护学生,军训期间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训练和生活情况,完善相关工作记录,每日训练完成后将情况反馈军训团。

(八)狠抓学生一日作息制度,做好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九)协助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及考试,做好先进连队和优秀学员评选,完成学生军训成绩和学分的认定工作。

(十)按时参加军训团组织的相关会议和集体活动,夜间在校内住宿,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完成军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军训团

201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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