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烟台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更新维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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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烟台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
数据更新维护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莱山经济开发区、莱山省级旅游渡假区开发区管委,区直各部门:
根据省、市编办的要求,我区在今年1月份完成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库建设工作。

目前全烟台市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库已经初步建成,人员增减模块也开发完成,系统已经正常运转。

根据市编办统一要求,请各单位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更新维护工作,人员较少单位要求12月25号前、人数比较多的单位要求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维护更新工作。

附件:烟台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有关问题说明
莱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1-12-12
附件
烟台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有关问题说明
1、各部门的“机构管理”功能和“人员管理”模块主集中的“姓名”、“岗位身份标识”、“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占用编制情况”等字段已被锁定,只有区编办才有权限进行修改。

上述信息如有变动,请联系区编办进行修改;人员的照片、职务、学历等其他信息发生变动时,各部门需在10个工作日内在线补充维护。

2、系统中的在职人员、历史人员、离退人员之间的类别转换功能,将不再对部门开放,部门只能通过增加人员、减少人员业务流程进行转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进行类别转换,请联系区编办进行修改。

3、各部门人员增加或减少后,用人单位需在线办理落(减)编手续。

具体操作方法为:用人单位在政务专网中打开“烟台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点击“日常业务”-“人员增减”-“新业务”,发起人员增减业务,填报有关信息,上传需报送相关纸质文档的扫描件(增加人员需要上传组织、人社部门的调令、行政介绍信或毕业生派遣通知书;减少人员需要上传组织、人社部门的调令,退休审批表,辞职、辞退、开除、死亡等证明材料),提交到区编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区编办将业务入库。

4、即日起至12月31日,各部门要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中通过“增减人员业务”模块集中补录2011年以
来的人员增减业务。

其中区内调动人员由调入单位联系调出单位做好减人业务后调入;由区外调入人员,请各单位及时汇总花名册于12月20日前报区编办,由区编办联系其原调出单位完成减人调入业务后,各单位再做调入。

5、各部门、单位要将本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维护到最新情况并实时更新。

尤其是涉及到业务模块的子集(如人员的主集、副集,学历子集,公务员职务子集,事业管理人员子集,个人简历子集,公务员登记子集等),必须认真维护。

6、学历及学位子集(A007)中,信息必须录入到底层,不允许出现“研究生教育”、“本专科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等上级节点的学历数据,需要将“学历取得方式”栏止信息填写完整。

仅有研究生学位没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学历填定“硕士生班”。

7、公务员职务子集(A009)中,公务员职务名称、职务属性、职务层次、批准时间、任职机构名称、任职状况、领导班子成员标识必须补充完整。

其中涉及到担任多个职务的,每个职务都要填写完整,当前行设置为其担任的主要职务;机关人员在事业单位中兼职的,事业单位中所担任的职务需录到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聘用子集(A012)中;机关中退二线人员没有明确职务的,职务名称填写格式为“原职务(已免)”,职务属性选择“相当职务”,职务层次按其原职务层次填写。

8、所有人员的流动情况子集(A025)中,目前在职人
员的“进入本单位变动类别”、“进入本单位日期”不得为空。

9、系统使用过程中用到技术资料等可到政务专网(http://15.6.107.99)“烟台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建设专题”下载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可直接与区编办联系(电话:6891670,联系人:鲍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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